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最新疫情##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
6月9日,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并就媒体和社会关心关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自6月7日林西县发现首例病例至6月8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4例(林西县11例,松山区3例)。除病例1张某某、病例2曹某某外,其他病例均从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筛查发现,目前患者已全部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病情平稳。
我市第一时间开展流调溯源,6月7日17时排查出病例1行程轨迹的关键点,经中国疾控中心病例轨迹碰撞发现,病例1于5月31日自呼和浩特市乘车返赤途中,在张家口服务区就餐期间,曾与乌兰察布市兴和县1名初筛阳性人员(后转为确诊病例)存在时空轨迹交集。目前,基因测序和深入溯源工作正在进行中。
疫情发生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对疫情防控实行扁平化指挥调度。综合评估疫情传播风险,将林西县城北街道鸿泰社区、城北街道盛泽社区、林西镇冬不冷村划定为封控区,将城北街道、城南街道、林西镇划定为管控区,其他地区划定为防范区;将松山区玉龙街道馨风雅居小区、阳光花园小区2号楼划定为封控区,将松山区第三幼儿园、玉龙街道温馨社区、阳光花园小区划定为管控区,其他地区划定为防范区。封控区内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管控政策,所有居民严禁出户。管控区内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管控政策。防范区内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政策。目前,封控区、管控区内秩序平稳,广大居民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6月7日,林西县发现首例确诊病例后,第一时间启动重点区域核酸检测。通过流调发现,确诊病例1活动轨迹比较复杂,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结合专家组综合研判分析结果,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从6月8日起,连续3天在市中心城区进行3轮区域核酸检测。目前,市中心城区第1轮区域核酸检测共采样899763人,结果全部为阴性;林西县第2轮区域核酸检测共采样161156人,在10:1混采中检出阳性样本1例,正在复核中。
目前,全市防疫应急物资比较充足,可满足当前疫情防控需要。中心城区粮油、蔬菜、肉、蛋等生活物资供应充足,未出现物价大幅波动、脱销断供等情况,请广大市民理性消费,无需盲目抢购囤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隔离场所方面,按照重点人员“应隔尽隔”的要求,全市共储备隔离场所293处、隔离房间24374间,达到了国家、自治区要求的60间/万人标准。
问:我是赤峰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针对本轮疫情,目前赤峰市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如何?都采取了哪些管控措施?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俊波答:在首例病例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后,我们连夜组织疫情数据核查专班进行核查,联合卫健、疾控等部门第一时间开展流调工作,及时推送属地落实管控措施。截至6月9日8时,全市累计排查密切接触者945人,主要分布在林西县、松山区、红山区等地,均已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累计排查次密接3117人,主要分布在林西县、松山区、红山区、克旗、元宝山区等地,均已采取了隔离管控措施。
问:我是赤峰综合广播记者,请问当前社会面如何管控的?进出赤峰的政策如何?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俊波答:在疫情防控社会管控工作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严格管控。6月7日,林西县进入静默状态,市中心城区严管严控,共设立疫情检测点23个,引导人员车辆有序流动。按照“先管后调”的原则,划定封控区5个、管控区6个,严格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二是快速行动。各级公安机关闻“疫”而动、快速反应,第一时间联合卫健、疾控等部门开展流调工作并及时推送属地落实管控措施。三是强化巡防。坚持全警动员、动中备勤、显性用警,全面强化重点部位巡逻防控力度,坚决维护集中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点、疫苗接种点等重点场所安全。
来(返)赤政策:所有来(返)赤人员须提前扫描“落地码”登记,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赤后第一时间在防疫检查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地社区(村嘎查)、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在“落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前,先行居家健康监测,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具体参见《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17号)。
离赤政策:市中心城区和林西县人员(含市外滞留人员)非必要不离开,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由所在社区、单位开具证明,经所属街道(乡镇)同意,并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赤。
