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乌冲突头100天俄罗斯赚了930亿欧元#】俄乌冲突爆发后,西方国家针对俄罗斯能源实施多轮制裁,希望借此限制俄方军费供应。然而,不断上涨的能源价格仍使俄罗斯的出口收入处于高位。
当地时间6月12日,总部位于芬兰赫尔辛基的研究机构“能源与清洁空气研究中心”(CREA)发布报告称,在俄乌冲突爆发的头100天里,俄罗斯通过化石燃料出口获得了930亿欧元的收入,其中61%由欧盟进口,最大进口国为中国(126亿欧元)。
《纽约时报》报道称,俄罗斯目前的化石燃料出口收入已飙升至“创纪录水平”。CREA也指出,该出口收入速度是“前所未有的”,出口量也接近历史最高水平,这笔收入已超过其在俄乌冲突中的支出。
受部分国家或公司取消同俄罗斯交易的影响,俄罗斯5月的化石燃料出口量有所减少。然而,国际能源价格的飙升使俄罗斯的化石燃料出口的平均价格比去年高出60%左右,完全抵消了出口量减少的影响。
CREA于12日发布的报告指出,对俄罗斯化石燃料管道和海上贸易数据的研究结果显示,俄罗斯的化石燃料出口收入正在填补该国的军费支出。
具体而言,在俄罗斯俄乌冲突爆发后的头100天里(2月24日-6月3日)通过化石燃料出口获得了930亿欧元(约合人民币6530.4亿元)的收入,其中61%(约570亿欧元)由欧盟进口。
其中,最大的进口国分别为中国(126亿欧元)、德国(121亿欧元)、意大利(78亿欧元)、荷兰(78亿欧元)、土耳其(67亿欧元)、波兰(44亿欧元)、法国(43亿欧元)和印度(34亿欧元)。
该报告指出,中国对俄能源的进口量与往年相比基本没有变化,但德国减少了部分俄油的进口,这才导致中国超过德国成为俄罗斯最大的化石燃料进口国。
值得注意的是,印度成为俄罗斯原油的重要进口国,不仅购买了俄罗斯出口原油的18%,其中很大一部分原油还被作为成品油再出口销往美国和欧洲——这也导致欧美间接购买了俄油。
单从出口的化石能源种类上来看,俄罗斯原油收入为460亿欧元,管道天然气收入为240亿欧元,石油产品收入为130亿欧元,液化天然气收入为51亿欧元,煤炭收入为48亿欧元。
该报告分析称,由于部分国家和公司不再同俄罗斯进行能源交易,该国5月份的化石燃料出口量与俄乌冲突爆发前相比略有下降,约为15%。
不过,国家能源价格的飙升,反而使俄罗斯的化石燃料出口的平均价格比去年高出60%左右,即便考虑到俄原油价格比国际市场价格低30%的“折扣价”也是如此。
据《纽约时报》报道,长期以来,欧洲国家严重依赖俄罗斯能源的供应。俄乌冲突爆发后,欧盟从俄罗斯进口的天然气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3%,但由于天然气价格上涨,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Gazprom)的收入仍是去年的两倍左右。
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数据,2021年,俄政府预算的45%来自油气出口。CREA估计,俄罗斯化石燃料出口带来的收入已经超过了该国在俄乌冲突上的支出。
“目前(俄罗斯)的(出口)收入速度是前所未有的,因为(化石燃料)价格是前所未有的,出口量接近历史最高水平。”CREA的分析师劳里·米利维尔塔说。
据报道,乌克兰方面也一直在追踪俄罗斯的出口收入情况,乌克兰总统的经济顾问奥列格·乌斯滕科在基辅接受采访时表示,CREA的数据计算还是“太保守”了。
“(我们)最根本的结论是一样的:化石燃料继续为俄罗斯的战争提供资金。”乌斯滕科称,“你可以停止进口俄罗斯鱼子酱和俄罗斯伏特加,这很好,但绝对不够。你需要停止进口俄罗斯原油。”
美国财长耶伦上周表示,美国正在与欧洲盟友就成立一个临时价格联盟进行磋商,旨在为俄罗斯原油设定一个与产量大致相等的价格上限,从而在保证俄油能涌向全球市场一稳定油价的情况下,削减俄方的出口收入。
乌斯滕科对此表示赞成,希望能在欧洲将禁止俄油进口的决定落地之前,先采取这一临时措施。他还建议,各国应该把俄油价格和最高限价之间的差价支付给一个基金,以帮助乌克兰的重建。
5月30日晚间,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宣布,欧盟已就对俄实施石油禁运达成共识,“将立即覆盖三分之二欧盟从俄罗斯进口的石油”。
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则表示,她对欧盟各国领导人在对俄石油禁运问题上达成一致表示欢迎,此举将使欧盟自俄罗斯进口的石油量在今年底前被削减90%。(观察者网)
当地时间6月12日,总部位于芬兰赫尔辛基的研究机构“能源与清洁空气研究中心”(CREA)发布报告称,在俄乌冲突爆发的头100天里,俄罗斯通过化石燃料出口获得了930亿欧元的收入,其中61%由欧盟进口,最大进口国为中国(126亿欧元)。
《纽约时报》报道称,俄罗斯目前的化石燃料出口收入已飙升至“创纪录水平”。CREA也指出,该出口收入速度是“前所未有的”,出口量也接近历史最高水平,这笔收入已超过其在俄乌冲突中的支出。
受部分国家或公司取消同俄罗斯交易的影响,俄罗斯5月的化石燃料出口量有所减少。然而,国际能源价格的飙升使俄罗斯的化石燃料出口的平均价格比去年高出60%左右,完全抵消了出口量减少的影响。
CREA于12日发布的报告指出,对俄罗斯化石燃料管道和海上贸易数据的研究结果显示,俄罗斯的化石燃料出口收入正在填补该国的军费支出。
具体而言,在俄罗斯俄乌冲突爆发后的头100天里(2月24日-6月3日)通过化石燃料出口获得了930亿欧元(约合人民币6530.4亿元)的收入,其中61%(约570亿欧元)由欧盟进口。
其中,最大的进口国分别为中国(126亿欧元)、德国(121亿欧元)、意大利(78亿欧元)、荷兰(78亿欧元)、土耳其(67亿欧元)、波兰(44亿欧元)、法国(43亿欧元)和印度(34亿欧元)。
该报告指出,中国对俄能源的进口量与往年相比基本没有变化,但德国减少了部分俄油的进口,这才导致中国超过德国成为俄罗斯最大的化石燃料进口国。
值得注意的是,印度成为俄罗斯原油的重要进口国,不仅购买了俄罗斯出口原油的18%,其中很大一部分原油还被作为成品油再出口销往美国和欧洲——这也导致欧美间接购买了俄油。
单从出口的化石能源种类上来看,俄罗斯原油收入为460亿欧元,管道天然气收入为240亿欧元,石油产品收入为130亿欧元,液化天然气收入为51亿欧元,煤炭收入为48亿欧元。
