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新求变 各航司近期有何创新营销路径上线?
疫情之下
我国各航司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压力
但在国家疫情防控政策
和民航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助推下
航空公司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改变
谋求企业新发展
激发航空市场新活力
近期
为努力给旅客带来更好的出行体验
各航司相继创新营销方式
一起来看看吧
创新服务产品
海航推出“必定飞”“轻松飞”等产品
4月25日至6月30日,海航航空集团旗下境内12家航司联合推出“必订飞”产品,旅客可通过飞猪、去哪儿平台进行预订购买。带有“必订飞”标签的航班将被航空公司全力保障起飞前三天内不取消,出行计划较为确定的旅客可以放心购买,后续如因航司原因取消的,经济舱旅客可获赠100元国内机票代金券,公务舱旅客可获赠300元国内机票代金券;因非航司原因取消的,均可获赠30元国内机票代金券。(周炜)
5月11日,海南航空新推出“轻松飞”产品,为无行李托运旅客提供更优惠的机票价格,倡导低碳环保的出行模式,打造轻松愉悦的飞行体验。据悉,“轻松飞”产品不包括免费托运行李额的经济舱机票,票价更加优惠,相比同舱位包含免费托运行李额的机票价格最高可优惠60元。(周炜、谭屈玲)
此外,海南航空等17家航空公司与去哪儿合作,推出“订必飞”系列机票,覆盖国内上千条主流航线。该航班执行“起飞日期3个自然日内不取消”的规定,若航班因航司原因取消,旅客可额外获得百元以上的优惠券包。据悉,“订必飞”系列机票将延续至6月底。(去哪儿)
深航推出“一订飞2.0”活动
4月13日,深圳航空正式推出“一订飞”活动,计划在航班起飞日期3个自然日内(含航班起飞当日)不取消航班(天气原因及公共安全原因除外),如因公司原因取消,将额外向旅客赠送百元优惠券包。(鄢嫣)
5月,深圳航空升级推出“一订飞2.0”活动,计划在航班起飞日期前3个自然日内、指定航班30个自然日内不因公司原因取消航班(因天气及国家安全政策原因除外)。如取消,将赠送旅客高至400元优惠券包。(羊城晚报)
个性化主题活动
首都航空推出周年庆主题营销活动
近期,首都航空推出周年庆主题营销活动,包括多条旅游或商务航线特惠、快捷支付随机立减、机票优惠券发放和购买部分舱位有机会获礼品。推出“周年庆12周岁旅客特惠”机票产品。凡年龄符合今年12周岁(含)-13岁(不含)的旅客,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购买首航2022年5月8日(含)-2022年6月30日(含)国内航班机票,即可享受折上8折优惠。(李静)
厦航策划“以爱为名 一鹭同行”主题系列活动
5月20日,厦航打造“以爱为名 一鹭同行”主题系列活动,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全面融入其中,打造空地沉浸式体验空间。在MF8441厦门—成都天府和MF8491厦门—重庆两个主题航班上,旅客抢先阅读到了新鲜出炉的厦航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及《以爱为名 一鹭同行》动画。乘务组准备问答互动和精美礼品,让旅客在参与的过程中,感受践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倡导旅客从小事做起,为共筑可持续未来献出自己的力量。此外,厦航在厦门、福州、杭州三地候机楼为旅客准备了“守护地球·'碳'寻未来”打卡集章游戏。“绿色打卡点”散落在候机楼值机区、休息室、登机口等各个出行节点,旅客通过自助值机、自助行李托运、垃圾分类、绿色出行、分享互动等方式可集取印章换取纪念品。(王智颖)
春秋航空推出二次元IP “阿秋”
5月20日,春秋航空正式发布其首位二次元IP,昵称“阿秋”的“春秋姬”。首发当日,春秋航空同时推出520份限量版“阿秋”专属微信红包封面和表情包,开启首期“阿秋福利日”网上互动。春秋航空项目负责人介绍,“阿秋”的发布首秀,也引入了二次元IP的“成长进度”概念,作为一家正在持续成长的航司的IP,“阿秋”成长进度的初始值设定为10%,寄予了未来不断成长、丰富的期望。此次“阿秋”形象的发布,是春秋航空在品牌年轻化传播上的一次大胆的尝试。(钱擘)
福州航空特惠新航线助力六一亲子游
近期,福州航空新开4条新航线,覆盖厦门、泉州、西安、凯里等热门旅游地,助力六一亲子游。新航线的开通进一步完善福州航空的航线网络布局,推动通航城市之间经贸往来,为旅客出行提供便捷新选择。据了解,此次福州航空新开航线包括福州—十堰—银川、厦门—舟山—哈尔滨、泉州—凯里—西安、宜昌—南通。其中,厦门—舟山—哈尔滨每周二、四、六各执飞一班,福州—十堰—银川、泉州—凯里—西安、宜昌—南通每周一、三、五、七各执飞一班。(翁华娟)
海南航空新开38条红色旅游航线
为促进革命老区与国内大中城市的互联互通和文化交流,助力红色旅游经济发展,海南航空今年夏秋航季新开38条红色旅游航线,主要有成都—榆林、广州—百色—成都、深圳—榆林、海口—临汾—呼和浩特、大连—南昌—南宁等航线,持续助推革命老区发展振兴。(陈凝)