问:我是《红山晚报》记者,请问疫情发生后,对封控区、管控区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是如何安排的?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陈景华答:市县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高度重视封控区、管控区人员生活保障工作。一是针对封控区“足不出户”的情况,积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伍,根据群众需求进行物资采买,并做好无接触送货上门。二是针对管控区“人不出区”的情况,我们协调大型超市提供充足货源,开通线上订货通道,将生活物资及时送到社区,按照严禁聚集的要求,居民有序下楼接收物资。三是针对特殊群体的实际情况,建立处置专班,依托网格群等多种渠道,收集群众需求信息,及时解决困难问题。
问:您好,我是赤峰日报社记者,我们注意您刚通报的确诊病例已达14例,并开展了较大规模的区域核酸检测,请问能否向大家通报一下本轮疫情的特点及广大群众应该如何做好防护?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宋海波答:总体上看,我市本轮疫情发生突然、传染性极强,确诊病例活动范围广、关联度高、影响人员多。但从目前疫情情况分析,我市此次疫情传播链比较清晰,所有已发现的确诊病例均为同一传播链条,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可控,请广大市民朋友不必过度恐慌。考虑到本轮疫情发生时间与高考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将高考保障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确保了高考顺利进行。
综合我市3月以来发生的几起疫情,均为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引起,该变异株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相当一部分人感染后无症状或症状不明显,极易造成社会面隐匿传播。所以提醒大家,仍要提高警惕,密切关注疫情动态,积极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提高防控意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11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不要自行购药服药,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网约车等,须立即向社区、单位报告,进行核酸检测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努力尽快阻断疫情传播。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加强监测预警、流调排查、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及患者救治等工作,分秒必争、重兵围剿、以快制快,全力以赴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6月9日,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并就媒体和社会关心关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自6月7日林西县发现首例病例至6月8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4例(林西县11例,松山区3例)。除病例1张某某、病例2曹某某外,其他病例均从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筛查发现,目前患者已全部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病情平稳。
我市第一时间开展流调溯源,6月7日17时排查出病例1行程轨迹的关键点,经中国疾控中心病例轨迹碰撞发现,病例1于5月31日自呼和浩特市乘车返赤途中,在张家口服务区就餐期间,曾与乌兰察布市兴和县1名初筛阳性人员(后转为确诊病例)存在时空轨迹交集。目前,基因测序和深入溯源工作正在进行中。
疫情发生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对疫情防控实行扁平化指挥调度。综合评估疫情传播风险,将林西县城北街道鸿泰社区、城北街道盛泽社区、林西镇冬不冷村划定为封控区,将城北街道、城南街道、林西镇划定为管控区,其他地区划定为防范区;将松山区玉龙街道馨风雅居小区、阳光花园小区2号楼划定为封控区,将松山区第三幼儿园、玉龙街道温馨社区、阳光花园小区划定为管控区,其他地区划定为防范区。封控区内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管控政策,所有居民严禁出户。管控区内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管控政策。防范区内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政策。目前,封控区、管控区内秩序平稳,广大居民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6月7日,林西县发现首例确诊病例后,第一时间启动重点区域核酸检测。通过流调发现,确诊病例1活动轨迹比较复杂,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结合专家组综合研判分析结果,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从6月8日起,连续3天在市中心城区进行3轮区域核酸检测。目前,市中心城区第1轮区域核酸检测共采样899763人,结果全部为阴性;林西县第2轮区域核酸检测共采样161156人,在10:1混采中检出阳性样本1例,正在复核中。
目前,全市防疫应急物资比较充足,可满足当前疫情防控需要。中心城区粮油、蔬菜、肉、蛋等生活物资供应充足,未出现物价大幅波动、脱销断供等情况,请广大市民理性消费,无需盲目抢购囤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隔离场所方面,按照重点人员“应隔尽隔”的要求,全市共储备隔离场所293处、隔离房间24374间,达到了国家、自治区要求的60间/万人标准。
