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美元债“维稳” 违约频发之后 多数房企拒绝“躺平”
2021年10月26日 17:43
房地产企业境外债的违约,已经引起了相关方面的密切关注。
第一财经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10月25日,国家外管局上海分局召开会议,对房企境外债到期情况进行摸排,要求周三前提交本年度境外债到期情况,周五提交今年年底境外债的安排,含到期本金和利息,回购需求、自有资金安排等。
多家房企人士向记者表示,此番排摸的目的就是要掌握是否存在违约风险,其同时强调这并不是新出台的规定和要求,仅为定期摸排,更新信息。
地产债引监管层关注
监管层对于房企美元债的关注,源于近期地产美元债频繁爆发的违约事件。10月以来,花样年、新力等房企先后出现美元债违约或延期兑付的情况,地产美元债市场震荡。数据显示,截至10月中旬,有35家房企美元债价格跌至90美元以下,7家房企甚至跌在50美元以下。
同时,中国恒大(03333.HK)的流动性危机,是否会引发这龙头公司债务违约,亦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
央行网站20日公布的《易纲行长在2021年G30国际银行业研讨会的发言及问答》称:“总体而言,恒大风险是个案风险。应对措施方面,我们一是要避免恒大的风险传染至其他房地产企业。二是要避免风险传导至金融部门。”
10月26日,当代置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0月25日到期的12.85厘优先票据,未能按时偿还票据本金及其应计但未付利息。这笔资金规模2.5亿美元的票据,是目前当代置业5只存续美元债中规模最大的。当代置业将此次违约,归因为“预计之外的流动性问题”,而其面临的不利因素包括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行业环境以及COVID-19疫情等。受此影响,上述票据本金及其应计但未付利息的还款安排,未能于当日达成。
有统计显示,加上新违约的当代置业,今年以来出现债务违约的房企数量已经升至9家。
不过,房企违约仍数少数,大多数房企依然看重信用评级,积极坚守最后底线。上周五,极有可能违约的中国恒大在宽限期截止之前打款支付了一笔美元债的利息,暂时缓解了市场的紧张气氛。
目前,绝大多数资金面相对灵活的房企,正积极展开回购工作,释放出保兑付的信号。日前,包括中梁控股、中国奥园、正荣地产等在内的多家房企发布了回购信息。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下半年以来,共有18家房企陆续回购超100次。
在市场信心脆弱的背景下,这些举动的意义在于提振市场信心,等待消息面的边际缓和。
地产美元债遭受重创打击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地产美元债的信用危机从今年初便开始累积。
1月份,华夏幸福流动性危机开始暴露,2月份正式出现违约;进入6月份,恒大事件则开始发酵,伴随着商票、交楼等方面的信用问题曝光,其债券价格也快速下跌,并且波及到其他一些弱资质的发行人。此后,蓝光发展也出现违约。
平安证券研报显示,负面舆情带动地产板块负面情绪及市场风险偏好结构性分化,6月份,中资美元债高收益指数跌幅约为2.54%,而投资级指数上涨0.91%。
此前,市场的担忧仅聚焦在部分基本面较弱的发行人身上。直至10月4日,花样年公告称,同日到期的2.06亿美元优先票据未在该日付款,宣告违约。该次违约超出了投资人预期,被认为打碎了市场信心的最后一根稻草。
10月中旬,某券商固收团队在一场关于近期中资地产美元债市场情况的会议上提到,花样年在最后一个交易日,其上述违约债券还是交易在99.5美元的水平,市场预期公司是会进行支付的,此后的违约“强烈地引发了市场对很多发行人偿债意愿的怀疑”。
花样年“躺平”后,当代置业、新力控股也先后发布公告,披露了其信用风险事件。
多重影响下,9月末至10月中旬的短短半个月内,地产美元债出现大跌。当代置业多笔美元债净价从75-94美元不等,迅速跳水至19-32美元;佳兆业集团也有多笔美元债从此前的80美元左右跌至30美元附近;阳光城的多笔美元债遭遇了同样的急挫。
国金证券统计显示,截至10月12日,有35家房企美元债价格跌至90美元以下,19家跌至80美元以下,7家房企甚至跌在50美元以下;累计17家房企境内公募债收益率上行超过100个基点。“如此群体性下跌,体现出市场对房企信用风险的担忧不断加重,定价提前反映了房企的表外负债和潜在违约风险。”
一路下跌的同时,境内房企还迎来了评级机构的一连串信用下调。10月18日,国际评级机构穆迪下调多家房企的企业评级,包括绿地控股、阳光城、中国奥园、佳兆业、祥生控股集团、富力地产等在内的多家房企中招。
通常情况下,“评级下调对股权和债权融资都有负面影响,可能会陷入评级下调-估值调整-再融资困难-再融资风险提升-基本面恶化-评级下调的恶性循环。”亿翰智库研究总监于小雨表示,信贷额度下降、融资成本上升等是常见的现象。
而对于当前的房企来说,发不出债才是更严峻的问题。有业内人士指出,评级向下调整,会使得各金融机构减少与该类企业的合作。“近期房企美元债很难发。”有境外融资市场熟悉的人士称。
10月份以来房企境外发债的次数明显减少。不完全统计显示,10月份至今,仅有海伦堡、大发地产成功发行了两笔绿债。而这两笔美元债的票面利率分别为11%、13.5%,明显处于高位。不过,有房企内部人士表示,当前时点下能成功发行债券便是好事一桩,利率高低已不那么重要。
在市场信心低迷、发债窗口收紧的大背景下,如何应对每个企业都是不小的考验。“一些现金比较充裕的企业会对部分短期到期的债券进行回购,或者有些实控人会在这个阶段向企业提供贷款,”上述某券商分析会中提出,“整体都是向企业注入现金。”
房企自救维护融资渠道
美元债一直是国内房企融资的重要来源之一,大多数企业并不想堵死这一个通道。因此,不少房企都在这段时间努力向外传递着积极的信号。
10月份以来,包括正荣地产、银城国际控股、中梁控股、弘阳地产、建业地产、龙光集团等在内的多家房企在回购存量美元债。其中,银城国际控股回购额度最高,约为6500万美元,占存量金额的32.5%;正荣地产次之,于公开市场回购合计3300万美元存量票据。
同时,10月15日,奥园对外披露,其进一步回购了总额为300万美元的优先票据。奥园管理层表示,今年至今已购回本金总额1500万美元债,同时其2021年内到期的境外美元债已悉数赎回,2022年1月到期5亿美元债已完成再融资。
据克而瑞不完全统计,2021年下半年以来,有18家房企陆续实行境外债回购举动,回购次数超过100次;仅中梁控股就进行了25次境外债券的赎回动作,累计赎回1.29亿美元境外债。
除了回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也成为必选动作。10月25日晚,雅居乐发布公告称,由于近期地产行业的现状,其近期与投资者进行定期沟通的频率有所增加,而透过近日的沟通,雅居乐向“投资者保证有足够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本公司在本公告中再次确认该声明”。
很明显的是,尽管回购动作频繁,但整体而言,房企当前的回购额度并不高,回购动作的主要目的还是在于提振市场信心。克而瑞指出,从赎回数额来看,房企累计回购境外债券及票据涉及资金合计15.6亿美元,占初始发行金额4.07%。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房企当前流动性并不十分充足。某房企资金部人士表示,美元债明显下跌的背景下,以低折扣进行回购实则比到期兑付更为划算,而企业回购算不上大手笔的原因大概率是“没钱”。
目前,多家企业回购动作的效果并不明显,对恢复市场信心作用不大,克而瑞证券首席分析师孙杨向记者表示,当前房企“不要暴雷,能挺住就是最好的做法了。”
只是,到期债务压顶的情况下,“挺过去”对现阶段的房企来说也不是件易事。光大证券研报数据显示,今年四季度共有92.95亿美元的地产美元债即将到期,2022年全年则有544.16亿美元债到期。
