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费一天500元,比疫情更可怕的是人心?
上海疫情无疑是一个悲剧,在这场疫情中很多人也认识到当灾难来临的时候,生命是至高无上的,疫情是无情的,但很多人也疫情感悟到人生的重要性。
随着上海的疫情逐渐好转,离沪返乡的人越来越多,其中大学生返乡的不在少数,大学生离沪,大多数是无奈之举,他们千里到上海求学,怎奈上海发生疫情,在权衡利蔽之间,只得选择离沪。
而近日有个热点,就是返乡的女大学生遇到500元一天的隔离费无法抑制,崩溃,声嘶竭力。因为她面对这超出她一天500元的消费,又无法承担的时候,那么在内心的深处便会涌现一股悲凉的情绪,而她的声嘶竭力的呼喊声是否刺痛当地某些人的内心呢?这是多么无助的一种声音,这是多么绝望的一种声音,那么又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声音呢?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反思吗?
疫情是可怕的,但比疫情更可怕的是人心,因为人心之恶,让一些人借着疫情之名大肆掠财,而这名返乡女学生便是他们眼里的韭菜,这是多么可怕一种作法,但在我们的社会它却是真实存在的。
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中,我们也看到一部分人性的光辉,同时也看到许多丑陋的面孔,可能在平时,大家都感觉自己很善良,但现如今在疫情面前,本性完全展现在众人面前。
这位女生的绝望并不是对疫情的绝望,而是对当地无视学生的尊严和消费而绝望,如果一个地方在这样的灾难面前,而不顾及普通民众的承受能力,那么无疑是失职的。
有人说,在疫情期间,工作人员压力也很大,500元一天似乎并不高,但我们不要忘记,这些大学生目前尚未工作,没有收入,拿不出这么多钱,难道对她们来说是不高吗?很显然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一种想法,如果我们的社会还让这种流氓想法横行于世,那么社会上像这样的女生会觉得更加的绝望!
不可否认,在这场疫情,有人是想趁火打劫,浑水摸鱼,他们知道这些学生都是被收割的韭菜,如果不是这位女生被逼得发疯,那么像这样的“不义”之财又有进多少人的口袋呢?
在疫情中,我们看到逆行者的付出,但我们高赞他们的同时,不要忘了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每个人都这么高尚,而社会的某一个角落里,还有很多人的内心是很阴暗的。而隔离费收学生一天500元,无疑是向弱者身上再刮一层皮,这是多么可怕的一种举动,在这个文明的社会里,难道不让人感到齿冷?
一个人具有高尚情怀的人,内心是应该充满恻隐之心,但我们看到这些从“返乡”学生身上收取“天价隔离费”,无非是趁火打劫。以前山大王见到赶考的读书人,也不打家劫舍,而如今在我们这个自称文明的社会里,面对疫情这突如其来的灾难,对学生收取“天价隔离费”,这种明目张胆,赤裸裸的打劫手劫,山大王见了也是自叹不如的。因此,对于这些行为,当地是否应该要给予说明和做出相应的惩罚呢?众人都在拭目以待,姑且看看结果会如何?
上海疫情无疑是一个悲剧,在这场疫情中很多人也认识到当灾难来临的时候,生命是至高无上的,疫情是无情的,但很多人也疫情感悟到人生的重要性。
随着上海的疫情逐渐好转,离沪返乡的人越来越多,其中大学生返乡的不在少数,大学生离沪,大多数是无奈之举,他们千里到上海求学,怎奈上海发生疫情,在权衡利蔽之间,只得选择离沪。
而近日有个热点,就是返乡的女大学生遇到500元一天的隔离费无法抑制,崩溃,声嘶竭力。因为她面对这超出她一天500元的消费,又无法承担的时候,那么在内心的深处便会涌现一股悲凉的情绪,而她的声嘶竭力的呼喊声是否刺痛当地某些人的内心呢?这是多么无助的一种声音,这是多么绝望的一种声音,那么又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声音呢?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反思吗?
