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弟魔#妻子花光家中积蓄给弟弟买车、买房,丈夫该如何保护财产?
“扶弟魔”通常用来形容夫妻一方对自己的弟弟或哥哥不计回报地付出。陕西的张先生就遭遇了“扶弟魔”,妻子背着他将二人辛苦攒下的120万元全部送去给她的弟弟买车买房,这令他十分气愤。2019年也曾有新闻报道:深圳一男子醉酒后想跳桥轻生,万幸被人救了下来。而他轻生的原因是妻子拿着女儿救命的钱去给弟弟买房子。这些“扶弟魔”们,即使结婚后也不顾家庭和儿女,甚至把自己的小家掏空,竭尽全力的去帮扶自己原生家庭的弟弟,无论自己有能力与否,都全力承担。在婚姻中遭遇了“扶弟魔”讲道理恐怕很难在短时间见效,那么能否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财产呢?
和“扶弟魔”离婚能要回财产吗?
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共同财产相关的重大决定应该由夫妻共同协商,而妻子在不告知丈夫的情况下将全部积蓄拿给弟弟买车买房,甚至将女儿治病的钱也拿去给弟弟,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对于此类事件有不少网友会在评论中劝丈夫尽早离婚、及时止损。此类情况如果离婚就可以顺利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妻子未经过丈夫同意擅自将财产赠与弟弟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这意味着与“扶弟魔”离婚的话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多分或者获得全部财产。此外如果“扶弟魔”被认定为有导致离婚的重大过失,那么对方还可以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请求给予损害赔偿。如深圳醉酒轻生男子的妻子将女儿的“救命钱”拿去给弟弟买房,就可能因不对女儿的疾病进行治疗而构成重大过错。
不离婚能要回财产吗?
那么如果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是否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要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呢?我们都知道离婚时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是否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
虽然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是共有的,但是想在婚存续的情况下,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是有法可依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而“扶弟魔”用夫妻共同积蓄给弟弟买车、买房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因此丈夫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分割夫妻间的共同财产,从而保住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且这种在婚姻存续期间对财产的分割并不会影响双方在婚姻关系当中的权利和义务,法院虽对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但双方的夫妻身份、权利义务关系未发生改变。除财产关系外,其他人身关系、抚养、赡养等义务仍要承担。
妻子给弟弟的钱能要回来吗?
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后, 对于属于丈夫的那部分财产赠与行为就变成了无权处分,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行为人未取得处分权,权利人又不追认的,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妻子给弟弟的钱中属于丈夫的那部分赠与是无效的,可以要求弟弟返还。
如何在婚姻中保护自己的财产?
婚姻不易,为了避免在婚姻中遭遇“扶弟魔”导致人财两空,可以选择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经常能听到婚前财产协议,其实不只在婚前,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也可以进行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内财产协议应注意以下几点:
1.采用书面形式;
2. 约定的财产状况(含产权人、财产地址、产权证号等)必须记载明确无歧义;
3.协议书的签订不应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4.婚内财产协议书仅限于夫妻之间的分配,而不涉及到子女或第三人的分配。
但是如果婚内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也不能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也就是说如果一方患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也需要积极承担治疗费用。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 与他人同居;
(三) 实施家庭暴力;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 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扶弟魔”通常用来形容夫妻一方对自己的弟弟或哥哥不计回报地付出。陕西的张先生就遭遇了“扶弟魔”,妻子背着他将二人辛苦攒下的120万元全部送去给她的弟弟买车买房,这令他十分气愤。2019年也曾有新闻报道:深圳一男子醉酒后想跳桥轻生,万幸被人救了下来。而他轻生的原因是妻子拿着女儿救命的钱去给弟弟买房子。这些“扶弟魔”们,即使结婚后也不顾家庭和儿女,甚至把自己的小家掏空,竭尽全力的去帮扶自己原生家庭的弟弟,无论自己有能力与否,都全力承担。在婚姻中遭遇了“扶弟魔”讲道理恐怕很难在短时间见效,那么能否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财产呢?
和“扶弟魔”离婚能要回财产吗?
