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小水电整治任务真的结束了?还有太多遗留问题亟待解决!
前言
2021年11月11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称:“秦岭区域应整治的438个小水电全部完成整治任务。”此消息在陕西省乃至全国小水电行业业内引起了巨大争议。为何会出现争议,笔者实地走访了陕西省秦岭区域一些小水电业主,并联系国内能源领域权威专家形成此文。本文以法律为准绳,讲述事实,参考专家建议,旨在实事求是,建议相关部门尊重科学,摒弃偏见,让小水电整治回归科学和理性,并尊重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解决遗留问题。
整治任务根本没有完成
陕西省秦岭办自2020年开始主导秦岭地区小水电整治,连续发文强调依法依规并参考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整治实践进行秦岭地区小水电整治。2020年5月18日水利部发布了《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小水电整改验收销号的实施具体细则,并附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表,验收表中第一栏为自查情况,需要电站业主签章。然而,在陕西省公布的一系列文件中,并未公开秦岭区域小水电验收销号实施的具体实施办法。目前亟待解决的遗留问题主要有:
1.补偿没有着落,矛盾依然存在
秦岭区域汉中洋县周家坎水电站业主告诉笔者:“周家坎水电站在业主不知情、没有拆除协议,没有对我们提出的'违法违规'异议进行答复的情况下,就被洋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直至今天,没有任何人、任何单位对我们提出的异议进行合理的答复。”陕西省秦岭委关于小水电整治的所有文件中,都强调依法依规、尊重企业合法利益。然而笔者了解到,除了西安市为数不多的几个业主得到了少部分补偿外,秦岭区域其他地区几乎所有被拆除的小水电业主都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本没有得到尊重。2021年10月14日,秦岭地区30多家小水电业主集中到省政府反映问题,提出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对其电站的“违法违规”认定,按照事先约定尽快补偿。然而2021年11月8日前后,广大业主得到的答复却是中止行政复议,广大业主提出的问题仍被继续搁置,无人解决。
2.拆电站保留大坝,安全问题凸显
2017年1月19日水利部发行的《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及其相关监测规范是目前水利行业评价大坝安全的唯一标准。在秦岭小水电整治中,有38座是拆除电站、保留大坝。这些电站几乎都是集流域防洪、城市灌溉为一体的综合性水利工程。电站被拆除后,几乎都会出现大坝安保电源缺失、维保资金缺口、管理缺失、消能措施缺失、流域防洪安全问题等一系列问题。如果没有科学的工程干预,对标行业规范,这些大坝是典型的“三类坝”甚至是危坝。对于电站拆除后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相关部门又是如何应对的?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亦楠认为:“只有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机构,按照相关程序和规范进行评价,才能得出鉴定结论。如果继续无视行业规范颠倒管理秩序,将水库大坝不可缺失的水电站,未经评估鉴定就“一拆了之”,将会给行业管理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3.电站拆除后,严重威胁流域防洪安全
考虑到旬河电站的防洪功能,安康市政府、陕西省水务集团曾多次请求保留旬河4座防洪电站,甚至提出在汛期后拆除,均未获得陕西省秦岭办批准。电站拆除后,2021年8月下旬至10月上旬,旬阳市多次发生洪灾。洪水多次淹没旬河跨河大桥,翻过旬阳市城区旬河河堤,进入市区,旬阳市多次转移群众
据官方反映,9.28洪灾为十年一遇特大洪灾。查询防洪标准,旬阳市城区旬河河堤为防护等级为Ⅲ级,防洪标准重现期为50-100年,十年一遇的洪水为何会翻过50-100年设防标准的河堤?旬阳市拆除的4个防洪电站均位于旬阳市城区上游,电站拆除后,上游水库不能依靠机组提前腾库,水库失去了机组滞洪库容。降低甚至丧失了滞洪和削减洪峰的能力。按照2小时的机组调节库容的滞洪时间计算,电站拆除后,旬阳市城区旬河的洪峰流量增加2000立方米/秒,9.28洪灾旬阳旬河洪峰流量为3950立方米/秒,相当于洪峰流量增加50%以上。因此,上游电站拆除后旬阳市的洪灾频率和灾害严重程度都提高了50%以上。
秦岭地区商洛市金钱河、汉中椒溪河等流域也存在同样流域防洪安全风险。中国水力发电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说:“水库是有效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调控洪水的唯一途径。水库、引水系统、发电厂房等部分组成水电站系统工程,系统功能通过每个组成部分互相作用才能实现。单独保留大坝拆除水电站的做法既反科学,又反常识。”
4.职工没有稳妥安置,矛盾日益尖锐
秦岭地区某水电站站长告诉笔者:“拆电站之前我就被地方政府劝离。因为安置问题企业迟迟不给解决,我就留在电站。然后小水电整治专班工作人员告诉我,如果我不离开电站,我家的公职人员将被勒令待岗停薪。无奈,我只有选择离开。电站拆除后,企业不知去向,小水电专班工作人员也不见踪影。人社局给我的答复是“等”,等到什么时候也没个准信。”水电行业工矿企业安置办法、行政许可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企业职工安置的时间、安置以后生活标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本次秦岭地区退出小水电总共382座,待岗或失业职工逾4000人,4000个职工就是4000个家庭,如果职工安置的问题迟迟不解决,将会造成近万人陷入深度贫困,生活来源无法保障。为维护社会稳定,职工安置也应该作为小水电验收销号的一项内容。
水利科研单位反科学
