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发布】一、报名及入学流程
1.报名
入读荷塘区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按照时间节点,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3所农村学校(黄塘、仙庾、龙洲)因条件不具备,暂时由学校接受报名,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名单报区教育局基础基教股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录入招生系统。
家长根据自身意愿在民办和公办中选择一项进行报名。荷塘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多轮多批次报名。在首轮民办义务教育报名中,对符合派位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超过派位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符合派位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小于派位计划,则直接录取,并根据空余计划数进行第二轮报名和录取。
第二轮报名录取后,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期间,经市区两级教育局批准后,可启动第三轮报名。
2.审核
入读荷塘区城区公办学校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这三类学生信息,通过株洲市公安局的户籍信息系统和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不动产信息系统,数据自动对接,网上审核,家长可通过株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不动产信息。入读公办学校的无房无户等学生信息,由区教育局牵头各学校招生办网络审核片区内学生报名信息,再联合社区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组织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上门落实片区内无户无户类新生居住证信息和务工证信息。
入读民办学校优先安排的配套楼盘业主子女、符合政策的优惠优抚对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子女及职工子女,由学校申报名单,由区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3.入学
学校派位结果由区教育局通过招生系统、网络、微信公众号、学校短信等方式向家长发布入学安排。家长收到入学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入学手续的办理,逾期未办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荷塘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区招生,在荷塘区范围内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与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一)招生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关于民办学校缩减在校生相关政策,依据荷塘区民办学校2022年度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二)招生方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一事一议”“一校一案”的要求,优先安排教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的政策入学。荷塘区民办学校招生必须符合荷塘区新生入学报名条件。报名后,区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民办学校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派位入学。
根据优先录取的学生人数,核定派位计划。符合派位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派位计划数,则由学校直接录取。对符合派位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超过派位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由荷塘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和落实。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的报名,也不得再参与荷塘区公办学校报名。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收费。
(三)优先入学类别
1. 符合政策的优惠优抚对象。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的政策,对有意向就读民办学校的优惠优抚对象,按政策优先安排入读,不再参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
2.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子女及职工子女。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及职工子女,有意向就读本民办学校的,出资人提供出资证明,职工提供在岗证明,可优先安排入读,不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
三、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入学条件
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之前),且该学生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是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方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实施划片招生,统筹入学。
在荷塘区城区,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这三类学生纳入划片招生范围,按生源排序安排入学。对无户无房资格进行严格认定,根据学位情况和学生实际居住地,实行电脑派位,统筹安排入学。
三、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在划定区域内按下列生源排序。
1. 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均在荷塘区城区,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2. 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荷塘区城区且在株洲城市五区(指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经开区、天元区,下同)均无房产,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3. 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荷塘区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在株洲城市四区(指芦淞区、石峰区、经开区、天元区)以外,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为依据报名。其中,有多套住房的,以报名提供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为依据安排入学。
4. 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株洲城市五区之外;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荷塘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合法居住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剩余学位情况,实行电脑派位,统筹安排入学。
四、入学证件
1.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户口本、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有户无房提供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出生证。
2. 无房无户。户口本、居住证、工作证明(工作证明需提供在荷塘区合法有效的正规劳务合同,并由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个体经营者可提供工商税务证代替;网络经营者须提供纳税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出生证。
五、其他情况
1. 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荷塘区 “双创人才”子女、荷塘区重大投资者子女、荷塘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和职工子女、区属中小学校教职工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的政策。