过去,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在市场上不断融资来滚动,借新还旧,“但现在整个市场的发行窗口和再融资窗口收窄,这就意味着对于未来短期内到期的这部分债券,企业进行偿付,对于现金流是净消耗的过程。”上述券商会议上提到。
融资渠道收紧的同时,销售作为房企另一大现金流入途径,也持续走低,这使得房企的资金面进一步承压。克而瑞数据显示,今年7-9月里,TOP100房企实现单月销售全口径金额同比接连下降,降幅分别为7.6%、19.6%、36.6%,持续扩大。
此前,销售疲软叠加短期大量债务到期,也被外界普遍认为是花样年违约的关键。
国金证券固收分析师段小乐指出,“花样年三季度销售仅128亿元,同比下降16.04%,项目去化速度明显放慢,造成一定回款压力”,而同时其对美元债依赖程度较高,并出现借高还低的情况,此后行业融资环境恶化,也难以通过滚续对冲到期,公开市场的刚性兑付使得债务压力加大。
所幸,在美元债发行和再融资窗口短期内难有明显恢复的背景下,国内的政策端已有暖风吹过,在包括央行等在内的监管层定调“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之后,纠偏信号释放,按揭贷款、开发贷也有放松的风声。
“当前地产融资维持边际放松是大概率事件,但从政策放松拐点到信用瑕疵房企融资端真正放松需要时间。”平安证券称。
某华东房企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孙杨也预计,政策面、基本面有所回暖,市场得到修复,“最快要到年底明年初。”
2021年10月26日 17:43
房地产企业境外债的违约,已经引起了相关方面的密切关注。
第一财经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10月25日,国家外管局上海分局召开会议,对房企境外债到期情况进行摸排,要求周三前提交本年度境外债到期情况,周五提交今年年底境外债的安排,含到期本金和利息,回购需求、自有资金安排等。
多家房企人士向记者表示,此番排摸的目的就是要掌握是否存在违约风险,其同时强调这并不是新出台的规定和要求,仅为定期摸排,更新信息。
地产债引监管层关注
监管层对于房企美元债的关注,源于近期地产美元债频繁爆发的违约事件。10月以来,花样年、新力等房企先后出现美元债违约或延期兑付的情况,地产美元债市场震荡。数据显示,截至10月中旬,有35家房企美元债价格跌至90美元以下,7家房企甚至跌在50美元以下。
同时,中国恒大(03333.HK)的流动性危机,是否会引发这龙头公司债务违约,亦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
央行网站20日公布的《易纲行长在2021年G30国际银行业研讨会的发言及问答》称:“总体而言,恒大风险是个案风险。应对措施方面,我们一是要避免恒大的风险传染至其他房地产企业。二是要避免风险传导至金融部门。”
10月26日,当代置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0月25日到期的12.85厘优先票据,未能按时偿还票据本金及其应计但未付利息。这笔资金规模2.5亿美元的票据,是目前当代置业5只存续美元债中规模最大的。当代置业将此次违约,归因为“预计之外的流动性问题”,而其面临的不利因素包括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行业环境以及COVID-19疫情等。受此影响,上述票据本金及其应计但未付利息的还款安排,未能于当日达成。
有统计显示,加上新违约的当代置业,今年以来出现债务违约的房企数量已经升至9家。
不过,房企违约仍数少数,大多数房企依然看重信用评级,积极坚守最后底线。上周五,极有可能违约的中国恒大在宽限期截止之前打款支付了一笔美元债的利息,暂时缓解了市场的紧张气氛。
目前,绝大多数资金面相对灵活的房企,正积极展开回购工作,释放出保兑付的信号。日前,包括中梁控股、中国奥园、正荣地产等在内的多家房企发布了回购信息。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下半年以来,共有18家房企陆续回购超100次。
在市场信心脆弱的背景下,这些举动的意义在于提振市场信心,等待消息面的边际缓和。
地产美元债遭受重创打击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地产美元债的信用危机从今年初便开始累积。
1月份,华夏幸福流动性危机开始暴露,2月份正式出现违约;进入6月份,恒大事件则开始发酵,伴随着商票、交楼等方面的信用问题曝光,其债券价格也快速下跌,并且波及到其他一些弱资质的发行人。此后,蓝光发展也出现违约。
平安证券研报显示,负面舆情带动地产板块负面情绪及市场风险偏好结构性分化,6月份,中资美元债高收益指数跌幅约为2.54%,而投资级指数上涨0.91%。
此前,市场的担忧仅聚焦在部分基本面较弱的发行人身上。直至10月4日,花样年公告称,同日到期的2.06亿美元优先票据未在该日付款,宣告违约。该次违约超出了投资人预期,被认为打碎了市场信心的最后一根稻草。
10月中旬,某券商固收团队在一场关于近期中资地产美元债市场情况的会议上提到,花样年在最后一个交易日,其上述违约债券还是交易在99.5美元的水平,市场预期公司是会进行支付的,此后的违约“强烈地引发了市场对很多发行人偿债意愿的怀疑”。
花样年“躺平”后,当代置业、新力控股也先后发布公告,披露了其信用风险事件。
多重影响下,9月末至10月中旬的短短半个月内,地产美元债出现大跌。当代置业多笔美元债净价从75-94美元不等,迅速跳水至19-32美元;佳兆业集团也有多笔美元债从此前的80美元左右跌至30美元附近;阳光城的多笔美元债遭遇了同样的急挫。
国金证券统计显示,截至10月12日,有35家房企美元债价格跌至90美元以下,19家跌至80美元以下,7家房企甚至跌在50美元以下;累计17家房企境内公募债收益率上行超过100个基点。“如此群体性下跌,体现出市场对房企信用风险的担忧不断加重,定价提前反映了房企的表外负债和潜在违约风险。”
一路下跌的同时,境内房企还迎来了评级机构的一连串信用下调。10月18日,国际评级机构穆迪下调多家房企的企业评级,包括绿地控股、阳光城、中国奥园、佳兆业、祥生控股集团、富力地产等在内的多家房企中招。
通常情况下,“评级下调对股权和债权融资都有负面影响,可能会陷入评级下调-估值调整-再融资困难-再融资风险提升-基本面恶化-评级下调的恶性循环。”亿翰智库研究总监于小雨表示,信贷额度下降、融资成本上升等是常见的现象。
而对于当前的房企来说,发不出债才是更严峻的问题。有业内人士指出,评级向下调整,会使得各金融机构减少与该类企业的合作。“近期房企美元债很难发。”有境外融资市场熟悉的人士称。
10月份以来房企境外发债的次数明显减少。不完全统计显示,10月份至今,仅有海伦堡、大发地产成功发行了两笔绿债。而这两笔美元债的票面利率分别为11%、13.5%,明显处于高位。不过,有房企内部人士表示,当前时点下能成功发行债券便是好事一桩,利率高低已不那么重要。
在市场信心低迷、发债窗口收紧的大背景下,如何应对每个企业都是不小的考验。“一些现金比较充裕的企业会对部分短期到期的债券进行回购,或者有些实控人会在这个阶段向企业提供贷款,”上述某券商分析会中提出,“整体都是向企业注入现金。”
房企自救维护融资渠道
美元债一直是国内房企融资的重要来源之一,大多数企业并不想堵死这一个通道。因此,不少房企都在这段时间努力向外传递着积极的信号。
10月份以来,包括正荣地产、银城国际控股、中梁控股、弘阳地产、建业地产、龙光集团等在内的多家房企在回购存量美元债。其中,银城国际控股回购额度最高,约为6500万美元,占存量金额的32.5%;正荣地产次之,于公开市场回购合计3300万美元存量票据。
同时,10月15日,奥园对外披露,其进一步回购了总额为300万美元的优先票据。奥园管理层表示,今年至今已购回本金总额1500万美元债,同时其2021年内到期的境外美元债已悉数赎回,2022年1月到期5亿美元债已完成再融资。
据克而瑞不完全统计,2021年下半年以来,有18家房企陆续实行境外债回购举动,回购次数超过100次;仅中梁控股就进行了25次境外债券的赎回动作,累计赎回1.29亿美元境外债。