陕西省秦岭办聘请中国水科院作为技术评估单位,出台《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指标与标准》(以下简称“指标与标准”),对标进行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指标与标准”历经两次公开征求意见,于2021年6月正式发文实施。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陕西省水利厅、秦岭五市、业内专家就对“指标与标准”提出了反对意见。这些反对意见在陕西省秦岭办看来,却是相关部门“护短”。陕西省秦岭办副主任闫伟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水利厅作为小水电的主管部门,牵扯到大量的部门利益,整治推不下去,导致中间耽误了一些时间,没能达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亦楠说:“'指标与标准'设计中,很多条款存在“下位法否定上位法”的错误。”秦岭区域拆除的382座小水电中,300多座被定为“违法违规”。这些被定为“违法违规”的电站中,有已经达到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认证的,也有获得增效扩容、农村电气化县、扶贫小水电、以电代燃、国际GEF等专项资金补助的,当时得到这些认证和专项资金补助,都是以“合法合规”审查作为前提条件的,怎么现在却一下子变成了“违法违规”?在“违法违规”的认定中,还有一些电站是因为没有土地预审被定为违法。有业主说:“我们电站的建设用地是通过地方政府招拍挂的形式取得的,土地预审我们也进行了补办,最终仍然被认定为违法。”
周家坎水电站业主为汉中市清洋水电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7年,由马来西亚得利集团公司全额出资在汉中市注册成立。对照2021年6月10日陕西省秦岭办印发的《陕西省秦岭区域小水电站工程整治评估指标与标准》,周家坎水电站本不在“被拆除”之列,且周家坎水电站日常管理运维都是按照行业规范及政府主管部门最高标准要求,评估分值达到了97分,属于整改类。但是,在2021年6月18日汉中市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的《汉中市秦岭区域小水电分类整治清单》(征求意见稿)中,周家坎水电站却被列为“违法违规拆除类”,理由是“未按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建设(装机容量4800到10000,批小建大,未依法进行变更手续)。”我公司将合法的装机容量变更批文,经洋县政府逐级向上转报。在没有得到上级部门对补正材料进行答复的情况下,2021年7月21日,周家坎水电站就被洋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周家坎水电站业主告诉笔者:“周家坎水电站是水利部认证的绿色小水电。我们最大的愿望就是恢复电站,摘掉违法违规的'黑帽'恢复绿色小水电的'绿帽'。”
中国水力发电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说:“我国的能源转型离不开小水电,科学有序的发展小水电,是实现'3060双碳目标'的重要保障。部分地区对小水电的“一刀切拆除”,已经严重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应该摒弃以往错误的做法,已经拆除的小水电应该尽可能的恢复起来。”
前言
2021年11月11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称:“秦岭区域应整治的438个小水电全部完成整治任务。”此消息在陕西省乃至全国小水电行业业内引起了巨大争议。为何会出现争议,笔者实地走访了陕西省秦岭区域一些小水电业主,并联系国内能源领域权威专家形成此文。本文以法律为准绳,讲述事实,参考专家建议,旨在实事求是,建议相关部门尊重科学,摒弃偏见,让小水电整治回归科学和理性,并尊重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解决遗留问题。
整治任务根本没有完成
陕西省秦岭办自2020年开始主导秦岭地区小水电整治,连续发文强调依法依规并参考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整治实践进行秦岭地区小水电整治。2020年5月18日水利部发布了《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小水电整改验收销号的实施具体细则,并附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表,验收表中第一栏为自查情况,需要电站业主签章。然而,在陕西省公布的一系列文件中,并未公开秦岭区域小水电验收销号实施的具体实施办法。目前亟待解决的遗留问题主要有:
1.补偿没有着落,矛盾依然存在
秦岭区域汉中洋县周家坎水电站业主告诉笔者:“周家坎水电站在业主不知情、没有拆除协议,没有对我们提出的'违法违规'异议进行答复的情况下,就被洋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直至今天,没有任何人、任何单位对我们提出的异议进行合理的答复。”陕西省秦岭委关于小水电整治的所有文件中,都强调依法依规、尊重企业合法利益。然而笔者了解到,除了西安市为数不多的几个业主得到了少部分补偿外,秦岭区域其他地区几乎所有被拆除的小水电业主都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本没有得到尊重。2021年10月14日,秦岭地区30多家小水电业主集中到省政府反映问题,提出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对其电站的“违法违规”认定,按照事先约定尽快补偿。然而2021年11月8日前后,广大业主得到的答复却是中止行政复议,广大业主提出的问题仍被继续搁置,无人解决。
2.拆电站保留大坝,安全问题凸显
2017年1月19日水利部发行的《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及其相关监测规范是目前水利行业评价大坝安全的唯一标准。在秦岭小水电整治中,有38座是拆除电站、保留大坝。这些电站几乎都是集流域防洪、城市灌溉为一体的综合性水利工程。电站被拆除后,几乎都会出现大坝安保电源缺失、维保资金缺口、管理缺失、消能措施缺失、流域防洪安全问题等一系列问题。如果没有科学的工程干预,对标行业规范,这些大坝是典型的“三类坝”甚至是危坝。对于电站拆除后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相关部门又是如何应对的?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亦楠认为:“只有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机构,按照相关程序和规范进行评价,才能得出鉴定结论。如果继续无视行业规范颠倒管理秩序,将水库大坝不可缺失的水电站,未经评估鉴定就“一拆了之”,将会给行业管理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3.电站拆除后,严重威胁流域防洪安全