疫情是可怕的,但比疫情更可怕的是人心,因为人心之恶,让一些人借着疫情之名大肆掠财,而这名返乡女学生便是他们眼里的韭菜,这是多么可怕一种作法,但在我们的社会它却是真实存在的。
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中,我们也看到一部分人性的光辉,同时也看到许多丑陋的面孔,可能在平时,大家都感觉自己很善良,但现如今在疫情面前,本性完全展现在众人面前。
这位女生的绝望并不是对疫情的绝望,而是对当地无视学生的尊严和消费而绝望,如果一个地方在这样的灾难面前,而不顾及普通民众的承受能力,那么无疑是失职的。
有人说,在疫情期间,工作人员压力也很大,500元一天似乎并不高,但我们不要忘记,这些大学生目前尚未工作,没有收入,拿不出这么多钱,难道对她们来说是不高吗?很显然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一种想法,如果我们的社会还让这种流氓想法横行于世,那么社会上像这样的女生会觉得更加的绝望!
不可否认,在这场疫情,有人是想趁火打劫,浑水摸鱼,他们知道这些学生都是被收割的韭菜,如果不是这位女生被逼得发疯,那么像这样的“不义”之财又有进多少人的口袋呢?
在疫情中,我们看到逆行者的付出,但我们高赞他们的同时,不要忘了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每个人都这么高尚,而社会的某一个角落里,还有很多人的内心是很阴暗的。而隔离费收学生一天500元,无疑是向弱者身上再刮一层皮,这是多么可怕的一种举动,在这个文明的社会里,难道不让人感到齿冷?
一个人具有高尚情怀的人,内心是应该充满恻隐之心,但我们看到这些从“返乡”学生身上收取“天价隔离费”,无非是趁火打劫。以前山大王见到赶考的读书人,也不打家劫舍,而如今在我们这个自称文明的社会里,面对疫情这突如其来的灾难,对学生收取“天价隔离费”,这种明目张胆,赤裸裸的打劫手劫,山大王见了也是自叹不如的。因此,对于这些行为,当地是否应该要给予说明和做出相应的惩罚呢?众人都在拭目以待,姑且看看结果会如何?
#扬州疫情#
大家可知,自扬州疫情开始,有多少个医护人员不眠不休的夜晚?有多少停工停产的企业?有多少辗转反侧睡不着的市民?
此次疫情给人类带来了多少灾害和苦难?健康平安不仅是千万人的渴望,更是千万人一辈子的追求。在这个世界上,多少人在追求平静的生活,多少人在追求生命的自然终止。在抗疫地区,有多少志愿者和医护人员在一线奋斗,来守卫家园。新冠病毒,让多少人成为它的牺牲品;让多少家庭支离破碎;又让多少孩子无辜感染。疫情不仅让我们备受煎熬,更使我们的家园饱受摧残。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难道只是想喊就喊口号吗?不!那应该是中国人骨子里的坚持与信仰,是我们的团结与善良,是彼此之间的默契与信任。谁没有困苦艰难的那一天?“苏大强”是我们对自己经济实力强大的调侃,而不是大家口中的催命符和分崩离析的借口。万分感恩愿意接收隔离群众的邻近城市,希望大家可以对我们友好一点,也希望大家可以了解一下整个事情发生的始末,在保持观点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发表观点和建议。毕竟,人之所以会言之凿凿,是因为知道的太少。所以,请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俯视众生,也不要成为网络中的巨人和现实中的矮子。
现在我想给大家说说我眼里的扬州。她,包容且温柔,善待来到这里的游客。她,富有同理心,能够体谅他人的不幸,为武汉郑州出人出力。她,适合宜居,空气清新,“慢”生活,联合国“最佳人居环境奖”获得城市。我们都以她为荣,以她为傲。这里还居住了很多高龄的老人,在别的城市拼命打拼事业的人的父母。因为年纪大了,孩子不在身边,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因为年老,不符合打疫苗的条件。因为每天只能和老伴儿孤零零的坐在家里,所以他们想给自己找点乐子,来打发晚年生活。
谁没有年老的一天?谁没有孤单寂寞的日子?不要因为曾经没有被温柔对待而丢掉自己的本应有的善良。给下一代的孩子们做一个好的榜样,未来我们的祖国才会越来越好!