2. 挂靠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寄挂在荷塘区城区非直系亲属家或单位的,需回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或原户籍地就读。
3. 房户分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均在荷塘区城区,但分属于不同学校片区范围,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和实际居住情况,安排入学。
4. 逾期补登。网络报名结束后登记的本地户籍学生,如本片区学校学位已满,则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其他学校。
四、招生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性质、周期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不动产权证上土地用途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入学,如果该套已经申请学位,在义务教育小学学段一个周期(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初中学段一个周期(3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在这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二)户口迁入时间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入学当年6月30日前迁入片区,由区教育局按照有户类别学生划片就近入学。
(三)信息资料上报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因材料不全,造成适龄儿童(少年)不能顺利入学的,由申请人承担。
(四)招生入学时间要求
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招生环节均有时限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要求,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五、转学插班
荷塘区城区学校非起始年级的班级均达到或临近最大班额上限,城区公办中小学校仅接收荷塘区城区户籍儿童(少年)转学插班。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8号)和湖南省《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466号)文件中的转学规定,在不出现“大班额”的原则下,根据户籍对应片区学校或周边学校相应年级的秋季最新学位情况,于秋季开学一周内统筹安排插班生入学。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7月27日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插班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荷塘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现场报名并审核资料。VIA株洲教育
1.报名
入读荷塘区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按照时间节点,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3所农村学校(黄塘、仙庾、龙洲)因条件不具备,暂时由学校接受报名,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名单报区教育局基础基教股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录入招生系统。
家长根据自身意愿在民办和公办中选择一项进行报名。荷塘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多轮多批次报名。在首轮民办义务教育报名中,对符合派位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超过派位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符合派位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小于派位计划,则直接录取,并根据空余计划数进行第二轮报名和录取。
第二轮报名录取后,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期间,经市区两级教育局批准后,可启动第三轮报名。
2.审核
入读荷塘区城区公办学校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这三类学生信息,通过株洲市公安局的户籍信息系统和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不动产信息系统,数据自动对接,网上审核,家长可通过株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不动产信息。入读公办学校的无房无户等学生信息,由区教育局牵头各学校招生办网络审核片区内学生报名信息,再联合社区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组织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上门落实片区内无户无户类新生居住证信息和务工证信息。
入读民办学校优先安排的配套楼盘业主子女、符合政策的优惠优抚对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子女及职工子女,由学校申报名单,由区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3.入学
学校派位结果由区教育局通过招生系统、网络、微信公众号、学校短信等方式向家长发布入学安排。家长收到入学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入学手续的办理,逾期未办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荷塘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区招生,在荷塘区范围内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与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一)招生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关于民办学校缩减在校生相关政策,依据荷塘区民办学校2022年度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二)招生方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一事一议”“一校一案”的要求,优先安排教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的政策入学。荷塘区民办学校招生必须符合荷塘区新生入学报名条件。报名后,区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民办学校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派位入学。
根据优先录取的学生人数,核定派位计划。符合派位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派位计划数,则由学校直接录取。对符合派位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超过派位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由荷塘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和落实。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的报名,也不得再参与荷塘区公办学校报名。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收费。
(三)优先入学类别
1. 符合政策的优惠优抚对象。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的政策,对有意向就读民办学校的优惠优抚对象,按政策优先安排入读,不再参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
2.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子女及职工子女。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及职工子女,有意向就读本民办学校的,出资人提供出资证明,职工提供在岗证明,可优先安排入读,不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
三、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入学条件
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之前),且该学生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是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方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实施划片招生,统筹入学。