考虑到旬河电站的防洪功能,安康市政府、陕西省水务集团曾多次请求保留旬河4座防洪电站,甚至提出在汛期后拆除,均未获得陕西省秦岭办批准。电站拆除后,2021年8月下旬至10月上旬,旬阳市多次发生洪灾。洪水多次淹没旬河跨河大桥,翻过旬阳市城区旬河河堤,进入市区,旬阳市多次转移群众
据官方反映,9.28洪灾为十年一遇特大洪灾。查询防洪标准,旬阳市城区旬河河堤为防护等级为Ⅲ级,防洪标准重现期为50-100年,十年一遇的洪水为何会翻过50-100年设防标准的河堤?旬阳市拆除的4个防洪电站均位于旬阳市城区上游,电站拆除后,上游水库不能依靠机组提前腾库,水库失去了机组滞洪库容。降低甚至丧失了滞洪和削减洪峰的能力。按照2小时的机组调节库容的滞洪时间计算,电站拆除后,旬阳市城区旬河的洪峰流量增加2000立方米/秒,9.28洪灾旬阳旬河洪峰流量为3950立方米/秒,相当于洪峰流量增加50%以上。因此,上游电站拆除后旬阳市的洪灾频率和灾害严重程度都提高了50%以上。
秦岭地区商洛市金钱河、汉中椒溪河等流域也存在同样流域防洪安全风险。中国水力发电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说:“水库是有效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调控洪水的唯一途径。水库、引水系统、发电厂房等部分组成水电站系统工程,系统功能通过每个组成部分互相作用才能实现。单独保留大坝拆除水电站的做法既反科学,又反常识。”
4.职工没有稳妥安置,矛盾日益尖锐
秦岭地区某水电站站长告诉笔者:“拆电站之前我就被地方政府劝离。因为安置问题企业迟迟不给解决,我就留在电站。然后小水电整治专班工作人员告诉我,如果我不离开电站,我家的公职人员将被勒令待岗停薪。无奈,我只有选择离开。电站拆除后,企业不知去向,小水电专班工作人员也不见踪影。人社局给我的答复是“等”,等到什么时候也没个准信。”水电行业工矿企业安置办法、行政许可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企业职工安置的时间、安置以后生活标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本次秦岭地区退出小水电总共382座,待岗或失业职工逾4000人,4000个职工就是4000个家庭,如果职工安置的问题迟迟不解决,将会造成近万人陷入深度贫困,生活来源无法保障。为维护社会稳定,职工安置也应该作为小水电验收销号的一项内容。
水利科研单位反科学
陕西省秦岭办聘请中国水科院作为技术评估单位,出台《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指标与标准》(以下简称“指标与标准”),对标进行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指标与标准”历经两次公开征求意见,于2021年6月正式发文实施。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陕西省水利厅、秦岭五市、业内专家就对“指标与标准”提出了反对意见。这些反对意见在陕西省秦岭办看来,却是相关部门“护短”。陕西省秦岭办副主任闫伟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水利厅作为小水电的主管部门,牵扯到大量的部门利益,整治推不下去,导致中间耽误了一些时间,没能达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亦楠说:“'指标与标准'设计中,很多条款存在“下位法否定上位法”的错误。”秦岭区域拆除的382座小水电中,300多座被定为“违法违规”。这些被定为“违法违规”的电站中,有已经达到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认证的,也有获得增效扩容、农村电气化县、扶贫小水电、以电代燃、国际GEF等专项资金补助的,当时得到这些认证和专项资金补助,都是以“合法合规”审查作为前提条件的,怎么现在却一下子变成了“违法违规”?在“违法违规”的认定中,还有一些电站是因为没有土地预审被定为违法。有业主说:“我们电站的建设用地是通过地方政府招拍挂的形式取得的,土地预审我们也进行了补办,最终仍然被认定为违法。”
周家坎水电站业主为汉中市清洋水电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7年,由马来西亚得利集团公司全额出资在汉中市注册成立。对照2021年6月10日陕西省秦岭办印发的《陕西省秦岭区域小水电站工程整治评估指标与标准》,周家坎水电站本不在“被拆除”之列,且周家坎水电站日常管理运维都是按照行业规范及政府主管部门最高标准要求,评估分值达到了97分,属于整改类。但是,在2021年6月18日汉中市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的《汉中市秦岭区域小水电分类整治清单》(征求意见稿)中,周家坎水电站却被列为“违法违规拆除类”,理由是“未按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建设(装机容量4800到10000,批小建大,未依法进行变更手续)。”我公司将合法的装机容量变更批文,经洋县政府逐级向上转报。在没有得到上级部门对补正材料进行答复的情况下,2021年7月21日,周家坎水电站就被洋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周家坎水电站业主告诉笔者:“周家坎水电站是水利部认证的绿色小水电。我们最大的愿望就是恢复电站,摘掉违法违规的'黑帽'恢复绿色小水电的'绿帽'。”
中国水力发电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说:“我国的能源转型离不开小水电,科学有序的发展小水电,是实现'3060双碳目标'的重要保障。部分地区对小水电的“一刀切拆除”,已经严重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应该摒弃以往错误的做法,已经拆除的小水电应该尽可能的恢复起来。”
秦岭小水电整治任务真的结束了?还有太多遗留问题亟待解决!
