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东河区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四十)】
东河区疾控中心于2022年4月2日21:00接到市疾控推送协查函,涉及我区沈某某(一)和沈某某(二)为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对沈某某(一)和沈某某(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到包后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沈某某(一)详细轨迹如下:
3月29日:
22:15乘坐Z282次列车从包头东火车站下车;
22:25步行到东河区紫金花酒店办理入住后,再未外出。
3月30日:
09:00步行离开东河区紫金花酒店;
09:28到包头市第八医院采集核酸;
09:38 步行到包头市第八医院东门北侧众成豆浆(站北店)就餐;
09:53步行离开;
10:07到东河区太平寺商城埃和床上用品店购物;
10:30步行到东河区公四街平房区出租房内休息,期间未外出;
17:25步行离开;
17:40步行到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8:10步行离开;
18:15返回出租房后,再未外出。
3月31日:
上午未外出;
14:20骑共享单车离开出租房;
14:30到东河区站北路博成批发市场张永军小家电购物;
14:41到包头市第八医院西门对面升义飞烟酒店购物;
14:50到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派出所旁周超新鲜蔬菜调料副食粮油店购物;
14:55骑共享单车返回出租房后,再未外出。
4月1日:
06:50骑共享单车离开出租房;
07:00到达包头市第八医院院内工地3楼干活;
11:30骑共享单车离开;
11:35到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2:00骑共享单车离开;
12:05到达包头市第八医院院内工地3楼干活;
17:30骑共享单车离开;
17:35到达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8:00步行离开;
18:02到南二街小区对面闫永烟酒店购物;
18:10返回出租房后,再未外出。
4月2日:
06:53骑共享单车离开出租房;
07:02到包头市第八医院院内工地3楼干活;
11:30骑共享单车离开;
11:35到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2:00骑共享单车离开;
12:05到达包头市第八医院院内工地3楼干活;
17:30骑共享单车离开;
17:40到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8:05骑共享单车离开;
18:15返回出租房休息;
18:44步行离开;
18:46到公四街平房区附近李老汉烟酒门市购物;
19:00步行返回出租房休息,期间未外出;
23:09被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
沈某某(二)详细轨迹如下:
3月29日:
22:15乘坐Z282次列车从包头东火车站下车;
22:25步行到东河区紫金花酒店办理入住后,再未外出。
3月30日:
09:00步行离开东河区紫金花酒店;
09:28到包头市第八医院采集核酸;
09:38 步行到包头市第八医院东门北侧众成豆浆(站北店)就餐;
09:53步行离开;
10:07到东河区太平寺商城埃和床上用品店购物;
10:30步行到东河区公四街平房区出租房内;
10:31步行离开;
10:33到达东河区公四街平房区附近李老汉烟酒门市购物;
10:38 返回出租房休息,期间未外出;
17:25步行离开;
17:40到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8:10步行离开朋友家;
18:15返回出租房后,再未外出。
3月31日:
上午未外出;
14:20 骑共享单车离开出租房;
14:30到东河区站北路博成批发市场张永军小家电购物;
14:41步行到包头市第八医院西门对面升义飞烟酒店购物;
14:50骑共享单车到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派出所旁周超新鲜蔬菜调料副食粮油店购物;
14:55骑共享单车返回出租房后,再未外出。
4月1日:
06:40骑共享单车离开出租房;
06:51到包头市第八医院东门北侧众成豆浆(站北店)买早点;
06:58骑共享单车到包头市第八医院院内工地3楼干活;
11:30骑共享单车离开;
11:35到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2:00骑共享单车离开;
12:05到达包头市第八医院院内工地内工地3楼干活;
17:30骑共享单车离开;
17:35到达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8:00步行离开;
18:10返回出租房后,再未外出。
4月2日:
06:43骑共享单车离开出租房;
06:52到包头市第八医院东门北侧众成豆浆(站北店)买早点;
07:00到达包头市第八医院院内工地3楼干活;
11:30骑共享单车离开;
11:35到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2:00骑共享单车离开;
12:05到包头市第八医院院内工地3楼干活;
17:30骑共享单车离开;
17:40到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8:05骑共享单车离开;
18:15返回出租房休息,期间未外出。
23:30被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
请上述时间与沈某某(一)和沈某某(二)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街道(镇)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东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东河区疾控中心于2022年4月2日21:00接到市疾控推送协查函,涉及我区沈某某(一)和沈某某(二)为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对沈某某(一)和沈某某(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到包后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沈某某(一)详细轨迹如下:
3月29日:
22:15乘坐Z282次列车从包头东火车站下车;
22:25步行到东河区紫金花酒店办理入住后,再未外出。
3月30日:
09:00步行离开东河区紫金花酒店;
09:28到包头市第八医院采集核酸;
09:38 步行到包头市第八医院东门北侧众成豆浆(站北店)就餐;
09:53步行离开;
10:07到东河区太平寺商城埃和床上用品店购物;