在荷塘区城区,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这三类学生纳入划片招生范围,按生源排序安排入学。对无户无房资格进行严格认定,根据学位情况和学生实际居住地,实行电脑派位,统筹安排入学。
三、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在划定区域内按下列生源排序。
1. 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均在荷塘区城区,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2. 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荷塘区城区且在株洲城市五区(指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经开区、天元区,下同)均无房产,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3. 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荷塘区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在株洲城市四区(指芦淞区、石峰区、经开区、天元区)以外,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为依据报名。其中,有多套住房的,以报名提供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为依据安排入学。
4. 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株洲城市五区之外;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荷塘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合法居住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剩余学位情况,实行电脑派位,统筹安排入学。
四、入学证件
1.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户口本、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有户无房提供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出生证。
2. 无房无户。户口本、居住证、工作证明(工作证明需提供在荷塘区合法有效的正规劳务合同,并由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个体经营者可提供工商税务证代替;网络经营者须提供纳税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出生证。
五、其他情况
1. 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荷塘区 “双创人才”子女、荷塘区重大投资者子女、荷塘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和职工子女、区属中小学校教职工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的政策。
2. 挂靠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寄挂在荷塘区城区非直系亲属家或单位的,需回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或原户籍地就读。
3. 房户分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均在荷塘区城区,但分属于不同学校片区范围,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和实际居住情况,安排入学。
4. 逾期补登。网络报名结束后登记的本地户籍学生,如本片区学校学位已满,则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其他学校。
四、招生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性质、周期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不动产权证上土地用途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入学,如果该套已经申请学位,在义务教育小学学段一个周期(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初中学段一个周期(3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在这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二)户口迁入时间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入学当年6月30日前迁入片区,由区教育局按照有户类别学生划片就近入学。
(三)信息资料上报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因材料不全,造成适龄儿童(少年)不能顺利入学的,由申请人承担。
(四)招生入学时间要求
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招生环节均有时限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要求,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五、转学插班
荷塘区城区学校非起始年级的班级均达到或临近最大班额上限,城区公办中小学校仅接收荷塘区城区户籍儿童(少年)转学插班。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8号)和湖南省《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466号)文件中的转学规定,在不出现“大班额”的原则下,根据户籍对应片区学校或周边学校相应年级的秋季最新学位情况,于秋季开学一周内统筹安排插班生入学。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7月27日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插班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荷塘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现场报名并审核资料。VIA株洲教育
罗湖华润湖贝村拆迁旧改,与东门京基蔡屋村比邻,现有湖贝村回迁房指标,直接签约
罗湖华润湖贝村拆迁旧改,与东门京基蔡屋村比邻,现有湖贝村回迁房指标,直接签约
【今日最笋盘】罗湖华润湖贝村拆迁旧改,与东门京基蔡屋村比邻,现有湖贝村回迁房指标,直接签约
华润湖贝村旧改项目于2017-02-23发布了规划公示,位于罗湖区东门街道,南侧为深南大道,北侧为现状中兴路,东侧为文锦中路,西侧为东门中路。四年前就已被列入了《2013年深圳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中,申报主体为罗湖区重建局与华润置地,现规划经过审议予以公示。
华润湖贝村旧改项目地处罗湖的核心位置,包括罗湖老区委及周边片区,南至深南中路,北至中兴路,东至文锦中路,西至东门中路,总用地面积约40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近200万平方米,未来将对其中近10万平方米用地建筑物进行综合整治,另外还需拆除旧建筑物面积约80万平方米,涉及87块宗地。
由于该项目涵盖旧城中村、旧住宅区、旧商业区等不同更新类型,不论从涉及拆迁谈判的业主数量和规划、拆迁难度等方面都被誉为深圳城市更新之最。
项目规划:
根据目前的最新规划版本,华润湖贝村旧改项目将力争用9年左右时间、投资300亿元,打造成集购物中心、总部办公、会议展览、五星级酒店、公园和公寓等现代商业元素融于一体的超大型综合性商业中心,让湖贝村村民实现“铺仔搬入万象城,老屋变身幸福里”的美好愿景。
华润湖贝村整体改造项目是深圳一大社会热点,830多米的湖贝塔规划,令深圳人津津乐道,尤其是近期南山华润城的火爆和财富效应,让很多敏锐投资者的目光瞄准了湖贝旧改(华润城实际上就是南山大冲村旧改)。几年后,一个超越南山华润城的超大规模旧改项目就会在这里崛起,这个过程中,必然有不少新的财富奇迹产生,你能抓住吗
深中+螺岭合作办学华润湖贝
由于华润湖贝地处优质地段,位于罗湖核心位置,东门街道,无缝连接2号线湖贝及3号线晒布地铁站。早前就一直有拆除的传闻,加上此次华润还规划有螺岭实验学校,因此周边居民可以说非常期待,希望能尽快拆除和建设。
今年,这所原规划的螺岭实验学校已更新为63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从网友曝光的规划来看,华润将推进这所学校由螺岭小学+深圳中学初中部结合的模式,打造成为罗湖第一教育水平。
螺岭和深中,单独每一个都相当能打:
螺岭小学是罗湖乃至整个深圳的名校,每年都有很多学生可以考上深圳外国语学校或者深圳中学3+2或3+3班。学校生源很好,罗湖区很多公务员子女就读,南山、福田的精英阶层也慕名前来为子求学。英语是全深圳最好的小学,综合实力和荔园小学、实验小学齐名,属于深圳市独一档小学。
深圳中学更不必说,深圳四大名校之一,学校高考成绩在全市乃至全省保持领先优势。90年代中期以来,高考本科率和重点率始终稳定在90%和60%以上,近五年来,200多人升入北大、清华,年均约30人,进入清华北大的学生数在全省连续领先。
全市排名领先的小学加初中,华润湖贝的这所学校想想就觉得很厉害。
湖贝村最近有什么进展?