前言
2021年11月11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称:“秦岭区域应整治的438个小水电全部完成整治任务。”此消息在陕西省乃至全国小水电行业业内引起了巨大争议。为何会出现争议,笔者实地走访了陕西省秦岭区域一些小水电业主,并联系国内能源领域权威专家形成此文。本文以法律为准绳,讲述事实,参考专家建议,旨在实事求是,建议相关部门尊重科学,摒弃偏见,让小水电整治回归科学和理性,并尊重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解决遗留问题。
整治任务根本没有完成
陕西省秦岭办自2020年开始主导秦岭地区小水电整治,连续发文强调依法依规并参考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整治实践进行秦岭地区小水电整治。2020年5月18日水利部发布了《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小水电整改验收销号的实施具体细则,并附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表,验收表中第一栏为自查情况,需要电站业主签章。然而,在陕西省公布的一系列文件中,并未公开秦岭区域小水电验收销号实施的具体实施办法。目前亟待解决的遗留问题主要有:
1.补偿没有着落,矛盾依然存在
秦岭区域汉中洋县周家坎水电站业主告诉笔者:“周家坎水电站在业主不知情、没有拆除协议,没有对我们提出的'违法违规'异议进行答复的情况下,就被洋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直至今天,没有任何人、任何单位对我们提出的异议进行合理的答复。”陕西省秦岭委关于小水电整治的所有文件中,都强调依法依规、尊重企业合法利益。然而笔者了解到,除了西安市为数不多的几个业主得到了少部分补偿外,秦岭区域其他地区几乎所有被拆除的小水电业主都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本没有得到尊重。2021年10月14日,秦岭地区30多家小水电业主集中到省政府反映问题,提出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对其电站的“违法违规”认定,按照事先约定尽快补偿。然而2021年11月8日前后,广大业主得到的答复却是中止行政复议,广大业主提出的问题仍被继续搁置,无人解决。
2.拆电站保留大坝,安全问题凸显
2017年1月19日水利部发行的《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及其相关监测规范是目前水利行业评价大坝安全的唯一标准。在秦岭小水电整治中,有38座是拆除电站、保留大坝。这些电站几乎都是集流域防洪、城市灌溉为一体的综合性水利工程。电站被拆除后,几乎都会出现大坝安保电源缺失、维保资金缺口、管理缺失、消能措施缺失、流域防洪安全问题等一系列问题。如果没有科学的工程干预,对标行业规范,这些大坝是典型的“三类坝”甚至是危坝。对于电站拆除后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相关部门又是如何应对的?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亦楠认为:“只有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机构,按照相关程序和规范进行评价,才能得出鉴定结论。如果继续无视行业规范颠倒管理秩序,将水库大坝不可缺失的水电站,未经评估鉴定就“一拆了之”,将会给行业管理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3.电站拆除后,严重威胁流域防洪安全
考虑到旬河电站的防洪功能,安康市政府、陕西省水务集团曾多次请求保留旬河4座防洪电站,甚至提出在汛期后拆除,均未获得陕西省秦岭办批准。电站拆除后,2021年8月下旬至10月上旬,旬阳市多次发生洪灾。洪水多次淹没旬河跨河大桥,翻过旬阳市城区旬河河堤,进入市区,旬阳市多次转移群众
据官方反映,9.28洪灾为十年一遇特大洪灾。查询防洪标准,旬阳市城区旬河河堤为防护等级为Ⅲ级,防洪标准重现期为50-100年,十年一遇的洪水为何会翻过50-100年设防标准的河堤?旬阳市拆除的4个防洪电站均位于旬阳市城区上游,电站拆除后,上游水库不能依靠机组提前腾库,水库失去了机组滞洪库容。降低甚至丧失了滞洪和削减洪峰的能力。按照2小时的机组调节库容的滞洪时间计算,电站拆除后,旬阳市城区旬河的洪峰流量增加2000立方米/秒,9.28洪灾旬阳旬河洪峰流量为3950立方米/秒,相当于洪峰流量增加50%以上。因此,上游电站拆除后旬阳市的洪灾频率和灾害严重程度都提高了50%以上。
秦岭地区商洛市金钱河、汉中椒溪河等流域也存在同样流域防洪安全风险。中国水力发电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说:“水库是有效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调控洪水的唯一途径。水库、引水系统、发电厂房等部分组成水电站系统工程,系统功能通过每个组成部分互相作用才能实现。单独保留大坝拆除水电站的做法既反科学,又反常识。”
4.职工没有稳妥安置,矛盾日益尖锐
秦岭地区某水电站站长告诉笔者:“拆电站之前我就被地方政府劝离。因为安置问题企业迟迟不给解决,我就留在电站。然后小水电整治专班工作人员告诉我,如果我不离开电站,我家的公职人员将被勒令待岗停薪。无奈,我只有选择离开。电站拆除后,企业不知去向,小水电专班工作人员也不见踪影。人社局给我的答复是“等”,等到什么时候也没个准信。”水电行业工矿企业安置办法、行政许可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企业职工安置的时间、安置以后生活标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本次秦岭地区退出小水电总共382座,待岗或失业职工逾4000人,4000个职工就是4000个家庭,如果职工安置的问题迟迟不解决,将会造成近万人陷入深度贫困,生活来源无法保障。为维护社会稳定,职工安置也应该作为小水电验收销号的一项内容。
水利科研单位反科学
陕西省秦岭办聘请中国水科院作为技术评估单位,出台《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指标与标准》(以下简称“指标与标准”),对标进行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指标与标准”历经两次公开征求意见,于2021年6月正式发文实施。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陕西省水利厅、秦岭五市、业内专家就对“指标与标准”提出了反对意见。这些反对意见在陕西省秦岭办看来,却是相关部门“护短”。陕西省秦岭办副主任闫伟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水利厅作为小水电的主管部门,牵扯到大量的部门利益,整治推不下去,导致中间耽误了一些时间,没能达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亦楠说:“'指标与标准'设计中,很多条款存在“下位法否定上位法”的错误。”秦岭区域拆除的382座小水电中,300多座被定为“违法违规”。这些被定为“违法违规”的电站中,有已经达到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认证的,也有获得增效扩容、农村电气化县、扶贫小水电、以电代燃、国际GEF等专项资金补助的,当时得到这些认证和专项资金补助,都是以“合法合规”审查作为前提条件的,怎么现在却一下子变成了“违法违规”?在“违法违规”的认定中,还有一些电站是因为没有土地预审被定为违法。有业主说:“我们电站的建设用地是通过地方政府招拍挂的形式取得的,土地预审我们也进行了补办,最终仍然被认定为违法。”
