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能否顶格处理#?唐山烧烤店打人案发生后,大量网友对打人者表达了强烈的愤慨,纷纷表示应依法严厉惩处。打人者是否涉嫌犯罪,可能触犯何种罪名?如果追究刑事责任,又会怎么量刑?
①涉嫌哪种罪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说,从视频显示的情况来看,至少对两名以上的被害人进行了殴打,这种行为应该属于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②能否顶格处理?彭新林认为,这起案件属于涉及到多人参与的共同犯罪,而且是在公共场合,多名男子对被害人进行暴力殴打,有的用啤酒瓶进行袭击,情节非常恶劣,如果最后伤情鉴定为轻伤,可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对于恶性社会治安案件,如果涉及黑恶势力的,是要从严从快处理的。
③是否为恶势力?彭新林说,恶势力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这需要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的过程中进一步地查证核实,回应社会关切。
④受害者如何救济?彭新林介绍,在案件发生后,作为被害人,需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包括及时进行伤情鉴定,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案件事实。
①涉嫌哪种罪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说,从视频显示的情况来看,至少对两名以上的被害人进行了殴打,这种行为应该属于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②能否顶格处理?彭新林认为,这起案件属于涉及到多人参与的共同犯罪,而且是在公共场合,多名男子对被害人进行暴力殴打,有的用啤酒瓶进行袭击,情节非常恶劣,如果最后伤情鉴定为轻伤,可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对于恶性社会治安案件,如果涉及黑恶势力的,是要从严从快处理的。
③是否为恶势力?彭新林说,恶势力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这需要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的过程中进一步地查证核实,回应社会关切。
④受害者如何救济?彭新林介绍,在案件发生后,作为被害人,需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包括及时进行伤情鉴定,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案件事实。
归根结底一句话,扫黑除恶必须常态化,而不是啥“回头看”。。
【学者吕德文:关于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的几个看法】河北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在全社会引发巨大关注。从事件本身来看,这就是一起“普通”的社会治安案件。说它“普通”,并不是说它不值得关心,而是说这起治安案件在定性上并不复杂。可以确定的是,打人者犯了寻衅滋事罪、涉嫌故意伤害罪(得看受害者的伤情鉴定)。但凡是涉及暴力的案件,公安机关在接警后,都会按正常流程处置——比如,首先是制止暴力,让受害者送医;其次才是锁定证据,控制或抓捕施暴者。
事发后,当地公安机关恐怕没想到这起“普通”案件会成为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某种意义上,这和公安机关一开始的处置方法有关。哪怕是寻衅滋事,因为有人受伤住院,比较合适的处置办法是当时就应该将其定性为刑事案件,在将受害者送医后第一时间控制施暴者。但在此案件中,舆论发酵之时,当地公安机关也才锁定犯罪嫌疑人,直到今天(案发第二天)才陆续将犯罪分子抓获。公安机关的处置办法可能符合程序,此案又发生在深夜,无法积极采取即时措施,但这也是事件发酵的重要原因——毕竟,“全网都在等犯罪分子落网”,本身就在调动人们的关注度。
6月11日下午,九名涉案人员全部归案。