除了回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也成为必选动作。10月25日晚,雅居乐发布公告称,由于近期地产行业的现状,其近期与投资者进行定期沟通的频率有所增加,而透过近日的沟通,雅居乐向“投资者保证有足够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本公司在本公告中再次确认该声明”。
很明显的是,尽管回购动作频繁,但整体而言,房企当前的回购额度并不高,回购动作的主要目的还是在于提振市场信心。克而瑞指出,从赎回数额来看,房企累计回购境外债券及票据涉及资金合计15.6亿美元,占初始发行金额4.07%。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房企当前流动性并不十分充足。某房企资金部人士表示,美元债明显下跌的背景下,以低折扣进行回购实则比到期兑付更为划算,而企业回购算不上大手笔的原因大概率是“没钱”。
目前,多家企业回购动作的效果并不明显,对恢复市场信心作用不大,克而瑞证券首席分析师孙杨向记者表示,当前房企“不要暴雷,能挺住就是最好的做法了。”
只是,到期债务压顶的情况下,“挺过去”对现阶段的房企来说也不是件易事。光大证券研报数据显示,今年四季度共有92.95亿美元的地产美元债即将到期,2022年全年则有544.16亿美元债到期。
过去,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在市场上不断融资来滚动,借新还旧,“但现在整个市场的发行窗口和再融资窗口收窄,这就意味着对于未来短期内到期的这部分债券,企业进行偿付,对于现金流是净消耗的过程。”上述券商会议上提到。
融资渠道收紧的同时,销售作为房企另一大现金流入途径,也持续走低,这使得房企的资金面进一步承压。克而瑞数据显示,今年7-9月里,TOP100房企实现单月销售全口径金额同比接连下降,降幅分别为7.6%、19.6%、36.6%,持续扩大。
此前,销售疲软叠加短期大量债务到期,也被外界普遍认为是花样年违约的关键。
国金证券固收分析师段小乐指出,“花样年三季度销售仅128亿元,同比下降16.04%,项目去化速度明显放慢,造成一定回款压力”,而同时其对美元债依赖程度较高,并出现借高还低的情况,此后行业融资环境恶化,也难以通过滚续对冲到期,公开市场的刚性兑付使得债务压力加大。
所幸,在美元债发行和再融资窗口短期内难有明显恢复的背景下,国内的政策端已有暖风吹过,在包括央行等在内的监管层定调“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之后,纠偏信号释放,按揭贷款、开发贷也有放松的风声。
“当前地产融资维持边际放松是大概率事件,但从政策放松拐点到信用瑕疵房企融资端真正放松需要时间。”平安证券称。
某华东房企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孙杨也预计,政策面、基本面有所回暖,市场得到修复,“最快要到年底明年初。”
了解“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资源环境方向
项目申报实行集中申报与常态制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常年全天开放接受在线申报(除2021年4月23日至5月9日进行系统初始化设置外)。按照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和相关管理要求,每年将择优分批次下达。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计划今后每年上半年下达当年80%的年度项目资金,下半年启动下一年度项目的集中申报组织工作。2021年是启用本版指南的第一年,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请各相关申报单位尽快申报。
申报要求
1、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相关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与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
2、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3、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及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与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及资源可持续利用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实验区科技示范地点必须在我区国家或自治区级可持续发展发展实验区,需由实验区所在地科技局出具推荐函。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4、应对气候变化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有过相关研究项目;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内具有领先技术的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5、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水资源开发利用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6、自然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研究基础和开发实力,并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利用、保护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省部级以上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等)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单位共同申报,且需完成一定的人才培养目标。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7、绿色建造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绿色建筑技术等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和具有突出科研成果的单位联合申报,优先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
8、新型城镇化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和具有突出科研成果的单位联合申报,优先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
9、科技支撑桂林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相关的研究基础及有关研究经历;支持桂林市全域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牵头、联合区内外单位申报,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扶持方向
(一)优先支持上一年度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或上年度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以上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符合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规划、计划的项目(需在“研发活动登记”系统登记备案并提供企业规划、计划作为证明材料),或受委托为其他企业提供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服务的项目(需提供委托合同或协议)。
