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航快讯 | 6月2日#爱飞客[超话]#
重点关注
■ 5月31日湖南省人大网消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湖南省通用航空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共8章48条,分为总则、通用机场、低空空域、飞行服务、安全监管、产业培育、法律责任以及附则。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国内动态
■ 6月1日民航局网站消息,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与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就共同推动局省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点就建立协调机制、设置指挥中心和临时起降点等内容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双方将结合现有通航产业资源,加大运行指挥平台等基础设施投入,切实落实规划部署;提升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形成地空联动协作机制,实现由承担单一航空应急救援灾种任务向承担多灾种任务转变。
■ 5月31日中国日报网消息,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无人机实训基地在广州航标处揭牌。该基地包含无人机地面控制系统、操作地面站、无人机和搭载镜头,飞手在地面站上设计规划无人机巡航航线,设置无人机到达各个航路点采取的动作,设定无机到达航点后采取动作,并按照设定参数开展自动巡航,最大程度地实现在不同场景下的作业需求。已初步解决水上物标自动识别、物标跟踪等几个关键技术难题,印证了无人机在海事航保应用中的可行性,下一步该基地将实现无人机区域化航标巡检。
■ 5月31日,智能自动驾驶飞行器科技企业亿航智能(EH.US)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财报显示,一季度亿航智能营收579万元,公司成本控制方面得到改善,管理等经营费用环比显著下降,调整后经营费用4606万元,环比改善49%;调整后净亏损4087万元,环比缩窄50%,亿航智能高管在财报电话会议上表示,未来将继续做好运营费用管理;毛利率环比升高2.4个百分点至62.5%。今年以来,EH216适航审定持续推进,行业首例专用条件正式颁发;亿航亚洲市场业务开拓成效卓著,今年一季度以来累计新增210架载人级自动驾驶飞行器预订单;“空中交通百线计划”迄今已在国内9个试点完成4800多架次运行试飞。
■ 近日,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奖状M2全动模拟机在中飞院模拟机训练中心正式投入使用。绵阳分院机组完成了奖状M2飞行模拟机首次训练任务,为此机型投入训练拉开了序幕。奖状M2全动模拟机将极大地缓解中飞院高教机教学压力,也将对模拟机训练中心提质增量发挥出重要作用。
■ 根据民航局云执照桌面系统中驾驶员数据,截至2022年5月31日,有效驾驶员执照总数为78148本,环比上月增加530本,其中运动驾驶员执照1651本(增加21本)、私用驾驶员执照4891本(增加151本),商用驾驶员执照43834本(增加318本),多人制机组驾驶员执照184本(减少1本)、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27588本(增加41本)。
国际动态
■ 6月1日,德国百合花(Lilium)公司宣布,长期担任空中客车公司高管的克劳斯·荣威将从8月1日开始担任首席执行官,接替百合花公司的创始人兼现任CEO Daniel Wiegand,后者将转而担任董事兼创新和未来项目首席工程师。百合花公司的董事长是空客前CEO Thomas Enders,他去年1月加入百合花公司。
■5月31日,委内瑞拉一架贝尔407直升机在瓜里科州瓜纳皮托镇坠毁。机上两人伤势较重,已被送往当地医院急救。据悉,这架贝尔407直升机(YV0205)当天正在执行电力巡线作业任务。当地救援人员迅速刚到事发现场,将机上两人紧急送往医院,伤者目前已无生命危险。委内瑞拉民航局已对事故展开调查。
■ 5月30日theengineer网站报道,伦敦帝国理工学院(Imperial College London)将建立Brahmal Vasudevan可持续航空研究所,这是一个致力于净零飞行的研究机构,由2500万英镑的慈善捐款支持。该所将研究航空运输的多个方面,从燃料、飞机设计到机场基础设施,空中交通管制和航空政策,以支持航空业向净零飞行转变。该所的优先研究领域将包括:开发和探索新的低污染和零污染推进技术,开展发动机、气动、结构、材料、燃油系统、控制和飞机构型方面的研究。
■ 5月30日南丹麦大学消息,丹麦举行首次远程医院无人机送货服务启动仪式,丹麦交通部长出席。此次运送物品为血液样本,全程50公里、海拔80米,共飞行34分钟,也是丹麦首次无人机跨海飞行。据介绍,此次飞行是南丹麦大学主导的“健康无人机”(HealthDrone)项目的一部分,该项目为期三年,旨在将无人机整合到医疗保健系统中,用于在医院病房、医疗中心和家庭之间运送患者样本、药品和医疗设备。
招投标
■ 5月31日,财政部昨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海事直升机委托管理项目(CLF0122GZ03ZC22)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显示,南航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为广东海事局海事直升机委托管理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中标(成交)金额为814万元。该项目服务范围为海事直升机实行“全委托管理”模式,即采购人将自购的2架A109S直升机(含随机资料、航材、工具、设备等)委托投标人进行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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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1日湖南省人大网消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湖南省通用航空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共8章48条,分为总则、通用机场、低空空域、飞行服务、安全监管、产业培育、法律责任以及附则。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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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民航局网站消息,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与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就共同推动局省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点就建立协调机制、设置指挥中心和临时起降点等内容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双方将结合现有通航产业资源,加大运行指挥平台等基础设施投入,切实落实规划部署;提升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形成地空联动协作机制,实现由承担单一航空应急救援灾种任务向承担多灾种任务转变。