不过,给这起事件贴上并不相关的标签,是不合适的。很多评论都将这起事件往“性别暴力”解读,这除了挑拨大众神经,对正确认识这起事件毫无益处。这起事件缘起于性骚扰,但并不能反映社会的性别歧视。这起暴力事件之所以恶劣,并不是性别暴力,而是施暴者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恃强凌弱——性别差异只是“强弱”的自然表现而已。类似案件中的施暴者,并不特别针对女性,而是针对所有的“弱者”(包括男性)。
我们真正要关心的是,社会如何控制暴力。中国是一个社会安全感极高的国家,人们普遍珍惜社会安全这个公共产品。也因此,但凡看到公开的社会暴力,普通人都很难接受。客观而言,这几十年间中国社会治安状况的改善成果,有目共睹。乃至于,一个普通的社会治安案件也可以触动社会神经。
现在人们怀疑施暴者团伙是黑恶势力,这是可以理解的。从这些施暴者的实施暴力的娴熟程度、相互之间的协同性、以及身上所投射出的社会戾气来看,他们平时恐怕就是一个暴力团伙。非常值得关注的细节是,正常人看到同伴对他人施加暴力,肯定是劝解,但这起事件中的同伙竟然是协同欺凌弱者。这不能用喝酒误事来解释,只能说这是他们的身体本能。
就笔者过往的调研观察,这几年扫黑除恶的效果极为彰显,社会安全感极度上升。但是,黑恶势力的生存逻辑本来就是依赖于灰色空间。一些暴力团伙在被打击过程中,因不符合法律要件,被从轻处理或成了漏网之鱼,这也是符合常态的。更多的情况是,大多数理性的暴力团伙也懂政治,在扫黑除恶的过程中较为收敛,甚至停了涉黑涉灰的“生意”,转而从事正当生意。在这个意义上,扫黑除恶需要有常态化机制,一旦放松或掉以轻心,那些暴力团伙就有可能原形毕露。
暴力份子和社会暴力事件的产生,是社会边缘化机制的产物。正常社会都是建立在将部分群体和现象“边缘化”的基础之上的。一个正常的社会,不能让社会暴力支配社会秩序,但也不能指望社会暴力消失殆尽。
过去,在某些灰黑行业和社会秩序溃败的地区,的确是出现了私人暴力支配的社会秩序的情况,比如,在某些地区,解决交通纠纷的不是警察,而是社会上的老大;地方社会中最有面子的不是那些德高望重的人,而是黑社会老大——连普通百姓也要给他们送礼,目的仅仅是“万一有事”,防止其找茬。
当前,这种非正常的社会形态已经不再存在,但社会暴力还有,关键是要通过国家机关打击和社会文化谴责来加以边缘化。#清华教授谈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 #何天恩[超话]# #唐山雷霆风暴#
【学者吕德文:关于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的几个看法】河北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在全社会引发巨大关注。从事件本身来看,这就是一起“普通”的社会治安案件。说它“普通”,并不是说它不值得关心,而是说这起治安案件在定性上并不复杂。可以确定的是,打人者犯了寻衅滋事罪、涉嫌故意伤害罪(得看受害者的伤情鉴定)。但凡是涉及暴力的案件,公安机关在接警后,都会按正常流程处置——比如,首先是制止暴力,让受害者送医;其次才是锁定证据,控制或抓捕施暴者。
事发后,当地公安机关恐怕没想到这起“普通”案件会成为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某种意义上,这和公安机关一开始的处置方法有关。哪怕是寻衅滋事,因为有人受伤住院,比较合适的处置办法是当时就应该将其定性为刑事案件,在将受害者送医后第一时间控制施暴者。但在此案件中,舆论发酵之时,当地公安机关也才锁定犯罪嫌疑人,直到今天(案发第二天)才陆续将犯罪分子抓获。公安机关的处置办法可能符合程序,此案又发生在深夜,无法积极采取即时措施,但这也是事件发酵的重要原因——毕竟,“全网都在等犯罪分子落网”,本身就在调动人们的关注度。
6月11日下午,九名涉案人员全部归案。
不过,给这起事件贴上并不相关的标签,是不合适的。很多评论都将这起事件往“性别暴力”解读,这除了挑拨大众神经,对正确认识这起事件毫无益处。这起事件缘起于性骚扰,但并不能反映社会的性别歧视。这起暴力事件之所以恶劣,并不是性别暴力,而是施暴者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恃强凌弱——性别差异只是“强弱”的自然表现而已。类似案件中的施暴者,并不特别针对女性,而是针对所有的“弱者”(包括男性)。
我们真正要关心的是,社会如何控制暴力。中国是一个社会安全感极高的国家,人们普遍珍惜社会安全这个公共产品。也因此,但凡看到公开的社会暴力,普通人都很难接受。客观而言,这几十年间中国社会治安状况的改善成果,有目共睹。乃至于,一个普通的社会治安案件也可以触动社会神经。