疫情之下
我国各航司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压力
但在国家疫情防控政策
和民航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助推下
航空公司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改变
谋求企业新发展
激发航空市场新活力
近期
为努力给旅客带来更好的出行体验
各航司相继创新营销方式
一起来看看吧
创新服务产品
海航推出“必定飞”“轻松飞”等产品
4月25日至6月30日,海航航空集团旗下境内12家航司联合推出“必订飞”产品,旅客可通过飞猪、去哪儿平台进行预订购买。带有“必订飞”标签的航班将被航空公司全力保障起飞前三天内不取消,出行计划较为确定的旅客可以放心购买,后续如因航司原因取消的,经济舱旅客可获赠100元国内机票代金券,公务舱旅客可获赠300元国内机票代金券;因非航司原因取消的,均可获赠30元国内机票代金券。(周炜)
5月11日,海南航空新推出“轻松飞”产品,为无行李托运旅客提供更优惠的机票价格,倡导低碳环保的出行模式,打造轻松愉悦的飞行体验。据悉,“轻松飞”产品不包括免费托运行李额的经济舱机票,票价更加优惠,相比同舱位包含免费托运行李额的机票价格最高可优惠60元。(周炜、谭屈玲)
此外,海南航空等17家航空公司与去哪儿合作,推出“订必飞”系列机票,覆盖国内上千条主流航线。该航班执行“起飞日期3个自然日内不取消”的规定,若航班因航司原因取消,旅客可额外获得百元以上的优惠券包。据悉,“订必飞”系列机票将延续至6月底。(去哪儿)
深航推出“一订飞2.0”活动
4月13日,深圳航空正式推出“一订飞”活动,计划在航班起飞日期3个自然日内(含航班起飞当日)不取消航班(天气原因及公共安全原因除外),如因公司原因取消,将额外向旅客赠送百元优惠券包。(鄢嫣)
5月,深圳航空升级推出“一订飞2.0”活动,计划在航班起飞日期前3个自然日内、指定航班30个自然日内不因公司原因取消航班(因天气及国家安全政策原因除外)。如取消,将赠送旅客高至400元优惠券包。(羊城晚报)
个性化主题活动
首都航空推出周年庆主题营销活动
近期,首都航空推出周年庆主题营销活动,包括多条旅游或商务航线特惠、快捷支付随机立减、机票优惠券发放和购买部分舱位有机会获礼品。推出“周年庆12周岁旅客特惠”机票产品。凡年龄符合今年12周岁(含)-13岁(不含)的旅客,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购买首航2022年5月8日(含)-2022年6月30日(含)国内航班机票,即可享受折上8折优惠。(李静)
厦航策划“以爱为名 一鹭同行”主题系列活动
5月20日,厦航打造“以爱为名 一鹭同行”主题系列活动,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全面融入其中,打造空地沉浸式体验空间。在MF8441厦门—成都天府和MF8491厦门—重庆两个主题航班上,旅客抢先阅读到了新鲜出炉的厦航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及《以爱为名 一鹭同行》动画。乘务组准备问答互动和精美礼品,让旅客在参与的过程中,感受践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倡导旅客从小事做起,为共筑可持续未来献出自己的力量。此外,厦航在厦门、福州、杭州三地候机楼为旅客准备了“守护地球·'碳'寻未来”打卡集章游戏。“绿色打卡点”散落在候机楼值机区、休息室、登机口等各个出行节点,旅客通过自助值机、自助行李托运、垃圾分类、绿色出行、分享互动等方式可集取印章换取纪念品。(王智颖)
春秋航空推出二次元IP “阿秋”
5月20日,春秋航空正式发布其首位二次元IP,昵称“阿秋”的“春秋姬”。首发当日,春秋航空同时推出520份限量版“阿秋”专属微信红包封面和表情包,开启首期“阿秋福利日”网上互动。春秋航空项目负责人介绍,“阿秋”的发布首秀,也引入了二次元IP的“成长进度”概念,作为一家正在持续成长的航司的IP,“阿秋”成长进度的初始值设定为10%,寄予了未来不断成长、丰富的期望。此次“阿秋”形象的发布,是春秋航空在品牌年轻化传播上的一次大胆的尝试。(钱擘)
福州航空特惠新航线助力六一亲子游
近期,福州航空新开4条新航线,覆盖厦门、泉州、西安、凯里等热门旅游地,助力六一亲子游。新航线的开通进一步完善福州航空的航线网络布局,推动通航城市之间经贸往来,为旅客出行提供便捷新选择。据了解,此次福州航空新开航线包括福州—十堰—银川、厦门—舟山—哈尔滨、泉州—凯里—西安、宜昌—南通。其中,厦门—舟山—哈尔滨每周二、四、六各执飞一班,福州—十堰—银川、泉州—凯里—西安、宜昌—南通每周一、三、五、七各执飞一班。(翁华娟)
海南航空新开38条红色旅游航线
为促进革命老区与国内大中城市的互联互通和文化交流,助力红色旅游经济发展,海南航空今年夏秋航季新开38条红色旅游航线,主要有成都—榆林、广州—百色—成都、深圳—榆林、海口—临汾—呼和浩特、大连—南昌—南宁等航线,持续助推革命老区发展振兴。(陈凝)