■ 5月31日中国日报网消息,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无人机实训基地在广州航标处揭牌。该基地包含无人机地面控制系统、操作地面站、无人机和搭载镜头,飞手在地面站上设计规划无人机巡航航线,设置无人机到达各个航路点采取的动作,设定无机到达航点后采取动作,并按照设定参数开展自动巡航,最大程度地实现在不同场景下的作业需求。已初步解决水上物标自动识别、物标跟踪等几个关键技术难题,印证了无人机在海事航保应用中的可行性,下一步该基地将实现无人机区域化航标巡检。
■ 5月31日,智能自动驾驶飞行器科技企业亿航智能(EH.US)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财报显示,一季度亿航智能营收579万元,公司成本控制方面得到改善,管理等经营费用环比显著下降,调整后经营费用4606万元,环比改善49%;调整后净亏损4087万元,环比缩窄50%,亿航智能高管在财报电话会议上表示,未来将继续做好运营费用管理;毛利率环比升高2.4个百分点至62.5%。今年以来,EH216适航审定持续推进,行业首例专用条件正式颁发;亿航亚洲市场业务开拓成效卓著,今年一季度以来累计新增210架载人级自动驾驶飞行器预订单;“空中交通百线计划”迄今已在国内9个试点完成4800多架次运行试飞。
■ 近日,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奖状M2全动模拟机在中飞院模拟机训练中心正式投入使用。绵阳分院机组完成了奖状M2飞行模拟机首次训练任务,为此机型投入训练拉开了序幕。奖状M2全动模拟机将极大地缓解中飞院高教机教学压力,也将对模拟机训练中心提质增量发挥出重要作用。
■ 根据民航局云执照桌面系统中驾驶员数据,截至2022年5月31日,有效驾驶员执照总数为78148本,环比上月增加530本,其中运动驾驶员执照1651本(增加21本)、私用驾驶员执照4891本(增加151本),商用驾驶员执照43834本(增加318本),多人制机组驾驶员执照184本(减少1本)、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27588本(增加41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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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德国百合花(Lilium)公司宣布,长期担任空中客车公司高管的克劳斯·荣威将从8月1日开始担任首席执行官,接替百合花公司的创始人兼现任CEO Daniel Wiegand,后者将转而担任董事兼创新和未来项目首席工程师。百合花公司的董事长是空客前CEO Thomas Enders,他去年1月加入百合花公司。
■5月31日,委内瑞拉一架贝尔407直升机在瓜里科州瓜纳皮托镇坠毁。机上两人伤势较重,已被送往当地医院急救。据悉,这架贝尔407直升机(YV0205)当天正在执行电力巡线作业任务。当地救援人员迅速刚到事发现场,将机上两人紧急送往医院,伤者目前已无生命危险。委内瑞拉民航局已对事故展开调查。
■ 5月30日theengineer网站报道,伦敦帝国理工学院(Imperial College London)将建立Brahmal Vasudevan可持续航空研究所,这是一个致力于净零飞行的研究机构,由2500万英镑的慈善捐款支持。该所将研究航空运输的多个方面,从燃料、飞机设计到机场基础设施,空中交通管制和航空政策,以支持航空业向净零飞行转变。该所的优先研究领域将包括:开发和探索新的低污染和零污染推进技术,开展发动机、气动、结构、材料、燃油系统、控制和飞机构型方面的研究。
■ 5月30日南丹麦大学消息,丹麦举行首次远程医院无人机送货服务启动仪式,丹麦交通部长出席。此次运送物品为血液样本,全程50公里、海拔80米,共飞行34分钟,也是丹麦首次无人机跨海飞行。据介绍,此次飞行是南丹麦大学主导的“健康无人机”(HealthDrone)项目的一部分,该项目为期三年,旨在将无人机整合到医疗保健系统中,用于在医院病房、医疗中心和家庭之间运送患者样本、药品和医疗设备。
招投标
■ 5月31日,财政部昨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海事直升机委托管理项目(CLF0122GZ03ZC22)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显示,南航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为广东海事局海事直升机委托管理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中标(成交)金额为814万元。该项目服务范围为海事直升机实行“全委托管理”模式,即采购人将自购的2架A109S直升机(含随机资料、航材、工具、设备等)委托投标人进行运营管理。
#信访工作条例#
5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围绕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处理程序、监督体系等进行顶层设计,共6章50条。
一图读懂《信访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和第二章信访工作体制内容,这些重点信息值得关注!(转自:新华网)
5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围绕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处理程序、监督体系等进行顶层设计,共6章50条。
一图读懂《信访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和第二章信访工作体制内容,这些重点信息值得关注!(转自:新华网)
【呼和浩特发布客运出租汽车“百日整治行动”典型案例】】#呼和浩特封禁4050例不合规网约车辆# 5月24日,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百日整治行动”新闻通气会上,会上公布了“百日整治行动”内容以及截至目前所取得的成效,并就典型案例进行公布。
据介绍, 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7月31日是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百日整治行动” 