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房租、发放消费券…...#西安四区发布稳经济保增长措施#】据“西安商务”微信公众号消息,西安市委、市政府对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稳住经济多条措施。
【碑林区】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1.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
加快制造业等6个行业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同时,在批发、零售等7个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6月底前基本完成13个行业及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退税。
2.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政府采购活动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免交采购文件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将组织履约验收时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为不超过5个工作日。
3.减免企业房租
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
4.鼓励金融机构积极为中小微企业纾困
为辖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成本低于上年同期且新增贷款投放户数排名前10的辖区银行机构,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推动西安碑林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费率由1%降至0.5%。为辖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业务总量排名前3的融资担保公司,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
5.加大对跨境电商支持力度
入驻碑林跨境电商产业园的国际贸易企业,可享受最高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40元/平方米/月。对通过西安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验证纳入海关统计,年交易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在线交易额的1%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首次开展跨境电商业务,通过西安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验证纳入海关统计,年交易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实际投入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
6.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对年度产品出口额300万元及以上且实际缴纳保险费2万元及以上的我区外贸企业,按照实际缴纳保险费金额的35%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并落实初审及奖补。
二、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7.加快“五上”企业入规纳统
首次纳入统计库的“五上”企业,当年依法完清税收,奖励2万元;已纳入统计库的“五上”企业,按照营业额、产值规模和增速,给予2-8万元的奖励。
8.用好政府专项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
对照国家支持领域,积极策划储备中央预算内及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力度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
9.加大外商投资引进力度
引导和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区域奖励类产业领域,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当年直接投资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或通过跨国并购、股权转让、以资本公积金或留存收益转为注册资本等方式形成直接投资额且额度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按照直接投资额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区级奖励。对跨国公司在我区设立研发中心(外资开放式创新平台)、全球研发中心的,在市级给予20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20万、50万元的区级补助资金。
10.加大项目扶持力度
对竣工重点项目,年内提前2个月完成全年投资任务且入库的,每个项目奖励5万元。对在建类重点项目,提前3个月完成全年投资计划和形象进度且入库的,每个项目奖励5万元,全年超额120%的重点项目加发3万元。对新开工重点项目,年内按照预定时间实质开工并入库,提前1个月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每个项目奖励5万元。对未列入年内开工计划,年内实现前期转在建重点项目,且手续完备并纳入统计库的,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对满足上述竣工、在建、新开工、前期转在建的重点项目,投资体量超10亿元的项目在上述奖励基础上加发5万元。重点项目奖励不重复计算。2022年提前开工的社会投资类产业项目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
三、促进消费市场回暖
11.支持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发展
对全年累计增速超过10%,且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前十名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给予5-10万元不等奖励;对全年累计增速实现正增长,且营业额超过500万元的前十名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不等奖励;对当年月度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奖励。
12.支持开展促消费活动
利用节假日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发放吃、住、行、游、购、娱等消费券500万元,用于在碑林区限额以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消费。鼓励大型综合性商场(综合体)、大型超市采取“文化+外贸”“线上+线下”开展促消费活动,按照其实际投入促销费用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
13.激发重点领域消费大幅回升
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商户二维码满减活动。非星级酒店可享满300元立减30元、大中型综合体可享满1000元立减100元、大型连锁超市可享满200元立减50元、小型便利店可享满20元立减5元、批发市场类可享满200元立减20元。使用数字人民币在工行商户消费,可享满31元立减30元的活动。
四、精准发力稳定就业
14.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利用“秦云伯乐稳就业精准服务平台”和“碑林云人才市场”等信息化平台,有效开展就业帮扶。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中小微企业在年内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15.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力度,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提高到90%。对2022年一季度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16.落实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对在我区创业的陕西省户籍和持有《陕西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合法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20万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同一项目可申请最高100万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期2年。借款人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利息,其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对在我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24个月以内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创业人员,给予每人1000元的区级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保障民生兜牢底线