某些所谓嘲笑我们缺乏物资的人,不过是隔岸观火。如果说曾经武汉的求救对于你们是遥远的哭声,那么现如今变异新冠病毒所四处弥漫的扬州就是人民苦苦的呐喊和咆哮。可以不施以援手,但请别伤害。
愿善良与我们同行,共勉!
大家可知,自扬州疫情开始,有多少个医护人员不眠不休的夜晚?有多少停工停产的企业?有多少辗转反侧睡不着的市民?
此次疫情给人类带来了多少灾害和苦难?健康平安不仅是千万人的渴望,更是千万人一辈子的追求。在这个世界上,多少人在追求平静的生活,多少人在追求生命的自然终止。在抗疫地区,有多少志愿者和医护人员在一线奋斗,来守卫家园。新冠病毒,让多少人成为它的牺牲品;让多少家庭支离破碎;又让多少孩子无辜感染。疫情不仅让我们备受煎熬,更使我们的家园饱受摧残。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难道只是想喊就喊口号吗?不!那应该是中国人骨子里的坚持与信仰,是我们的团结与善良,是彼此之间的默契与信任。谁没有困苦艰难的那一天?“苏大强”是我们对自己经济实力强大的调侃,而不是大家口中的催命符和分崩离析的借口。万分感恩愿意接收隔离群众的邻近城市,希望大家可以对我们友好一点,也希望大家可以了解一下整个事情发生的始末,在保持观点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发表观点和建议。毕竟,人之所以会言之凿凿,是因为知道的太少。所以,请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俯视众生,也不要成为网络中的巨人和现实中的矮子。
现在我想给大家说说我眼里的扬州。她,包容且温柔,善待来到这里的游客。她,富有同理心,能够体谅他人的不幸,为武汉郑州出人出力。她,适合宜居,空气清新,“慢”生活,联合国“最佳人居环境奖”获得城市。我们都以她为荣,以她为傲。这里还居住了很多高龄的老人,在别的城市拼命打拼事业的人的父母。因为年纪大了,孩子不在身边,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因为年老,不符合打疫苗的条件。因为每天只能和老伴儿孤零零的坐在家里,所以他们想给自己找点乐子,来打发晚年生活。
谁没有年老的一天?谁没有孤单寂寞的日子?不要因为曾经没有被温柔对待而丢掉自己的本应有的善良。给下一代的孩子们做一个好的榜样,未来我们的祖国才会越来越好!
某些所谓嘲笑我们缺乏物资的人,不过是隔岸观火。如果说曾经武汉的求救对于你们是遥远的哭声,那么现如今变异新冠病毒所四处弥漫的扬州就是人民苦苦的呐喊和咆哮。可以不施以援手,但请别伤害。
愿善良与我们同行,共勉!
[衰][衰] 大家还记得 10 多年前的 南京 彭宇案吗?公众之所以关注此事、很大程度上是基于 南京市鼓楼区法院 法官一句话:“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 的审判逻辑和不当推论而产生的焦虑,从而最终坐实成一种观念(你扶故你撞)、使得善不能举,恶不能退。 “你扶故你撞”、让邪恶的人更邪恶,让善良的人不敢善良。这种凭借想像力和推理的做法,是对人类良知和道德底线的公然蚕食和破坏。 南京的“法院”、南京的“法官”从此“闻名”天下!
[衰][衰] 本人同样遭遇近乎荒谬的司法现实,“衙门法院”、“衙门检察院”在 强拆本人房屋一案中的枉法裁决与违法办案,完全露骨的把法律变成糊弄老百姓的工具,造成“黑拆”泛滥成灾。这必将再一次成为中国“司法”永远的耻辱!!!