集中整治阶段,要督促各出租汽车公司、网约车平台公司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维护行业稳定的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意识,主动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深入开展自检自查,并建立排查台账,针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各相关大队采取集中突击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工作时间检查与非工作时间突击检查相结合、部门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管辖区域及重点场所出租汽车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积极协调公安、交管、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综合利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惩戒等多种手段整治问题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在执法检查中若有妨碍行政执法的,按照“行刑衔接”要求,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依法严惩;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各大队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车容车貌差、随意张贴广告、不按规定套装座套、不及时清洗座套等行为;驾驶员在营运期间饮酒、抽烟、接打手持电话、使用对讲机聊天、向窗外抛物、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不进行车辆通风消毒、不登记乘客信息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等行为,及时抄告六大队、出租行业协会,强化源头监管。
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累计查扣“黑出租车”121例,套牌车9例,无证网约车223例,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26例,异地营运26例,其他违章332例。各网约车平台公司累计封禁不合规车辆4050例,清退不符合要求驾驶员263人。2022年1月份集中销毁非法运营客运出租汽车93台。
典型案例:
案例1.当事人刘某车内卫生不符合规定案
5月15日9时18分当事人刘某驾驶蒙AY4211大众出租汽车在呼和浩特火车东站营运时被执法人员查扣,该车驾驶员未按照规定更换座套,车内卫生不符合规定,当事人刘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规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刘某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当事人魏某驾驶本市出租汽车提供起点、终点均不在指定区域内的客运服务案
5月1日上午9:14当事人魏某驾驶蒙AY1326大众出租车异地营运被市民投诉,该车驾驶员从土左旗金川鲁阳材料厂,拉载一名乘客去往土左旗伊利健康谷地铁站,收费20元,经执法人员核实,当事人只能提供呼市市区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当事人魏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规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扣车辆,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年内被查处三次的,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魏某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当事人王某未取得本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机动车辆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案
2022年05月01日10时26分当事人王某驾驶蒙AR652D长安商务车在呼市火车东站营运被执法人员查扣,该车驾驶员拉载六名乘客从呼市火车东站到中旗,其中一名女乘客收取车费20元,其他人到目的地再付车费,当事人王某现场无法提供《道路运输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当事人王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该行为违反了《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未取得本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机动车辆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可以暂扣车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王某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案
2022年05月12日08时34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大街9号靠近永泰城·汇景当事人王某驾驶蒙A627Y6吉利车营运,从永泰城南区到摩尔城收费15元。被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二中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依据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5.兰某未取得本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机动车辆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案
2022年5月2日 11时20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当事人兰某驾驶蒙AK825B大众车营运,呼市南茶坊加油站拉了三名乘客到和林,每人20元。被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二中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兰某未取得本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机动车辆从事出租汽车营运。依据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兰某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6. 当事人李某无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案
4月20日 22时51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空港大道18号靠近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分局驻飞机场管理所,当事人李某驾驶蒙AY6707SVW71612JS车营运,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一中队执法人员依法出示证件对该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该车辆驾驶员李某无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气象局西巷拉载乘客到机场,收费55.91元,当事人李某涉嫌无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营运。依据规定 ,拟给予当事人李某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7:当事人冯某未在规定位置设置服务监督卡案