17.强化社会救助
按程序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落实发放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推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覆盖全部一、二级残疾人。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动态增长机制,严格按照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
18.完善公共服务
新建、改扩建学校2所,新增学位1270个。全力创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完成区级智能办公系统与信息平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推动“街道辐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推进社区养老设施社会化运营,提升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19.守住安全底线
加强生活物资价格监测预警。及时研判粮食收购市场形势,指导企业抓好粮食收购,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防汛预警和物资储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政策措施由碑林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长安区】
保障和稳住市场主体 认真落实助企纾困政策
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外贸企业参加政策宣讲线上培训,指导企业积极申报专项资金,配合省市商务部门做好审核工作,促进奖补政策落地落实。
加大限上企业帮扶力度
扎实开展限上企业包抓帮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题,推进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健康发展。对2022年新增入库限上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分3年兑现,其中2022年奖励4万元,后两年在库且稳定增长的,分别奖励3万元。
提振消费活力 促进汽车及家电等消费
全面落实国家车辆购置税减免税政策,对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购买日期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单车价格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促进汽车消费。组织汽车、家电销售企业进广场、进社区、进农村,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在我区购置汽车和家电。
鼓励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促销
出台《长安区发展夜间经济工作方案》,支持商业综合体、商业步行街、地铁站点、重点商户在夜间规定时间和地段外摆经营,开展露天集市,适当延长夜间营业时间,创建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高陵区】
鼓励大型商贸企业积极举办消费促进年系列活动
引导美道家、家福乐、都客润等大型商超,国美电器、东海商贸等家电企业,频阳酒店、宏图酒店、聚梦餐饮等企业等围绕重大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打折促销活动,适时开展延时经营,扩大消费供给,拉动消费增长。
积极落实促消费稳增长奖补政策
按照市区关于促消费稳增长工作部署及要求,通过微信工作群、入企走访形式对惠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指导企业完成稳增长各类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及时兑现奖补资金,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同时强化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协调、指导等服务,增强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动力。
召开限上商贸企业座谈会
2月25日、3月27日、4月21日相继召开重点限上商贸企业座谈会,与企业面对面交流,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鼓励指导企业提振信心,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全力以赴做好促消费稳增长工作,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抓好新增限上企业培育纳统工作
按照“培育一批、纳统一批”的工作思路,区政府组织召开限上商贸企业培育纳统工作会,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调动商贸企业和“大个体”纳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指导部分商贸企业做好“个转企”工作。目前,梧桐树、老磨油饼、狗娃猪蹄已完成“个转企”,并初步确定 10家商贸企业作为年底重点纳统对象,为下一步纳统入库奠定坚实基础,有效促进市场扩容增效。
积极落实稳经济大盘会议精神
配合制定高陵区稳经济保增长若干措施,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增强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动力。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好限上企业一对一联系服务工作,指导重点商贸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活动,积极宣传区稳经济保增长措施,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心享,增强企业发展信心,进一步激发我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鄠邑区】
活动引领,促进消费繁荣
以市级“2022嗨购西安”促销活动和区级促销活动方案为依托,统筹全区各大商业综合体、大型餐饮连锁、家居家电卖场、汽车和成品油等销售企业,聚焦“五一劳动节”“端午节”等假日节庆,采取让利打折、团购,开业庆典等方式,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商贸企业开展“户外经济”“夜间经济”等经营模式,营造浓厚消费氛围,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文旅融合,带动消费升级
鄠邑区立足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策划举办了柳泉桃花节、设施瓜果推介会和关中忙罢艺术节等大型商农文旅融合活动,有效推动了我区消费繁荣。“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以天桥湖国际生态区、奇迹农庄等景区和民宿,推出了景区+露营的“微度假”模式、乡村+“归园田居”模式,吸引了市民前来打卡体验,带动了周边餐饮、住宿业的消费增长。
政策支持,加强惠企助企
坚决落实各级部门制定的促消费稳外贸工作措施,制定了鄠邑区促进商贸业发展的稳经济保增长政策,充分利用政策叠加效应,着力助企纾困,推动内外贸企稳回升。
下一步,鄠邑区将继续以活动引领促消费,举办“鄠邑十大名吃”评选、“关中忙罢节—绿色车展”和“葡萄推介会”等系列促销活动,鼓励辖区重点商贸企业积极参与,利用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提升“诗画鄠邑、品质新区”的消费活力。(华商报)
【碑林区】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1.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