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共同财产相关的重大决定应该由夫妻共同协商,而妻子在不告知丈夫的情况下将全部积蓄拿给弟弟买车买房,甚至将女儿治病的钱也拿去给弟弟,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对于此类事件有不少网友会在评论中劝丈夫尽早离婚、及时止损。此类情况如果离婚就可以顺利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妻子未经过丈夫同意擅自将财产赠与弟弟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这意味着与“扶弟魔”离婚的话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多分或者获得全部财产。此外如果“扶弟魔”被认定为有导致离婚的重大过失,那么对方还可以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请求给予损害赔偿。如深圳醉酒轻生男子的妻子将女儿的“救命钱”拿去给弟弟买房,就可能因不对女儿的疾病进行治疗而构成重大过错。
不离婚能要回财产吗?
那么如果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是否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要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呢?我们都知道离婚时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是否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
虽然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是共有的,但是想在婚存续的情况下,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是有法可依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而“扶弟魔”用夫妻共同积蓄给弟弟买车、买房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因此丈夫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分割夫妻间的共同财产,从而保住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且这种在婚姻存续期间对财产的分割并不会影响双方在婚姻关系当中的权利和义务,法院虽对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但双方的夫妻身份、权利义务关系未发生改变。除财产关系外,其他人身关系、抚养、赡养等义务仍要承担。
妻子给弟弟的钱能要回来吗?
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后, 对于属于丈夫的那部分财产赠与行为就变成了无权处分,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行为人未取得处分权,权利人又不追认的,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妻子给弟弟的钱中属于丈夫的那部分赠与是无效的,可以要求弟弟返还。
如何在婚姻中保护自己的财产?
婚姻不易,为了避免在婚姻中遭遇“扶弟魔”导致人财两空,可以选择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经常能听到婚前财产协议,其实不只在婚前,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也可以进行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内财产协议应注意以下几点:
1.采用书面形式;
2. 约定的财产状况(含产权人、财产地址、产权证号等)必须记载明确无歧义;
3.协议书的签订不应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4.婚内财产协议书仅限于夫妻之间的分配,而不涉及到子女或第三人的分配。
但是如果婚内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也不能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也就是说如果一方患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也需要积极承担治疗费用。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 与他人同居;
(三) 实施家庭暴力;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 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扶弟魔#妻子花光家中积蓄给弟弟买车、买房,丈夫该如何保护财产?
“扶弟魔”通常用来形容夫妻一方对自己的弟弟或哥哥不计回报地付出。陕西的张先生就遭遇了“扶弟魔”,妻子背着他将二人辛苦攒下的120万元全部送去给她的弟弟买车买房,这令他十分气愤。2019年也曾有新闻报道:深圳一男子醉酒后想跳桥轻生,万幸被人救了下来。而他轻生的原因是妻子拿着女儿救命的钱去给弟弟买房子。这些“扶弟魔”们,即使结婚后也不顾家庭和儿女,甚至把自己的小家掏空,竭尽全力的去帮扶自己原生家庭的弟弟,无论自己有能力与否,都全力承担。在婚姻中遭遇了“扶弟魔”讲道理恐怕很难在短时间见效,那么能否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财产呢?
和“扶弟魔”离婚能要回财产吗?
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共同财产相关的重大决定应该由夫妻共同协商,而妻子在不告知丈夫的情况下将全部积蓄拿给弟弟买车买房,甚至将女儿治病的钱也拿去给弟弟,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对于此类事件有不少网友会在评论中劝丈夫尽早离婚、及时止损。此类情况如果离婚就可以顺利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妻子未经过丈夫同意擅自将财产赠与弟弟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这意味着与“扶弟魔”离婚的话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多分或者获得全部财产。此外如果“扶弟魔”被认定为有导致离婚的重大过失,那么对方还可以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请求给予损害赔偿。如深圳醉酒轻生男子的妻子将女儿的“救命钱”拿去给弟弟买房,就可能因不对女儿的疾病进行治疗而构成重大过错。
不离婚能要回财产吗?
那么如果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是否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要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呢?我们都知道离婚时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是否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
虽然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是共有的,但是想在婚存续的情况下,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是有法可依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而“扶弟魔”用夫妻共同积蓄给弟弟买车、买房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因此丈夫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分割夫妻间的共同财产,从而保住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且这种在婚姻存续期间对财产的分割并不会影响双方在婚姻关系当中的权利和义务,法院虽对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但双方的夫妻身份、权利义务关系未发生改变。除财产关系外,其他人身关系、抚养、赡养等义务仍要承担。
妻子给弟弟的钱能要回来吗?