该报告分析称,由于部分国家和公司不再同俄罗斯进行能源交易,该国5月份的化石燃料出口量与俄乌冲突爆发前相比略有下降,约为15%。
不过,国家能源价格的飙升,反而使俄罗斯的化石燃料出口的平均价格比去年高出60%左右,即便考虑到俄原油价格比国际市场价格低30%的“折扣价”也是如此。
据《纽约时报》报道,长期以来,欧洲国家严重依赖俄罗斯能源的供应。俄乌冲突爆发后,欧盟从俄罗斯进口的天然气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3%,但由于天然气价格上涨,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Gazprom)的收入仍是去年的两倍左右。
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数据,2021年,俄政府预算的45%来自油气出口。CREA估计,俄罗斯化石燃料出口带来的收入已经超过了该国在俄乌冲突上的支出。
“目前(俄罗斯)的(出口)收入速度是前所未有的,因为(化石燃料)价格是前所未有的,出口量接近历史最高水平。”CREA的分析师劳里·米利维尔塔说。
据报道,乌克兰方面也一直在追踪俄罗斯的出口收入情况,乌克兰总统的经济顾问奥列格·乌斯滕科在基辅接受采访时表示,CREA的数据计算还是“太保守”了。
“(我们)最根本的结论是一样的:化石燃料继续为俄罗斯的战争提供资金。”乌斯滕科称,“你可以停止进口俄罗斯鱼子酱和俄罗斯伏特加,这很好,但绝对不够。你需要停止进口俄罗斯原油。”
美国财长耶伦上周表示,美国正在与欧洲盟友就成立一个临时价格联盟进行磋商,旨在为俄罗斯原油设定一个与产量大致相等的价格上限,从而在保证俄油能涌向全球市场一稳定油价的情况下,削减俄方的出口收入。
乌斯滕科对此表示赞成,希望能在欧洲将禁止俄油进口的决定落地之前,先采取这一临时措施。他还建议,各国应该把俄油价格和最高限价之间的差价支付给一个基金,以帮助乌克兰的重建。
5月30日晚间,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宣布,欧盟已就对俄实施石油禁运达成共识,“将立即覆盖三分之二欧盟从俄罗斯进口的石油”。
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则表示,她对欧盟各国领导人在对俄石油禁运问题上达成一致表示欢迎,此举将使欧盟自俄罗斯进口的石油量在今年底前被削减90%。(观察者网)
交易资金见证监管
银行的最大优势在于良好的信誉受到公众认可,交易双方都认为资金交由银行监管可以保证双方的安全。在很多行业,交易程序复杂,透明度不高,一般都需要银行居间监管资金。通常银行以见到某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履约完成的标志,安排划拨交易资金,这样的操作对银行而言较为简单,省去了买卖双方可能的纠缠。
【产品定义】
交易资金见证监管业务是指应商务合同交易双方的申请,买方将交易项下的付款资金交由商业银行监管,商业银行向交易双方提供如下保证:在卖方按时履约,并出示约定的交易完成证明文件后,银行保证将监管的交易资金划付给卖方;如果卖方没有按时履约,银行保证将监管的交易资金划还给买方。
通常以见到某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履约完成的标志,银行见此划拨资金。
【营销建议】
1.在特定的大额商务交易中使用。该产品多在股权收购、大宗土地交易中使用,如在股权交易中过程较为复杂,需要股东大会的讨论通过,需要完成过户变更等,时间较长、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因而买卖双方都希望可以有效制约对方,保证彼此的交易安全,该产品便应运而生。该产品再次说明银行是经营信用的,没有信用,银行将寸步难行。
2.可以与贷款业务捆绑销售。在实践操作中,商业银行一般将交易资金见证监管业务与封闭贷款业务捆绑,在买方提交商务合同资料及其本身的财务状况资料后,商业银行首先对买方进行授信评估,确认可以获得授信额度后,商业银行首先发放一笔流动资金贷款,然后按照交易资金见证监管业务的规定进行监管,通过这种操作,银行可以获得贷款利息收入、存款资金收入双重收益等超额回报。中国企业在境外进行并购的时候,对方国家政府经常要求中国的企业提供在商业银行的资金存款证明及银行的履约保函。
[点评]
商业银行应当非常重视该交易资金见证监管业务,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企业之间的并购越来越多,需要银行居间监管交易资金以促进交易顺利进行的情况将越来越多,发展该业务前途广阔。
文章选自《商业银行对公授信培训(第五版)》,由立金银行培训中心讲师整理编写,转载还请注明文章来源。欢迎各家银行联系内训课程了,联系人:云老师13601365226 宋老师15373217827
银行的最大优势在于良好的信誉受到公众认可,交易双方都认为资金交由银行监管可以保证双方的安全。在很多行业,交易程序复杂,透明度不高,一般都需要银行居间监管资金。通常银行以见到某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履约完成的标志,安排划拨交易资金,这样的操作对银行而言较为简单,省去了买卖双方可能的纠缠。
【产品定义】
交易资金见证监管业务是指应商务合同交易双方的申请,买方将交易项下的付款资金交由商业银行监管,商业银行向交易双方提供如下保证:在卖方按时履约,并出示约定的交易完成证明文件后,银行保证将监管的交易资金划付给卖方;如果卖方没有按时履约,银行保证将监管的交易资金划还给买方。
通常以见到某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履约完成的标志,银行见此划拨资金。
【营销建议】
1.在特定的大额商务交易中使用。该产品多在股权收购、大宗土地交易中使用,如在股权交易中过程较为复杂,需要股东大会的讨论通过,需要完成过户变更等,时间较长、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因而买卖双方都希望可以有效制约对方,保证彼此的交易安全,该产品便应运而生。该产品再次说明银行是经营信用的,没有信用,银行将寸步难行。