湖贝村的拆迁分两期,目前属于一期范围内的拆除的工程已经在动工挖地基了。
二期的范围内,部分已拆平
我们也收到了相应的补偿款,包括租金的补偿,还有一些额外补偿款,所有的资金都已经准确到位了。
2.原村民的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
原村民的拆迁补偿分3种。
农民房(指村民的小产权房)是以100%的面积来补偿;
红本房是以130%的面积来补偿,也就是说会增加30%的面积;
绿本房是以128%的面积来补偿,也就是说会增加28%的面积;
湖贝村里有各种各样的物业,但最主要的就是农民房、红本房和绿本房这3种。
3.湖贝(拆迁范围内)目前还有二手房卖吗?
目前的二手房已经没有买卖,但是有村民的回迁房指标。举个例子,村民他们补偿了1000平米,不过要五年以后才能兑现。因此,有些村民会卖掉其中的一些补偿面积来套现,这个面积就称之为回迁房指标。
4.作为一个拆迁户,如何看待湖贝这个片区的前景,觉得周边物业目前是否还存在投资价值。
湖贝村和湖贝塔未来的一个建设,正正指明了方向。我们会很清晰的知道,湖贝将来会成为罗湖的中心,因为地标所在,中心所在!
未来湖贝村的规模大概是罗湖万象城的三倍,是一个有酒店、公寓、住宅和写字楼的超大型综合体。
我个人认为与东京银座“不夜天”极其相似。未来的湖贝村一定会非常的热闹,适合一些喜欢热闹,喜欢每天有不同的新鲜事物的人居住。
5. 湖贝旧村在进行旧改,那湖贝新村呢?
湖贝分为老村(旧村)和新村,目前湖贝新村是由京基地产在负责做关于旧改的调查项目,但是据说华润公司也有想要争取湖贝新村旧改项目的想法,希望也能完成湖贝新村旧改项目。(关于这一点很感兴趣,专门画了一张图,湖贝新村范围也很大,如果华润湖贝中心、湖贝新村两大项目能够连成一片,给整个区域带来的变化绝对是1+1大于2的。)
不过目前还是不能完全确定这些消息,虽然华润非常看重湖贝新村,不过京基地产已经入场在进行工作了。我个人十分期待,未来两三年以后湖贝新村的建设主体究竟会是哪一个企业。
探秘华润湖贝中心旧改现状:
一期挖地基中
二期已推平
指标信息:
开发商:华润置地
项目名称:湖贝新村
户型:70.90.110 等
合同方案:直接开发商签合同
目前进度:一期已开工建,二期已推平
交房日期:4年
过渡期金:70/元一平米,
面积:提前预约,下诚意金客户优先
#深圳身边事# #深圳旧改指标房# #深圳旧改拆迁#
罗湖华润湖贝村拆迁旧改,与东门京基蔡屋村比邻,现有湖贝村回迁房指标,直接签约
【今日最笋盘】罗湖华润湖贝村拆迁旧改,与东门京基蔡屋村比邻,现有湖贝村回迁房指标,直接签约
华润湖贝村旧改项目于2017-02-23发布了规划公示,位于罗湖区东门街道,南侧为深南大道,北侧为现状中兴路,东侧为文锦中路,西侧为东门中路。四年前就已被列入了《2013年深圳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中,申报主体为罗湖区重建局与华润置地,现规划经过审议予以公示。
华润湖贝村旧改项目地处罗湖的核心位置,包括罗湖老区委及周边片区,南至深南中路,北至中兴路,东至文锦中路,西至东门中路,总用地面积约40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近200万平方米,未来将对其中近10万平方米用地建筑物进行综合整治,另外还需拆除旧建筑物面积约80万平方米,涉及87块宗地。
