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四政余,是国中古代占学星系统。 ͏
七是政指日(太阳)、月(太阴)与金(太白)、木(岁星)、水(辰星)、火(荧惑)、土(填星、镇星)等星曜;四余是紫指炁、月孛、罗睺、计都等虚四星。#占星##情感树洞##星座命理##桃花运#
源古于代中国人对民星辰的自然崇拜七,政四断余命,是人以的出之生年月日,观察七四政余等曜星,所居十二宫的庙旺所,躔二十八宿的度,数以测知人日之生吉凶。
民间叫也果老星宗是。因明代一有本果老宗星而闻名是。以有很多叫种法。如星五术,星术星,命术名等称。
至于国中占星学何朝时向命理发学展,大从陆江原晓博士《天外学史》、《天文学西东渐集》及大陵.薄树人教授编《中国天学文史》的叙述,可判断应在是魏晋北南朝,印占度星学随大着量佛经东后传结合中国本的土阴阳五行说学慢慢蕴地酿发酵,而隋在唐开花结,子我们以可举几个证据明说中国七政四余与度印占星学的联关。
1.黄道12星座的名称出在现中国是隋《日藏经》、唐《宿曜经》传入才后见到的,虽然中国有也类似12次称的呼,但两名者称及意义完全同不,应知道黄道12星座是重要素因之一。
2.上述之《宿曜经》记黄载道12宫,各宫一有主管行星,即:
3月21日至4月20日:日在戌宫。 (戌——白羊座)
4月21日至5月21日:日在酉宫。 (酉——金牛座)
5月22日至6月21日:日在申宫。 (申——双子座)
6月22日至7月22日:日在未宫。 (未——巨蟹座)
7月23日至8月23日:日在午宫。 (午——狮子座)
8月24日至9月23日:日在巳宫。 (巳——处女座)
9月24日至10月23日:日在辰宫。 (辰——天秤座)
10月24日至11月22日:日在卯宫。 (卯——天蝎座)
11月23日至12月21日:日在寅宫。 (寅——射手座)
12月22日至1月20日:日在丑宫。 (丑——摩羯座)
1月21日至2月19日:日在子宫。 (子——水瓶座)
2月20日至3月20日:日在亥宫。 (亥——双鱼座)
这项内容是中国七政四余命理学相当重要的项目,因命宫主星及其它宫主星是论断的要素。黄道12宫主星也同样在佛经东传之前,未在中国本土发现过。
3.中国七政四余命理学命宫的订法为印度占星学命宫定法的最简单型式,前者不考虑出生地点,仅以太阳所在黄道12宫起生时顺数至卯所在之黄道12宫即是命宫。由于印度占星学采整个星座宫位制,在一般情形,若系日出卯时,所得命宫结果不致差异太大。
4.命宫定出后,即按逆时针方式列出后天12宫,这个步骤中、印皆同,除了第12宫中国定名为相貌宫,而印度定名不幸宫,名称和意义略有差异外,其它11宫完全相同,同样地在印度占星学未东传前,也未在中国本土发现。
5.中国采用罗喉及计都完全是印度占星学的同名称同性质之隐曜。
6.中国七政四余命理学的重要赋文《西天聿斯经》几乎95%是印度占星学内容及论断方法,其中5%掺杂中国的28宿和神熬。
7.中国七政四余命理学各派强调的身宫概念,完全移植自印度占星学以月亮所在位置称为月亮身宫盘"ChandraChart"的概念,尽管琴堂派以逢酉安身论身宫,然果老派或耶律派的身宫取法和"ChandraChart"一模一样。
8.东海大学哲学系邝芷人教授在《阴阳五行及其体系》第10章阴阳五行与中国禄命法,提出果老可能是Horo的音译,Horo是天宫图Horoscope的简称,亦即果老星宗或七政四余命理学源于印度或西方系统甚明。
七是政指日(太阳)、月(太阴)与金(太白)、木(岁星)、水(辰星)、火(荧惑)、土(填星、镇星)等星曜;四余是紫指炁、月孛、罗睺、计都等虚四星。#占星##情感树洞##星座命理##桃花运#
源古于代中国人对民星辰的自然崇拜七,政四断余命,是人以的出之生年月日,观察七四政余等曜星,所居十二宫的庙旺所,躔二十八宿的度,数以测知人日之生吉凶。
民间叫也果老星宗是。因明代一有本果老宗星而闻名是。以有很多叫种法。如星五术,星术星,命术名等称。
至于国中占星学何朝时向命理发学展,大从陆江原晓博士《天外学史》、《天文学西东渐集》及大陵.薄树人教授编《中国天学文史》的叙述,可判断应在是魏晋北南朝,印占度星学随大着量佛经东后传结合中国本的土阴阳五行说学慢慢蕴地酿发酵,而隋在唐开花结,子我们以可举几个证据明说中国七政四余与度印占星学的联关。
1.黄道12星座的名称出在现中国是隋《日藏经》、唐《宿曜经》传入才后见到的,虽然中国有也类似12次称的呼,但两名者称及意义完全同不,应知道黄道12星座是重要素因之一。
2.上述之《宿曜经》记黄载道12宫,各宫一有主管行星,即:
3月21日至4月20日:日在戌宫。 (戌——白羊座)
4月21日至5月21日:日在酉宫。 (酉——金牛座)
5月22日至6月21日:日在申宫。 (申——双子座)
6月22日至7月22日:日在未宫。 (未——巨蟹座)
7月23日至8月23日:日在午宫。 (午——狮子座)
8月24日至9月23日:日在巳宫。 (巳——处女座)
9月24日至10月23日:日在辰宫。 (辰——天秤座)
10月24日至11月22日:日在卯宫。 (卯——天蝎座)
11月23日至12月21日:日在寅宫。 (寅——射手座)
12月22日至1月20日:日在丑宫。 (丑——摩羯座)
1月21日至2月19日:日在子宫。 (子——水瓶座)
2月20日至3月20日:日在亥宫。 (亥——双鱼座)
这项内容是中国七政四余命理学相当重要的项目,因命宫主星及其它宫主星是论断的要素。黄道12宫主星也同样在佛经东传之前,未在中国本土发现过。
3.中国七政四余命理学命宫的订法为印度占星学命宫定法的最简单型式,前者不考虑出生地点,仅以太阳所在黄道12宫起生时顺数至卯所在之黄道12宫即是命宫。由于印度占星学采整个星座宫位制,在一般情形,若系日出卯时,所得命宫结果不致差异太大。
4.命宫定出后,即按逆时针方式列出后天12宫,这个步骤中、印皆同,除了第12宫中国定名为相貌宫,而印度定名不幸宫,名称和意义略有差异外,其它11宫完全相同,同样地在印度占星学未东传前,也未在中国本土发现。
5.中国采用罗喉及计都完全是印度占星学的同名称同性质之隐曜。
6.中国七政四余命理学的重要赋文《西天聿斯经》几乎95%是印度占星学内容及论断方法,其中5%掺杂中国的28宿和神熬。
7.中国七政四余命理学各派强调的身宫概念,完全移植自印度占星学以月亮所在位置称为月亮身宫盘"ChandraChart"的概念,尽管琴堂派以逢酉安身论身宫,然果老派或耶律派的身宫取法和"ChandraChart"一模一样。