2.可以与贷款业务捆绑销售。在实践操作中,商业银行一般将交易资金见证监管业务与封闭贷款业务捆绑,在买方提交商务合同资料及其本身的财务状况资料后,商业银行首先对买方进行授信评估,确认可以获得授信额度后,商业银行首先发放一笔流动资金贷款,然后按照交易资金见证监管业务的规定进行监管,通过这种操作,银行可以获得贷款利息收入、存款资金收入双重收益等超额回报。中国企业在境外进行并购的时候,对方国家政府经常要求中国的企业提供在商业银行的资金存款证明及银行的履约保函。
[点评]
商业银行应当非常重视该交易资金见证监管业务,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企业之间的并购越来越多,需要银行居间监管交易资金以促进交易顺利进行的情况将越来越多,发展该业务前途广阔。
文章选自《商业银行对公授信培训(第五版)》,由立金银行培训中心讲师整理编写,转载还请注明文章来源。欢迎各家银行联系内训课程了,联系人:云老师13601365226 宋老师15373217827
【国家税务总局: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憧憬][加油][围观]
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发布关于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22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税务部门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到期将视外贸发展和实际执行情况,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间要求。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总货劳函〔2022〕83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对信用好的企业阶段性加快出口退(免)税办理进度的要求,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现就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自2022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税务部门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到期将视外贸发展和实际执行情况,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间要求。
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是指出口退税管理类别为一类和二类的出口企业。
正常出口退(免)税,是指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现行规定且不存在涉嫌骗税等疑点的出口退(免)税业务。
二、做好宣传解读和纳税人辅导工作
(一)加强一线人员培训。各地税务机关要切实做好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和办税服务厅等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关于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要求的相关培训,重点针对本通知加快办理退税进度要求、前期《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以下称《十部门通知》)内容、报送资料、业务口径等进行强化培训,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通过本省电子税务局就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相关举措,针对一类、二类出口企业等适用主体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并主动通过本地征纳沟通平台等多种渠道方式,区分企业不同类型人员开展更具针对性的信息推送。
(三)做好纳税人宣传辅导。各地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关措施内容制作宣传产品,通过税务网站、征纳沟通平台、新媒体等渠道开展广泛而又务实的宣传。要进一步压实主管税务机关的网格化服务责任,针对适用主体分类开展政策解读和专项辅导,既要宣讲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的重要意义,讲清本通知内容,又要辅导好操作流程,帮助纳税人懂政策、能申报、会操作,还要提示提醒纳税人严格加强风险内控,避免出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对出口退税信用好的企业阶段性加快退税办理进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税务机关在《十部门通知》基础上,进一步支持外贸稳定发展、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的重要举措。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深化思想认识,结合接受中央巡视自查整改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促指导,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快退、狠打、严查、外督、长宣”五措并举,确保本地区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二)加强工作统筹,确保快退税款。省级税务局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提前做好工作部署,全力保障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密切跟踪各地办理进度,及时指导督促基层税务局落实落细。要强化出口退税、规划核算、征管科技、信息中心、数据风险等部门间协同配合,及时传递信息,确保按时办理退税。各级税务机关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协同发力,确保快退税款。
