【喜提无缝入狱!开豪车接出狱大哥全团入狱[跪了]】2017年年底,刘某服刑期满。刑满释放前,刘某授意“发小”李某散播其即将释放的消息,组织人员到场迎接,大摆“出狱宴”,意图为其今后东山再起营造声势。刘某出狱当天,百余辆高档越野轿车、跑车和大量社会闲散人员聚集在一起“迎接”刘某回家。这一场面造成交通瘫痪,过往行人无不驻足观看、拿手机拍照。将刘某接上车后,“浩瀚”的队伍又来到某酒店。刘某在众人簇拥下推杯换盏,酒桌上喧喧嚷嚷,令其他客人和酒店服务员敢怒不敢言,影响十分恶劣。天津市公安局迅速组织相关警种侦办此案,属地公安西青分局立案侦查,最终将这一恶势力犯罪团伙一网打尽。这波队友送人头的操作...[doge](观察者网)
#东营身边事#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河口白平等35人涉黑案件开庭审理】
2019年12月9日,由河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白平等3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在河口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束斌等4名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自2003年7月白平因赌博被劳动教养期满后,以劳动改造人员、劳动教养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为主,以同乡、同学关系为纽带,先后纠集多人以暴力手段控制河口采油厂渤南油区并盗窃原油,获取非法利益。2004年9月,白平、骨干成员杨某某因被辱骂,为显示组织势力、树立权威,纠集二十多人在兄弟斋饭店附近实施了寻衅滋事犯罪,以该案为标志,逐渐形成了以白平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以来,白平多次组织涉案人员有组织地以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29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残害群众,在河口地区、东营港海域称霸一方,形成重大影响和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9年12月9日,由河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白平等3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在河口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束斌等4名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自2003年7月白平因赌博被劳动教养期满后,以劳动改造人员、劳动教养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为主,以同乡、同学关系为纽带,先后纠集多人以暴力手段控制河口采油厂渤南油区并盗窃原油,获取非法利益。2004年9月,白平、骨干成员杨某某因被辱骂,为显示组织势力、树立权威,纠集二十多人在兄弟斋饭店附近实施了寻衅滋事犯罪,以该案为标志,逐渐形成了以白平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以来,白平多次组织涉案人员有组织地以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29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残害群众,在河口地区、东营港海域称霸一方,形成重大影响和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万州区法院:公开宣判冉晓俊等1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2月3日,万州区法院对被告人冉晓俊、牟联军、黄智豪等18人涉黑案依法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等8项罪名,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该组织领导者冉晓俊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牟联军、黄智豪等其余17名参加黑社会组织的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七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800余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对李某某、谭某等另外两个组织外的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一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5月至2017年,被告人冉晓俊、牟联军等人网罗社会闲散人员,以皇家永利歌城为主要活动地,通过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经营歌城等手段,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达4100余万元,并逐步形成了以冉晓俊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进一步壮大组织势力、排除竞争、确立强势地位,该组织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冉晓俊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冉晓俊刑满出狱后,纠集被告人牟联军、黄智豪等5人,通过拉拢被告人付朋、付伟等12名社会闲散人员,不断壮大团伙势力,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冉晓俊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牟联军、黄智豪等5人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付朋、付伟等12人为一般成员的犯罪集团。
被告人冉晓俊组织、领导的该犯罪集团已经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经济、行为、非法控制特征,系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万州区法院公开宣判的辖区第一起涉黑犯罪案件。(记者 罗翠 通讯员 李炏)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5月至2017年,被告人冉晓俊、牟联军等人网罗社会闲散人员,以皇家永利歌城为主要活动地,通过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经营歌城等手段,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达4100余万元,并逐步形成了以冉晓俊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进一步壮大组织势力、排除竞争、确立强势地位,该组织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冉晓俊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冉晓俊刑满出狱后,纠集被告人牟联军、黄智豪等5人,通过拉拢被告人付朋、付伟等12名社会闲散人员,不断壮大团伙势力,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冉晓俊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牟联军、黄智豪等5人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付朋、付伟等12人为一般成员的犯罪集团。
被告人冉晓俊组织、领导的该犯罪集团已经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经济、行为、非法控制特征,系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万州区法院公开宣判的辖区第一起涉黑犯罪案件。(记者 罗翠 通讯员 李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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