加快制造业等6个行业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同时,在批发、零售等7个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6月底前基本完成13个行业及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退税。
2.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政府采购活动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免交采购文件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将组织履约验收时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为不超过5个工作日。
3.减免企业房租
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
4.鼓励金融机构积极为中小微企业纾困
为辖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成本低于上年同期且新增贷款投放户数排名前10的辖区银行机构,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推动西安碑林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费率由1%降至0.5%。为辖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业务总量排名前3的融资担保公司,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
5.加大对跨境电商支持力度
入驻碑林跨境电商产业园的国际贸易企业,可享受最高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40元/平方米/月。对通过西安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验证纳入海关统计,年交易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在线交易额的1%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首次开展跨境电商业务,通过西安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验证纳入海关统计,年交易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实际投入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
6.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对年度产品出口额300万元及以上且实际缴纳保险费2万元及以上的我区外贸企业,按照实际缴纳保险费金额的35%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并落实初审及奖补。
二、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7.加快“五上”企业入规纳统
首次纳入统计库的“五上”企业,当年依法完清税收,奖励2万元;已纳入统计库的“五上”企业,按照营业额、产值规模和增速,给予2-8万元的奖励。
8.用好政府专项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
对照国家支持领域,积极策划储备中央预算内及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力度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
9.加大外商投资引进力度
引导和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区域奖励类产业领域,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当年直接投资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或通过跨国并购、股权转让、以资本公积金或留存收益转为注册资本等方式形成直接投资额且额度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按照直接投资额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区级奖励。对跨国公司在我区设立研发中心(外资开放式创新平台)、全球研发中心的,在市级给予20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20万、50万元的区级补助资金。
10.加大项目扶持力度
对竣工重点项目,年内提前2个月完成全年投资任务且入库的,每个项目奖励5万元。对在建类重点项目,提前3个月完成全年投资计划和形象进度且入库的,每个项目奖励5万元,全年超额120%的重点项目加发3万元。对新开工重点项目,年内按照预定时间实质开工并入库,提前1个月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每个项目奖励5万元。对未列入年内开工计划,年内实现前期转在建重点项目,且手续完备并纳入统计库的,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对满足上述竣工、在建、新开工、前期转在建的重点项目,投资体量超10亿元的项目在上述奖励基础上加发5万元。重点项目奖励不重复计算。2022年提前开工的社会投资类产业项目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
三、促进消费市场回暖
11.支持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发展
对全年累计增速超过10%,且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前十名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给予5-10万元不等奖励;对全年累计增速实现正增长,且营业额超过500万元的前十名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不等奖励;对当年月度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奖励。
12.支持开展促消费活动
利用节假日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发放吃、住、行、游、购、娱等消费券500万元,用于在碑林区限额以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消费。鼓励大型综合性商场(综合体)、大型超市采取“文化+外贸”“线上+线下”开展促消费活动,按照其实际投入促销费用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
13.激发重点领域消费大幅回升
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商户二维码满减活动。非星级酒店可享满300元立减30元、大中型综合体可享满1000元立减100元、大型连锁超市可享满200元立减50元、小型便利店可享满20元立减5元、批发市场类可享满200元立减20元。使用数字人民币在工行商户消费,可享满31元立减30元的活动。
四、精准发力稳定就业
14.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利用“秦云伯乐稳就业精准服务平台”和“碑林云人才市场”等信息化平台,有效开展就业帮扶。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中小微企业在年内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15.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力度,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提高到90%。对2022年一季度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16.落实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对在我区创业的陕西省户籍和持有《陕西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合法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20万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同一项目可申请最高100万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期2年。借款人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利息,其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对在我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24个月以内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创业人员,给予每人1000元的区级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保障民生兜牢底线
