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套路真坑人!故意把价标低吸引人,结算的时候又偷偷做手脚。李女士去药店买药,看到有款药比别的地方便宜,就一口气买了11盒。可回到家一看小票傻眼了,货架上标14块一盒,可结算却按18.8元,被多收了52.8元,这不是低标高卖吗?
李女士要求退还多收的部分,可药店的说法让人愤怒!药店直接拒绝退差价,说是标错价了,不要可以把药退回去。李女士不能接受药店的处理方案,药店反过来说李女士无理取闹,想占他们药店的便宜,不要脸!
李女士很是气愤,如果店家都故意把价标低,这不就是故意误导消费者吗?(来源:重庆广电第一眼)
看到这事情,网友感同身受,有个叫小王的网友说自己家附近有个药店也是一样,摆着的药标18块,拿去结账收28元多,问她怎么多收钱了。人家说药摆错位置了,有药卖完了为了好看就把药摆另一个位置。所以这个药应该看旁边的价格。
小王很郁闷,你药摆另外一个位置价格标签不知道摆另一个位置吗?而且是同一个药店碰到两次这个情况了。当时他就表示不要了,以后再也不去那个药店,宁愿走远一点去别的药店。
很多网友说自己去商店买东西的时候也有相似的经历。店家故意把东西放在便宜的地方,然后算账的时候我们也都没有仔细看,甚至小票拿过来也都直接扔了,以为买了一大堆便宜的东西回家,实际上被多收了钱一点都不知道。
这件事情明明是药店自己做手脚,却反过来怪顾客想要占便宜,这药店真是会打到一耙啊!既然已经明码标价,那李女士认为药是14块一盒就没有毛病,我觉得她要求药店退还多收的部分不过分。
如果解释权都归店家所有,那实在是太可恶了。在货架上用低价把顾客给吸引住,然后顾客买的时候又偷偷多收钱,顾客没发现他们就赚了,发现了就说自己标错价了,这不是套路是什么?
我认为药店的行为存在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赔偿李女士至少500元,李女士再次来到药店的时候,发现店里已经把标价给换了,只能说这家药店实属无赖!
我想说,做生意是要靠诚信经营,不是靠这种小伎俩的。金杯银杯不如自己的口碑,如果只看重眼前的小利益,这家药店开的就不会长远!
李女士要求退还多收的部分,可药店的说法让人愤怒!药店直接拒绝退差价,说是标错价了,不要可以把药退回去。李女士不能接受药店的处理方案,药店反过来说李女士无理取闹,想占他们药店的便宜,不要脸!
李女士很是气愤,如果店家都故意把价标低,这不就是故意误导消费者吗?(来源:重庆广电第一眼)
看到这事情,网友感同身受,有个叫小王的网友说自己家附近有个药店也是一样,摆着的药标18块,拿去结账收28元多,问她怎么多收钱了。人家说药摆错位置了,有药卖完了为了好看就把药摆另一个位置。所以这个药应该看旁边的价格。
小王很郁闷,你药摆另外一个位置价格标签不知道摆另一个位置吗?而且是同一个药店碰到两次这个情况了。当时他就表示不要了,以后再也不去那个药店,宁愿走远一点去别的药店。
很多网友说自己去商店买东西的时候也有相似的经历。店家故意把东西放在便宜的地方,然后算账的时候我们也都没有仔细看,甚至小票拿过来也都直接扔了,以为买了一大堆便宜的东西回家,实际上被多收了钱一点都不知道。
这件事情明明是药店自己做手脚,却反过来怪顾客想要占便宜,这药店真是会打到一耙啊!既然已经明码标价,那李女士认为药是14块一盒就没有毛病,我觉得她要求药店退还多收的部分不过分。
如果解释权都归店家所有,那实在是太可恶了。在货架上用低价把顾客给吸引住,然后顾客买的时候又偷偷多收钱,顾客没发现他们就赚了,发现了就说自己标错价了,这不是套路是什么?
我认为药店的行为存在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赔偿李女士至少500元,李女士再次来到药店的时候,发现店里已经把标价给换了,只能说这家药店实属无赖!
我想说,做生意是要靠诚信经营,不是靠这种小伎俩的。金杯银杯不如自己的口碑,如果只看重眼前的小利益,这家药店开的就不会长远!