周家坎水电站业主为汉中市清洋水电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7年,由马来西亚得利集团公司全额出资在汉中市注册成立。对照2021年6月10日陕西省秦岭办印发的《陕西省秦岭区域小水电站工程整治评估指标与标准》,周家坎水电站本不在“被拆除”之列,且周家坎水电站日常管理运维都是按照行业规范及政府主管部门最高标准要求,评估分值达到了97分,属于整改类。但是,在2021年6月18日汉中市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的《汉中市秦岭区域小水电分类整治清单》(征求意见稿)中,周家坎水电站却被列为“违法违规拆除类”,理由是“未按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建设(装机容量4800到10000,批小建大,未依法进行变更手续)。”我公司将合法的装机容量变更批文,经洋县政府逐级向上转报。在没有得到上级部门对补正材料进行答复的情况下,2021年7月21日,周家坎水电站就被洋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周家坎水电站业主告诉笔者:“周家坎水电站是水利部认证的绿色小水电。我们最大的愿望就是恢复电站,摘掉违法违规的'黑帽'恢复绿色小水电的'绿帽'。”
中国水力发电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说:“我国的能源转型离不开小水电,科学有序的发展小水电,是实现'3060双碳目标'的重要保障。部分地区对小水电的“一刀切拆除”,已经严重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应该摒弃以往错误的做法,已经拆除的小水电应该尽可能的恢复起来。” https://t.cn/R2WxdDX
前言
2021年11月11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称:“秦岭区域应整治的438个小水电全部完成整治任务。”此消息在陕西省乃至全国小水电行业业内引起了巨大争议。为何会出现争议,笔者实地走访了陕西省秦岭区域一些小水电业主,并联系国内能源领域权威专家形成此文。本文以法律为准绳,讲述事实,参考专家建议,旨在实事求是,建议相关部门尊重科学,摒弃偏见,让小水电整治回归科学和理性,并尊重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解决遗留问题。
整治任务根本没有完成
陕西省秦岭办自2020年开始主导秦岭地区小水电整治,连续发文强调依法依规并参考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整治实践进行秦岭地区小水电整治。2020年5月18日水利部发布了《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小水电整改验收销号的实施具体细则,并附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表,验收表中第一栏为自查情况,需要电站业主签章。然而,在陕西省公布的一系列文件中,并未公开秦岭区域小水电验收销号实施的具体实施办法。目前亟待解决的遗留问题主要有:
1.补偿没有着落,矛盾依然存在
秦岭区域汉中洋县周家坎水电站业主告诉笔者:“周家坎水电站在业主不知情、没有拆除协议,没有对我们提出的'违法违规'异议进行答复的情况下,就被洋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直至今天,没有任何人、任何单位对我们提出的异议进行合理的答复。”陕西省秦岭委关于小水电整治的所有文件中,都强调依法依规、尊重企业合法利益。然而笔者了解到,除了西安市为数不多的几个业主得到了少部分补偿外,秦岭区域其他地区几乎所有被拆除的小水电业主都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本没有得到尊重。2021年10月14日,秦岭地区30多家小水电业主集中到省政府反映问题,提出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对其电站的“违法违规”认定,按照事先约定尽快补偿。然而2021年11月8日前后,广大业主得到的答复却是中止行政复议,广大业主提出的问题仍被继续搁置,无人解决。
2.拆电站保留大坝,安全问题凸显
2017年1月19日水利部发行的《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及其相关监测规范是目前水利行业评价大坝安全的唯一标准。在秦岭小水电整治中,有38座是拆除电站、保留大坝。这些电站几乎都是集流域防洪、城市灌溉为一体的综合性水利工程。电站被拆除后,几乎都会出现大坝安保电源缺失、维保资金缺口、管理缺失、消能措施缺失、流域防洪安全问题等一系列问题。如果没有科学的工程干预,对标行业规范,这些大坝是典型的“三类坝”甚至是危坝。对于电站拆除后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相关部门又是如何应对的?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亦楠认为:“只有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机构,按照相关程序和规范进行评价,才能得出鉴定结论。如果继续无视行业规范颠倒管理秩序,将水库大坝不可缺失的水电站,未经评估鉴定就“一拆了之”,将会给行业管理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3.电站拆除后,严重威胁流域防洪安全
考虑到旬河电站的防洪功能,安康市政府、陕西省水务集团曾多次请求保留旬河4座防洪电站,甚至提出在汛期后拆除,均未获得陕西省秦岭办批准。电站拆除后,2021年8月下旬至10月上旬,旬阳市多次发生洪灾。洪水多次淹没旬河跨河大桥,翻过旬阳市城区旬河河堤,进入市区,旬阳市多次转移群众
据官方反映,9.28洪灾为十年一遇特大洪灾。查询防洪标准,旬阳市城区旬河河堤为防护等级为Ⅲ级,防洪标准重现期为50-100年,十年一遇的洪水为何会翻过50-100年设防标准的河堤?旬阳市拆除的4个防洪电站均位于旬阳市城区上游,电站拆除后,上游水库不能依靠机组提前腾库,水库失去了机组滞洪库容。降低甚至丧失了滞洪和削减洪峰的能力。按照2小时的机组调节库容的滞洪时间计算,电站拆除后,旬阳市城区旬河的洪峰流量增加2000立方米/秒,9.28洪灾旬阳旬河洪峰流量为3950立方米/秒,相当于洪峰流量增加50%以上。因此,上游电站拆除后旬阳市的洪灾频率和灾害严重程度都提高了50%以上。