问:我是赤峰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针对本轮疫情,目前赤峰市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如何?都采取了哪些管控措施?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俊波答:在首例病例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后,我们连夜组织疫情数据核查专班进行核查,联合卫健、疾控等部门第一时间开展流调工作,及时推送属地落实管控措施。截至6月9日8时,全市累计排查密切接触者945人,主要分布在林西县、松山区、红山区等地,均已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累计排查次密接3117人,主要分布在林西县、松山区、红山区、克旗、元宝山区等地,均已采取了隔离管控措施。
问:我是赤峰综合广播记者,请问当前社会面如何管控的?进出赤峰的政策如何?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俊波答:在疫情防控社会管控工作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严格管控。6月7日,林西县进入静默状态,市中心城区严管严控,共设立疫情检测点23个,引导人员车辆有序流动。按照“先管后调”的原则,划定封控区5个、管控区6个,严格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二是快速行动。各级公安机关闻“疫”而动、快速反应,第一时间联合卫健、疾控等部门开展流调工作并及时推送属地落实管控措施。三是强化巡防。坚持全警动员、动中备勤、显性用警,全面强化重点部位巡逻防控力度,坚决维护集中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点、疫苗接种点等重点场所安全。
来(返)赤政策:所有来(返)赤人员须提前扫描“落地码”登记,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赤后第一时间在防疫检查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地社区(村嘎查)、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在“落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前,先行居家健康监测,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具体参见《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17号)。
离赤政策:市中心城区和林西县人员(含市外滞留人员)非必要不离开,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由所在社区、单位开具证明,经所属街道(乡镇)同意,并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赤。
问:我是《红山晚报》记者,请问疫情发生后,对封控区、管控区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是如何安排的?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陈景华答:市县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高度重视封控区、管控区人员生活保障工作。一是针对封控区“足不出户”的情况,积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伍,根据群众需求进行物资采买,并做好无接触送货上门。二是针对管控区“人不出区”的情况,我们协调大型超市提供充足货源,开通线上订货通道,将生活物资及时送到社区,按照严禁聚集的要求,居民有序下楼接收物资。三是针对特殊群体的实际情况,建立处置专班,依托网格群等多种渠道,收集群众需求信息,及时解决困难问题。
问:您好,我是赤峰日报社记者,我们注意您刚通报的确诊病例已达14例,并开展了较大规模的区域核酸检测,请问能否向大家通报一下本轮疫情的特点及广大群众应该如何做好防护?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宋海波答:总体上看,我市本轮疫情发生突然、传染性极强,确诊病例活动范围广、关联度高、影响人员多。但从目前疫情情况分析,我市此次疫情传播链比较清晰,所有已发现的确诊病例均为同一传播链条,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可控,请广大市民朋友不必过度恐慌。考虑到本轮疫情发生时间与高考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将高考保障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确保了高考顺利进行。
综合我市3月以来发生的几起疫情,均为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引起,该变异株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相当一部分人感染后无症状或症状不明显,极易造成社会面隐匿传播。所以提醒大家,仍要提高警惕,密切关注疫情动态,积极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提高防控意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11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不要自行购药服药,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网约车等,须立即向社区、单位报告,进行核酸检测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努力尽快阻断疫情传播。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加强监测预警、流调排查、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及患者救治等工作,分秒必争、重兵围剿、以快制快,全力以赴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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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6月7日林西县发现首例病例至6月8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4例(林西县11例,松山区3例)。除病例1张某某、病例2曹某某外,其他病例均从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筛查发现,目前患者已全部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病情平稳。