10:30步行到东河区公四街平房区出租房内休息,期间未外出;
17:25步行离开;
17:40步行到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8:10步行离开;
18:15返回出租房后,再未外出。
3月31日:
上午未外出;
14:20骑共享单车离开出租房;
14:30到东河区站北路博成批发市场张永军小家电购物;
14:41到包头市第八医院西门对面升义飞烟酒店购物;
14:50到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派出所旁周超新鲜蔬菜调料副食粮油店购物;
14:55骑共享单车返回出租房后,再未外出。
4月1日:
06:50骑共享单车离开出租房;
07:00到达包头市第八医院院内工地3楼干活;
11:30骑共享单车离开;
11:35到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2:00骑共享单车离开;
12:05到达包头市第八医院院内工地3楼干活;
17:30骑共享单车离开;
17:35到达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8:00步行离开;
18:02到南二街小区对面闫永烟酒店购物;
18:10返回出租房后,再未外出。
4月2日:
06:53骑共享单车离开出租房;
07:02到包头市第八医院院内工地3楼干活;
11:30骑共享单车离开;
11:35到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2:00骑共享单车离开;
12:05到达包头市第八医院院内工地3楼干活;
17:30骑共享单车离开;
17:40到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8:05骑共享单车离开;
18:15返回出租房休息;
18:44步行离开;
18:46到公四街平房区附近李老汉烟酒门市购物;
19:00步行返回出租房休息,期间未外出;
23:09被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
沈某某(二)详细轨迹如下:
3月29日:
22:15乘坐Z282次列车从包头东火车站下车;
22:25步行到东河区紫金花酒店办理入住后,再未外出。
3月30日:
09:00步行离开东河区紫金花酒店;
09:28到包头市第八医院采集核酸;
09:38 步行到包头市第八医院东门北侧众成豆浆(站北店)就餐;
09:53步行离开;
10:07到东河区太平寺商城埃和床上用品店购物;
10:30步行到东河区公四街平房区出租房内;
10:31步行离开;
10:33到达东河区公四街平房区附近李老汉烟酒门市购物;
10:38 返回出租房休息,期间未外出;
17:25步行离开;
17:40到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8:10步行离开朋友家;
18:15返回出租房后,再未外出。
3月31日:
上午未外出;
14:20 骑共享单车离开出租房;
14:30到东河区站北路博成批发市场张永军小家电购物;
14:41步行到包头市第八医院西门对面升义飞烟酒店购物;
14:50骑共享单车到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派出所旁周超新鲜蔬菜调料副食粮油店购物;
14:55骑共享单车返回出租房后,再未外出。
4月1日:
06:40骑共享单车离开出租房;
06:51到包头市第八医院东门北侧众成豆浆(站北店)买早点;
06:58骑共享单车到包头市第八医院院内工地3楼干活;
11:30骑共享单车离开;
11:35到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2:00骑共享单车离开;
12:05到达包头市第八医院院内工地内工地3楼干活;
17:30骑共享单车离开;
17:35到达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8:00步行离开;
18:10返回出租房后,再未外出。
4月2日:
06:43骑共享单车离开出租房;
06:52到包头市第八医院东门北侧众成豆浆(站北店)买早点;
07:00到达包头市第八医院院内工地3楼干活;
11:30骑共享单车离开;
11:35到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2:00骑共享单车离开;
12:05到包头市第八医院院内工地3楼干活;
17:30骑共享单车离开;
17:40到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8:05骑共享单车离开;
18:15返回出租房休息,期间未外出。
23:30被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
请上述时间与沈某某(一)和沈某某(二)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街道(镇)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东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珲春市关于逐步有序恢复经营场所的通告(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同时加快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部署要求,科学有序推动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自https://t.cn/A66ScCrh ,对珲春市部分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第二批经营场所有序恢复经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经营场所
餐饮外卖服务企业(美团、饿了么)、餐饮服务业(含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咖啡店、饮品店、蛋糕店、熟食店等,酒吧除外),必须采取线上订购(美团、饿了么)或电话预约、窗口销售、即卖即走方式出售食品,禁止堂食。
具有独立门市的服装店、鞋帽店、床上用品店(综合商场内商户除外)有序恢复经营。
机动车修理部、洗车场(只允许提供洗车服务,不得提供汽车装潢、美容等服务)有序恢复经营。
正在处于封控区和管控区的经营场所不在此次恢复营业范围内。
二、恢复经营条件
1.落实主体责任到位。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场所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营业前要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精准排查,所有从业人员不得是密接、次密接等重点人员;均非处于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观察期;均没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必须经过我市5次全员核酸检测,并在上岗前做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上岗,上岗后必须每两天到社区固定核酸采样点做一次核酸检测;美团、饿了么从业人员必须每天到社区固定核酸采样点做一次核酸检测。经营单位要详细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并存档备查。