秦岭地区商洛市金钱河、汉中椒溪河等流域也存在同样流域防洪安全风险。中国水力发电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说:“水库是有效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调控洪水的唯一途径。水库、引水系统、发电厂房等部分组成水电站系统工程,系统功能通过每个组成部分互相作用才能实现。单独保留大坝拆除水电站的做法既反科学,又反常识。”
4.职工没有稳妥安置,矛盾日益尖锐
秦岭地区某水电站站长告诉笔者:“拆电站之前我就被地方政府劝离。因为安置问题企业迟迟不给解决,我就留在电站。然后小水电整治专班工作人员告诉我,如果我不离开电站,我家的公职人员将被勒令待岗停薪。无奈,我只有选择离开。电站拆除后,企业不知去向,小水电专班工作人员也不见踪影。人社局给我的答复是“等”,等到什么时候也没个准信。”水电行业工矿企业安置办法、行政许可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企业职工安置的时间、安置以后生活标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本次秦岭地区退出小水电总共382座,待岗或失业职工逾4000人,4000个职工就是4000个家庭,如果职工安置的问题迟迟不解决,将会造成近万人陷入深度贫困,生活来源无法保障。为维护社会稳定,职工安置也应该作为小水电验收销号的一项内容。
水利科研单位反科学
陕西省秦岭办聘请中国水科院作为技术评估单位,出台《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指标与标准》(以下简称“指标与标准”),对标进行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指标与标准”历经两次公开征求意见,于2021年6月正式发文实施。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陕西省水利厅、秦岭五市、业内专家就对“指标与标准”提出了反对意见。这些反对意见在陕西省秦岭办看来,却是相关部门“护短”。陕西省秦岭办副主任闫伟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水利厅作为小水电的主管部门,牵扯到大量的部门利益,整治推不下去,导致中间耽误了一些时间,没能达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亦楠说:“'指标与标准'设计中,很多条款存在“下位法否定上位法”的错误。”秦岭区域拆除的382座小水电中,300多座被定为“违法违规”。这些被定为“违法违规”的电站中,有已经达到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认证的,也有获得增效扩容、农村电气化县、扶贫小水电、以电代燃、国际GEF等专项资金补助的,当时得到这些认证和专项资金补助,都是以“合法合规”审查作为前提条件的,怎么现在却一下子变成了“违法违规”?在“违法违规”的认定中,还有一些电站是因为没有土地预审被定为违法。有业主说:“我们电站的建设用地是通过地方政府招拍挂的形式取得的,土地预审我们也进行了补办,最终仍然被认定为违法。”
周家坎水电站业主为汉中市清洋水电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7年,由马来西亚得利集团公司全额出资在汉中市注册成立。对照2021年6月10日陕西省秦岭办印发的《陕西省秦岭区域小水电站工程整治评估指标与标准》,周家坎水电站本不在“被拆除”之列,且周家坎水电站日常管理运维都是按照行业规范及政府主管部门最高标准要求,评估分值达到了97分,属于整改类。但是,在2021年6月18日汉中市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的《汉中市秦岭区域小水电分类整治清单》(征求意见稿)中,周家坎水电站却被列为“违法违规拆除类”,理由是“未按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建设(装机容量4800到10000,批小建大,未依法进行变更手续)。”我公司将合法的装机容量变更批文,经洋县政府逐级向上转报。在没有得到上级部门对补正材料进行答复的情况下,2021年7月21日,周家坎水电站就被洋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周家坎水电站业主告诉笔者:“周家坎水电站是水利部认证的绿色小水电。我们最大的愿望就是恢复电站,摘掉违法违规的'黑帽'恢复绿色小水电的'绿帽'。”
中国水力发电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说:“我国的能源转型离不开小水电,科学有序的发展小水电,是实现'3060双碳目标'的重要保障。部分地区对小水电的“一刀切拆除”,已经严重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应该摒弃以往错误的做法,已经拆除的小水电应该尽可能的恢复起来。” https://t.cn/R2WxdDX
【“双创”永远在路上——2021年全国“双创”活动周引发中原区再思考】10月19日至25日,2021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在郑州举行。芝麻街1958双创园作为此次“双创”活动周“一馆、一厦、一街、一坪、一园”中的“一园”,围绕“高质量创新创造,高水平创业就业”这一主题,成功举办了“金融科技融合 助力企业发展”银企对接会、“企业家进中原 助推创新创业”、“科创中国”技术路演、“健康中原”高峰论坛、“汇聚英才 筑梦中原”优秀人才招聘会、“百城千企郑州行”走进芝麻街等10项主题活动,引爆了芝麻街1958双创园,园区已经成为郑州市“一廊、两翼、四区、多点”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空间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郑州市“打造国家创新高地、先进制造业高地、开放高地、人才高地”和“确保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确保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打造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级,实现多点开花的新兴产业发展急先锋。
