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 打人##唐山多名男子在烧烤店围殴多名女子##唐山烧烤店打人案警方已抓获8名嫌疑人##唐山要求从严从快依法严惩烧烤店事件# 某西南地区新传在读研究生发表的言论,有人问“你不就是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吗?”然后得到了故作高深、牛头不对马嘴的回复。
请问你作为一个新闻传播专业的研究生就是在这种时候来炫耀自己所谓的“学识”的吗???
请问我们还要培养多少像写出北京头条新闻稿那样的未来媒体人???
请问我们还要培养多少像腿姐陆寓丰老师这样自认为岁月静好的未来媒体人???
请问你作为一个新闻传播专业的研究生就是在这种时候来炫耀自己所谓的“学识”的吗???
请问我们还要培养多少像写出北京头条新闻稿那样的未来媒体人???
请问我们还要培养多少像腿姐陆寓丰老师这样自认为岁月静好的未来媒体人???
我相信负面新闻的报道是要通过揭露社会的不公 人性的扭曲冷漠来让世人警醒 是为了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和环境 而不是要催毁社会秩序 甚至动摇人民的安全感和信念
我承认我没有什么高大的新闻理想 但如果未来的我真的能成为一名媒体人 我真心地希望自己能守住本心 为正义发声 为事实发声
我亦不是理想主义者 但我殷切地希望善良的人们理想的社会能在现实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的共同努力下成为现实
我承认我没有什么高大的新闻理想 但如果未来的我真的能成为一名媒体人 我真心地希望自己能守住本心 为正义发声 为事实发声
我亦不是理想主义者 但我殷切地希望善良的人们理想的社会能在现实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的共同努力下成为现实
当大家在「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的评论区,看到「重判」「重刑」「黑社会」这样的词眼,是不是第一时间想到要「谨防媒介/舆论审判」?
这时候,作为一名新闻人的理性可能会压制内心的怒火,避免成为微博法官的一员。但是,此时的内心或许依然是矛盾、纠结,甚至是痛苦的——那明明是一群十恶不赦的混蛋,难道不该重罚吗?
如果我们结合司法裁判的视角来看,就能缓解这种认知不和谐。
当前的司法实践,强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所谓法律效果,自然强调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理案件,而「社会效果」则是指社会公众及舆论对审判活动的评价、认可程度以及产生的影响和效应。
也就是,社会舆论本身就会成为法官判案的考量因素。就拿这次打人事件来说,《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法医鉴定结果为重伤,那么当事人被判处的刑期范围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空间比较大,法官裁决时会考虑社会舆论的反应。
从这个维度,我们也更能理解,为何先前的药家鑫被判处死刑,而「辱母案」当事人于欢从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
总之
作为舆论的主体,我们有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不要因为担心舆论审判抑制正常的情绪。
作为国家的公民,要相信我们的法官会公正司法,不会随随便便就受到干扰。
作为未来的媒体人,要准确把握舆论监督与媒介审判的界限,牢记时度效原则。
这时候,作为一名新闻人的理性可能会压制内心的怒火,避免成为微博法官的一员。但是,此时的内心或许依然是矛盾、纠结,甚至是痛苦的——那明明是一群十恶不赦的混蛋,难道不该重罚吗?
如果我们结合司法裁判的视角来看,就能缓解这种认知不和谐。
当前的司法实践,强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所谓法律效果,自然强调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理案件,而「社会效果」则是指社会公众及舆论对审判活动的评价、认可程度以及产生的影响和效应。
也就是,社会舆论本身就会成为法官判案的考量因素。就拿这次打人事件来说,《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法医鉴定结果为重伤,那么当事人被判处的刑期范围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空间比较大,法官裁决时会考虑社会舆论的反应。
从这个维度,我们也更能理解,为何先前的药家鑫被判处死刑,而「辱母案」当事人于欢从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
总之
作为舆论的主体,我们有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不要因为担心舆论审判抑制正常的情绪。
作为国家的公民,要相信我们的法官会公正司法,不会随随便便就受到干扰。
作为未来的媒体人,要准确把握舆论监督与媒介审判的界限,牢记时度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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