我市第一时间开展流调溯源,6月7日17时排查出病例1行程轨迹的关键点,经中国疾控中心病例轨迹碰撞发现,病例1于5月31日自呼和浩特市乘车返赤途中,在张家口服务区就餐期间,曾与乌兰察布市兴和县1名初筛阳性人员(后转为确诊病例)存在时空轨迹交集。目前,基因测序和深入溯源工作正在进行中。
疫情发生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对疫情防控实行扁平化指挥调度。综合评估疫情传播风险,将林西县城北街道鸿泰社区、城北街道盛泽社区、林西镇冬不冷村划定为封控区,将城北街道、城南街道、林西镇划定为管控区,其他地区划定为防范区;将松山区玉龙街道馨风雅居小区、阳光花园小区2号楼划定为封控区,将松山区第三幼儿园、玉龙街道温馨社区、阳光花园小区划定为管控区,其他地区划定为防范区。封控区内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管控政策,所有居民严禁出户。管控区内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管控政策。防范区内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政策。目前,封控区、管控区内秩序平稳,广大居民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6月7日,林西县发现首例确诊病例后,第一时间启动重点区域核酸检测。通过流调发现,确诊病例1活动轨迹比较复杂,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结合专家组综合研判分析结果,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从6月8日起,连续3天在市中心城区进行3轮区域核酸检测。目前,市中心城区第1轮区域核酸检测共采样899763人,结果全部为阴性;林西县第2轮区域核酸检测共采样161156人,在10:1混采中检出阳性样本1例,正在复核中。
目前,全市防疫应急物资比较充足,可满足当前疫情防控需要。中心城区粮油、蔬菜、肉、蛋等生活物资供应充足,未出现物价大幅波动、脱销断供等情况,请广大市民理性消费,无需盲目抢购囤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隔离场所方面,按照重点人员“应隔尽隔”的要求,全市共储备隔离场所293处、隔离房间24374间,达到了国家、自治区要求的60间/万人标准。
问:我是赤峰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针对本轮疫情,目前赤峰市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如何?都采取了哪些管控措施?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俊波答:在首例病例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后,我们连夜组织疫情数据核查专班进行核查,联合卫健、疾控等部门第一时间开展流调工作,及时推送属地落实管控措施。截至6月9日8时,全市累计排查密切接触者945人,主要分布在林西县、松山区、红山区等地,均已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累计排查次密接3117人,主要分布在林西县、松山区、红山区、克旗、元宝山区等地,均已采取了隔离管控措施。
问:我是赤峰综合广播记者,请问当前社会面如何管控的?进出赤峰的政策如何?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俊波答:在疫情防控社会管控工作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严格管控。6月7日,林西县进入静默状态,市中心城区严管严控,共设立疫情检测点23个,引导人员车辆有序流动。按照“先管后调”的原则,划定封控区5个、管控区6个,严格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二是快速行动。各级公安机关闻“疫”而动、快速反应,第一时间联合卫健、疾控等部门开展流调工作并及时推送属地落实管控措施。三是强化巡防。坚持全警动员、动中备勤、显性用警,全面强化重点部位巡逻防控力度,坚决维护集中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点、疫苗接种点等重点场所安全。
来(返)赤政策:所有来(返)赤人员须提前扫描“落地码”登记,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赤后第一时间在防疫检查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地社区(村嘎查)、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在“落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前,先行居家健康监测,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具体参见《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17号)。
离赤政策:市中心城区和林西县人员(含市外滞留人员)非必要不离开,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由所在社区、单位开具证明,经所属街道(乡镇)同意,并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赤。
问:我是《红山晚报》记者,请问疫情发生后,对封控区、管控区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是如何安排的?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陈景华答:市县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高度重视封控区、管控区人员生活保障工作。一是针对封控区“足不出户”的情况,积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伍,根据群众需求进行物资采买,并做好无接触送货上门。二是针对管控区“人不出区”的情况,我们协调大型超市提供充足货源,开通线上订货通道,将生活物资及时送到社区,按照严禁聚集的要求,居民有序下楼接收物资。三是针对特殊群体的实际情况,建立处置专班,依托网格群等多种渠道,收集群众需求信息,及时解决困难问题。