【聚焦第三批#自贸区#挂牌5周年丨宜昌自贸片区:从内陆走向开放前沿】2022年4月1日,是宜昌自贸片区正式挂牌五周年的日子。作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三大片区之一,五年探索,宜昌片区以创新引领、改革突破为主导,提升开放能级,对接“一带一路”,融入新发展格局,发展成效斐然:共形成255项自主创新成果,贡献75项“宜昌经验”,开放平台强势叠加,产业项目纷至沓来,开放发展片区的引擎作用日益显现。
https://t.cn/A66uvk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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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警方破获制售含兴奋剂物质的有毒有害食品案
从微商手上购买的减肥食品,不料效果像毒药。昨日,湖北宜昌警方发布通报称,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伍家公安分局等多警种联动,破获全国首例涉兴奋剂大案,并顺线追踪到广东佛山市,一举端掉一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团伙。近日,经当地法院宣判,该团伙成员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获刑5至10年。
女子吃减肥食品引发不适
去年3月,宜昌伍家岗区市民张女士通过朋友介绍,花千余元在一微商处购买了一个减肥食品套餐,搭配了4款减肥保健食品,混合食用。
通过快递收到商品后,按照说明书剂量食用。没料到,吃了几天,频繁出现腹泻、头痛、全身乏力等症状。大量饮水、休息后,情况才略有好转。
反复几次后,张女士认为这个减肥食品有问题。找到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双方协商未果,对方还将其“拉黑”,再也联系不上了。
张女士越想越气,于是选择报警。接警民警非常重视,告诉她已接到多起类似情况的报警,正在全力开展调查。
原来,宜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根据前期收集到的线索研判,城区多名女子在“朋友圈”看到相关广告,购买了类似“网红”减肥食品,均出现身体不适,严重的不得不入院治疗。这款减肥食品很可能含有毒有害成分。
办案民警对该产品进行取样后,送至专业机构检测,结果令人吃惊:其中多款减肥食品含有西布曲明、呋塞米、螺内酯等成分。
三峡大学医学院出具的评估意见指出,西布曲明、呋塞米、螺内酯单用可能出现口干、便秘、腹泻、失眠、头痛、视觉模糊、抑郁等不良反应,混用后不良反应风险显著增加,特别是呋塞米使用剂量较大,易导致血压偏低、供血不足、头晕,严重时可能导致摔倒、休克、死亡。
在医学上,西布曲明、呋塞米、螺内酯是处方药,服用需经医嘱,这三种物质均被《2021年兴奋剂目录》列入兴奋剂品种。
几角钱的胶囊卖十多元
事实确凿,宜昌警方当即决定收网。
去年3月11日,伍家岗公安分局抽调30余名警力突袭伍家岗区合益路、夷陵区发展大道两处窝点,当场抓获嫌疑人陈氏姐妹,现场缴获市值600余万元的20余种减肥产品,其中袋装1.3万余袋,胶囊和片剂2.4万余粒。
据警方调查,2019年底至2021年3月,陈氏姐妹在明知“心形压片糖果”“花轻嗖”“复核压片糖果”等20余种减肥食品中含有西布曲明、呋塞米、螺内酯等国家明文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仍利用网络渠道销售,两姐妹销售额分别达143万余元、34万余元。
姐姐陈某落网后交代,其在开始贩卖时,就知道其中含有违禁成分,且食用后会出现头晕、腹泻等不良反应。
警方调查发现,陈氏姐妹也有瘦身、减肥的需求,但她们从不食用自己销售的有毒有害减肥食品,而是寻求正规厂家购买。
同时,据警方介绍,陈氏姐妹销售这类有毒有害食品,堪称暴利,成本价几角钱一粒的胶囊,落到消费者手中就变成十几元一粒。
民警千里追踪端毒窝
去年4月,专案组民警循着陈氏姐妹的进货轨迹,一路追到广东省佛山市的一个城中村内,“生产厂家”就藏身在此。
因当地人讲粤语,难以沟通,为防止打草惊蛇,侦查员请了一名本地人当“翻译”兼向导,历时一周艰苦摸排,终于摸清非法生产窝点。
“你们是外地警察,凭什么抓我?”嫌疑人罗某被宜昌民警堵在窝点内,人赃俱获,却仍抱着侥幸心理,试图负隅顽抗。
当天,警方在一间20余平方米的杂乱房间内,共收缴各类生产工具,以及10万余粒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