(三)加强风险防控,加大打骗力度。各级税务机关要统筹做好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与防范打击出口骗税工作,树牢底线思维,既对标时间要求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也杜绝片面追求进度而放松出口骗税风险防控。要加强出口退税风险分析应对工作,充分发挥六部门常态化打虚打骗工作机制作用,加大与公安、检察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的协作力度,紧盯出口骗税新情况、新动态,始终保持对“三假”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严查狠打的高压态势,更好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四)强化内部监督,严查问题风险。各级税务机关在落实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新举措的同时,要充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刀刃向内,将“严查内错”贯穿政策落实全过程、各环节,严查税务人员落实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失责行为,特别是对内外勾结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一案双查”,从严从快严查彻办。
(五)主动接受监督、听取各方意见。各级税务机关在全力推进出口退税办理进度的过程中,要充分运用落实税费支持政策直联工作机制、“税费服务产品体验”、政务网站、局长信箱等方式,真诚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听取多方意见,并做好各方意见建议的收集、分析、处理和反馈工作,确保纳税人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得到及时有效回应,不断完善和改进服务举措。
(六)持续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主动开展政策宣传工作,持续跟踪纳税人受益情况以及政策执行效果,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广泛宣传《十部门通知》和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新举措对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稳住宏观经济大盘方面发挥的积极效应,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级税务机关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工作成效,落实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上报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6月14日
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发布关于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22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税务部门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到期将视外贸发展和实际执行情况,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间要求。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总货劳函〔2022〕83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对信用好的企业阶段性加快出口退(免)税办理进度的要求,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现就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自2022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税务部门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到期将视外贸发展和实际执行情况,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间要求。
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是指出口退税管理类别为一类和二类的出口企业。
正常出口退(免)税,是指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现行规定且不存在涉嫌骗税等疑点的出口退(免)税业务。
二、做好宣传解读和纳税人辅导工作
(一)加强一线人员培训。各地税务机关要切实做好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和办税服务厅等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关于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要求的相关培训,重点针对本通知加快办理退税进度要求、前期《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以下称《十部门通知》)内容、报送资料、业务口径等进行强化培训,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通过本省电子税务局就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相关举措,针对一类、二类出口企业等适用主体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并主动通过本地征纳沟通平台等多种渠道方式,区分企业不同类型人员开展更具针对性的信息推送。