17.强化社会救助
按程序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落实发放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推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覆盖全部一、二级残疾人。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动态增长机制,严格按照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
18.完善公共服务
新建、改扩建学校2所,新增学位1270个。全力创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完成区级智能办公系统与信息平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推动“街道辐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推进社区养老设施社会化运营,提升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19.守住安全底线
加强生活物资价格监测预警。及时研判粮食收购市场形势,指导企业抓好粮食收购,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防汛预警和物资储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政策措施由碑林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长安区】
保障和稳住市场主体 认真落实助企纾困政策
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外贸企业参加政策宣讲线上培训,指导企业积极申报专项资金,配合省市商务部门做好审核工作,促进奖补政策落地落实。
加大限上企业帮扶力度
扎实开展限上企业包抓帮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题,推进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健康发展。对2022年新增入库限上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分3年兑现,其中2022年奖励4万元,后两年在库且稳定增长的,分别奖励3万元。
提振消费活力 促进汽车及家电等消费
全面落实国家车辆购置税减免税政策,对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购买日期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单车价格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促进汽车消费。组织汽车、家电销售企业进广场、进社区、进农村,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在我区购置汽车和家电。
鼓励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促销
出台《长安区发展夜间经济工作方案》,支持商业综合体、商业步行街、地铁站点、重点商户在夜间规定时间和地段外摆经营,开展露天集市,适当延长夜间营业时间,创建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高陵区】
鼓励大型商贸企业积极举办消费促进年系列活动
引导美道家、家福乐、都客润等大型商超,国美电器、东海商贸等家电企业,频阳酒店、宏图酒店、聚梦餐饮等企业等围绕重大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打折促销活动,适时开展延时经营,扩大消费供给,拉动消费增长。
积极落实促消费稳增长奖补政策
按照市区关于促消费稳增长工作部署及要求,通过微信工作群、入企走访形式对惠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指导企业完成稳增长各类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及时兑现奖补资金,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同时强化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协调、指导等服务,增强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动力。
召开限上商贸企业座谈会
2月25日、3月27日、4月21日相继召开重点限上商贸企业座谈会,与企业面对面交流,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鼓励指导企业提振信心,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全力以赴做好促消费稳增长工作,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抓好新增限上企业培育纳统工作
按照“培育一批、纳统一批”的工作思路,区政府组织召开限上商贸企业培育纳统工作会,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调动商贸企业和“大个体”纳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指导部分商贸企业做好“个转企”工作。目前,梧桐树、老磨油饼、狗娃猪蹄已完成“个转企”,并初步确定 10家商贸企业作为年底重点纳统对象,为下一步纳统入库奠定坚实基础,有效促进市场扩容增效。
积极落实稳经济大盘会议精神
配合制定高陵区稳经济保增长若干措施,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增强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动力。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好限上企业一对一联系服务工作,指导重点商贸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活动,积极宣传区稳经济保增长措施,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心享,增强企业发展信心,进一步激发我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鄠邑区】
活动引领,促进消费繁荣
以市级“2022嗨购西安”促销活动和区级促销活动方案为依托,统筹全区各大商业综合体、大型餐饮连锁、家居家电卖场、汽车和成品油等销售企业,聚焦“五一劳动节”“端午节”等假日节庆,采取让利打折、团购,开业庆典等方式,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商贸企业开展“户外经济”“夜间经济”等经营模式,营造浓厚消费氛围,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文旅融合,带动消费升级
鄠邑区立足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策划举办了柳泉桃花节、设施瓜果推介会和关中忙罢艺术节等大型商农文旅融合活动,有效推动了我区消费繁荣。“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以天桥湖国际生态区、奇迹农庄等景区和民宿,推出了景区+露营的“微度假”模式、乡村+“归园田居”模式,吸引了市民前来打卡体验,带动了周边餐饮、住宿业的消费增长。
政策支持,加强惠企助企
坚决落实各级部门制定的促消费稳外贸工作措施,制定了鄠邑区促进商贸业发展的稳经济保增长政策,充分利用政策叠加效应,着力助企纾困,推动内外贸企稳回升。
下一步,鄠邑区将继续以活动引领促消费,举办“鄠邑十大名吃”评选、“关中忙罢节—绿色车展”和“葡萄推介会”等系列促销活动,鼓励辖区重点商贸企业积极参与,利用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提升“诗画鄠邑、品质新区”的消费活力。(华商报)
这几天每天中午吃完饭,都会走到一运看看有没有足球比赛。没想到每次我都会兴致盎然的看完一场比赛,昨天是经管对地科,今天是国家治理盒人工智能。两支队伍都是小组交过手的队伍,就感觉代入感更强了。人工智能上半场领先一球,下半场开始国家治理连扳回两球,国家治理占尽优势。但是没想人工智能能够最后靠对面后场失误,扳回比分,最后点球大战人工智能最终取胜。好久没有感受大学里这种足球比赛的氛围了,只是可惜我这次虽然混入学院足球队,却没能小组出线。只有心里暗暗的说,这两边的守门员不过如此,如果我上肯定能够扑出那个球来! https://t.cn/AigLnm26
【#湖南高考生看过来这份守则务必遵守#】高考临近,湖南高考生即将走进考场为梦想打拼。近日,高考考生守则正式下发,对考生参加考试的要求细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各位考生一定要认真阅读,千万别“踩雷”哦!