【活力迸发 武汉经开区市场主体总量突破7万户】营业执照申领、公章刻印、银行开户……日前,随着新开办企业的系列手续办理完毕,市民易女士的“创业梦”初具雏形。
据介绍,易女士创办的这家互联网公司是武汉经开区第7万户市场主体。
根据易女士的创业计划,武汉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还为其介绍《武汉经开区市场主体增量提质“黄金十条”》及申请条件,详细解读有关惠企政策。“没想到办理过程这么顺利,后续还能享有这么多补贴,相信这将为我的创业理想开个好头。”看着崭新的营业执照,易女士欣喜地说。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源头活水。今年以来,武汉经开区通过持续深化商事登记、“证照分离”“一业一证”等改革,强化放管并重,着力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市场主体总量突破7万户,增速达到169.52%,在全市排名第三,市场主体规模不断扩大,规模效应逐步形成。
截至目前,全区新增市场主体8104家,其中,新增企业4173户,占新增市场主体的51.49%,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市场主体结构不断优化,且‘含新量’较高。”区行政审批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道,在新增企业中,第三产业占比达63.72%,科技类企业占比22.09%,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比14.19%。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武汉经开区行政审批局着力精简准入环节、推行诚信审批改革,在药品领域推行“先证后查”;延伸企业开办链条,实现“注册即开户”;颁发湖北省首张“一证多址”食品经营许可证;出台《市场主体增量提质“黄金十条”》,为广大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随着投资环境的不断优化,今年以来,有456户企业进行增资,累计增资83.15亿;全区亿元以上企业36户,上市公司9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18家。
“行业领军企业实力稳步提升,在经济增长、吸纳就业、科技创新、社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据悉,下一步,武汉经开区行政审批局还将稳步推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有关重点工作,全力推动经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易女士创办的这家互联网公司是武汉经开区第7万户市场主体。
根据易女士的创业计划,武汉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还为其介绍《武汉经开区市场主体增量提质“黄金十条”》及申请条件,详细解读有关惠企政策。“没想到办理过程这么顺利,后续还能享有这么多补贴,相信这将为我的创业理想开个好头。”看着崭新的营业执照,易女士欣喜地说。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源头活水。今年以来,武汉经开区通过持续深化商事登记、“证照分离”“一业一证”等改革,强化放管并重,着力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市场主体总量突破7万户,增速达到169.52%,在全市排名第三,市场主体规模不断扩大,规模效应逐步形成。
截至目前,全区新增市场主体8104家,其中,新增企业4173户,占新增市场主体的51.49%,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市场主体结构不断优化,且‘含新量’较高。”区行政审批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道,在新增企业中,第三产业占比达63.72%,科技类企业占比22.09%,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比14.19%。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武汉经开区行政审批局着力精简准入环节、推行诚信审批改革,在药品领域推行“先证后查”;延伸企业开办链条,实现“注册即开户”;颁发湖北省首张“一证多址”食品经营许可证;出台《市场主体增量提质“黄金十条”》,为广大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随着投资环境的不断优化,今年以来,有456户企业进行增资,累计增资83.15亿;全区亿元以上企业36户,上市公司9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18家。
“行业领军企业实力稳步提升,在经济增长、吸纳就业、科技创新、社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据悉,下一步,武汉经开区行政审批局还将稳步推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有关重点工作,全力推动经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突发!建业股份董事长因病逝世】6月19日,建业股份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6月19日收到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冯烈先生家属的通知,冯烈先生于2022年6月19日因病逝世,享年74岁。
公开资料显示,冯烈先生1970年3月至1990年6月历任浙江更楼化工厂技术员、技术副科长、技术科长、技术副厂长;1990年6月至1999年1月历任浙江建德有机化工厂(公司前身)厂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1999年1月至2010年11月任建业有机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建业股份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
建业股份表示,冯烈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忠实诚信地履行了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责和义务,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倾注全部心力,鞠躬尽瘁,兢兢业业,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并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https://t.cn/A6aZsOrE
公开资料显示,冯烈先生1970年3月至1990年6月历任浙江更楼化工厂技术员、技术副科长、技术科长、技术副厂长;1990年6月至1999年1月历任浙江建德有机化工厂(公司前身)厂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1999年1月至2010年11月任建业有机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建业股份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
建业股份表示,冯烈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忠实诚信地履行了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责和义务,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倾注全部心力,鞠躬尽瘁,兢兢业业,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并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https://t.cn/A6aZsOrE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