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在为这套画本澄清 认为从小孩视角看奶就是一个食物 不能用成人视角污化 首先从图书受众来看 这应该是指向学前儿童 大部分还不存在自己阅读的能力 (简单说小孩连字都不懂,家长二手传递的内容真的能让小孩获得一手理解效果?)所以用完全的儿童视角为这本书洗脱是否合理值得思考 其次这本书的主旨应该表达的是对母亲胸部的独占欲 更何况是以小男孩的视角 是不是不利于男性教育 最后我以为的性教育应该是告知身体器官的功用以及如何健康使用 即使想要讲解一种恋奶心理 应该从一种正向的对妈妈怀抱的渴求 而不是用这种反向傲娇的视角 综上所述 这本书真缺心眼
我还蛮爱看对家cpf爱而不得发疯的,感觉不同维度下会展示出我不了解的另一面,让我又多了一个角度去嗑cp
但是我还是不能理解,因为没有满足自己个人的想象,没有吃到自己想要的糖,恼羞成怒无差别攻击然后顺利脱cpf变wf这个操作,疯到不仅不懂圈地自萌还要恶意解读正主的主观意识的,我建议多读几本嗑学。有些感情,真的只是过往云烟,都不用等风吹,到时间就自己散了[doge]
但是我还是不能理解,因为没有满足自己个人的想象,没有吃到自己想要的糖,恼羞成怒无差别攻击然后顺利脱cpf变wf这个操作,疯到不仅不懂圈地自萌还要恶意解读正主的主观意识的,我建议多读几本嗑学。有些感情,真的只是过往云烟,都不用等风吹,到时间就自己散了[doge]
#读书笔记# day 2108.
《撒谎游戏》结。——露丝·韦尔(英)
重点先行:垃圾。
因为过于垃圾,读的时候一腔怒火,感觉能写几千几万字的吐槽。然而拖延下来,时间磨平了我的情绪,也记不全自己当初想说啥了——当然垃圾还是记得的。
若只做网络快餐小说,大约也算不上很垃圾,然而若做成“售出47国版权的畅销书”,作者还“被赞誉为完美继承阿加莎·克里斯蒂作品风格的女性作家”,那就不是一个“垃圾”能总结的了。这个道理大概和粉圈捧杀差不多,只不过粉圈捧杀是无中生有,这本书却是确确实实畅销了,豆瓣还有6.9分,我再次为大众文学审美感到焦虑。
100页能讲完的故事讲了400页,大半都是废话,主线也和书名的撒谎游戏毫、无、关、系,并且通篇故弄玄虚、故作高深,以廉价的情节获取下沉读者廉价的感动,岂是矫情二字可以总结。
重要的是,您怎么敢碰瓷阿婆的啊?你的故事、风格、文笔、文风、结构、设伏方式,还有你的水平,到底哪一点能和阿婆沾哪怕一点点边啊?
推理小说为了吸引读者,要铺垫、要有秘密、要有悬念,可以理解,然而像这样每一句话都要提到“我不禁又想起了十几年前的那一天……”“如果没有那一天……”“我怎么会想到那一天竟然……”过于明显且过分地吊人胃口,那就不是制造悬念,而是故弄玄虚,会令读者——我——厌烦。
而当代文娱如此发达,读者/观众不知看过多少故事,任何母题都不再新鲜,作者给出一个A,读者立刻就能想全26个字母表,所以作者想再给出点意料之外的东西是很困难的。如果是草蛇灰线浅浅设伏最后猛然来个致命一击,大概还能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但像这样不断地不断地告诉你最后有秘密,读者便会不断地脑补出所有可能性,在期待拉足的情况下,作者就势必要给出一个能令大多数读者意想不到的真相,才足以令前面的伏笔成立。
当一个作者选择和成千上万的读者拼想象力,要么是才华过人,要么就只能写出一本垃圾。这本书自然是后者,作者最后给出的真相是如此简单、苍白、无聊至极,甭说达到我脑补的上限了,甚至突破了我所能想到的最无聊的真相的下限。
所谓的逻辑是:如果我自己把脱了却没有看到好东西,是我不该做出错误的期待;但如果你把我脱了,就一定要让我看点好东西才叫善始善终,否则就只是浪费我的时间。
《撒谎游戏》结。——露丝·韦尔(英)
重点先行:垃圾。
因为过于垃圾,读的时候一腔怒火,感觉能写几千几万字的吐槽。然而拖延下来,时间磨平了我的情绪,也记不全自己当初想说啥了——当然垃圾还是记得的。
若只做网络快餐小说,大约也算不上很垃圾,然而若做成“售出47国版权的畅销书”,作者还“被赞誉为完美继承阿加莎·克里斯蒂作品风格的女性作家”,那就不是一个“垃圾”能总结的了。这个道理大概和粉圈捧杀差不多,只不过粉圈捧杀是无中生有,这本书却是确确实实畅销了,豆瓣还有6.9分,我再次为大众文学审美感到焦虑。
100页能讲完的故事讲了400页,大半都是废话,主线也和书名的撒谎游戏毫、无、关、系,并且通篇故弄玄虚、故作高深,以廉价的情节获取下沉读者廉价的感动,岂是矫情二字可以总结。
重要的是,您怎么敢碰瓷阿婆的啊?你的故事、风格、文笔、文风、结构、设伏方式,还有你的水平,到底哪一点能和阿婆沾哪怕一点点边啊?
推理小说为了吸引读者,要铺垫、要有秘密、要有悬念,可以理解,然而像这样每一句话都要提到“我不禁又想起了十几年前的那一天……”“如果没有那一天……”“我怎么会想到那一天竟然……”过于明显且过分地吊人胃口,那就不是制造悬念,而是故弄玄虚,会令读者——我——厌烦。
而当代文娱如此发达,读者/观众不知看过多少故事,任何母题都不再新鲜,作者给出一个A,读者立刻就能想全26个字母表,所以作者想再给出点意料之外的东西是很困难的。如果是草蛇灰线浅浅设伏最后猛然来个致命一击,大概还能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但像这样不断地不断地告诉你最后有秘密,读者便会不断地脑补出所有可能性,在期待拉足的情况下,作者就势必要给出一个能令大多数读者意想不到的真相,才足以令前面的伏笔成立。
当一个作者选择和成千上万的读者拼想象力,要么是才华过人,要么就只能写出一本垃圾。这本书自然是后者,作者最后给出的真相是如此简单、苍白、无聊至极,甭说达到我脑补的上限了,甚至突破了我所能想到的最无聊的真相的下限。
所谓的逻辑是:如果我自己把脱了却没有看到好东西,是我不该做出错误的期待;但如果你把我脱了,就一定要让我看点好东西才叫善始善终,否则就只是浪费我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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