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后, 对于属于丈夫的那部分财产赠与行为就变成了无权处分,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行为人未取得处分权,权利人又不追认的,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妻子给弟弟的钱中属于丈夫的那部分赠与是无效的,可以要求弟弟返还。
如何在婚姻中保护自己的财产?
婚姻不易,为了避免在婚姻中遭遇“扶弟魔”导致人财两空,可以选择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经常能听到婚前财产协议,其实不只在婚前,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也可以进行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内财产协议应注意以下几点:
1.采用书面形式;
2. 约定的财产状况(含产权人、财产地址、产权证号等)必须记载明确无歧义;
3.协议书的签订不应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4.婚内财产协议书仅限于夫妻之间的分配,而不涉及到子女或第三人的分配。
但是如果婚内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也不能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也就是说如果一方患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也需要积极承担治疗费用。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 与他人同居;
(三) 实施家庭暴力;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 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扶弟魔”通常用来形容夫妻一方对自己的弟弟或哥哥不计回报地付出。陕西的张先生就遭遇了“扶弟魔”,妻子背着他将二人辛苦攒下的120万元全部送去给她的弟弟买车买房,这令他十分气愤。2019年也曾有新闻报道:深圳一男子醉酒后想跳桥轻生,万幸被人救了下来。而他轻生的原因是妻子拿着女儿救命的钱去给弟弟买房子。这些“扶弟魔”们,即使结婚后也不顾家庭和儿女,甚至把自己的小家掏空,竭尽全力的去帮扶自己原生家庭的弟弟,无论自己有能力与否,都全力承担。在婚姻中遭遇了“扶弟魔”讲道理恐怕很难在短时间见效,那么能否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财产呢?
和“扶弟魔”离婚能要回财产吗?
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共同财产相关的重大决定应该由夫妻共同协商,而妻子在不告知丈夫的情况下将全部积蓄拿给弟弟买车买房,甚至将女儿治病的钱也拿去给弟弟,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对于此类事件有不少网友会在评论中劝丈夫尽早离婚、及时止损。此类情况如果离婚就可以顺利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妻子未经过丈夫同意擅自将财产赠与弟弟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这意味着与“扶弟魔”离婚的话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多分或者获得全部财产。此外如果“扶弟魔”被认定为有导致离婚的重大过失,那么对方还可以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请求给予损害赔偿。如深圳醉酒轻生男子的妻子将女儿的“救命钱”拿去给弟弟买房,就可能因不对女儿的疾病进行治疗而构成重大过错。
不离婚能要回财产吗?
那么如果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是否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要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呢?我们都知道离婚时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是否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
虽然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是共有的,但是想在婚存续的情况下,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是有法可依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而“扶弟魔”用夫妻共同积蓄给弟弟买车、买房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因此丈夫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分割夫妻间的共同财产,从而保住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且这种在婚姻存续期间对财产的分割并不会影响双方在婚姻关系当中的权利和义务,法院虽对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但双方的夫妻身份、权利义务关系未发生改变。除财产关系外,其他人身关系、抚养、赡养等义务仍要承担。
妻子给弟弟的钱能要回来吗?
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后, 对于属于丈夫的那部分财产赠与行为就变成了无权处分,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行为人未取得处分权,权利人又不追认的,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妻子给弟弟的钱中属于丈夫的那部分赠与是无效的,可以要求弟弟返还。
如何在婚姻中保护自己的财产?