由于该项目涵盖旧城中村、旧住宅区、旧商业区等不同更新类型,不论从涉及拆迁谈判的业主数量和规划、拆迁难度等方面都被誉为深圳城市更新之最。
项目规划:
根据目前的最新规划版本,华润湖贝村旧改项目将力争用9年左右时间、投资300亿元,打造成集购物中心、总部办公、会议展览、五星级酒店、公园和公寓等现代商业元素融于一体的超大型综合性商业中心,让湖贝村村民实现“铺仔搬入万象城,老屋变身幸福里”的美好愿景。
华润湖贝村整体改造项目是深圳一大社会热点,830多米的湖贝塔规划,令深圳人津津乐道,尤其是近期南山华润城的火爆和财富效应,让很多敏锐投资者的目光瞄准了湖贝旧改(华润城实际上就是南山大冲村旧改)。几年后,一个超越南山华润城的超大规模旧改项目就会在这里崛起,这个过程中,必然有不少新的财富奇迹产生,你能抓住吗
深中+螺岭合作办学华润湖贝
由于华润湖贝地处优质地段,位于罗湖核心位置,东门街道,无缝连接2号线湖贝及3号线晒布地铁站。早前就一直有拆除的传闻,加上此次华润还规划有螺岭实验学校,因此周边居民可以说非常期待,希望能尽快拆除和建设。
今年,这所原规划的螺岭实验学校已更新为63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从网友曝光的规划来看,华润将推进这所学校由螺岭小学+深圳中学初中部结合的模式,打造成为罗湖第一教育水平。
螺岭和深中,单独每一个都相当能打:
螺岭小学是罗湖乃至整个深圳的名校,每年都有很多学生可以考上深圳外国语学校或者深圳中学3+2或3+3班。学校生源很好,罗湖区很多公务员子女就读,南山、福田的精英阶层也慕名前来为子求学。英语是全深圳最好的小学,综合实力和荔园小学、实验小学齐名,属于深圳市独一档小学。
深圳中学更不必说,深圳四大名校之一,学校高考成绩在全市乃至全省保持领先优势。90年代中期以来,高考本科率和重点率始终稳定在90%和60%以上,近五年来,200多人升入北大、清华,年均约30人,进入清华北大的学生数在全省连续领先。
全市排名领先的小学加初中,华润湖贝的这所学校想想就觉得很厉害。
湖贝村最近有什么进展?
湖贝村的拆迁分两期,目前属于一期范围内的拆除的工程已经在动工挖地基了。
二期的范围内,部分已拆平
我们也收到了相应的补偿款,包括租金的补偿,还有一些额外补偿款,所有的资金都已经准确到位了。
2.原村民的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
原村民的拆迁补偿分3种。
农民房(指村民的小产权房)是以100%的面积来补偿;
红本房是以130%的面积来补偿,也就是说会增加30%的面积;
绿本房是以128%的面积来补偿,也就是说会增加28%的面积;
湖贝村里有各种各样的物业,但最主要的就是农民房、红本房和绿本房这3种。
3.湖贝(拆迁范围内)目前还有二手房卖吗?
目前的二手房已经没有买卖,但是有村民的回迁房指标。举个例子,村民他们补偿了1000平米,不过要五年以后才能兑现。因此,有些村民会卖掉其中的一些补偿面积来套现,这个面积就称之为回迁房指标。
4.作为一个拆迁户,如何看待湖贝这个片区的前景,觉得周边物业目前是否还存在投资价值。
湖贝村和湖贝塔未来的一个建设,正正指明了方向。我们会很清晰的知道,湖贝将来会成为罗湖的中心,因为地标所在,中心所在!
未来湖贝村的规模大概是罗湖万象城的三倍,是一个有酒店、公寓、住宅和写字楼的超大型综合体。
我个人认为与东京银座“不夜天”极其相似。未来的湖贝村一定会非常的热闹,适合一些喜欢热闹,喜欢每天有不同的新鲜事物的人居住。
5. 湖贝旧村在进行旧改,那湖贝新村呢?