(三)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联合申报。优先支持企业牵头、高校或院所联合申报,且高校和院所的工作量及获得财政科技资助经费额度占整个项目的20%以上的项目。
(四)鼓励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自治区级以上的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及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五)鼓励体现集成创新示范应用和典型辐射带动的项目。
申报系统:https://t.cn/A6IDAUsb
优惠政策
方向1: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 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方向2: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方向3: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及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与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方向4:应对气候变化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方向5: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方向6:自然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方向7:绿色建造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方向8:新型城镇化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方向9:科技支撑桂林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300-500万元。
申报材料
1.《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2.《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项目申报附件。具体见申报书格式中的附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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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实行集中申报与常态制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常年全天开放接受在线申报(除2021年4月23日至5月9日进行系统初始化设置外)。按照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和相关管理要求,每年将择优分批次下达。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计划今后每年上半年下达当年80%的年度项目资金,下半年启动下一年度项目的集中申报组织工作。2021年是启用本版指南的第一年,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请各相关申报单位尽快申报。
申报要求
1、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相关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与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
2、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3、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及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与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及资源可持续利用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实验区科技示范地点必须在我区国家或自治区级可持续发展发展实验区,需由实验区所在地科技局出具推荐函。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4、应对气候变化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有过相关研究项目;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内具有领先技术的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5、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水资源开发利用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6、自然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研究基础和开发实力,并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利用、保护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省部级以上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等)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单位共同申报,且需完成一定的人才培养目标。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7、绿色建造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绿色建筑技术等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和具有突出科研成果的单位联合申报,优先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
8、新型城镇化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和具有突出科研成果的单位联合申报,优先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
9、科技支撑桂林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相关的研究基础及有关研究经历;支持桂林市全域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牵头、联合区内外单位申报,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扶持方向