8.东海大学哲学系邝芷人教授在《阴阳五行及其体系》第10章阴阳五行与中国禄命法,提出果老可能是Horo的音译,Horo是天宫图Horoscope的简称,亦即果老星宗或七政四余命理学源于印度或西方系统甚明。
西安莲湖区:领导干部带头用法群众遇事找法的法治之风蔚然|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巡礼
今年8月21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发布了《关于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那么,这个区为何能取得这份殊荣呢?《法治日报》记者进行了一番探访。
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图为群众在莲湖区市民中心窗口办理业务。
今年6月17日,西安市凌波照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先生来到莲湖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牌匾标识设置审查。
“开店还需要同时办理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工作人员告知我可以并联审批,在同一窗口提交一套资料就可以同时办理这两项审批,当日就办完了这两项业务,真是太方便了。”王先生满意地说。
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莲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创新梳理推出了“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树”,即以生命树的形式梳理自然人人生4个阶段36个主题、59个事件、200个事项以及法人存续期间3个阶段26个主题、68个事件、489个事项的办理地点、所需材料等。
“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树”有效解决了市民办事查询不方便、办理流程不熟悉等难题,通过逻辑匹配、资源整合、流程优化等方式,加快构建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
据统计,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以来,莲湖区审批承诺时限平均减少60%,提交材料平均减少42%。
2017年,莲湖区被列为陕西省首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区,组建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2018年7月,莲湖区投资4.55亿元建成运营全省一流的区级市民中心,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集中审批服务事项886项,96.6%的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网上办”比例达到90.71%,累计办件量达170余万件,群众满意率达99.6%。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莲湖区始终坚持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一直努力把法治政府建设锻造成最强核心竞争力之一,不断坚持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服务,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莲湖区委书记张涌介绍道。
强化规范执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2017年11月,接规划部门函告,辖区某公司负责开发的住宅项目违建面积较大。执法部门迅速进行实地勘查和一系列取证,最终依法按标准化执法程序认定了该项目违建主体。因违建造价达1.78亿元,属特别严重的情形,应当依据《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相关条款,按工程造价的10%来予以处罚。针对这样一个大额行政处罚,区城管局严格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组织相关人员对案件进行详细研判,集体讨论并研究决定,在充分保证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后,最终作出对该公司处以178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不服,先后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但复议机关和法院依法审理后,均维持了原行政处罚决定。
近年来,莲湖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围绕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机制;统一储存管理执法记录音视频信息和案卷,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特别是针对城市管理顽疾众多的问题,为了打破城管执法“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莲湖区探索建立了城管标准化执法体系,牢牢牵住规范执法的“牛鼻子”,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大幅提升。
2009年以来,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225条法律法规,固化620条处罚标准,压缩自由裁量弹性空间。建立31个部门共470项城市管理服务标准体系,压缩自由裁量权,建立了由检查权、调查权、处罚权和强制权构成的城管标准化执法体系,严格依法行政。