一、考生不得穿着校服、制服以及佩带校徽、手表和各类饰品等参加考试。考生不要携带手机进入考点,如前往考点时携带了手机的,须将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考点集中管理。
二、考生在考试前应认真收听考点校园有线广播统一广播的《考前的话》,在考试中应信守《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有关承诺。
三、考生必须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扰乱考室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有考生都必须接受入场安检,拒不配合安检的考生,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室,因个人原因延误考试时间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进出考点要全程佩戴口罩,在考点校门接受身体健康监测后,才能进入考点候考,进入考室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生进入考点、考室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安检。考生佩戴的口罩只能是普通医用口罩,不得使用电动或智能口罩。
五、考室挂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六、每科考前3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考室前门入口处自觉接受监考员的安全检查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方,以便查验。
七、每科考试期间,考生须将身份证交给监考员汇总,等待身份证核验人员前来核验。
八、考生进入考室,只能携带透明考试专用包、2B铅笔、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尺(尺面只能印有长度计量单位标识、无其他数学符号公式等)、圆规、三角板(尺面只能印有长度计量单位或角度计量单位标识、无其他数学符号公式等)、垫板、无封套橡皮,其他任何物品(如书包、任何书籍报纸、草稿纸等)不准带入考室,有特殊规定的科目另行通知。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智能穿戴设备、计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摄影摄像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液(带)等物品进入考室。
九、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卷后,应认真检查分发有无错误、是否漏印和残缺、字迹是否清晰,如遇此类问题,应在开考前举手报告监考员,申请更换,确认无误后,在开始答题前,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终了铃响后,书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的一律视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开始作答。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外语科开考前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语文、数学、外语和对口考试各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考室,交卷出考室后不得再进入考室续考,也不准在考室附近逗留或交谈,应在考点指定的地方等候。选考科目(物理、历史、生物、化学、政治、地理)考生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时才能交卷出考室,上午或下午继续参加第二科考试的考生须到考点指定的考生候考休息区域等候,并按时参加第二科考试。上午或下午只参加一科考试的考生在考试结束后,须走专用通道离开考点。
十一、在答题卡对应题号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指定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考生答题过程中须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十二、考生接受安检进入考室后,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考室,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在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将试题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室。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十三、考试终了铃响,考生必须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根据统一指令起立,按试题卷在上、答题卡居中、草稿纸在下的顺序整理好,按照统一指令依次从前门离开考室,并在考点指定的地方等候,待发出离开信号后,方可离开考点。
十四、如不遵守考生守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包括在考试结束后考室视频监控录像回放中被查实有违纪作弊行为的)等行为,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报请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全媒体记者 黄京 杨斯涵)
一、考生不得穿着校服、制服以及佩带校徽、手表和各类饰品等参加考试。考生不要携带手机进入考点,如前往考点时携带了手机的,须将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考点集中管理。
二、考生在考试前应认真收听考点校园有线广播统一广播的《考前的话》,在考试中应信守《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有关承诺。
三、考生必须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扰乱考室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有考生都必须接受入场安检,拒不配合安检的考生,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室,因个人原因延误考试时间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进出考点要全程佩戴口罩,在考点校门接受身体健康监测后,才能进入考点候考,进入考室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生进入考点、考室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安检。考生佩戴的口罩只能是普通医用口罩,不得使用电动或智能口罩。
五、考室挂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六、每科考前3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考室前门入口处自觉接受监考员的安全检查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方,以便查验。
七、每科考试期间,考生须将身份证交给监考员汇总,等待身份证核验人员前来核验。
八、考生进入考室,只能携带透明考试专用包、2B铅笔、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尺(尺面只能印有长度计量单位标识、无其他数学符号公式等)、圆规、三角板(尺面只能印有长度计量单位或角度计量单位标识、无其他数学符号公式等)、垫板、无封套橡皮,其他任何物品(如书包、任何书籍报纸、草稿纸等)不准带入考室,有特殊规定的科目另行通知。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智能穿戴设备、计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摄影摄像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液(带)等物品进入考室。
九、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卷后,应认真检查分发有无错误、是否漏印和残缺、字迹是否清晰,如遇此类问题,应在开考前举手报告监考员,申请更换,确认无误后,在开始答题前,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终了铃响后,书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的一律视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开始作答。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外语科开考前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语文、数学、外语和对口考试各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考室,交卷出考室后不得再进入考室续考,也不准在考室附近逗留或交谈,应在考点指定的地方等候。选考科目(物理、历史、生物、化学、政治、地理)考生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时才能交卷出考室,上午或下午继续参加第二科考试的考生须到考点指定的考生候考休息区域等候,并按时参加第二科考试。上午或下午只参加一科考试的考生在考试结束后,须走专用通道离开考点。
十一、在答题卡对应题号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指定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考生答题过程中须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十二、考生接受安检进入考室后,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考室,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在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将试题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室。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十三、考试终了铃响,考生必须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根据统一指令起立,按试题卷在上、答题卡居中、草稿纸在下的顺序整理好,按照统一指令依次从前门离开考室,并在考点指定的地方等候,待发出离开信号后,方可离开考点。
十四、如不遵守考生守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包括在考试结束后考室视频监控录像回放中被查实有违纪作弊行为的)等行为,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报请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全媒体记者 黄京 杨斯涵)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