(一)优先支持上一年度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或上年度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以上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符合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规划、计划的项目(需在“研发活动登记”系统登记备案并提供企业规划、计划作为证明材料),或受委托为其他企业提供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服务的项目(需提供委托合同或协议)。
(三)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联合申报。优先支持企业牵头、高校或院所联合申报,且高校和院所的工作量及获得财政科技资助经费额度占整个项目的20%以上的项目。
(四)鼓励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自治区级以上的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及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五)鼓励体现集成创新示范应用和典型辐射带动的项目。
申报系统:https://t.cn/A6IDAUsb
优惠政策
方向1: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 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方向2: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方向3: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及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与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方向4:应对气候变化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方向5: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方向6:自然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方向7:绿色建造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方向8:新型城镇化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方向9:科技支撑桂林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300-500万元。
申报材料
1.《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2.《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项目申报附件。具体见申报书格式中的附件清单。
请点击下方了解更多项目信息:
“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重点研发计划-轻工与食品
项目申报实行集中申报与常态制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常年全天开放接受在线申报(除2021年4月23日至5月9日进行系统初始化设置外)。按照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和相关管理要求,每年将择优分批次下达。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计划今后每年上半年下达当年80%的年度项目资金,下半年启动下一年度项目的集中申报组织工作。2021年是启用本版指南的第一年,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请各相关申报单位尽快申报。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申报单位包括牵头申报单位和联合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具备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力量。
2.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企业(指南中明确不限企业牵头的除外)。牵头单位应拥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须承担起项目核心研发或组织任务。
3.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3个(指南中有其他申报要求的除外),每个联合申报单位均有相应的专业团队(具有相应研究基础的单位在职人员2人以上)实际参与到项目中。
4.申报单位为企业且已注册一年及以上的,在申报前须先在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企业在税务部门备案的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数据以及企业创新发展计划等情况(操作方法:登陆“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进入“研发活动登记”菜单后点击“新增”,按提示完成《企业研发活动登记表》表格的填写)。
5.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牵头企业应在“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完成首席技术官备案(操作方法:单位管理员登录平台,进入“系统管理人员管理添加人员/人员管理/本单位专家管理”中设置本单位首席技术官,首席技术官收到邮件后激活账号,根据提示完成备案工作,详细操作流程可见系统首页公告通知栏的首席技术官操作手册),申报书须经首席技术官审核签字,否则不予受理。
6.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申报时要按不低于申报额度3 倍的比例配套投入研发经费,配套经费要以申报单位可用资金出资,项目一经立项,项目总投资和考核指标不予调整(要与申报书一致),因立项经费减少使得总投资减少的部分,由承担单位自行增加配套经费填补差额。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一经立项,项目配套经费不予减少,考核指标不予调整(要与申报书一致)。若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并承诺市财政配套经费,应商市财政局出具配套经费承诺书并作为附件材料提交。
7.申报项目内容属于国家许可管理的(如新药开发等),申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8.鼓励广西区外的科研单位与广西企业联合申报。广西区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牵头申报:
(1)在广西区内成立有非独立法人的研究机构(需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2)2015年以来与广西自治区政府、广西科技厅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仍在有效期内(需出具合作协议复印件)且有广西企业联合申报。
(3)承诺项目研究成果在广西落地转化或申报国家科技奖励。此类项目择优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入库项目在满足科研成果在广西落地转化或获国家科技奖励等条件之一后,正式列入科技计划给予立项支持。