据警方介绍,嫌疑人罗某在网上购买原材料后,将出租屋的一间卧室改装成“生产车间”,混合加工成粉末状胶囊,同时将部分呋塞米片剂改换包装,均以瘦身减肥产品之名,通过快递、物流批发给宜昌陈氏姐妹进行网络销售。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保健食品不同于一般营养类食品,大家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尤其是减肥类的保健食品,千万不要盲目相信广告上的夸张宣传,而是选择去正规超市购买,看清保健食品的包装是否有蓝帽子等相关标志,以防被骗。
全国首例涉兴奋剂大案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并于2021年3月1日实施。此次修订增加了对涉兴奋剂行为的处罚条款,这也是首次将涉兴奋剂犯罪以条文形式写入刑法。
根据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并公布兴奋剂目录。该目录将兴奋剂划分为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麻醉药品、刺激剂(含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其他品种以及特定物质等几类。
《反兴奋剂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对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严格管理,禁止企业或个人非法生产、经营或进出口,明确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擅自生产、销售、违规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行政责任,对于非法生产、经营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予以没收,并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因“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涉案物质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对“生产、销售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食品”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以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量刑。
本起案件中,宜昌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捣毁生产、仓库4个,现场查获打粉机、压板模具、封口机等作案工具5套,查扣空胶囊壳10万余颗、成品片剂5万余片、胶囊2万余粒,呋塞米、螺内酯等兴奋剂原料16公斤,查明含兴奋剂物质的涉案食品通过网络平台销售流向全国,涉案价值1000余万元。(来源:楚天都市报)
从微商手上购买的减肥食品,不料效果像毒药。昨日,湖北宜昌警方发布通报称,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伍家公安分局等多警种联动,破获全国首例涉兴奋剂大案,并顺线追踪到广东佛山市,一举端掉一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团伙。近日,经当地法院宣判,该团伙成员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获刑5至10年。
女子吃减肥食品引发不适
去年3月,宜昌伍家岗区市民张女士通过朋友介绍,花千余元在一微商处购买了一个减肥食品套餐,搭配了4款减肥保健食品,混合食用。
通过快递收到商品后,按照说明书剂量食用。没料到,吃了几天,频繁出现腹泻、头痛、全身乏力等症状。大量饮水、休息后,情况才略有好转。
反复几次后,张女士认为这个减肥食品有问题。找到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双方协商未果,对方还将其“拉黑”,再也联系不上了。
张女士越想越气,于是选择报警。接警民警非常重视,告诉她已接到多起类似情况的报警,正在全力开展调查。
原来,宜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根据前期收集到的线索研判,城区多名女子在“朋友圈”看到相关广告,购买了类似“网红”减肥食品,均出现身体不适,严重的不得不入院治疗。这款减肥食品很可能含有毒有害成分。
办案民警对该产品进行取样后,送至专业机构检测,结果令人吃惊:其中多款减肥食品含有西布曲明、呋塞米、螺内酯等成分。
三峡大学医学院出具的评估意见指出,西布曲明、呋塞米、螺内酯单用可能出现口干、便秘、腹泻、失眠、头痛、视觉模糊、抑郁等不良反应,混用后不良反应风险显著增加,特别是呋塞米使用剂量较大,易导致血压偏低、供血不足、头晕,严重时可能导致摔倒、休克、死亡。
在医学上,西布曲明、呋塞米、螺内酯是处方药,服用需经医嘱,这三种物质均被《2021年兴奋剂目录》列入兴奋剂品种。
几角钱的胶囊卖十多元