2.合理储备员工防疫物资。经营单位要根据员工数量和疫情防控实际需求,合理配备口罩、手套、消毒酒精、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物资,建议消耗品要满足一周以上的使用量。
3.落实防疫工作措施。餐饮单位要设置店内距门一米线区域为取餐区域,摆放桌子设置为取餐人员固定取餐点,不允许其他外来人员进店,不允许店内候餐,实现取餐人员与店内人员“零接触”取餐;具有独立门市的服装店、鞋帽店、床上用品店、洗车场、机动车修理部要严格落实“吉祥码”相关要求,对顾客实行扫码、测温入店(无“吉祥码”人员必须进行信息登记),需对发热人员(体温≥37.3℃)进行登记后,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恢复经营的场所要精减从业人员数量,减少“人际接触”,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禁止未佩戴口罩者入店;做好店内日常清洁、通风、消毒工作,每天通风2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天消毒3次以上,并做好通风消毒记录。所有从业人员要每日进行健康监测,佩戴口罩、手套上岗,要勤洗手、勤消毒,定期更换防护用品。
4.实行报备制度。城区经营场所在恢复营业前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非城区经营场所在恢复营业前要向所在乡镇报备。(行管单位及乡镇电话见附件)
三、强化监督管理
1.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城区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各街道配合做好此项工作;乡镇要加强对非城区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
2.行业主管部门、街道、乡镇要切实加强对经营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严格督促经营场所环境消杀、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核酸检测等重点环节。
3.对于不按要求落实防疫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珲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同时加快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部署要求,科学有序推动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自https://t.cn/A66ScCrh ,对珲春市部分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第二批经营场所有序恢复经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经营场所
餐饮外卖服务企业(美团、饿了么)、餐饮服务业(含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咖啡店、饮品店、蛋糕店、熟食店等,酒吧除外),必须采取线上订购(美团、饿了么)或电话预约、窗口销售、即卖即走方式出售食品,禁止堂食。
具有独立门市的服装店、鞋帽店、床上用品店(综合商场内商户除外)有序恢复经营。
机动车修理部、洗车场(只允许提供洗车服务,不得提供汽车装潢、美容等服务)有序恢复经营。
正在处于封控区和管控区的经营场所不在此次恢复营业范围内。
二、恢复经营条件
1.落实主体责任到位。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场所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营业前要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精准排查,所有从业人员不得是密接、次密接等重点人员;均非处于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观察期;均没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必须经过我市5次全员核酸检测,并在上岗前做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上岗,上岗后必须每两天到社区固定核酸采样点做一次核酸检测;美团、饿了么从业人员必须每天到社区固定核酸采样点做一次核酸检测。经营单位要详细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并存档备查。
2.合理储备员工防疫物资。经营单位要根据员工数量和疫情防控实际需求,合理配备口罩、手套、消毒酒精、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物资,建议消耗品要满足一周以上的使用量。
3.落实防疫工作措施。餐饮单位要设置店内距门一米线区域为取餐区域,摆放桌子设置为取餐人员固定取餐点,不允许其他外来人员进店,不允许店内候餐,实现取餐人员与店内人员“零接触”取餐;具有独立门市的服装店、鞋帽店、床上用品店、洗车场、机动车修理部要严格落实“吉祥码”相关要求,对顾客实行扫码、测温入店(无“吉祥码”人员必须进行信息登记),需对发热人员(体温≥37.3℃)进行登记后,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恢复经营的场所要精减从业人员数量,减少“人际接触”,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禁止未佩戴口罩者入店;做好店内日常清洁、通风、消毒工作,每天通风2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天消毒3次以上,并做好通风消毒记录。所有从业人员要每日进行健康监测,佩戴口罩、手套上岗,要勤洗手、勤消毒,定期更换防护用品。
4.实行报备制度。城区经营场所在恢复营业前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非城区经营场所在恢复营业前要向所在乡镇报备。(行管单位及乡镇电话见附件)
三、强化监督管理
1.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城区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各街道配合做好此项工作;乡镇要加强对非城区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