(一)“南京市中院”和“江苏省高院”无视 “职权法定、越权无效”这个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也就是俗话说的“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无视 “法律法规”禁止"区级"政府责成强拆。而且该“法条”是适用于全国的禁止性规范,江蘇省不是法外之地,所以 南京市区一级政府不可能有超越该“國条”的权限!从实体合法性、程序合法性两个角度都鲜明指出了南京市 秦淮区政府“关于责成强制拆除(本人)小船板巷29号房屋”违法。(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在给我的通知书上已认定法定程序没有得到履行、也就是说强拆程序违法!!!)无行政强拆主体资格,又不履行法定强拆程序,凭良知就能够明断是非的案件,南京市中院、江苏省高院 竟然裁定违法行政强拆人胜诉,完全有悖法律、有悖法理、有悖常理!。
(二)法律法规 规定了行政强拆有多条法定程序、其中有关拆迁补偿款(即资金提存)应在强拆前由开发商提供、是行政强拆中的一个法定程序。拆迁人南京市秦淮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未提交补偿资金提存证明,也就是说这一法定程序根本没有得到履行。(从而造成了开发商拆迁资金还未给付、被拆迁人合法房屋就被“人民”的政府强拆了。)可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却把一例无行政强拆主体资格,又不履行法定强拆程序,明显违法的行政强拆行为、认定为仅存在“程序瑕疵”,是当事人不能接受的,《更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司法人员不尊重法律、无视法律的存在,何来司法公正?
(三)还有,司法行为(裁判文书)的做出机关必须是人民法院,而不是内设机构,加盖的公章必须是人民法院公章,而不是内设机构公章。最高法行政庭(2009)行监字第365-1号通知书做出的主体同样违反了宪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所以不具有生效司法文书的法律效力。如此办案的法官是文盲?是法盲?简直就是助纣为虐、祸害百姓的流氓!
[衰][衰] 同样中央也要求检察机关:“把监督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加强对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然而地方检察官也是良知泯灭、与“衙门”法院办案法官沆瀣一气,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更为严重的是,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作出决定”。可事实状况是,最高检第七检察厅的办案检察官在2019年6月27日电话告之本人已立案的情况下,仍就采用拖而不办的手段、“立案有时,结案无期”,甚至连超出办案程序的时限理由都不向当事人作出释明。用故意拖延办案程序,让当事人无法寻求救济、导致告状无门。这就是在“天子”脚下的北京,最高司法机关让监督审判程序空转的一个“流氓”手段。用以拖代审让申诉人无法寻求救济、导致告状无门,这就是一种剝夺当事人告状權利的“潜规则”!这种弃国法如手纸的“任性”就是作恶、是对百姓的二次伤害。如此专横、傲慢与不屑,简直就是无道、无德、无耻、无赖至极!
[衰][衰] 一件不需要多少法律专业知识就能明断是非的错案、一件连办案法官自己都认为有“瑕疵”的错案、申诉到了北京,“最高法”装“死”,“最高检”装“瞎”,失职、怂恿更是让这些穿法袍者有恃无恐,使得司法失去了作为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功能。由此可见“两院”这种最该讲理的地方,越是不讲理!只有无耻,沒有道理!
当事人只要求司法机关履行职责、作出一个裁定或给出一个不受理的理由,难道这过份了吗?芳华巳逝、面目全非,人生能有几个十二年?现如今司法人的道德沦丧、令人心酸!令人发指!令人悲哀!这对一个自诩为法治、司法公正的国家是一个多么响亮的耳光啊!!
[衰][衰] 【铁证如山: https://t.cn/A62CkLb7。https://t.cn/A62CkLb7。 https://t.cn/A62CkLb7。】
[衰][衰] 本人同样遭遇近乎荒谬的司法现实,“衙门法院”、“衙门检察院”在 强拆本人房屋一案中的枉法裁决与违法办案,完全露骨的把法律变成糊弄老百姓的工具,造成“黑拆”泛滥成灾。这必将再一次成为中国“司法”永远的耻辱!!!