事实确凿,宜昌警方当即决定收网。
去年3月11日,伍家岗公安分局抽调30余名警力突袭伍家岗区合益路、夷陵区发展大道两处窝点,当场抓获嫌疑人陈氏姐妹,现场缴获市值600余万元的20余种减肥产品,其中袋装1.3万余袋,胶囊和片剂2.4万余粒。
据警方调查,2019年底至2021年3月,陈氏姐妹在明知“心形压片糖果”“花轻嗖”“复核压片糖果”等20余种减肥食品中含有西布曲明、呋塞米、螺内酯等国家明文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仍利用网络渠道销售,两姐妹销售额分别达143万余元、34万余元。
姐姐陈某落网后交代,其在开始贩卖时,就知道其中含有违禁成分,且食用后会出现头晕、腹泻等不良反应。
警方调查发现,陈氏姐妹也有瘦身、减肥的需求,但她们从不食用自己销售的有毒有害减肥食品,而是寻求正规厂家购买。
同时,据警方介绍,陈氏姐妹销售这类有毒有害食品,堪称暴利,成本价几角钱一粒的胶囊,落到消费者手中就变成十几元一粒。
民警千里追踪端毒窝
去年4月,专案组民警循着陈氏姐妹的进货轨迹,一路追到广东省佛山市的一个城中村内,“生产厂家”就藏身在此。
因当地人讲粤语,难以沟通,为防止打草惊蛇,侦查员请了一名本地人当“翻译”兼向导,历时一周艰苦摸排,终于摸清非法生产窝点。
“你们是外地警察,凭什么抓我?”嫌疑人罗某被宜昌民警堵在窝点内,人赃俱获,却仍抱着侥幸心理,试图负隅顽抗。
当天,警方在一间20余平方米的杂乱房间内,共收缴各类生产工具,以及10万余粒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
据警方介绍,嫌疑人罗某在网上购买原材料后,将出租屋的一间卧室改装成“生产车间”,混合加工成粉末状胶囊,同时将部分呋塞米片剂改换包装,均以瘦身减肥产品之名,通过快递、物流批发给宜昌陈氏姐妹进行网络销售。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保健食品不同于一般营养类食品,大家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尤其是减肥类的保健食品,千万不要盲目相信广告上的夸张宣传,而是选择去正规超市购买,看清保健食品的包装是否有蓝帽子等相关标志,以防被骗。
全国首例涉兴奋剂大案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并于2021年3月1日实施。此次修订增加了对涉兴奋剂行为的处罚条款,这也是首次将涉兴奋剂犯罪以条文形式写入刑法。
根据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并公布兴奋剂目录。该目录将兴奋剂划分为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麻醉药品、刺激剂(含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其他品种以及特定物质等几类。
《反兴奋剂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对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严格管理,禁止企业或个人非法生产、经营或进出口,明确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擅自生产、销售、违规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行政责任,对于非法生产、经营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予以没收,并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因“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涉案物质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对“生产、销售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食品”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以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量刑。
本起案件中,宜昌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捣毁生产、仓库4个,现场查获打粉机、压板模具、封口机等作案工具5套,查扣空胶囊壳10万余颗、成品片剂5万余片、胶囊2万余粒,呋塞米、螺内酯等兴奋剂原料16公斤,查明含兴奋剂物质的涉案食品通过网络平台销售流向全国,涉案价值1000余万元。(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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