(三)做好纳税人宣传辅导。各地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关措施内容制作宣传产品,通过税务网站、征纳沟通平台、新媒体等渠道开展广泛而又务实的宣传。要进一步压实主管税务机关的网格化服务责任,针对适用主体分类开展政策解读和专项辅导,既要宣讲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的重要意义,讲清本通知内容,又要辅导好操作流程,帮助纳税人懂政策、能申报、会操作,还要提示提醒纳税人严格加强风险内控,避免出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对出口退税信用好的企业阶段性加快退税办理进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税务机关在《十部门通知》基础上,进一步支持外贸稳定发展、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的重要举措。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深化思想认识,结合接受中央巡视自查整改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促指导,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快退、狠打、严查、外督、长宣”五措并举,确保本地区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二)加强工作统筹,确保快退税款。省级税务局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提前做好工作部署,全力保障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密切跟踪各地办理进度,及时指导督促基层税务局落实落细。要强化出口退税、规划核算、征管科技、信息中心、数据风险等部门间协同配合,及时传递信息,确保按时办理退税。各级税务机关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协同发力,确保快退税款。
(三)加强风险防控,加大打骗力度。各级税务机关要统筹做好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与防范打击出口骗税工作,树牢底线思维,既对标时间要求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也杜绝片面追求进度而放松出口骗税风险防控。要加强出口退税风险分析应对工作,充分发挥六部门常态化打虚打骗工作机制作用,加大与公安、检察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的协作力度,紧盯出口骗税新情况、新动态,始终保持对“三假”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严查狠打的高压态势,更好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四)强化内部监督,严查问题风险。各级税务机关在落实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新举措的同时,要充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刀刃向内,将“严查内错”贯穿政策落实全过程、各环节,严查税务人员落实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失责行为,特别是对内外勾结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一案双查”,从严从快严查彻办。
(五)主动接受监督、听取各方意见。各级税务机关在全力推进出口退税办理进度的过程中,要充分运用落实税费支持政策直联工作机制、“税费服务产品体验”、政务网站、局长信箱等方式,真诚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听取多方意见,并做好各方意见建议的收集、分析、处理和反馈工作,确保纳税人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得到及时有效回应,不断完善和改进服务举措。
(六)持续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主动开展政策宣传工作,持续跟踪纳税人受益情况以及政策执行效果,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广泛宣传《十部门通知》和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新举措对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稳住宏观经济大盘方面发挥的积极效应,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级税务机关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工作成效,落实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上报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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