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南昌成功入选国际湿地城市
近日
Ramsar 湿地公约官网发布
第二届国际湿地城市名单
南昌市成功入选国际湿地城市
据悉
全球共有25个国际湿地城市获得认证
我国有7座城市入选
(合肥、济宁、重庆梁平区、
南昌、盘锦、武汉和盐城 )
生态优质 候鸟越冬“天堂”
近年来,南昌以2个国际重要湿地(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主阵地,深入推进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湿地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南昌也成为大批候鸟越冬的“天堂”。
目前,南昌除有2个国际重要湿地外,还有省级重要湿地4个、省级湿地公园5个、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个,并依托象湖、艾溪湖、九龙湖等城市内的湖泊河流湿地,建立了多个集市民休闲游憩与生态保护于一体的城市湿地公园。
良好的湿地生态环境,为鸟类提供了绝佳的栖息场所。据统计,全市有冬候鸟112种,夏候鸟47种,旅鸟58种,留鸟164种。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59种,其中,国家Ⅰ级保护鸟类11种,国家Ⅱ级保护鸟类48种。
南昌鄱阳湖区作为东亚至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的重要栖息地和中转站,每年为全球数十万只水鸟、75%以上的东方白鹳和98%的白鹤提供了越冬栖息地,肩负着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和保护全球鸟类多样性的重要使命。此外,南昌高新区五星白鹤保护小区通过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为全球只有4000余只的濒危物种白鹤提供了一个安全、食物充沛的栖息地。
机制健全 保护手段完善
近年来,南昌切实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统筹推进湿地候鸟保护工作,积极开展国际湿地城市创建,特别是十余年来持续组织开展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把湿地候鸟保护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据悉,南昌把湿地候鸟保护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为此,专门成立了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对保护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协调。
“2021年,沿湖县(区)累计开展巡护行动400余次,出动人员3500余人次,检查市场30多个次,检查经营户800多户次,放飞、救护野生动物40余只,办理案件5起。”南昌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科长罗晓平说。近年来,南昌持续组织开展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对破坏候鸟和湿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整治打击非法猎捕、运输、销售、收购等破坏候鸟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湿地候鸟资源得到较好的保护。同时还在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青岚湖等鄱阳湖重要湿地区域设立了视频监测监控站点,提升了重要湿地全天候监测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南昌制定出台了《南昌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还先后颁布实施了《南昌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南昌市青山湖保护条例》等法规,进一步完善了湿地保护管理法规体系,形成了“一河一策、一湖一法”、分级管理的保护管理模式。基本建立了“以湿地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
难题破解 促进和谐共生
“近年来,全市共争取到中央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2450万元。”罗晓平说道。资金用于对鄱阳湖周边因保护湿地和候鸟而受损的农户合理开展生态补偿,开展周边社区环境整治,加强湿地巡护与监测。
据悉,该项目资金可以极大缓解湖区“人鸟争食”的矛盾,有效恢复项目实施区域湿地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南矶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监管能力,提高群众爱鸟护鸟的意识,形成全民参与湿地保护、社区共管的良好氛围,较好促进湖区生态文明建设。
同时,南昌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源头治理,积极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改善候鸟栖息地环境。通过加强小微湿地建设,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先后争取到湿地保护与修复补助资金750万元、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国家资金5000余万元。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湿地银行”制度建设试点围绕湿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总目标,按照“谁占用、谁补偿,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有序推动湿地生态治理市场化运作,通过湿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湿地生态产业化经营、湿地生态品牌创建等多种途径,促进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构建湿地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赢新格局。
据了解,进贤县成为南昌唯一入选全省首批启动“湿地银行”试点建设的地区。进贤县通过完善各项制度,于去年完成“湿地银行”信用价值第一笔交易,交易金额975.2万元,实现了异地湿地占补平衡,解决了西湖区华侨城玛雅乐园项目湿地占补平衡问题,为破解建设项目确需占用湿地而又无法落实补充湿地的难题开辟了新的途径。
近日
Ramsar 湿地公约官网发布
第二届国际湿地城市名单
南昌市成功入选国际湿地城市
据悉
全球共有25个国际湿地城市获得认证
我国有7座城市入选
(合肥、济宁、重庆梁平区、
南昌、盘锦、武汉和盐城 )
生态优质 候鸟越冬“天堂”
近年来,南昌以2个国际重要湿地(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主阵地,深入推进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湿地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南昌也成为大批候鸟越冬的“天堂”。
目前,南昌除有2个国际重要湿地外,还有省级重要湿地4个、省级湿地公园5个、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个,并依托象湖、艾溪湖、九龙湖等城市内的湖泊河流湿地,建立了多个集市民休闲游憩与生态保护于一体的城市湿地公园。
良好的湿地生态环境,为鸟类提供了绝佳的栖息场所。据统计,全市有冬候鸟112种,夏候鸟47种,旅鸟58种,留鸟164种。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59种,其中,国家Ⅰ级保护鸟类11种,国家Ⅱ级保护鸟类48种。
南昌鄱阳湖区作为东亚至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的重要栖息地和中转站,每年为全球数十万只水鸟、75%以上的东方白鹳和98%的白鹤提供了越冬栖息地,肩负着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和保护全球鸟类多样性的重要使命。此外,南昌高新区五星白鹤保护小区通过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为全球只有4000余只的濒危物种白鹤提供了一个安全、食物充沛的栖息地。
机制健全 保护手段完善
近年来,南昌切实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统筹推进湿地候鸟保护工作,积极开展国际湿地城市创建,特别是十余年来持续组织开展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把湿地候鸟保护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据悉,南昌把湿地候鸟保护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为此,专门成立了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对保护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协调。