婚姻不易,为了避免在婚姻中遭遇“扶弟魔”导致人财两空,可以选择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经常能听到婚前财产协议,其实不只在婚前,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也可以进行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内财产协议应注意以下几点:
1.采用书面形式;
2. 约定的财产状况(含产权人、财产地址、产权证号等)必须记载明确无歧义;
3.协议书的签订不应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4.婚内财产协议书仅限于夫妻之间的分配,而不涉及到子女或第三人的分配。
但是如果婚内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也不能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也就是说如果一方患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也需要积极承担治疗费用。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 与他人同居;
(三) 实施家庭暴力;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 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一次彻底打破自己的财务思维,分享今天读的书的内容:教你和孩子支付自己—养“鹅”计划】我们常常给别人支付,比如:进面包店给面包师支付,进服装店给导购员支付,肉时付钱给肉铺老板,剪头发时付钱给理发师。等等,却从没有支付过自己(没有给自己发工资),应该先给自己发工资,如果你没有这种思维,你的收入并不等于你的工资,人性的欲望是膨胀的,你还记得我前段时间分享经济学中说过的一句话:“没有足够的东西能满足每一个的需要”,实际上,生活水平是随着收入的增加而提高的。你的需求往往总是与你所拥有的一样多。人们常常把自己的‘必要支出’和需要支付(希望)混为一谈。这个被我们称为必要支出的东西,会随着我们每一次收入的增加而水涨船高。其实,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其实少之又少。我们只是为了对自己的消费行为进行辩解,所以这样声称而已。总结:需求随着收入的增加而提高。如果你今天管理不好你的钱,那么等你挣到更多钱的时候,你就更管理不好了。
在过去农民知道一个道理:每年都储存一些种子,从当年种出的物品中选出一些来留种子并储存好,等第二年播种时用,就像是养“鹅”计划,“鹅”下金蛋,也就是每一次从收入(工资)中留出10%,放入“鹅”储蓄中,相当于,10%先给自己发工资,如果加薪了或收入增加了,将取加薪中的50%放“鹅”储蓄中,使用收入的90%生活,与使用100%相比,其实没有什么区别。你丝毫不会惦记那10%的资金。不要只看到金钱现在的价值,要看到金钱在10年、15年或20年之后的价值(复利),10%会让你变得安乐富足。千万不能动用那10%。你可以用这10%的存款“饲养”一只下金蛋的鹅。总结:只有当你的钱多到可以使你仅靠利息便可生活时,你才算真正富有和独立。如果你没有赚钱机器,那么你自己就是一台赚钱机器,只造出你值得获得的金钱(粗鲁的说:一辈子是为钱打工,成为钱的奴隶,还是钱为你打工,在于能否先给自己发工资,养“鹅”,“鹅”千万不能杀掉)。
同样地,养“鹅”可能看起来比较困难,但是不养“鹅”给你造成的困难更多。别看短期,也延长多年后。
如果你做的是所有人都能做的事情,你也只会得到其他所有人都有的东西。
直接给孩子钱是不负责任的。给孩子解释金钱和富裕的概念可能会花费一些时间。但可以使孩子拥有大多数人没有的宝贵机会:金钱将会发挥本应发挥的作用,金钱会成为使人感觉自然舒适的东西。
今天读的书中的内容是否对你过去的对金钱和财富观念不一样呢?能否从中理悟到有利于自己的呢?好好想想吧!
在过去农民知道一个道理:每年都储存一些种子,从当年种出的物品中选出一些来留种子并储存好,等第二年播种时用,就像是养“鹅”计划,“鹅”下金蛋,也就是每一次从收入(工资)中留出10%,放入“鹅”储蓄中,相当于,10%先给自己发工资,如果加薪了或收入增加了,将取加薪中的50%放“鹅”储蓄中,使用收入的90%生活,与使用100%相比,其实没有什么区别。你丝毫不会惦记那10%的资金。不要只看到金钱现在的价值,要看到金钱在10年、15年或20年之后的价值(复利),10%会让你变得安乐富足。千万不能动用那10%。你可以用这10%的存款“饲养”一只下金蛋的鹅。总结:只有当你的钱多到可以使你仅靠利息便可生活时,你才算真正富有和独立。如果你没有赚钱机器,那么你自己就是一台赚钱机器,只造出你值得获得的金钱(粗鲁的说:一辈子是为钱打工,成为钱的奴隶,还是钱为你打工,在于能否先给自己发工资,养“鹅”,“鹅”千万不能杀掉)。
同样地,养“鹅”可能看起来比较困难,但是不养“鹅”给你造成的困难更多。别看短期,也延长多年后。
如果你做的是所有人都能做的事情,你也只会得到其他所有人都有的东西。
直接给孩子钱是不负责任的。给孩子解释金钱和富裕的概念可能会花费一些时间。但可以使孩子拥有大多数人没有的宝贵机会:金钱将会发挥本应发挥的作用,金钱会成为使人感觉自然舒适的东西。
今天读的书中的内容是否对你过去的对金钱和财富观念不一样呢?能否从中理悟到有利于自己的呢?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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