活动周期间,芝麻街1958双创园共接待国家发改委、人社部、中科协、团中央以及省市各级领导、中部双创示范基地代表、各行业企业代表等万余人次,参会企业累计500余家,全方位、多渠道展示了我区创新创业工作成果,得到了各级领导、嘉宾和知名企业代表、以及广大群众的认可。中原科技传播中心揭牌、河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创新中心入驻,与世界500强上海电气以及凯联资本等50余家知名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华为、浪潮集团、亚信中国、郑煤机、中国移动、中国煤炭科工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签约入驻,引入以中国工程院武强院士,中科院心理研究所研究员、中科院心理健康服务体系首席科学家张向阳教授为代表的多个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为企业招聘优秀人才120余人,进一步提升了全区技术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创新人才集聚能力、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向全国展示了中原区新兴产业创新引领发展的蓬勃态势。
随着全国“双创周”活动大幕的徐徐落下,“一园”系列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在大家尽尝胜利果实的时刻,中原区委、区政府陷入深深的思考。一场国家级盛会用了一周时间把建成投入运营仅一年的芝麻街引爆,如何以此次“双创”活动周为契机,延发“双创”活力,从而发挥芝麻街在中原区“六片两园”和三大核心板块建设产业发展的急先锋作用,主动融入郑州市“中优”“西美”战略定位,高标准打造中原科创绿谷,实现与中原科技城两翼齐飞,以“四个高地”和“两个确保”为引领打造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级贡献中原力量。
全国“双创周”郑州主会场活动的圆满成功,为中原区委、区政府谋划下步区域发展战略带来了启迪——“双创”永远在路上。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对郑州市提出的目标定位,重新站位河南省、郑州市打造“四个高地”和“两个确保”的高度,对中原区“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规划进行再思考、再谋划、再布局、再提升。要牢牢坚持科技创新在现代化城区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大力实施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领军型科创主体倍增、高技能人才团队引育、高质量科创成果孵化转化“四大工程”,对中原区未来新兴产业发展、企业转型升级、尖端技术创新、高端人才引进等方面进行重新定位,积极推动人才、技术、项目等创新要素深度融合,为高质量建设“四个中原”,高水平打造“四个高地”,实现“两个确保”,加快建设以郑州中央文化区为引领的国家中心城市产城融合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优化产业布局。围绕“中优、西美”功能定位,深入实施“1468”发展战略,着力构建“三大核心引领、六片两园支撑、绿廊花海增色”的空间布局。围绕“4+1”主导产业方向,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密切跟踪量子信息、区块链、6G、新能源等科技发展前沿领域,谋划未来新兴产业布局,加强与清华大学、中科院、腾讯等科研机构、企业、产业发展联盟对接合作,谋划建设量子大厦、未来产业园等平台,通过政策引导、资源整合,集聚全区创新要素,形成未来产业策源地,实现走“产业集聚区产业功能区产业生态区”的发展之路。
——促进转型升级。梳理分析辖区现有传统产业,实施一企一策,科技赋能,加强与国内拥有先进技术的知名企业、高校院所、高端人才深度合作,通过项目改造、技术提升赋能企业转型升级,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支撑产业链补链、延链、固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强化招商引资。紧扣以中央文化区为引领的国家中心城市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目标,完善我区招商引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聚焦符合中原区主导产业以及未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人才、高校院所、科研机构,整合优势资源,强化沟通对接、跟踪服务,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企业、项目走进中原、落地中原。
——加强人才引育。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项目+人才+团队”一体招引培育工程,加强与国内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对接洽谈合作,围绕全区主导产业、未来新兴产业,重点引进领军科研型、领头创业型、领办项目型高层次人才团队,助力辖区企业突破核心技术瓶颈。在注重引进域外人才的基础上,建立域内人才培养机制,厚植科技创新人才沃土,积极落实好“郑州人才计划”等各级人才政策,打造全链条服务人才的优良生态,让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好。
——推进平台建设。重点抓好中央文化区北区、须水河产业片区、芝麻街1958双创园、贾鲁河产业片区等产业平台建设,以科技研发为核心、以头部企业为牵引、以配套企业为集群,打造产业生态,提升产业竞争力。积极推进老旧厂区改造,高质量推进黄河·智谷中原总部港、中原小微产业园建设,突出园区集聚孵化功能,持续引导支持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进一步整合辖区各类创新平台,深入实施“名校名院名所”建设工程,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实验室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各类科创载体,探索多元融合的创新孵化模式。
——激发创新活力。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充分发挥中机六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等科技创新企业龙头带动作用,全力打造一批省市级科技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小巨人企业和雏鹰企业;制定“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贴身服务等强有力措施,全力打造一批能够支撑中原区未来发展的“独角兽”企业。进一步激发辖区企业和域内外科研院所内生动力,鼓励引导企业聚焦主导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化提升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使自主创新不断成为激活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强化科技金融服务,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本和民间投资向科技成果转化集聚;加大对拟上市或挂牌企业的储备、改制、辅导和培训力度,集中力量推动一批科技型企业上市发展,加快形成“龙头企业领跑、高校院所并跑、高端人才助跑、中小企业跟跑”的中原区产业创新发展新格局。