建立城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引入“三室一庭一队”,即建立城管巡回法庭、城管执法公证室,引入公安城管执法警务室、交警城管执法警务室,创新开展“律师驻队”,有效弥补城管执法过程中强制手段不足的问题。同时,莲湖区打造了城管数字化指挥和智慧执法系统,探索建立城管领域社会征信系统,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综合治理格局。建立了城管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试点创建10条城管领域社会诚信建设示范道路。10年来,共办理城管领域违法违规案件6万余起,申请法院执行非诉案件4338起。
创新社区法治“1133”模式筑牢基层法治建设
2018年,辖区某酒店负责人因债务纠纷跑路,30家供货商为讨债集体封门堵路,社区干部在赶往现场处置的第一时间联系了自己的法律顾问。有了律师的释法明理,该起纠纷很快得到妥善处置,最终引导他们通过法律手段合理合法表达诉求,避免了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扩大。
社区干部纷纷表示,社区律师成了他们离不开的“拐棍儿”,有疑难问题拿不准可以找自己的法律顾问,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免费专业的法律咨询。
这样方便快捷的服务源于莲湖区打造的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即一名社区法律顾问、一个法治日活动、活动质量三级监督、活动开展三级保障。
2015年,莲湖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供坚实保障。6年来,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8.9万人次,举办培训讲座9858次,办理法律事务27.23万件。
2018年,莲湖“律师进社区”经验被写入西安市政府的工作报告。2013年,莲湖区建立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9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1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依托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N+5群众工作室等载体,建立覆盖社区的法律服务工作室,将普法宣传、矛盾化解、法律援助等职能下沉到社区。
同时,莲湖区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自主研发手机App,在131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安装自助服务终端,整合公证、律师、司法鉴定、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和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全方位全天候为群众提供智能便捷的法律服务。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了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互动的良性模式。
创建“多元一体化”机制有效化解劳动纠纷
近年来,莲湖区辖区劳动争议案件激增,为了让效率“跑”起来,解决好纷繁复杂的劳动关系纠纷。2015年,莲湖区人社局成立了劳动者维权服务大厅,引进公安、工商、司法、住建等职能部门“同檐办公”。
莲湖区人社局牵头主导,构建起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执法、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相互协调、有序衔接的联动工作模式,形成多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对各类劳动纠纷“一厅式受理”“多部门会诊”“一揽子解决”的多元一体化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其中,莲湖公安分局负责快速受理莲湖区人社局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区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窗口,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矛盾化解工作,派驻公证工作室提供行政执法公证服务;区住建局负责加强劳务用工监管,依法及时将恶意欠薪企业清出本地建筑市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市场监管,把是否发生劳动关系矛盾作为企业依法经营、信用评定的重要内容;区法院通过与区人社局建立裁审衔接机制,形成案件审理合力。
机制运行以来,大力提升了调处矛盾的品质和效能,初步提炼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调处经验。即实现小纠纷不出“室”,小争议不出“庭”,大纠纷不出“厅”,全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如今,莲湖区劳动者维权服务大厅,各个职能部门一应俱全,各类劳动矛盾都能迅速被分流到相应的部门“诊断”,也可根据复杂程度进行多部门“会诊”。
“我就跑了一趟,把该交的证件、资料准备齐,找公司要工资的事情,维权服务大厅就一管到底了,对于我们打工者来说省心、省力,很方便。”曾经通过劳动监察执法要回9000元工资的打工者邹先生说。