问:您好,我是赤峰日报社记者,我们注意您刚通报的确诊病例已达14例,并开展了较大规模的区域核酸检测,请问能否向大家通报一下本轮疫情的特点及广大群众应该如何做好防护?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宋海波答:总体上看,我市本轮疫情发生突然、传染性极强,确诊病例活动范围广、关联度高、影响人员多。但从目前疫情情况分析,我市此次疫情传播链比较清晰,所有已发现的确诊病例均为同一传播链条,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可控,请广大市民朋友不必过度恐慌。考虑到本轮疫情发生时间与高考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将高考保障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确保了高考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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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加强监测预警、流调排查、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及患者救治等工作,分秒必争、重兵围剿、以快制快,全力以赴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https://t.cn/R2Wxoj6 https://t.cn/R2Wxoj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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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林西县发现首例确诊病例后,第一时间启动重点区域核酸检测。通过流调发现,确诊病例1活动轨迹比较复杂,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结合专家组综合研判分析结果,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从6月8日起,连续3天在市中心城区进行3轮区域核酸检测。目前,市中心城区第1轮区域核酸检测共采样899763人,结果全部为阴性;林西县第2轮区域核酸检测共采样161156人,在10:1混采中检出阳性样本1例,正在复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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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俊波答:在首例病例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后,我们连夜组织疫情数据核查专班进行核查,联合卫健、疾控等部门第一时间开展流调工作,及时推送属地落实管控措施。截至6月9日8时,全市累计排查密切接触者945人,主要分布在林西县、松山区、红山区等地,均已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累计排查次密接3117人,主要分布在林西县、松山区、红山区、克旗、元宝山区等地,均已采取了隔离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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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俊波答:在疫情防控社会管控工作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严格管控。6月7日,林西县进入静默状态,市中心城区严管严控,共设立疫情检测点23个,引导人员车辆有序流动。按照“先管后调”的原则,划定封控区5个、管控区6个,严格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二是快速行动。各级公安机关闻“疫”而动、快速反应,第一时间联合卫健、疾控等部门开展流调工作并及时推送属地落实管控措施。三是强化巡防。坚持全警动员、动中备勤、显性用警,全面强化重点部位巡逻防控力度,坚决维护集中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点、疫苗接种点等重点场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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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红山晚报》记者,请问疫情发生后,对封控区、管控区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是如何安排的?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陈景华答:市县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高度重视封控区、管控区人员生活保障工作。一是针对封控区“足不出户”的情况,积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伍,根据群众需求进行物资采买,并做好无接触送货上门。二是针对管控区“人不出区”的情况,我们协调大型超市提供充足货源,开通线上订货通道,将生活物资及时送到社区,按照严禁聚集的要求,居民有序下楼接收物资。三是针对特殊群体的实际情况,建立处置专班,依托网格群等多种渠道,收集群众需求信息,及时解决困难问题。