湖贝分为老村(旧村)和新村,目前湖贝新村是由京基地产在负责做关于旧改的调查项目,但是据说华润公司也有想要争取湖贝新村旧改项目的想法,希望也能完成湖贝新村旧改项目。(关于这一点很感兴趣,专门画了一张图,湖贝新村范围也很大,如果华润湖贝中心、湖贝新村两大项目能够连成一片,给整个区域带来的变化绝对是1+1大于2的。)
不过目前还是不能完全确定这些消息,虽然华润非常看重湖贝新村,不过京基地产已经入场在进行工作了。我个人十分期待,未来两三年以后湖贝新村的建设主体究竟会是哪一个企业。
探秘华润湖贝中心旧改现状:
一期挖地基中
二期已推平
指标信息:
开发商:华润置地
项目名称:湖贝新村
户型:70.90.110 等
合同方案:直接开发商签合同
目前进度:一期已开工建,二期已推平
交房日期:4年
过渡期金:70/元一平米,
面积:提前预约,下诚意金客户优先
#深圳身边事# #深圳旧改指标房# #深圳旧改拆迁#
#杭州15所高中今年招5736名分配生#【官宣!杭城15所高中今年将招收5736名分配生】今天,杭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2022年杭州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2022年共有15所学校(21个招生单位)招收5736名分配生。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了解到,根据2021年8月出台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号)的相关规定,杭州市教育局拟调整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方式,并从该文件发文后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即2021级初一学生)开始实施,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也就是说,本届初三和初二学生,仍按老的分配生方式执行,目前在读的初一学生,将实行新的分配生政策,具体方案将在今年下半年发布。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2〕2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杭州市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及其领办分校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招生的招生学校(校区)和招生名额
2022年共有15所学校(21个招生单位)招收名额分配生(以下简称分配生)。其中杭州高级中学贡院校区、杭州第二中学滨江校区、杭州第四中学下沙校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杭州第十四中学凤起校区、浙江大学附属中学玉泉校区、杭州学军中学西溪校区、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等学校(校区)的分配生招生名额,按2022年各学校(校区)除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及特色班等之外的市区招生计划数的60%确定;杭州高级中学钱江校区、杭州第二中学东河校区、杭州第四中学吴山校区、杭州第七中学转塘校区、杭州第十四中学康桥校区、浙江大学附属中学丁兰校区、杭州学军中学紫金港校区、杭州市源清中学、杭州学军中学海创园学校、杭州第二中学钱江学校、杭州高级中学钱塘学校、杭州第四中学江东学校、杭州绿城育华学校的分配生招生名额,按2022年各学校(校区)除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及特色班等之外的市区招生计划数的40%确定。按照上述规定,现将各学校(校区)2022年分配生招生名额公布如下。
二、初中学校分配生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分配生名额以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其中,民办初中2019年自主招生学生数按50%的比例计入该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数,下同)为依据基本均衡分配。根据2022年市区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总计划数和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总数,确定分配生推荐比例,并原则上根据该比例和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确定各初中学校分配生推荐名额(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核定)。分配生推荐名额由各初中学校等额推荐。
三、分配生的基本条件
1.具有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在册学籍号并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2.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浙江省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身心健康,学业优良,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且其中获得优秀(A等)项数3项及以上,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良好及以上。
四、操作程序
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须成立分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本区内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推荐工作;初中学校须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分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并张榜公布,全面负责本校的分配生推荐工作。
2.在我局确定的分配生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初中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以素质教育和全面育人理念为导向,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制定学校《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初中学校分配生推荐工作须坚持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对符合分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即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综合评分,其中学业成绩(由初中阶段若干学期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共5门学科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第二学期上述5门学科的一次年级集中统一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换算组成)所占权重不低于95%,德育、体育、艺术、劳动、科技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所占权重不高于5%。
初中学校在制定《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时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并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各校制定的《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在上报各区分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将审核批准的各学校《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3.初中学校应将《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本校可推荐分配生名额等相关信息,一并通过校园网、公示栏等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并及时召开学生家长会向家长公布。
4.根据学校《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初中学校对申请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综合评分高低对所有申请学生排定先后位次,综合评分结果及排定的先后位次应向全体申请的学生及其家长公布。
5.综合评分及位次排定结果无异议后,由相关学生按综合评分排名的先后位次,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校区)。学生选定或放弃分配生推荐,均须与家长一起签字确认,学生与家长选定分配生招生学校(校区)并签字确认后不得放弃。初中学校将确定的拟推荐分配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不少于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校分配生推荐名单。
6.5月26日9∶00—5月27日15:00,初中学校通过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本校确定的分配生推荐名单及相关信息。
7.分配生录取工作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市教育局根据面向市区招生的省重点普通高中、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及其领办分校(即集中统一第一批招生学校)的招生总计划数,划定分配生招生录取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基础控制分数线(即集中统一第一批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根据第一批招生学校的招生总计划数按1:1.05左右的比例划定)。各招生学校(校区)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含加分),在达到该基础控制分数线(含)以上的分配推荐生中,按不低于95%的录取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已被分配生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阶段的招生录取。
五、有关要求
1.名额分配招生是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学校务必高度重视,要将有关政策及时、准确传达到广大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规范、透明、公正地做好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
2.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在推荐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主管教育部门、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有关学生的推荐资格。
