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不结婚都要搞明白的7个要点 || 金禹律师】
男女结为夫妻
按民间传统观念来看
就是一家人了
“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
可事实上并非这么简单纯粹
今天我们就来梳理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7大夫妻财产问题
问题1: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法律特别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商店,产生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夫妻一方获得的稿费收入、专利权转让费用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这部分财产不包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5.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问题2: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内取得的财产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0条规定,下列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对于夫妻双方一方的婚前财产以及在婚内取得的共同财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也可以另行约定。
问题3:夫妻一方婚前房屋婚后被征收,房屋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逐步提高,某些农村地域逐步转变为城镇地域,由此可能产生夫妻一方的婚前房屋在婚后被征收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内被征收的,针对原房屋本身的价值补偿部分,一般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问题4: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出售,婚内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婚内增值部分如果属于自然增值,一般依然认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当然,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前财产以及其增值部分进行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6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出售的增值部分就是该条所指的“自然增值”,应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外。
问题5:分居期间夫妻一方所得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结合法律的规定,分居时间的长短、家庭或者另一方对财产的取得是否有贡献等因素综合判断。
问题6:夫妻双方如何约定婚内取得的财产归属才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内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该约定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一方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
3.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
4.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有效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问题7: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可以,但必须具备特殊情形。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必然遵循民间传统观念所认为的“密不可分”理念,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北京金禹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01年,20年专注法律顾问服务,专业为本,面向全球,客户价值优先,伴您左右,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来源:临平法院
男女结为夫妻
按民间传统观念来看
就是一家人了
“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
可事实上并非这么简单纯粹
今天我们就来梳理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7大夫妻财产问题
问题1: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法律特别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商店,产生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夫妻一方获得的稿费收入、专利权转让费用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这部分财产不包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5.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问题2: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内取得的财产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0条规定,下列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对于夫妻双方一方的婚前财产以及在婚内取得的共同财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也可以另行约定。
问题3:夫妻一方婚前房屋婚后被征收,房屋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逐步提高,某些农村地域逐步转变为城镇地域,由此可能产生夫妻一方的婚前房屋在婚后被征收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内被征收的,针对原房屋本身的价值补偿部分,一般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问题4: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出售,婚内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婚内增值部分如果属于自然增值,一般依然认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当然,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前财产以及其增值部分进行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6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出售的增值部分就是该条所指的“自然增值”,应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外。
问题5:分居期间夫妻一方所得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结合法律的规定,分居时间的长短、家庭或者另一方对财产的取得是否有贡献等因素综合判断。
问题6:夫妻双方如何约定婚内取得的财产归属才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内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该约定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一方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
3.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
4.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有效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问题7: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可以,但必须具备特殊情形。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必然遵循民间传统观念所认为的“密不可分”理念,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北京金禹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01年,20年专注法律顾问服务,专业为本,面向全球,客户价值优先,伴您左右,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来源:临平法院
助校长轻松搭建市场营销桥梁、破解困局!
不能不说,在产品同质化日趋严重的今天,市场营销手段也日趋同质化。但反观消费市场,却明显倾向于精细化和个性化消费。这样的“隔阂”,学校和家长该怎么解决?怎样才能把市场营销和与父母的感情联系起来?
许多校长都是教书出身,对如何经营市场知之甚少。什么是市场?在地推之外,有哪些申请渠道?要成立销售部吗?怎样建立?面对诸多困扰,爱耕云从教育培训机构中挑选出几个有关市场营销的答疑集。
甲:我学校目前做的比较成熟的只是推广活动,其他渠道不能开展,请问市场部其他渠道如何推广?
乙:一所培训学校刚开始时,基本模式一般是地推。但地推的地区和数量都有限制,而地推的影响现在越来越不明显。事实上,做市场推广的企业,并非简单的选择一个渠道这么简单,必须要比较全面的考虑。许多校长都特别希望能听到一招制胜法宝,这是不可能的。搞市场必须是一种系统的思考方式,除非你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否则一招制胜。
你问我怎样去推销,我要先告诉你,首先你必须要宣传。假如没有一个学校值得推广,你去做那么多市场推广,钱就是用错了地方。那么,我们自己首先要自己创造出自己的价值,您的培训机构,对家长来说有什么价值,这事一定要特别清楚。
拥有价值之后,我们就能利用现有的资源,使他生产出更多的资源;然后,在你手中已经掌握的这些资源时,再扩展新的渠道。每一个学校都有自己的特色,一些成功学校的经验未必适合你。这一适应过程需要摸索与合作。
甲:现在我们还没有市场部,只有老师招生,然后发传单,偶尔发传单,现在学生大多是老同学介绍的,现在要不要搞营销部?