(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构成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可包括外籍在职人员)。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90%以上。
4.除国家、自治区有明文规定外,引进的、在桂长期工作的海外人才在申报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时,享有单位同等条件人员资格。
(三)科研诚信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记录,承诺严格遵守并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和弄虚作假。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记录,并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规定。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进行负责。
3.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的项目类别由不同的申报人或者申报单位提出,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报。
4.广西科技厅将随时对申报受理的项目进行查重,存在重复申报嫌疑的,一经核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助资格,追回已拨付财政科技经费,并将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纳入科研诚信档案。
(四)申报限制
1.历年承担项目(课题)信用不良,被取消项目(课题)申报资格,取消资格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申报。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1)主持的项目实施期满仍未提交合格的验收申请材料的。
(2)主持在研项目2项(含)以上(若申报项目为奖励性后补助项目则不受此限制)。
(3)参加(含主持)且排位在前三(含)的在研项目3项(含)以上。
(4)各级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
(5)被各级部门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
3.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4.限制申报有关问题说明。
(1)历年项目(课题)是指2008年以来(含2008年)立项下达、广西科技厅管理的所有类别科技项目(课题)。
(2)在研项目指已下达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的范围包含广西科技重大专项、广西重点研发计划、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
(3)申报单位或个人应自觉遵守限制规定。
(五)其他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当在综合考虑本单位自筹经费能力和项目实施实际需要基础上,根据《广西重点研发计划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科技经费开支范围,科学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提出合理的资助经费数额。申请的科技经费额度及开支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将影响项目立项评估结论。财政资助经费仅为撬动社会科技投入的杠杆,项目立项后,不能因财政资助经费与申报经费不一致而变更申报书中提出的考核指标。
2.项目经费预算中涉及对申请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购置单台/套价格在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项目,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试行办法》(桂财教〔2014〕112 号)要求,可在“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公告通知栏处下载《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申请表》填报后交由自治区大仪办按规定组织联合评议,联合评议的报告将作为项目财务评审的重要参考。
3.人才引进与培养要求(作为项目考核指标和验收条件):
(1)资助经费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不含)的项目,承担单位中的企业须在项目筹备和实施期间全职引进或培养1名硕士以上人才;
(2)资助经费2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的项目,承担单位中的企业须在项目筹备和实施期间全职引进或培养1名博士或2名硕士或1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
(3)资助经费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承担单位中的企业须在项目筹备和实施期间全职引进或培养2名博士或1名正高级职称或2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
项目筹备和实施期间:人才引进与培养起始时间为项目下达文印发之日往前追溯1年,截止时间为项目任务书中规定的实施期满。承担单位中的企业包括牵头单位和联合承担单位。人才引进也可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身培养晋升。全职引进须签订聘用期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且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
4.涉及生物、医学、农业等领域的项目,项目申报和实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规定。
扶持方向
一、支持项目
1、制糖业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
2、轻工业新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3、广西特色食品深加工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二、优先支持的对象
(一)优先支持上一年度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或上年度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以上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符合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规划、计划的项目(需在“研发活动登记”系统登记备案并提供企业规划、计划作为证明材料),或受委托为其他企业提供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服务的项目(需提供委托合同或协议)。