2.行业主管部门、街道、乡镇要切实加强对经营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严格督促经营场所环境消杀、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核酸检测等重点环节。
3.对于不按要求落实防疫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珲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科尔沁右翼中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科右中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两名
密接人员活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居民群众:
2022年3月18日科右中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上级推送
的两名密切接触者协查函。为尽快寻找该两人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其在科右中旗公共场所行程轨迹公告如下:3月13日
晚23:50-14日凌晨12:20之间曾在科右中旗旗人民医院
发热门诊停留。3月14日
12:00-12:20在前往圈楼东门步行街内新开童装店停留(店门朝东,店名不详)。
12:30-12:40在步行街好久不见服装店停留。15:00-15:10在步行街小小芒水果捞店停留。16:00-16:30在步行街内千慕女装店停留。
18:30-18:50在吉日嘎朗小区大门东侧第一家超市停留。3月15日
9:00-10:00在科右中旗法院开庭室走廊停留。17:15-17:25在吉日嘎朗小区妈妈驿站停留。21:30-23:50在老二中对面羊棒骨停留。3月16日
16:20-20:30在老二中羊棒骨停留。3月17日
9:00-10:45在巴彦淖尔政府二楼走廊停留。
11:10-11:25在巴彦淖尔联合嘎查卡点儿停留。11:15-11:40在高优罕商城洋洋美甲店停留。12:00-12:50在云之南米线店停留。
14:50-15:30在高优罕商城洋洋美甲店停留。15:00-15:20在邮政快递寄邮件。
16:00-16:20国美超市(原乌兰中饭店)停留。3月18日
9:20-11:30在巴彦淖尔镇政府门口车内等候。
11:00-12:10之间曾在国美超市(原乌兰中饭店)南十字路口玩具城向南数第一家美发店停留。
12:30-13:50在高优罕商城1楼25号摊位停留。
14:00-14:15在国美超市(原乌兰中饭店)南十字路口玩具城向南数第一家美发店停留。
14:20-14:30在国美超市(原乌兰中饭店)停留。
14:50-15:20在桥南燃料对面瓷砖店停留(店名不详)。
15:30-15:45在皮毛厂道西洗车店(店门朝东)停留。
15:50-16:00在皮手厂道东洗车店停留。
16:20-16:25在金狮道西小区大门南侧第一家床上用品店停留。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看到公告后,请立即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同时做
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医院就医。请前往采样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不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人民群众不要恐慌、不造谣传谣,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工作。
附件:咨询电话
2022年3月19日 https://t.cn/RyhKpVP
科右中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两名
密接人员活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居民群众:
2022年3月18日科右中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上级推送
的两名密切接触者协查函。为尽快寻找该两人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其在科右中旗公共场所行程轨迹公告如下:3月13日
晚23:50-14日凌晨12:20之间曾在科右中旗旗人民医院
发热门诊停留。3月14日
12:00-12:20在前往圈楼东门步行街内新开童装店停留(店门朝东,店名不详)。
12:30-12:40在步行街好久不见服装店停留。15:00-15:10在步行街小小芒水果捞店停留。16:00-16:30在步行街内千慕女装店停留。
18:30-18:50在吉日嘎朗小区大门东侧第一家超市停留。3月15日
9:00-10:00在科右中旗法院开庭室走廊停留。17:15-17:25在吉日嘎朗小区妈妈驿站停留。21:30-23:50在老二中对面羊棒骨停留。3月16日
16:20-20:30在老二中羊棒骨停留。3月17日
9:00-10:45在巴彦淖尔政府二楼走廊停留。
11:10-11:25在巴彦淖尔联合嘎查卡点儿停留。11:15-11:40在高优罕商城洋洋美甲店停留。12:00-12:50在云之南米线店停留。
14:50-15:30在高优罕商城洋洋美甲店停留。15:00-15:20在邮政快递寄邮件。
16:00-16:20国美超市(原乌兰中饭店)停留。3月18日
9:20-11:30在巴彦淖尔镇政府门口车内等候。
11:00-12:10之间曾在国美超市(原乌兰中饭店)南十字路口玩具城向南数第一家美发店停留。
12:30-13:50在高优罕商城1楼25号摊位停留。
14:00-14:15在国美超市(原乌兰中饭店)南十字路口玩具城向南数第一家美发店停留。
14:20-14:30在国美超市(原乌兰中饭店)停留。
14:50-15:20在桥南燃料对面瓷砖店停留(店名不详)。
15:30-15:45在皮毛厂道西洗车店(店门朝东)停留。
15:50-16:00在皮手厂道东洗车店停留。
16:20-16:25在金狮道西小区大门南侧第一家床上用品店停留。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看到公告后,请立即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同时做
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医院就医。请前往采样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不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人民群众不要恐慌、不造谣传谣,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工作。
附件:咨询电话
2022年3月19日 https://t.cn/RyhKpVP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