(一)“南京市中院”和“江苏省高院”无视 “职权法定、越权无效”这个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也就是俗话说的“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无视 “法律法规”禁止"区级"政府责成强拆。而且该“法条”是适用于全国的禁止性规范,江蘇省不是法外之地,所以 南京市区一级政府不可能有超越该“國条”的权限!从实体合法性、程序合法性两个角度都鲜明指出了南京市 秦淮区政府“关于责成强制拆除(本人)小船板巷29号房屋”违法。(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在给我的通知书上已认定法定程序没有得到履行、也就是说强拆程序违法!!!)无行政强拆主体资格,又不履行法定强拆程序,凭良知就能够明断是非的案件,南京市中院、江苏省高院 竟然裁定违法行政强拆人胜诉,完全有悖法律、有悖法理、有悖常理!。
(二)法律法规 规定了行政强拆有多条法定程序、其中有关拆迁补偿款(即资金提存)应在强拆前由开发商提供、是行政强拆中的一个法定程序。拆迁人南京市秦淮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未提交补偿资金提存证明,也就是说这一法定程序根本没有得到履行。(从而造成了开发商拆迁资金还未给付、被拆迁人合法房屋就被“人民”的政府强拆了。)可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却把一例无行政强拆主体资格,又不履行法定强拆程序,明显违法的行政强拆行为、认定为仅存在“程序瑕疵”,是当事人不能接受的,《更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司法人员不尊重法律、无视法律的存在,何来司法公正?
(三)还有,司法行为(裁判文书)的做出机关必须是人民法院,而不是内设机构,加盖的公章必须是人民法院公章,而不是内设机构公章。最高法行政庭(2009)行监字第365-1号通知书做出的主体同样违反了宪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所以不具有生效司法文书的法律效力。如此办案的法官是文盲?是法盲?简直就是助纣为虐、祸害百姓的流氓!
[衰][衰] 同样中央也要求检察机关:“把监督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加强对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然而地方检察官也是良知泯灭、与“衙门”法院办案法官沆瀣一气,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更为严重的是,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作出决定”。可事实状况是,最高检第七检察厅的办案检察官在2019年6月27日电话告之本人已立案的情况下,仍就采用拖而不办的手段、“立案有时,结案无期”,甚至连超出办案程序的时限理由都不向当事人作出释明。用故意拖延办案程序,让当事人无法寻求救济、导致告状无门。这就是在“天子”脚下的北京,最高司法机关让监督审判程序空转的一个“流氓”手段。用以拖代审让申诉人无法寻求救济、导致告状无门,这就是一种剝夺当事人告状權利的“潜规则”!这种弃国法如手纸的“任性”就是作恶、是对百姓的二次伤害。如此专横、傲慢与不屑,简直就是无道、无德、无耻、无赖至极!
[衰][衰] 一件不需要多少法律专业知识就能明断是非的错案、一件连办案法官自己都认为有“瑕疵”的错案、申诉到了北京,“最高法”装“死”,“最高检”装“瞎”,失职、怂恿更是让这些穿法袍者有恃无恐,使得司法失去了作为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功能。由此可见“两院”这种最该讲理的地方,越是不讲理!只有无耻,沒有道理!
当事人只要求司法机关履行职责、作出一个裁定或给出一个不受理的理由,难道这过份了吗?芳华巳逝、面目全非,人生能有几个十二年?现如今司法人的道德沦丧、令人心酸!令人发指!令人悲哀!这对一个自诩为法治、司法公正的国家是一个多么响亮的耳光啊!!
[衰][衰] 【铁证如山: https://t.cn/A62CkLb7。https://t.cn/A62CkLb7。 https://t.cn/A62CkL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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