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河南南阳邓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建功涉嫌受贿罪被依法逮捕!
宛邓在线
一:逮捕
2019年8月29日上午10点,南阳市新野县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
程建功涉嫌受贿罪被依法逮捕
2011年至2018年期间,程建功利用担任南召县公安局局长、邓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邓州市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承包工程项目、上挂汽车号牌、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涉嫌受贿罪被依法决定逮捕。
二:审查调查
2019年4月17日,南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官网发布:邓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建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邓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建功(副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自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南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程建功简历
程建功,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河南淅川人,大学学历,1986年2月入党,1982年10月参加工作。
1982.10—1995.04 淅川县公安局政保股干事、科员;
1995.04—1999.04 淅川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9.04—2008.02 淅川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08.02—2009.08 南召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09.08—2010.04 南召县公安局党委书记、政委;
2010.04—2012.06 南召县公安局局长;
2012.06—2013.09 邓州市公安局局长;
2013.09—2016.09 邓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2016.09—2017.08 邓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2017.08— 邓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宛邓在线
一:逮捕
2019年8月29日上午10点,南阳市新野县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
程建功涉嫌受贿罪被依法逮捕
2011年至2018年期间,程建功利用担任南召县公安局局长、邓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邓州市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承包工程项目、上挂汽车号牌、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涉嫌受贿罪被依法决定逮捕。
二:审查调查
2019年4月17日,南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官网发布:邓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建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邓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建功(副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自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南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程建功简历
程建功,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河南淅川人,大学学历,1986年2月入党,1982年10月参加工作。
1982.10—1995.04 淅川县公安局政保股干事、科员;
1995.04—1999.04 淅川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9.04—2008.02 淅川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08.02—2009.08 南召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09.08—2010.04 南召县公安局党委书记、政委;
2010.04—2012.06 南召县公安局局长;
2012.06—2013.09 邓州市公安局局长;
2013.09—2016.09 邓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2016.09—2017.08 邓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2017.08— 邓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寻人启事
8月13日,邓州在线收到来自深圳一位网友的求助
父亲在三岁时1955年左右被罗庄镇高庄村张家 张罗锅(真名不详)收留。起名张自来
张家有四个姐姐、父亲在8岁时离开张家到方城定居直到逝世,父亲临终前才透露这些信息希望找到失联多年的几个姐姐
因时隔久远知道的信息如下:
寻亲人姓名:李猛;父亲姓名:张自来
老家旧址:河南省邓州市罗庄镇 高庄村张家
家乡亲属信息:父亲张罗锅(外号) 四个姐姐名字不详。。。父亲在张家时1955年左右
如有线索请联系:
13580812185
19903779771(微信同号)
多谢
8月13日,邓州在线收到来自深圳一位网友的求助
父亲在三岁时1955年左右被罗庄镇高庄村张家 张罗锅(真名不详)收留。起名张自来
张家有四个姐姐、父亲在8岁时离开张家到方城定居直到逝世,父亲临终前才透露这些信息希望找到失联多年的几个姐姐
因时隔久远知道的信息如下:
寻亲人姓名:李猛;父亲姓名:张自来
老家旧址:河南省邓州市罗庄镇 高庄村张家
家乡亲属信息:父亲张罗锅(外号) 四个姐姐名字不详。。。父亲在张家时1955年左右
如有线索请联系:
13580812185
19903779771(微信同号)
多谢
#基层在线#
邓州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暨慰问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部队官兵的法治观念,提高官兵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8月1日,邓州市司法局局长路阳、副局长马春刚、高国楹等一行人前往罗庄镇某驻军部队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 ”暨慰问活动,法律援助中心向部队官兵送去了米、面、油、鸡蛋、牛奶等生活必需品以及300余份法律援助手册和法治宣传读本。
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是落实双拥共建以及普法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为广大军队官兵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活动中,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向部队官兵介绍了法律援助中心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政策的情况,普及法律知识,并征求了他们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官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强化官兵依法履职、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今后,邓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主动履行工作职能,加强与部队的联系沟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送法进军营”活动,为广大官兵提供更多的法律帮助。
邓州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暨慰问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部队官兵的法治观念,提高官兵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8月1日,邓州市司法局局长路阳、副局长马春刚、高国楹等一行人前往罗庄镇某驻军部队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 ”暨慰问活动,法律援助中心向部队官兵送去了米、面、油、鸡蛋、牛奶等生活必需品以及300余份法律援助手册和法治宣传读本。
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是落实双拥共建以及普法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为广大军队官兵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活动中,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向部队官兵介绍了法律援助中心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政策的情况,普及法律知识,并征求了他们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官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强化官兵依法履职、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今后,邓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主动履行工作职能,加强与部队的联系沟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送法进军营”活动,为广大官兵提供更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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