现在人们怀疑施暴者团伙是黑恶势力,这是可以理解的。从这些施暴者的实施暴力的娴熟程度、相互之间的协同性、以及身上所投射出的社会戾气来看,他们平时恐怕就是一个暴力团伙。非常值得关注的细节是,正常人看到同伴对他人施加暴力,肯定是劝解,但这起事件中的同伙竟然是协同欺凌弱者。这不能用喝酒误事来解释,只能说这是他们的身体本能。
就笔者过往的调研观察,这几年扫黑除恶的效果极为彰显,社会安全感极度上升。但是,黑恶势力的生存逻辑本来就是依赖于灰色空间。一些暴力团伙在被打击过程中,因不符合法律要件,被从轻处理或成了漏网之鱼,这也是符合常态的。更多的情况是,大多数理性的暴力团伙也懂政治,在扫黑除恶的过程中较为收敛,甚至停了涉黑涉灰的“生意”,转而从事正当生意。在这个意义上,扫黑除恶需要有常态化机制,一旦放松或掉以轻心,那些暴力团伙就有可能原形毕露。
暴力份子和社会暴力事件的产生,是社会边缘化机制的产物。正常社会都是建立在将部分群体和现象“边缘化”的基础之上的。一个正常的社会,不能让社会暴力支配社会秩序,但也不能指望社会暴力消失殆尽。
过去,在某些灰黑行业和社会秩序溃败的地区,的确是出现了私人暴力支配的社会秩序的情况,比如,在某些地区,解决交通纠纷的不是警察,而是社会上的老大;地方社会中最有面子的不是那些德高望重的人,而是黑社会老大——连普通百姓也要给他们送礼,目的仅仅是“万一有事”,防止其找茬。
当前,这种非正常的社会形态已经不再存在,但社会暴力还有,关键是要通过国家机关打击和社会文化谴责来加以边缘化。#清华教授谈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 #何天恩[超话]# #唐山雷霆风暴#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能否顶格处理# 唐山烧烤店打人案发生后,大量网友对打人者表达了强烈的愤慨,纷纷表示应依法严厉惩处。打人者是否涉嫌犯罪,可能触犯何种罪名?如果追究刑事责任,又会怎么量刑?
①涉嫌哪种罪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说,从视频显示的情况来看,至少对两名以上的被害人进行了殴打,这种行为应该属于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②能否顶格处理?彭新林认为,这起案件属于涉及到多人参与的共同犯罪,而且是在公共场合,多名男子对被害人进行暴力殴打,有的用啤酒瓶进行袭击,情节非常恶劣,如果最后伤情鉴定为轻伤,可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对于恶性社会治安案件,如果涉及黑恶势力的,是要从严从快处理的。
③是否为恶势力?彭新林说,恶势力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这需要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的过程中进一步地查证核实,回应社会关切。
④受害者如何救济?彭新林介绍,在案件发生后,作为被害人,需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包括及时进行伤情鉴定,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案件事实。(法治日报)
①涉嫌哪种罪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说,从视频显示的情况来看,至少对两名以上的被害人进行了殴打,这种行为应该属于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②能否顶格处理?彭新林认为,这起案件属于涉及到多人参与的共同犯罪,而且是在公共场合,多名男子对被害人进行暴力殴打,有的用啤酒瓶进行袭击,情节非常恶劣,如果最后伤情鉴定为轻伤,可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对于恶性社会治安案件,如果涉及黑恶势力的,是要从严从快处理的。
③是否为恶势力?彭新林说,恶势力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这需要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的过程中进一步地查证核实,回应社会关切。
④受害者如何救济?彭新林介绍,在案件发生后,作为被害人,需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包括及时进行伤情鉴定,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案件事实。(法治日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