问:您好,我是赤峰日报社记者,我们注意您刚通报的确诊病例已达14例,并开展了较大规模的区域核酸检测,请问能否向大家通报一下本轮疫情的特点及广大群众应该如何做好防护?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宋海波答:总体上看,我市本轮疫情发生突然、传染性极强,确诊病例活动范围广、关联度高、影响人员多。但从目前疫情情况分析,我市此次疫情传播链比较清晰,所有已发现的确诊病例均为同一传播链条,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可控,请广大市民朋友不必过度恐慌。考虑到本轮疫情发生时间与高考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将高考保障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确保了高考顺利进行。
综合我市3月以来发生的几起疫情,均为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引起,该变异株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相当一部分人感染后无症状或症状不明显,极易造成社会面隐匿传播。所以提醒大家,仍要提高警惕,密切关注疫情动态,积极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提高防控意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11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不要自行购药服药,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网约车等,须立即向社区、单位报告,进行核酸检测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努力尽快阻断疫情传播。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加强监测预警、流调排查、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及患者救治等工作,分秒必争、重兵围剿、以快制快,全力以赴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https://t.cn/R2Wxoj6 https://t.cn/R2Wxoj6
【内蒙古铁路安全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5月12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联合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以来内蒙古铁检机关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发布了“铁路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铁路安全的重要性,推动形成崇尚法治、保护公益的良好氛围。
【案例1】违法建设堵塞河道
基本案情:乌海市境内的铁路包兰线下行K368+231等六座泄洪桥,承担着汛期重要的泄洪任务。当地村民鲁某某在K368+231泄洪桥上下游河道内围垦造田、种植树木、修建房屋,造成该处河道严重堵塞。2018年9月当地暴雨,乌海市千里山水库泄洪时,因河道堵塞导致泄洪桥梁险些被冲毁,区间铁路线路行车被迫中断长达12小时。
典型意义: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在行政机关未全面充分履职的情况下,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最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恢复河道畅通。
【案例2】积水威胁铁路交通安全
基本案情:2018年11月,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110国道北侧山上的马留沟(位于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和脑包沟(位于包头市石拐区)长期积水,从山上下泄,致使京包客专601km+900m至605km+500m两侧(位于包头市东河区)积水不断增多,造成该段铁路以及并行的京包货运线路基松软变形,轨道几何尺寸变化加剧,动车车速被迫降低,严重威胁铁路交通安全。
典型意义:本案中,检察机关依托跨行政区划管辖的优势,向沿线两地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促成地方政府与铁路企业协作配合,由铁路企业设计铁路固基方案,各旗县人民政府配合整改,彻底解决了该铁路路基两侧积水问题,消除了威胁铁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
【案例3】故意毁坏财物
基本案情:2016年,贾某某未经许可,私自在位于京包线722Km+229m至722Km+627m线路北侧铁路油松林带处开垦土地,种植农作物。认为油松林带影响了其种植的农作物生长,2017年6月上旬贾某某先后三次破坏铁路油松53株,油松林带长度400余米。
典型意义:铁路防护林具有稳固路基、保持水土、防风固沙作用,是铁路线路的一道绿色屏障;同时也具有改善周边环境、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等功能。本案通过替代性修复,允许被告人对其破坏的铁路防护林进行补植保活,并持续三年承担管护责任,及时恢复铁路防护林的完整性和功能性。
【案例4】放养牲畜逼停列车
基本案情:2021年1~5月在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辖区内铁路沿线发生35起牧民放养的牲畜进入铁路线路造成火车停车事件;8月25日至9月12日,连续发生4起牲畜逼停火车事件。
典型意义:本案中,检察机关督促政府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问题整改,保障铁路交通安全,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案例5】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基本案情: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呼和浩特铁路卫生监督所(呼和浩特铁道卫生监督处)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铁路卫生防疫机构,应当对管辖范围内列车集便器的维护清理进行监督管理,并对铁路相关部门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及时消除潜在的病媒生物传播风险,但其没有全面履行法律法规授权的相关职责,存在监管盲区,造成公共卫生隐患。