“2021年,沿湖县(区)累计开展巡护行动400余次,出动人员3500余人次,检查市场30多个次,检查经营户800多户次,放飞、救护野生动物40余只,办理案件5起。”南昌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科长罗晓平说。近年来,南昌持续组织开展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对破坏候鸟和湿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整治打击非法猎捕、运输、销售、收购等破坏候鸟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湿地候鸟资源得到较好的保护。同时还在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青岚湖等鄱阳湖重要湿地区域设立了视频监测监控站点,提升了重要湿地全天候监测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南昌制定出台了《南昌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还先后颁布实施了《南昌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南昌市青山湖保护条例》等法规,进一步完善了湿地保护管理法规体系,形成了“一河一策、一湖一法”、分级管理的保护管理模式。基本建立了“以湿地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
难题破解 促进和谐共生
“近年来,全市共争取到中央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2450万元。”罗晓平说道。资金用于对鄱阳湖周边因保护湿地和候鸟而受损的农户合理开展生态补偿,开展周边社区环境整治,加强湿地巡护与监测。
据悉,该项目资金可以极大缓解湖区“人鸟争食”的矛盾,有效恢复项目实施区域湿地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南矶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监管能力,提高群众爱鸟护鸟的意识,形成全民参与湿地保护、社区共管的良好氛围,较好促进湖区生态文明建设。
同时,南昌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源头治理,积极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改善候鸟栖息地环境。通过加强小微湿地建设,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先后争取到湿地保护与修复补助资金750万元、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国家资金5000余万元。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湿地银行”制度建设试点围绕湿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总目标,按照“谁占用、谁补偿,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有序推动湿地生态治理市场化运作,通过湿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湿地生态产业化经营、湿地生态品牌创建等多种途径,促进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构建湿地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赢新格局。
据了解,进贤县成为南昌唯一入选全省首批启动“湿地银行”试点建设的地区。进贤县通过完善各项制度,于去年完成“湿地银行”信用价值第一笔交易,交易金额975.2万元,实现了异地湿地占补平衡,解决了西湖区华侨城玛雅乐园项目湿地占补平衡问题,为破解建设项目确需占用湿地而又无法落实补充湿地的难题开辟了新的途径。
【 #济宁# 泗水县最新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位于泗水县高峪镇尧山村,四至为:东至尧山村土地,南至尧山村土地,西至尧山村土地,北至尧山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峪镇尧山村
地块2范围:位于泗水县华村镇演马坡村,四至为:东至演马坡村土地,南至演马坡村土地,西至演马坡村土地,北至演马坡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华村镇演马坡村
地块3范围:位于泗水县华村镇演马坡村,四至为:东至演马坡村土地,南至演马坡村土地,西至演马坡村土地,北至演马坡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华村镇演马坡村
地块4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5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6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7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8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地块1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18#阀室建设,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2、地块3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泗水分输清管站建设,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4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二西侧锚固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5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三西侧桥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6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四东侧桥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7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五东侧锚固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8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一值班室,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和相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拟于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23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泗水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二级区片,二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5月23日起至2022年6月6日止。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于公告结束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钱世祥;联系电话:0537-3235602、0537-3235698。
泗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来源: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位于泗水县高峪镇尧山村,四至为:东至尧山村土地,南至尧山村土地,西至尧山村土地,北至尧山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峪镇尧山村
地块2范围:位于泗水县华村镇演马坡村,四至为:东至演马坡村土地,南至演马坡村土地,西至演马坡村土地,北至演马坡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华村镇演马坡村
地块3范围:位于泗水县华村镇演马坡村,四至为:东至演马坡村土地,南至演马坡村土地,西至演马坡村土地,北至演马坡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华村镇演马坡村
地块4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5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6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7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8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地块1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18#阀室建设,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2、地块3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泗水分输清管站建设,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4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二西侧锚固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5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三西侧桥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6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四东侧桥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7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五东侧锚固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8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一值班室,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和相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拟于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23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泗水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二级区片,二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5月23日起至2022年6月6日止。