乙:是否应该建立市场部门,让你们自己决定是否要扩大市场。
你们现在都是老同学帮你们介绍学生了,情况很好。如今,很多人说可以做的事已经做完,现在是瓶颈。事实上,未必。市场上的行为并不是让你去寻找新的东西,而是要看你现有的产品是否合理。任何人想要做的第一个改变就是不要扩大新的渠道,而是要看看旧渠道是否可以做得更好,旧渠道没了,你开拓了新渠道,资金来自哪里,自信从何而来。
如果你现在想建立一个市场部,前提是你是否想变得更大。如果你想变得更大,没有市场部,你永远不会变得更大,但没有人非常了解你做市场。有了市场部,你可能会死得更快。
甲:目前开展的亲子园中园已经做了将近两年,一开始还剩下三十多个学生,现在还剩下十来个,大部分是家长不认同,不重视0到3岁孩子的开发,没有这种意识,是不是没有做好市场,而是在平时还没做好市场,就是在推土机、采购商、采购商、采购商等等。
乙:0-3岁的儿童市场,是个很大的市场,因为3岁以后,孩子的大脑基本结构已经形成,因此在3岁前,可以提前培养一个很好的底子,对孩子的一生都是非常有帮助的。
北京和上海的许多父母都非常重视这件事。父母不支持和重视这样有意义的事情,这意味着父母不理解。因此,首先,我们需要有一个教育市场的过程。其次,我们应该包装这件事,因为对孩子们来说有太多重要的事情,我们应该突出它的重要性。
对于无效地推、做活动效果不好等问题,我认为首先要明确我们的目标客户是谁,您只定位于0-3岁儿童,那么家长的消费能力方面还有其他因素吗?
假设你的学费在3000元或5000元之间,当地大多数父母可能无法接受,因为他们没那么多钱,如果你的定位是50,那么估计所有父母都可以接受,因为这没什么关系。有时父母并没有否认,也许是因为花费太多。那是个市场模式和运作方式的问题,与这个市场很少有关系。
问题是30个人换10个人,通常是30个人,这30个人还会介绍另外30个人,但结果是从30个变成了10个,这就需要做市场的数据分析,然后再去追踪那些顾客。
甲:目前是不是要建立一个营销部,该怎么建?
乙:对行销来说,不能只看线下。网下行销存在着自身的缺陷,且难以满足客户许多潜在需求,难以进行忠诚与粘性的培养。在线和离线并不孤立。成功的线下活动也需要依靠在线积累的品牌影响力,并需要有专业的人来运营线上。
由于朋友圈的传统转发方式的转化率非常低,我们可以利用微信进行在线活动,微信已经成为智能移动终端的必备工具,占据了数亿个用户移动终端,用户对微信的依赖程度非常低,所以对于培训机构来说,微信确实是一个天然的平台。
针对教育培训机构的需求进行了深入挖掘,针对微信公众号进行二次开发,构建不同的应用场景,再配合微信自然的传播属性,让用户成为服务路径,在移动互联网的碎片时间内,让家长能够获得一些新的体验。
爱耕云10年专注教培机构管理系统,系统覆盖教育培训机构“品牌传播、招生营销、排课管理、教务管理、数据分析、家校互动、多校区管理”等核心环节,全面提升教培机构管理和服务效率。是市面上唯一一家给机构做专属品牌名字的小程序,所有流量归于机构本身, 广州区号-32-03-81-12
网址:https://t.cn/A6UFxKFT
不能不说,在产品同质化日趋严重的今天,市场营销手段也日趋同质化。但反观消费市场,却明显倾向于精细化和个性化消费。这样的“隔阂”,学校和家长该怎么解决?怎样才能把市场营销和与父母的感情联系起来?
许多校长都是教书出身,对如何经营市场知之甚少。什么是市场?在地推之外,有哪些申请渠道?要成立销售部吗?怎样建立?面对诸多困扰,爱耕云从教育培训机构中挑选出几个有关市场营销的答疑集。
甲:我学校目前做的比较成熟的只是推广活动,其他渠道不能开展,请问市场部其他渠道如何推广?