4月11日 10时46分在白塔机场,当事人冯某驾驶蒙AY6876大众新桑塔纳SVW71612JS车营运,蒙AY6876没有监督卡。被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三中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冯某涉嫌未在规定位置设置服务监督卡。依据规定,拟给予当事人冯某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8、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案
5月16日 12时10分,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靠近秋实·璟峰汇西区,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动大队机动执法二中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庞某驾驶蒙AD03068北京车拉载一名乘客从秋实景峰汇西门到六中初中部德盛园,该车上乘客是通过手机滴滴出行软件招车,驾驶员庞志刚根据滴滴出行平台指派运载乘客,当场未能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运费是通过手机滴滴出行软件支付的,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涉嫌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依据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9.驾驶员马某驾驶蒙L55338重型半挂牵引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案
5月12日16:43驾驶员马某驾驶蒙L55338重型半挂牵引车途径省道S104线可可以力更超限检测站,该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超限211.8%的违法行为,由交通路政部门监督转卸载超限部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决定给予罚款2000元,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6分。
案例10.驾驶员卜某驾驶蒙A63615重型半挂牵引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案
5月14日15:24驾驶员卜某驾驶蒙A63615重型半挂牵引车途径国道110线榆林超限检测站,该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66.4%的违法行为,由交通路政部门监督卸转载超限部分,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决定给予罚款2000元,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6分。
据介绍, 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7月31日是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百日整治行动” 集中整治阶段,要督促各出租汽车公司、网约车平台公司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维护行业稳定的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意识,主动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深入开展自检自查,并建立排查台账,针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各相关大队采取集中突击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工作时间检查与非工作时间突击检查相结合、部门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管辖区域及重点场所出租汽车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积极协调公安、交管、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综合利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惩戒等多种手段整治问题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在执法检查中若有妨碍行政执法的,按照“行刑衔接”要求,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依法严惩;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各大队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车容车貌差、随意张贴广告、不按规定套装座套、不及时清洗座套等行为;驾驶员在营运期间饮酒、抽烟、接打手持电话、使用对讲机聊天、向窗外抛物、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不进行车辆通风消毒、不登记乘客信息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等行为,及时抄告六大队、出租行业协会,强化源头监管。
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累计查扣“黑出租车”121例,套牌车9例,无证网约车223例,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26例,异地营运26例,其他违章332例。各网约车平台公司累计封禁不合规车辆4050例,清退不符合要求驾驶员263人。2022年1月份集中销毁非法运营客运出租汽车93台。
典型案例:
案例1.当事人刘某车内卫生不符合规定案
5月15日9时18分当事人刘某驾驶蒙AY4211大众出租汽车在呼和浩特火车东站营运时被执法人员查扣,该车驾驶员未按照规定更换座套,车内卫生不符合规定,当事人刘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规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刘某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当事人魏某驾驶本市出租汽车提供起点、终点均不在指定区域内的客运服务案
5月1日上午9:14当事人魏某驾驶蒙AY1326大众出租车异地营运被市民投诉,该车驾驶员从土左旗金川鲁阳材料厂,拉载一名乘客去往土左旗伊利健康谷地铁站,收费20元,经执法人员核实,当事人只能提供呼市市区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当事人魏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规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扣车辆,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年内被查处三次的,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魏某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当事人王某未取得本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机动车辆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案