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于公告结束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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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济宁# 泗水县最新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位于泗水县高峪镇尧山村,四至为:东至尧山村土地,南至尧山村土地,西至尧山村土地,北至尧山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峪镇尧山村
地块2范围:位于泗水县华村镇演马坡村,四至为:东至演马坡村土地,南至演马坡村土地,西至演马坡村土地,北至演马坡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华村镇演马坡村
地块3范围:位于泗水县华村镇演马坡村,四至为:东至演马坡村土地,南至演马坡村土地,西至演马坡村土地,北至演马坡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华村镇演马坡村
地块4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5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6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7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8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地块1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18#阀室建设,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2、地块3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泗水分输清管站建设,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4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二西侧锚固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5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三西侧桥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6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四东侧桥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7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五东侧锚固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8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一值班室,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和相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拟于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23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泗水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二级区片,二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5月23日起至2022年6月6日止。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于公告结束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钱世祥;联系电话:0537-3235602、0537-3235698。
泗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来源: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位于泗水县高峪镇尧山村,四至为:东至尧山村土地,南至尧山村土地,西至尧山村土地,北至尧山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峪镇尧山村
地块2范围:位于泗水县华村镇演马坡村,四至为:东至演马坡村土地,南至演马坡村土地,西至演马坡村土地,北至演马坡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华村镇演马坡村
地块3范围:位于泗水县华村镇演马坡村,四至为:东至演马坡村土地,南至演马坡村土地,西至演马坡村土地,北至演马坡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华村镇演马坡村
地块4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5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6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7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8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地块1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18#阀室建设,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2、地块3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泗水分输清管站建设,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4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二西侧锚固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5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三西侧桥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6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四东侧桥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7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五东侧锚固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8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一值班室,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和相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拟于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23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泗水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二级区片,二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5月23日起至2022年6月6日止。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于公告结束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钱世祥;联系电话:0537-3235602、0537-3235698。
泗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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