典型意义:本案通过诉前程序,监督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消除卫生防疫风险隐患。
【案例6】违规处置动物尸体及医疗废物
基本案情:2020年4月24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迎宾大道与唐呼线交汇处西约500米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有死因不明且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尸体数十具,尸体腐烂,恶臭扑鼻,同时在周边丢弃着大量医疗废物。
典型意义:本案中,检察机关在保护铁路交通安全的同时,兼顾关系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促使行政机关积极充分履职,促成行政机关联合执法,形成保护合力。
【案例7】消防安全隐患
基本案情: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以下简称包头车辆段)检修基地墙外建有一个面积约2000平方米的废品收购点,院内堆放着大量塑料、纸箱、废旧轮胎、电线电缆等易燃物品,与该段检修厂房、动客车停留铁路线以及相关铁路设施仅一墙之隔,严重威胁铁路和相关设施安全。
典型意义: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铁路沿线地方政府履行护路联防监管责任,将该废品收购点清理拆除,并推动地方政府牵头组织开展大规模的铁路沿线外部环境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解决了大量铁路外部环境重大安全隐患和周边环境治理难题。
【案例8】上跨线安全隐患
基本案情:牙克石市辖区内乌尔旗汗镇牙林线(牙克石至满归铁路线)K70+685m、K69+777m、K71+465m有三处横跨铁路线路的上跨线及铁路线路两侧的混凝土与木质电线杆,最近的木杆距铁路线路路堤坡脚3米。同时在乌尔旗汗镇牙林线K67+800m也有一处横跨铁路线路的上跨线及铁路线路两侧的木质电线杆2根,最近木杆距铁路线路路堤坡脚4.5米。其中三处木质电线杆存在老化、腐朽、倾斜情况,一处两侧木杆没有拉线加固,存在上跨线安全隐患,危害铁路交通安全,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典型意义:上跨线侵限问题是典型的铁路外部安全环境隐患,该案对铁路交通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拓展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案例9】轻硬质漂浮物
基本案情: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星耀镇人民政府管辖内集通线上行K195+600m,距离铁路线路路堤坡脚50米处,龙王庙村有一座文化戏台,底部为砖体结构,棚顶为彩钢板,由于常年使用以及风吹日晒的原因,房顶易掉落及坍塌,存在轻硬质飘浮物侵入铁路安全范围的风险,威胁铁路交通安全。
集通线上行K195+700m,距铁路线路路堤坡脚10米处,有一处小井房,存在侵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情形,且未进行任何加固处理,影响铁路交通安全。
典型意义: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强化与行政机关、铁路企业的沟通协调,促进各方达成了共同维护铁路交通安全,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共识。检察建议引起了有关部门对年久失修工程的高度重视,将维修专款纳入公益性财政奖补项目。
【案例10】粉尘污染
基本案情: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化肥厂工业废料(煤渣)存储覆盖不足,设置的围挡防尘网开焊脱落(防尘网高约10m,长约200m),极易被风吹落到铁路线路上,影响铁路安全。
典型意义:检察机关先后多次采用诉前磋商、联席会议、移送隐患影像资料等方式向沿线人民政府反馈相关问题,督促铁路沿线地方政府开展护路联防,使铁路外部环境隐患得以消除。文·摄影/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 首席记者 刘晓君
5月12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联合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以来内蒙古铁检机关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发布了“铁路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铁路安全的重要性,推动形成崇尚法治、保护公益的良好氛围。
【案例1】违法建设堵塞河道
基本案情:乌海市境内的铁路包兰线下行K368+231等六座泄洪桥,承担着汛期重要的泄洪任务。当地村民鲁某某在K368+231泄洪桥上下游河道内围垦造田、种植树木、修建房屋,造成该处河道严重堵塞。2018年9月当地暴雨,乌海市千里山水库泄洪时,因河道堵塞导致泄洪桥梁险些被冲毁,区间铁路线路行车被迫中断长达12小时。
典型意义: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在行政机关未全面充分履职的情况下,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最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恢复河道畅通。
【案例2】积水威胁铁路交通安全
基本案情:2018年11月,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110国道北侧山上的马留沟(位于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和脑包沟(位于包头市石拐区)长期积水,从山上下泄,致使京包客专601km+900m至605km+500m两侧(位于包头市东河区)积水不断增多,造成该段铁路以及并行的京包货运线路基松软变形,轨道几何尺寸变化加剧,动车车速被迫降低,严重威胁铁路交通安全。
典型意义:本案中,检察机关依托跨行政区划管辖的优势,向沿线两地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促成地方政府与铁路企业协作配合,由铁路企业设计铁路固基方案,各旗县人民政府配合整改,彻底解决了该铁路路基两侧积水问题,消除了威胁铁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
