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发现高速路废弃物部分样本为阳性#】#苏州提示切勿捡拾高速路沿线废弃物#据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23日消息,近期,部分外来车辆滞留高速公路,驾乘人员产生的废弃物较多。在清理处置过程中,卫生健康部门专门对废弃物进行了环境采样,发现部分样本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提示存在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目前,苏州市已及时对滞留车辆进行了劝离,对高速公路路段、服务区,及沿线隔离栅外的废弃物,采用“机械化+人工”方式定时进行清理,并进行了规范消杀。
为进一步降低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市民健康,特作以下提示:
一、广大市民尤其是高速公路沿线居民,切勿在高速公路周边捡拾废弃物。
二、废品回收行业的从业人员,切勿捡拾、回收高速沿线废弃物。
三、驾乘人员要自觉维护高速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不随意处置各类废弃物。
四、高速公路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规范清理处置相关废弃物。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奥密克戎BA.2.12.1变异株传播更快#(“苏州发布”公众号)
为进一步降低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市民健康,特作以下提示:
一、广大市民尤其是高速公路沿线居民,切勿在高速公路周边捡拾废弃物。
二、废品回收行业的从业人员,切勿捡拾、回收高速沿线废弃物。
三、驾乘人员要自觉维护高速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不随意处置各类废弃物。
四、高速公路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规范清理处置相关废弃物。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奥密克戎BA.2.12.1变异株传播更快#(“苏州发布”公众号)
【#苏州发现高速路废弃物部分样本为阳性#】据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23日消息,近期,部分外来车辆滞留高速公路,驾乘人员产生的废弃物较多。在清理处置过程中,卫生健康部门专门对废弃物进行了环境采样,发现部分样本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提示存在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目前,苏州市已及时对滞留车辆进行了劝离,对高速公路路段、服务区,及沿线隔离栅外的废弃物,采用“机械化+人工”方式定时进行清理,并进行了规范消杀。
为进一步降低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市民健康,特作以下提示:
一、广大市民尤其是高速公路沿线居民,切勿在高速公路周边捡拾废弃物。
二、废品回收行业的从业人员,切勿捡拾、回收高速沿线废弃物。
三、驾乘人员要自觉维护高速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不随意处置各类废弃物。
四、高速公路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规范清理处置相关废弃物。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苏州发布”公众号)
为进一步降低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市民健康,特作以下提示:
一、广大市民尤其是高速公路沿线居民,切勿在高速公路周边捡拾废弃物。
二、废品回收行业的从业人员,切勿捡拾、回收高速沿线废弃物。
三、驾乘人员要自觉维护高速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不随意处置各类废弃物。
四、高速公路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规范清理处置相关废弃物。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苏州发布”公众号)
【4月20日0-24时疫情通报】
4月20日0-24时,哈尔滨市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42例,其中双城区23例、南岗区13例、平房区2例、香坊区2例、道里区1例,外省市输入1例(在呼兰区);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3例,其中双城区8例、南岗区8例、平房区5例、香坊区1例、道里区1例。上述病例均为隔离管控期间核酸检测或对重点人群主动筛查发现。新增阳性感染者均已闭环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观察治疗。专家组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结合临床、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核酸检测结果,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目前,流调溯源、密接排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毒和基因测序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新增确诊病例主要情况:
确诊病例525-52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雀巢家园小区。
确诊病例527-52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计委二号楼。
确诊病例529-53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承旭街道长生村。
确诊病例531-53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民乐小区B区。
确诊病例533-53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联兴乡安乐村。
确诊病例535-53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东官镇庆农村。
确诊病例537-53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枫桥郡小区。
确诊病例539-54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民安嘉园小区。
确诊病例541-54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律政花园小区。
确诊病例54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聚缘里小区。
确诊病例54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创越名苑小区。
确诊病例54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和平小区。
确诊病例54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祥阁花园小区。
确诊病例54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乐群乡乐民村。
确诊病例54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哈西华府小区。
确诊病例549: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阳光家园小区。
确诊病例55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印象城小区。
确诊病例55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天竹宾馆。
确诊病例55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红星花园小区。
确诊病例553-55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红星凯悦小区。
确诊病例55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上夹树街75号。
确诊病例557-55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艺体花园小区。
确诊病例559: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新华印刷厂家属区。
确诊病例56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王岗镇红旗农场综合楼。
确诊病例56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平房区碧水湾小区。
确诊病例56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平房区平房镇黎明村。
确诊病例56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香坊区朝阳镇永胜村。
确诊病例56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香坊区朝阳镇前进村。
确诊病例56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道里区悦庭清湾小区。
确诊病例56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省外返哈人员,外省推送协查后即闭环管理。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420: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崇文路9号。
无症状感染者421: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麒麟官邸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22: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东官镇东富村。
无症状感染者423: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丽景小区二期。
无症状感染者424: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承旭街道长生村。
无症状感染者425: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牧校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26: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乐群乡乐民村。
无症状感染者427: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东方国际小区二期。
无症状感染者428: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红星家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29: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旗凯丽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0: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红星凯悦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1: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哈南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2: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新中新电缆名苑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3: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繁荣街42-12号。
无症状感染者434-435: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建筑街78号。