如今,强大的法治元素已经渗透到行政运行全过程,莲湖区各项工作正沿着法治轨道有序推进。曾经荣获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陕西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区”等荣誉称号令人振奋,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金字招牌”又为莲湖区注入了新的生机。
记者手记
法治兴则国兴。莲湖区是西安市中心城区,也是古“丝绸之路”的起点,占地面积4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6.8万,辖9个街道办事处、131个社区。莲湖区近年来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立治有体、施治有序,打出一套“组合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各项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亮点纷呈,为全省乃至全国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重要经验和标杆。
今年8月21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发布了《关于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那么,这个区为何能取得这份殊荣呢?《法治日报》记者进行了一番探访。
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图为群众在莲湖区市民中心窗口办理业务。
今年6月17日,西安市凌波照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先生来到莲湖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牌匾标识设置审查。
“开店还需要同时办理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工作人员告知我可以并联审批,在同一窗口提交一套资料就可以同时办理这两项审批,当日就办完了这两项业务,真是太方便了。”王先生满意地说。
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莲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创新梳理推出了“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树”,即以生命树的形式梳理自然人人生4个阶段36个主题、59个事件、200个事项以及法人存续期间3个阶段26个主题、68个事件、489个事项的办理地点、所需材料等。
“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树”有效解决了市民办事查询不方便、办理流程不熟悉等难题,通过逻辑匹配、资源整合、流程优化等方式,加快构建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
据统计,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以来,莲湖区审批承诺时限平均减少60%,提交材料平均减少42%。
2017年,莲湖区被列为陕西省首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区,组建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2018年7月,莲湖区投资4.55亿元建成运营全省一流的区级市民中心,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集中审批服务事项886项,96.6%的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网上办”比例达到90.71%,累计办件量达170余万件,群众满意率达99.6%。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莲湖区始终坚持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一直努力把法治政府建设锻造成最强核心竞争力之一,不断坚持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服务,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莲湖区委书记张涌介绍道。
强化规范执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2017年11月,接规划部门函告,辖区某公司负责开发的住宅项目违建面积较大。执法部门迅速进行实地勘查和一系列取证,最终依法按标准化执法程序认定了该项目违建主体。因违建造价达1.78亿元,属特别严重的情形,应当依据《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相关条款,按工程造价的10%来予以处罚。针对这样一个大额行政处罚,区城管局严格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组织相关人员对案件进行详细研判,集体讨论并研究决定,在充分保证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后,最终作出对该公司处以178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不服,先后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但复议机关和法院依法审理后,均维持了原行政处罚决定。