(三)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联合申报。优先支持企业牵头、高校或院所联合申报,且高校和院所的工作量及获得财政科技资助经费额度占整个项目的20%以上的项目。
(四)鼓励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自治区级以上的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及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五)鼓励体现集成创新示范应用和典型辐射带动的项目。
申报系统:https://t.cn/A6I6FI1S
优惠政策
1、制糖业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2、轻工业新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3、广西特色食品深加工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申报材料
1.《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2.《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项目申报附件。具体见申报书格式中的附件清单。
有兴趣申报的企业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评估
项目申报实行集中申报与常态制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常年全天开放接受在线申报(除2021年4月23日至5月9日进行系统初始化设置外)。按照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和相关管理要求,每年将择优分批次下达。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计划今后每年上半年下达当年80%的年度项目资金,下半年启动下一年度项目的集中申报组织工作。2021年是启用本版指南的第一年,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请各相关申报单位尽快申报。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申报单位包括牵头申报单位和联合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具备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力量。
2.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企业(指南中明确不限企业牵头的除外)。牵头单位应拥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须承担起项目核心研发或组织任务。
3.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3个(指南中有其他申报要求的除外),每个联合申报单位均有相应的专业团队(具有相应研究基础的单位在职人员2人以上)实际参与到项目中。
4.申报单位为企业且已注册一年及以上的,在申报前须先在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企业在税务部门备案的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数据以及企业创新发展计划等情况(操作方法:登陆“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进入“研发活动登记”菜单后点击“新增”,按提示完成《企业研发活动登记表》表格的填写)。
5.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牵头企业应在“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完成首席技术官备案(操作方法:单位管理员登录平台,进入“系统管理人员管理添加人员/人员管理/本单位专家管理”中设置本单位首席技术官,首席技术官收到邮件后激活账号,根据提示完成备案工作,详细操作流程可见系统首页公告通知栏的首席技术官操作手册),申报书须经首席技术官审核签字,否则不予受理。
6.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申报时要按不低于申报额度3 倍的比例配套投入研发经费,配套经费要以申报单位可用资金出资,项目一经立项,项目总投资和考核指标不予调整(要与申报书一致),因立项经费减少使得总投资减少的部分,由承担单位自行增加配套经费填补差额。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一经立项,项目配套经费不予减少,考核指标不予调整(要与申报书一致)。若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并承诺市财政配套经费,应商市财政局出具配套经费承诺书并作为附件材料提交。
7.申报项目内容属于国家许可管理的(如新药开发等),申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8.鼓励广西区外的科研单位与广西企业联合申报。广西区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牵头申报:
(1)在广西区内成立有非独立法人的研究机构(需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2)2015年以来与广西自治区政府、广西科技厅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仍在有效期内(需出具合作协议复印件)且有广西企业联合申报。
(3)承诺项目研究成果在广西落地转化或申报国家科技奖励。此类项目择优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入库项目在满足科研成果在广西落地转化或获国家科技奖励等条件之一后,正式列入科技计划给予立项支持。
(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构成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可包括外籍在职人员)。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90%以上。
4.除国家、自治区有明文规定外,引进的、在桂长期工作的海外人才在申报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时,享有单位同等条件人员资格。
(三)科研诚信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记录,承诺严格遵守并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和弄虚作假。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记录,并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规定。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进行负责。
3.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的项目类别由不同的申报人或者申报单位提出,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报。