【案例3】故意毁坏财物
基本案情:2016年,贾某某未经许可,私自在位于京包线722Km+229m至722Km+627m线路北侧铁路油松林带处开垦土地,种植农作物。认为油松林带影响了其种植的农作物生长,2017年6月上旬贾某某先后三次破坏铁路油松53株,油松林带长度400余米。
典型意义:铁路防护林具有稳固路基、保持水土、防风固沙作用,是铁路线路的一道绿色屏障;同时也具有改善周边环境、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等功能。本案通过替代性修复,允许被告人对其破坏的铁路防护林进行补植保活,并持续三年承担管护责任,及时恢复铁路防护林的完整性和功能性。
【案例4】放养牲畜逼停列车
基本案情:2021年1~5月在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辖区内铁路沿线发生35起牧民放养的牲畜进入铁路线路造成火车停车事件;8月25日至9月12日,连续发生4起牲畜逼停火车事件。
典型意义:本案中,检察机关督促政府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问题整改,保障铁路交通安全,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案例5】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基本案情: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呼和浩特铁路卫生监督所(呼和浩特铁道卫生监督处)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铁路卫生防疫机构,应当对管辖范围内列车集便器的维护清理进行监督管理,并对铁路相关部门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及时消除潜在的病媒生物传播风险,但其没有全面履行法律法规授权的相关职责,存在监管盲区,造成公共卫生隐患。
典型意义:本案通过诉前程序,监督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消除卫生防疫风险隐患。
【案例6】违规处置动物尸体及医疗废物
基本案情:2020年4月24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迎宾大道与唐呼线交汇处西约500米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有死因不明且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尸体数十具,尸体腐烂,恶臭扑鼻,同时在周边丢弃着大量医疗废物。
典型意义:本案中,检察机关在保护铁路交通安全的同时,兼顾关系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促使行政机关积极充分履职,促成行政机关联合执法,形成保护合力。
【案例7】消防安全隐患
基本案情: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以下简称包头车辆段)检修基地墙外建有一个面积约2000平方米的废品收购点,院内堆放着大量塑料、纸箱、废旧轮胎、电线电缆等易燃物品,与该段检修厂房、动客车停留铁路线以及相关铁路设施仅一墙之隔,严重威胁铁路和相关设施安全。
典型意义: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铁路沿线地方政府履行护路联防监管责任,将该废品收购点清理拆除,并推动地方政府牵头组织开展大规模的铁路沿线外部环境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解决了大量铁路外部环境重大安全隐患和周边环境治理难题。
【案例8】上跨线安全隐患
基本案情:牙克石市辖区内乌尔旗汗镇牙林线(牙克石至满归铁路线)K70+685m、K69+777m、K71+465m有三处横跨铁路线路的上跨线及铁路线路两侧的混凝土与木质电线杆,最近的木杆距铁路线路路堤坡脚3米。同时在乌尔旗汗镇牙林线K67+800m也有一处横跨铁路线路的上跨线及铁路线路两侧的木质电线杆2根,最近木杆距铁路线路路堤坡脚4.5米。其中三处木质电线杆存在老化、腐朽、倾斜情况,一处两侧木杆没有拉线加固,存在上跨线安全隐患,危害铁路交通安全,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典型意义:上跨线侵限问题是典型的铁路外部安全环境隐患,该案对铁路交通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拓展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案例9】轻硬质漂浮物
基本案情: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星耀镇人民政府管辖内集通线上行K195+600m,距离铁路线路路堤坡脚50米处,龙王庙村有一座文化戏台,底部为砖体结构,棚顶为彩钢板,由于常年使用以及风吹日晒的原因,房顶易掉落及坍塌,存在轻硬质飘浮物侵入铁路安全范围的风险,威胁铁路交通安全。
集通线上行K195+700m,距铁路线路路堤坡脚10米处,有一处小井房,存在侵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情形,且未进行任何加固处理,影响铁路交通安全。
典型意义: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强化与行政机关、铁路企业的沟通协调,促进各方达成了共同维护铁路交通安全,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共识。检察建议引起了有关部门对年久失修工程的高度重视,将维修专款纳入公益性财政奖补项目。
【案例10】粉尘污染
基本案情: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化肥厂工业废料(煤渣)存储覆盖不足,设置的围挡防尘网开焊脱落(防尘网高约10m,长约200m),极易被风吹落到铁路线路上,影响铁路安全。
典型意义:检察机关先后多次采用诉前磋商、联席会议、移送隐患影像资料等方式向沿线人民政府反馈相关问题,督促铁路沿线地方政府开展护路联防,使铁路外部环境隐患得以消除。文·摄影/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 首席记者 刘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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