乙:一所培训学校刚开始时,基本模式一般是地推。但地推的地区和数量都有限制,而地推的影响现在越来越不明显。事实上,做市场推广的企业,并非简单的选择一个渠道这么简单,必须要比较全面的考虑。许多校长都特别希望能听到一招制胜法宝,这是不可能的。搞市场必须是一种系统的思考方式,除非你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否则一招制胜。
你问我怎样去推销,我要先告诉你,首先你必须要宣传。假如没有一个学校值得推广,你去做那么多市场推广,钱就是用错了地方。那么,我们自己首先要自己创造出自己的价值,您的培训机构,对家长来说有什么价值,这事一定要特别清楚。
拥有价值之后,我们就能利用现有的资源,使他生产出更多的资源;然后,在你手中已经掌握的这些资源时,再扩展新的渠道。每一个学校都有自己的特色,一些成功学校的经验未必适合你。这一适应过程需要摸索与合作。
甲:现在我们还没有市场部,只有老师招生,然后发传单,偶尔发传单,现在学生大多是老同学介绍的,现在要不要搞营销部?
乙:是否应该建立市场部门,让你们自己决定是否要扩大市场。
你们现在都是老同学帮你们介绍学生了,情况很好。如今,很多人说可以做的事已经做完,现在是瓶颈。事实上,未必。市场上的行为并不是让你去寻找新的东西,而是要看你现有的产品是否合理。任何人想要做的第一个改变就是不要扩大新的渠道,而是要看看旧渠道是否可以做得更好,旧渠道没了,你开拓了新渠道,资金来自哪里,自信从何而来。
如果你现在想建立一个市场部,前提是你是否想变得更大。如果你想变得更大,没有市场部,你永远不会变得更大,但没有人非常了解你做市场。有了市场部,你可能会死得更快。
甲:目前开展的亲子园中园已经做了将近两年,一开始还剩下三十多个学生,现在还剩下十来个,大部分是家长不认同,不重视0到3岁孩子的开发,没有这种意识,是不是没有做好市场,而是在平时还没做好市场,就是在推土机、采购商、采购商、采购商等等。
乙:0-3岁的儿童市场,是个很大的市场,因为3岁以后,孩子的大脑基本结构已经形成,因此在3岁前,可以提前培养一个很好的底子,对孩子的一生都是非常有帮助的。
北京和上海的许多父母都非常重视这件事。父母不支持和重视这样有意义的事情,这意味着父母不理解。因此,首先,我们需要有一个教育市场的过程。其次,我们应该包装这件事,因为对孩子们来说有太多重要的事情,我们应该突出它的重要性。
对于无效地推、做活动效果不好等问题,我认为首先要明确我们的目标客户是谁,您只定位于0-3岁儿童,那么家长的消费能力方面还有其他因素吗?
假设你的学费在3000元或5000元之间,当地大多数父母可能无法接受,因为他们没那么多钱,如果你的定位是50,那么估计所有父母都可以接受,因为这没什么关系。有时父母并没有否认,也许是因为花费太多。那是个市场模式和运作方式的问题,与这个市场很少有关系。
问题是30个人换10个人,通常是30个人,这30个人还会介绍另外30个人,但结果是从30个变成了10个,这就需要做市场的数据分析,然后再去追踪那些顾客。
甲:目前是不是要建立一个营销部,该怎么建?
乙:对行销来说,不能只看线下。网下行销存在着自身的缺陷,且难以满足客户许多潜在需求,难以进行忠诚与粘性的培养。在线和离线并不孤立。成功的线下活动也需要依靠在线积累的品牌影响力,并需要有专业的人来运营线上。
由于朋友圈的传统转发方式的转化率非常低,我们可以利用微信进行在线活动,微信已经成为智能移动终端的必备工具,占据了数亿个用户移动终端,用户对微信的依赖程度非常低,所以对于培训机构来说,微信确实是一个天然的平台。
针对教育培训机构的需求进行了深入挖掘,针对微信公众号进行二次开发,构建不同的应用场景,再配合微信自然的传播属性,让用户成为服务路径,在移动互联网的碎片时间内,让家长能够获得一些新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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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s://t.cn/A6UFxKFT
上市公司董事长挪用5000多万,全部买比特币矿机被立案逮捕。董事长在其位不谋其政,侵占公司利益而不专注于公司经营业务,注定不能带领公司进一步发展。根据中昌财报显示,2019年巨亏14亿之后,2020年勉强盈利947万元;随后2021年又曝出净亏损4.72亿元。公司市值更是跌去百分九十,公司已经被证监会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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