——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对标世界银行标准,深入实施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攻坚行动,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从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企业开办、项目开工、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入手,实行精准高效的“店小二”服务,做到审批时限最短、程序最少、服务最优,不断打造良好的的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健全企业家诉求处理长效机制,推动“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政策直达企业”转变。强化法治理念与法治思维,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宽容的法治环境。
下一步,中原区将致力于提供产学研供需对接的信息平台,打造技术服务与交易的运营平台,搭建人才与技术的赋能平台,通过打造发展新引擎,转换发展新动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鼓励更多的域内外企业融入产业创新发展的浪潮,为高质量建设“四个中原”,高水平打造以郑州中央文化区为引领的国家中心城市产城融合示范区,落实省委以“四个高地”和“两个确保”为引领打造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级,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贡献中原智慧、展现中原担当。(中原网 记者:李潇潇 张为涛通讯员:梅琳、张光明、王占珏、李英令、崔宁、王耀鑫)
活动周期间,芝麻街1958双创园共接待国家发改委、人社部、中科协、团中央以及省市各级领导、中部双创示范基地代表、各行业企业代表等万余人次,参会企业累计500余家,全方位、多渠道展示了我区创新创业工作成果,得到了各级领导、嘉宾和知名企业代表、以及广大群众的认可。中原科技传播中心揭牌、河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创新中心入驻,与世界500强上海电气以及凯联资本等50余家知名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华为、浪潮集团、亚信中国、郑煤机、中国移动、中国煤炭科工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签约入驻,引入以中国工程院武强院士,中科院心理研究所研究员、中科院心理健康服务体系首席科学家张向阳教授为代表的多个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为企业招聘优秀人才120余人,进一步提升了全区技术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创新人才集聚能力、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向全国展示了中原区新兴产业创新引领发展的蓬勃态势。
随着全国“双创周”活动大幕的徐徐落下,“一园”系列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在大家尽尝胜利果实的时刻,中原区委、区政府陷入深深的思考。一场国家级盛会用了一周时间把建成投入运营仅一年的芝麻街引爆,如何以此次“双创”活动周为契机,延发“双创”活力,从而发挥芝麻街在中原区“六片两园”和三大核心板块建设产业发展的急先锋作用,主动融入郑州市“中优”“西美”战略定位,高标准打造中原科创绿谷,实现与中原科技城两翼齐飞,以“四个高地”和“两个确保”为引领打造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级贡献中原力量。
全国“双创周”郑州主会场活动的圆满成功,为中原区委、区政府谋划下步区域发展战略带来了启迪——“双创”永远在路上。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对郑州市提出的目标定位,重新站位河南省、郑州市打造“四个高地”和“两个确保”的高度,对中原区“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规划进行再思考、再谋划、再布局、再提升。要牢牢坚持科技创新在现代化城区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大力实施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领军型科创主体倍增、高技能人才团队引育、高质量科创成果孵化转化“四大工程”,对中原区未来新兴产业发展、企业转型升级、尖端技术创新、高端人才引进等方面进行重新定位,积极推动人才、技术、项目等创新要素深度融合,为高质量建设“四个中原”,高水平打造“四个高地”,实现“两个确保”,加快建设以郑州中央文化区为引领的国家中心城市产城融合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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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中原区将致力于提供产学研供需对接的信息平台,打造技术服务与交易的运营平台,搭建人才与技术的赋能平台,通过打造发展新引擎,转换发展新动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鼓励更多的域内外企业融入产业创新发展的浪潮,为高质量建设“四个中原”,高水平打造以郑州中央文化区为引领的国家中心城市产城融合示范区,落实省委以“四个高地”和“两个确保”为引领打造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级,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贡献中原智慧、展现中原担当。(中原网 记者:李潇潇 张为涛通讯员:梅琳、张光明、王占珏、李英令、崔宁、王耀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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