近年来,莲湖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围绕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机制;统一储存管理执法记录音视频信息和案卷,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特别是针对城市管理顽疾众多的问题,为了打破城管执法“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莲湖区探索建立了城管标准化执法体系,牢牢牵住规范执法的“牛鼻子”,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大幅提升。
2009年以来,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225条法律法规,固化620条处罚标准,压缩自由裁量弹性空间。建立31个部门共470项城市管理服务标准体系,压缩自由裁量权,建立了由检查权、调查权、处罚权和强制权构成的城管标准化执法体系,严格依法行政。
建立城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引入“三室一庭一队”,即建立城管巡回法庭、城管执法公证室,引入公安城管执法警务室、交警城管执法警务室,创新开展“律师驻队”,有效弥补城管执法过程中强制手段不足的问题。同时,莲湖区打造了城管数字化指挥和智慧执法系统,探索建立城管领域社会征信系统,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综合治理格局。建立了城管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试点创建10条城管领域社会诚信建设示范道路。10年来,共办理城管领域违法违规案件6万余起,申请法院执行非诉案件4338起。
创新社区法治“1133”模式筑牢基层法治建设
2018年,辖区某酒店负责人因债务纠纷跑路,30家供货商为讨债集体封门堵路,社区干部在赶往现场处置的第一时间联系了自己的法律顾问。有了律师的释法明理,该起纠纷很快得到妥善处置,最终引导他们通过法律手段合理合法表达诉求,避免了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扩大。
社区干部纷纷表示,社区律师成了他们离不开的“拐棍儿”,有疑难问题拿不准可以找自己的法律顾问,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免费专业的法律咨询。
这样方便快捷的服务源于莲湖区打造的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即一名社区法律顾问、一个法治日活动、活动质量三级监督、活动开展三级保障。
2015年,莲湖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供坚实保障。6年来,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8.9万人次,举办培训讲座9858次,办理法律事务27.23万件。
2018年,莲湖“律师进社区”经验被写入西安市政府的工作报告。2013年,莲湖区建立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9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1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依托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N+5群众工作室等载体,建立覆盖社区的法律服务工作室,将普法宣传、矛盾化解、法律援助等职能下沉到社区。
同时,莲湖区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自主研发手机App,在131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安装自助服务终端,整合公证、律师、司法鉴定、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和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全方位全天候为群众提供智能便捷的法律服务。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了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互动的良性模式。
创建“多元一体化”机制有效化解劳动纠纷
近年来,莲湖区辖区劳动争议案件激增,为了让效率“跑”起来,解决好纷繁复杂的劳动关系纠纷。2015年,莲湖区人社局成立了劳动者维权服务大厅,引进公安、工商、司法、住建等职能部门“同檐办公”。
莲湖区人社局牵头主导,构建起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执法、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相互协调、有序衔接的联动工作模式,形成多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对各类劳动纠纷“一厅式受理”“多部门会诊”“一揽子解决”的多元一体化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其中,莲湖公安分局负责快速受理莲湖区人社局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区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窗口,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矛盾化解工作,派驻公证工作室提供行政执法公证服务;区住建局负责加强劳务用工监管,依法及时将恶意欠薪企业清出本地建筑市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市场监管,把是否发生劳动关系矛盾作为企业依法经营、信用评定的重要内容;区法院通过与区人社局建立裁审衔接机制,形成案件审理合力。