4.广西科技厅将随时对申报受理的项目进行查重,存在重复申报嫌疑的,一经核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助资格,追回已拨付财政科技经费,并将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纳入科研诚信档案。
(四)申报限制
1.历年承担项目(课题)信用不良,被取消项目(课题)申报资格,取消资格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申报。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1)主持的项目实施期满仍未提交合格的验收申请材料的。
(2)主持在研项目2项(含)以上(若申报项目为奖励性后补助项目则不受此限制)。
(3)参加(含主持)且排位在前三(含)的在研项目3项(含)以上。
(4)各级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
(5)被各级部门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
3.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4.限制申报有关问题说明。
(1)历年项目(课题)是指2008年以来(含2008年)立项下达、广西科技厅管理的所有类别科技项目(课题)。
(2)在研项目指已下达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的范围包含广西科技重大专项、广西重点研发计划、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
(3)申报单位或个人应自觉遵守限制规定。
(五)其他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当在综合考虑本单位自筹经费能力和项目实施实际需要基础上,根据《广西重点研发计划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科技经费开支范围,科学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提出合理的资助经费数额。申请的科技经费额度及开支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将影响项目立项评估结论。财政资助经费仅为撬动社会科技投入的杠杆,项目立项后,不能因财政资助经费与申报经费不一致而变更申报书中提出的考核指标。
2.项目经费预算中涉及对申请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购置单台/套价格在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项目,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试行办法》(桂财教〔2014〕112 号)要求,可在“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公告通知栏处下载《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申请表》填报后交由自治区大仪办按规定组织联合评议,联合评议的报告将作为项目财务评审的重要参考。
3.人才引进与培养要求(作为项目考核指标和验收条件):
(1)资助经费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不含)的项目,承担单位中的企业须在项目筹备和实施期间全职引进或培养1名硕士以上人才;
(2)资助经费2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的项目,承担单位中的企业须在项目筹备和实施期间全职引进或培养1名博士或2名硕士或1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
(3)资助经费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承担单位中的企业须在项目筹备和实施期间全职引进或培养2名博士或1名正高级职称或2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
项目筹备和实施期间:人才引进与培养起始时间为项目下达文印发之日往前追溯1年,截止时间为项目任务书中规定的实施期满。承担单位中的企业包括牵头单位和联合承担单位。人才引进也可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身培养晋升。全职引进须签订聘用期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且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
4.涉及生物、医学、农业等领域的项目,项目申报和实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规定。
扶持方向
一、支持项目
1、制糖业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
2、轻工业新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3、广西特色食品深加工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二、优先支持的对象
(一)优先支持上一年度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或上年度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以上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符合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规划、计划的项目(需在“研发活动登记”系统登记备案并提供企业规划、计划作为证明材料),或受委托为其他企业提供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服务的项目(需提供委托合同或协议)。
(三)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联合申报。优先支持企业牵头、高校或院所联合申报,且高校和院所的工作量及获得财政科技资助经费额度占整个项目的20%以上的项目。
(四)鼓励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自治区级以上的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及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五)鼓励体现集成创新示范应用和典型辐射带动的项目。
申报系统:https://t.cn/A6I6FI1S
优惠政策
1、制糖业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2、轻工业新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3、广西特色食品深加工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申报材料
1.《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2.《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项目申报附件。具体见申报书格式中的附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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