无症状感染者436: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平房区东轻家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7: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平房区建国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8: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平房区哈南万达华府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9-440: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平房区哈经开发区同江路8号。
无症状感染者441: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香坊区仁和家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42: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道里区悦庭清湾小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提醒广大市民:
请与阳性感染者行踪轨迹有过同时空、同轨迹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车次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并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规范佩戴口罩到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链条,经专家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发布第60号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作新规定的事项仍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53、55、56、57、59号公告执行。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4月20日0-24时,哈尔滨市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42例,其中双城区23例、南岗区13例、平房区2例、香坊区2例、道里区1例,外省市输入1例(在呼兰区);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3例,其中双城区8例、南岗区8例、平房区5例、香坊区1例、道里区1例。上述病例均为隔离管控期间核酸检测或对重点人群主动筛查发现。新增阳性感染者均已闭环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观察治疗。专家组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结合临床、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核酸检测结果,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目前,流调溯源、密接排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毒和基因测序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新增确诊病例主要情况:
确诊病例525-52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雀巢家园小区。
确诊病例527-52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计委二号楼。
确诊病例529-53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承旭街道长生村。
确诊病例531-53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民乐小区B区。
确诊病例533-53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联兴乡安乐村。
确诊病例535-53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东官镇庆农村。
确诊病例537-53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枫桥郡小区。
确诊病例539-54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民安嘉园小区。
确诊病例541-54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律政花园小区。
确诊病例54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聚缘里小区。
确诊病例54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创越名苑小区。
确诊病例54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和平小区。
确诊病例54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祥阁花园小区。
确诊病例54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乐群乡乐民村。
确诊病例54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哈西华府小区。
确诊病例549: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阳光家园小区。
确诊病例55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印象城小区。
确诊病例55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天竹宾馆。
确诊病例55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红星花园小区。
确诊病例553-55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红星凯悦小区。
确诊病例55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上夹树街75号。
确诊病例557-55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艺体花园小区。
确诊病例559: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新华印刷厂家属区。
确诊病例56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王岗镇红旗农场综合楼。
确诊病例56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平房区碧水湾小区。
确诊病例56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平房区平房镇黎明村。
确诊病例56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香坊区朝阳镇永胜村。
确诊病例56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香坊区朝阳镇前进村。
确诊病例56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道里区悦庭清湾小区。
确诊病例56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省外返哈人员,外省推送协查后即闭环管理。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420: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崇文路9号。
无症状感染者421: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麒麟官邸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22: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东官镇东富村。
无症状感染者423: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丽景小区二期。
无症状感染者424: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承旭街道长生村。
无症状感染者425: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牧校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26: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乐群乡乐民村。
无症状感染者427: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东方国际小区二期。
无症状感染者428: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红星家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29: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旗凯丽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0: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红星凯悦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1: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哈南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2: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新中新电缆名苑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3: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繁荣街42-12号。
无症状感染者434-435: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建筑街78号。
无症状感染者436: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平房区东轻家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7: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平房区建国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8: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平房区哈南万达华府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9-440: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平房区哈经开发区同江路8号。
无症状感染者441: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香坊区仁和家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42: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道里区悦庭清湾小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提醒广大市民:
请与阳性感染者行踪轨迹有过同时空、同轨迹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车次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并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规范佩戴口罩到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链条,经专家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发布第60号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作新规定的事项仍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53、55、56、57、59号公告执行。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