机制运行以来,大力提升了调处矛盾的品质和效能,初步提炼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调处经验。即实现小纠纷不出“室”,小争议不出“庭”,大纠纷不出“厅”,全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如今,莲湖区劳动者维权服务大厅,各个职能部门一应俱全,各类劳动矛盾都能迅速被分流到相应的部门“诊断”,也可根据复杂程度进行多部门“会诊”。
“我就跑了一趟,把该交的证件、资料准备齐,找公司要工资的事情,维权服务大厅就一管到底了,对于我们打工者来说省心、省力,很方便。”曾经通过劳动监察执法要回9000元工资的打工者邹先生说。
如今,强大的法治元素已经渗透到行政运行全过程,莲湖区各项工作正沿着法治轨道有序推进。曾经荣获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陕西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区”等荣誉称号令人振奋,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金字招牌”又为莲湖区注入了新的生机。
记者手记
法治兴则国兴。莲湖区是西安市中心城区,也是古“丝绸之路”的起点,占地面积4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6.8万,辖9个街道办事处、131个社区。莲湖区近年来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立治有体、施治有序,打出一套“组合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各项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亮点纷呈,为全省乃至全国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重要经验和标杆。
酆都大帝:道教神话中冥界的最高神灵
道教神话中称酆都大帝又称酆都北阴大帝。地府冥界的最高神灵,主管冥司。古代中国神话传说中的地狱之神,酆都即所谓鬼都。鬼国、鬼都及鬼帝,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
我国古代阴间鬼国的观念由来已久。古人认为地府鬼国在北方。据东汉·张衡《论衡·订鬼篇》引《山海经》称:北方有鬼国,……沧海之中,有度朔之山,上有大桃木,其屈蟠三千里,其枝间东北叫鬼门,万鬼所出入也。上有二神人,一叫神茶,一叫郁垒,主阅领万鬼。
今传《山海经》此条已佚,古本当有此条。《山海经》中的《山经》至迟成书于战国,《海经》成书于秦汉之际,书中载有大量的神话传说,故鬼国地府的说法,至少已有两千多年历史。但鬼国到底在何处,先秦时没有具体所指,只是笼统地说在北方。
到了汉代,鬼国地府落实到了北方的泰山,当时已有了“中国人死者魂归岱山•(泰山)”(《后汉书·乌桓传》)、“泰山治鬼”(《太平广记》卷九十九引《冥报记》)等说法。泰山神主掌生死大权,成为阴间主宰。而最初的鬼都是在泰山之旁的蒿里山。《山东通志》载:“蒿里山神庙。庙在泰山下,弘治十四年(1501年)建。其神部大帝,有七十五司,以为收捕追逮出入死生之所。”早在汉武帝时代,就有人死归蒿里的说法。《汉书•武帝纪》:“太初元年(104年),禅高里。”“高里”,即“蒿里”,是说汉武帝在泰山举行封禅大典,在泰山之下的蒿里山祭地。唐•颜师古对此注曰:
死人之里谓之蒿里,或呼为下里者也,字则为蓬蒿之蒿,或者见泰山神灵之府,高里山又在其旁,即误以高里为蒿里。
“蒿”即坟地野蒿,“蒿里山”即鬼魂山。“蒿里”也被后人泛指墓地、阴间。汉代有一首乐府古辞《篇里》十分著名:
蒿里谁家地?.
聚敛魂魂无贤愚。
鬼伯一何相催促!
人命不得少踟蹰。
《蒿里》是当时流行的挽歌(丧歌),是出殡时唱的。宋玉《对楚王问》说:有人唱《下里》(即《蒿里》),几千人和着他唱,可见此歌的普及和流行程度。
以后,泰山脚下其貌不扬的小小蒿里山逐渐被道教宣扬的罗酆山所替代。东晋著名道士葛洪在《沈中书》中,提出了五方鬼帝及其治所,其中北方阴府的治所在罗酆山:“张衡、杨云为北方鬼帝,治罗酆山。”
南朝齐梁时著名道士陶弘景在其所撰《真灵位业图》中,将神仙排列位次。第七阶阴间神的中位即酆都大帝:
酆都北阴大帝炎帝大庭氏,讳庆甲。天下鬼神之宗,治罗酆山。三千年而一替。
酆都大帝左右列有119位鬼官。陶弘景又在《真诰》卷十五《阐幽微第一》中说:罗酆山在北方癸地,山高二千六百里,周回三万里。其上其下并有鬼神官室。山上有六宫,“是北酆鬼王决断罪人住处,其神即应是今呼为阎罗王所住处也。其五即今北大帝也。……凡生生之类,其死莫不隶之至于地狱。”又说酆都北阴大帝是“天下鬼神之主也”。由此可见南北朝时道教已形成了酆都大帝主管阴间地狱的信仰,对这位幽冥主宰多称北帝。
亦称“北帝大魔王”。《上清高上金元羽章玉清隐书》:“北台金玄洞微玉清消魔大王,生乎始劫之中。二仪分判,三象植灵,天地翳莽,幽幽冥冥,正诞于北漠广寒之庭。平丘中域,寒谷之宾,元为我父,玄为我母,始结我身以三气为字。高上玉皇授以《金真玉光紫文》、丹章、玉空、凤函命、魔灵幅、封掌九玄,总领五岳,捡摄北酆,匡正三五、馘斩六天,受任上官,咸制万灵。”
“消魔大王治天北广寒七宫,下领北罗酆山,北帝大魔王即住在山上纣绝阴天宫中,有大魔王姓宛躬,讳产生(后演变为五帝之黄帝大魔王的隐讳)官属三万八千人名,悉隶属于消魔大王。凡后学成仙,消魔大王皆使大魔王保举列言,然后用乃得飞行上清。故《步虚》颂云:魔王敬受事,故能朝诸天,由是而言,若学土坚持素志,功绩行着,则魔王敬奉反为之用,又何敢而魔障也。”(《元始无量度人上品经法》卷二)。
注:道教的魔王与一般我们熟悉的魔王不同,是元始天尊创造的,用以代表道法的另一面,虽然也为恶,但其实是奉元始的命令试探学道者的黑脸角色。
所以,不单魔王座下各种小魔小怪骚扰你,诱惑你,折磨你,魔王本身作为无处不在的大道的“阴暗”也无时不刻不在考验你。成仙与长生只是小成,一旦你历遍酒气财色,尝尽世间苦乐,领悟了无分善恶正邪的大道,就会得到魔王接引,升入上清,成就修仙的终极目标,常伴至真妙道左右!