2022年05月01日10时26分当事人王某驾驶蒙AR652D长安商务车在呼市火车东站营运被执法人员查扣,该车驾驶员拉载六名乘客从呼市火车东站到中旗,其中一名女乘客收取车费20元,其他人到目的地再付车费,当事人王某现场无法提供《道路运输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当事人王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该行为违反了《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未取得本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机动车辆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可以暂扣车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王某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案
2022年05月12日08时34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大街9号靠近永泰城·汇景当事人王某驾驶蒙A627Y6吉利车营运,从永泰城南区到摩尔城收费15元。被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二中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依据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5.兰某未取得本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机动车辆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案
2022年5月2日 11时20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当事人兰某驾驶蒙AK825B大众车营运,呼市南茶坊加油站拉了三名乘客到和林,每人20元。被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二中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兰某未取得本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机动车辆从事出租汽车营运。依据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兰某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6. 当事人李某无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案
4月20日 22时51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空港大道18号靠近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分局驻飞机场管理所,当事人李某驾驶蒙AY6707SVW71612JS车营运,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一中队执法人员依法出示证件对该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该车辆驾驶员李某无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气象局西巷拉载乘客到机场,收费55.91元,当事人李某涉嫌无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营运。依据规定 ,拟给予当事人李某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7:当事人冯某未在规定位置设置服务监督卡案
4月11日 10时46分在白塔机场,当事人冯某驾驶蒙AY6876大众新桑塔纳SVW71612JS车营运,蒙AY6876没有监督卡。被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三中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冯某涉嫌未在规定位置设置服务监督卡。依据规定,拟给予当事人冯某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8、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案
5月16日 12时10分,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靠近秋实·璟峰汇西区,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动大队机动执法二中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庞某驾驶蒙AD03068北京车拉载一名乘客从秋实景峰汇西门到六中初中部德盛园,该车上乘客是通过手机滴滴出行软件招车,驾驶员庞志刚根据滴滴出行平台指派运载乘客,当场未能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运费是通过手机滴滴出行软件支付的,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涉嫌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依据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9.驾驶员马某驾驶蒙L55338重型半挂牵引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案
5月12日16:43驾驶员马某驾驶蒙L55338重型半挂牵引车途径省道S104线可可以力更超限检测站,该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超限211.8%的违法行为,由交通路政部门监督转卸载超限部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决定给予罚款2000元,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6分。
案例10.驾驶员卜某驾驶蒙A63615重型半挂牵引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案
5月14日15:24驾驶员卜某驾驶蒙A63615重型半挂牵引车途径国道110线榆林超限检测站,该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66.4%的违法行为,由交通路政部门监督卸转载超限部分,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决定给予罚款2000元,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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