根据2021年8月出台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号)的相关规定,杭州市教育局拟调整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方式,并从该文件发文后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即2021级初一学生)开始实施。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了解到,根据2021年8月出台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号)的相关规定,杭州市教育局拟调整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方式,并从该文件发文后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即2021级初一学生)开始实施,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也就是说,本届初三和初二学生,仍按老的分配生方式执行,目前在读的初一学生,将实行新的分配生政策,具体方案将在今年下半年发布。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2〕2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杭州市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及其领办分校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招生的招生学校(校区)和招生名额
2022年共有15所学校(21个招生单位)招收名额分配生(以下简称分配生)。其中杭州高级中学贡院校区、杭州第二中学滨江校区、杭州第四中学下沙校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杭州第十四中学凤起校区、浙江大学附属中学玉泉校区、杭州学军中学西溪校区、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等学校(校区)的分配生招生名额,按2022年各学校(校区)除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及特色班等之外的市区招生计划数的60%确定;杭州高级中学钱江校区、杭州第二中学东河校区、杭州第四中学吴山校区、杭州第七中学转塘校区、杭州第十四中学康桥校区、浙江大学附属中学丁兰校区、杭州学军中学紫金港校区、杭州市源清中学、杭州学军中学海创园学校、杭州第二中学钱江学校、杭州高级中学钱塘学校、杭州第四中学江东学校、杭州绿城育华学校的分配生招生名额,按2022年各学校(校区)除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及特色班等之外的市区招生计划数的40%确定。按照上述规定,现将各学校(校区)2022年分配生招生名额公布如下。
二、初中学校分配生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分配生名额以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其中,民办初中2019年自主招生学生数按50%的比例计入该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数,下同)为依据基本均衡分配。根据2022年市区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总计划数和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总数,确定分配生推荐比例,并原则上根据该比例和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确定各初中学校分配生推荐名额(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核定)。分配生推荐名额由各初中学校等额推荐。
三、分配生的基本条件
1.具有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在册学籍号并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2.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浙江省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身心健康,学业优良,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且其中获得优秀(A等)项数3项及以上,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良好及以上。
四、操作程序
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须成立分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本区内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推荐工作;初中学校须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分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并张榜公布,全面负责本校的分配生推荐工作。
2.在我局确定的分配生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初中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以素质教育和全面育人理念为导向,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制定学校《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初中学校分配生推荐工作须坚持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对符合分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即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综合评分,其中学业成绩(由初中阶段若干学期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共5门学科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第二学期上述5门学科的一次年级集中统一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换算组成)所占权重不低于95%,德育、体育、艺术、劳动、科技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所占权重不高于5%。
初中学校在制定《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时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并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各校制定的《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在上报各区分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将审核批准的各学校《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3.初中学校应将《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本校可推荐分配生名额等相关信息,一并通过校园网、公示栏等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并及时召开学生家长会向家长公布。
4.根据学校《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初中学校对申请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综合评分高低对所有申请学生排定先后位次,综合评分结果及排定的先后位次应向全体申请的学生及其家长公布。
5.综合评分及位次排定结果无异议后,由相关学生按综合评分排名的先后位次,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校区)。学生选定或放弃分配生推荐,均须与家长一起签字确认,学生与家长选定分配生招生学校(校区)并签字确认后不得放弃。初中学校将确定的拟推荐分配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不少于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校分配生推荐名单。
6.5月26日9∶00—5月27日15:00,初中学校通过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本校确定的分配生推荐名单及相关信息。
7.分配生录取工作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市教育局根据面向市区招生的省重点普通高中、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及其领办分校(即集中统一第一批招生学校)的招生总计划数,划定分配生招生录取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基础控制分数线(即集中统一第一批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根据第一批招生学校的招生总计划数按1:1.05左右的比例划定)。各招生学校(校区)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含加分),在达到该基础控制分数线(含)以上的分配推荐生中,按不低于95%的录取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已被分配生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阶段的招生录取。
五、有关要求
1.名额分配招生是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学校务必高度重视,要将有关政策及时、准确传达到广大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规范、透明、公正地做好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
2.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在推荐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主管教育部门、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有关学生的推荐资格。
根据2021年8月出台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号)的相关规定,杭州市教育局拟调整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方式,并从该文件发文后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即2021级初一学生)开始实施。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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