酆都大帝原住在北方的罗酆山,后来“搬家”到了四川的酆都。酆都大帝大约是在宋代搬的家。清·方象瑛在《使蜀日记》中根据前人的说法对此作了概括说明:
酆都县城倚平都山,道书七十二福地之一,素以“鬼国都城”闻名。传说王方平、阴长生先后于此修道成仙,白日飞升,后人误读“王、阴”为“阴王”,讹传为“阴间之王”,酆都乃成阴曹地府。
酆都大帝作为道教信奉的阴间主宰,在民间的影响并不很大,因为鬼城酆都的关系,主要在四川一带有影响。在全国各地的阎王庙和东岳庙里,供奉酆都大帝的很少,大多供奉东岳大帝、阎君或地藏王。酆都大帝、东岳大帝和地藏王都是阴间地狱的主宰,但这三位是有区别的。酆都大帝源于道教,东岳大帝源于民间信仰中的自然崇拜,地藏王及阎罗王则源于佛教。后两者有一定的融合,如大型东岳庙里常有十殿阎君和十八层地狱,而大多数佛寺中却没有阎罗王。
道教神话中称酆都大帝又称酆都北阴大帝。地府冥界的最高神灵,主管冥司。古代中国神话传说中的地狱之神,酆都即所谓鬼都。鬼国、鬼都及鬼帝,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
我国古代阴间鬼国的观念由来已久。古人认为地府鬼国在北方。据东汉·张衡《论衡·订鬼篇》引《山海经》称:北方有鬼国,……沧海之中,有度朔之山,上有大桃木,其屈蟠三千里,其枝间东北叫鬼门,万鬼所出入也。上有二神人,一叫神茶,一叫郁垒,主阅领万鬼。
今传《山海经》此条已佚,古本当有此条。《山海经》中的《山经》至迟成书于战国,《海经》成书于秦汉之际,书中载有大量的神话传说,故鬼国地府的说法,至少已有两千多年历史。但鬼国到底在何处,先秦时没有具体所指,只是笼统地说在北方。
到了汉代,鬼国地府落实到了北方的泰山,当时已有了“中国人死者魂归岱山•(泰山)”(《后汉书·乌桓传》)、“泰山治鬼”(《太平广记》卷九十九引《冥报记》)等说法。泰山神主掌生死大权,成为阴间主宰。而最初的鬼都是在泰山之旁的蒿里山。《山东通志》载:“蒿里山神庙。庙在泰山下,弘治十四年(1501年)建。其神部大帝,有七十五司,以为收捕追逮出入死生之所。”早在汉武帝时代,就有人死归蒿里的说法。《汉书•武帝纪》:“太初元年(104年),禅高里。”“高里”,即“蒿里”,是说汉武帝在泰山举行封禅大典,在泰山之下的蒿里山祭地。唐•颜师古对此注曰:
死人之里谓之蒿里,或呼为下里者也,字则为蓬蒿之蒿,或者见泰山神灵之府,高里山又在其旁,即误以高里为蒿里。
“蒿”即坟地野蒿,“蒿里山”即鬼魂山。“蒿里”也被后人泛指墓地、阴间。汉代有一首乐府古辞《篇里》十分著名:
蒿里谁家地?.
聚敛魂魂无贤愚。
鬼伯一何相催促!
人命不得少踟蹰。
《蒿里》是当时流行的挽歌(丧歌),是出殡时唱的。宋玉《对楚王问》说:有人唱《下里》(即《蒿里》),几千人和着他唱,可见此歌的普及和流行程度。
以后,泰山脚下其貌不扬的小小蒿里山逐渐被道教宣扬的罗酆山所替代。东晋著名道士葛洪在《沈中书》中,提出了五方鬼帝及其治所,其中北方阴府的治所在罗酆山:“张衡、杨云为北方鬼帝,治罗酆山。”
南朝齐梁时著名道士陶弘景在其所撰《真灵位业图》中,将神仙排列位次。第七阶阴间神的中位即酆都大帝:
酆都北阴大帝炎帝大庭氏,讳庆甲。天下鬼神之宗,治罗酆山。三千年而一替。
酆都大帝左右列有119位鬼官。陶弘景又在《真诰》卷十五《阐幽微第一》中说:罗酆山在北方癸地,山高二千六百里,周回三万里。其上其下并有鬼神官室。山上有六宫,“是北酆鬼王决断罪人住处,其神即应是今呼为阎罗王所住处也。其五即今北大帝也。……凡生生之类,其死莫不隶之至于地狱。”又说酆都北阴大帝是“天下鬼神之主也”。由此可见南北朝时道教已形成了酆都大帝主管阴间地狱的信仰,对这位幽冥主宰多称北帝。
亦称“北帝大魔王”。《上清高上金元羽章玉清隐书》:“北台金玄洞微玉清消魔大王,生乎始劫之中。二仪分判,三象植灵,天地翳莽,幽幽冥冥,正诞于北漠广寒之庭。平丘中域,寒谷之宾,元为我父,玄为我母,始结我身以三气为字。高上玉皇授以《金真玉光紫文》、丹章、玉空、凤函命、魔灵幅、封掌九玄,总领五岳,捡摄北酆,匡正三五、馘斩六天,受任上官,咸制万灵。”
“消魔大王治天北广寒七宫,下领北罗酆山,北帝大魔王即住在山上纣绝阴天宫中,有大魔王姓宛躬,讳产生(后演变为五帝之黄帝大魔王的隐讳)官属三万八千人名,悉隶属于消魔大王。凡后学成仙,消魔大王皆使大魔王保举列言,然后用乃得飞行上清。故《步虚》颂云:魔王敬受事,故能朝诸天,由是而言,若学土坚持素志,功绩行着,则魔王敬奉反为之用,又何敢而魔障也。”(《元始无量度人上品经法》卷二)。
注:道教的魔王与一般我们熟悉的魔王不同,是元始天尊创造的,用以代表道法的另一面,虽然也为恶,但其实是奉元始的命令试探学道者的黑脸角色。
所以,不单魔王座下各种小魔小怪骚扰你,诱惑你,折磨你,魔王本身作为无处不在的大道的“阴暗”也无时不刻不在考验你。成仙与长生只是小成,一旦你历遍酒气财色,尝尽世间苦乐,领悟了无分善恶正邪的大道,就会得到魔王接引,升入上清,成就修仙的终极目标,常伴至真妙道左右!
酆都大帝原住在北方的罗酆山,后来“搬家”到了四川的酆都。酆都大帝大约是在宋代搬的家。清·方象瑛在《使蜀日记》中根据前人的说法对此作了概括说明:
酆都县城倚平都山,道书七十二福地之一,素以“鬼国都城”闻名。传说王方平、阴长生先后于此修道成仙,白日飞升,后人误读“王、阴”为“阴王”,讹传为“阴间之王”,酆都乃成阴曹地府。
酆都大帝作为道教信奉的阴间主宰,在民间的影响并不很大,因为鬼城酆都的关系,主要在四川一带有影响。在全国各地的阎王庙和东岳庙里,供奉酆都大帝的很少,大多供奉东岳大帝、阎君或地藏王。酆都大帝、东岳大帝和地藏王都是阴间地狱的主宰,但这三位是有区别的。酆都大帝源于道教,东岳大帝源于民间信仰中的自然崇拜,地藏王及阎罗王则源于佛教。后两者有一定的融合,如大型东岳庙里常有十殿阎君和十八层地狱,而大多数佛寺中却没有阎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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