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路北区全域实施严格封控管理# 】路北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路北区全域实施严格封控管理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坚决阻断新冠疫情传播途径,切断疫情传播链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路北区全域严格实行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封控时间:自2022年3月19日12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封控区域:路北区全域。
3.除核酸检测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足不出户,保持相对静止,并做好居家人员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同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全区所有村居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民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关卡24小时值守,检查点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除持有疫情防控排查工作证明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允许进出外,其他人员不进不出。
5.严格涉疫生活垃圾处理。各村居以户为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打包处理,配合开展垃圾收集、清运、消杀等工作。
6.严格基本生活保障。区市场监管局、商促局、服务业发展局结合各镇街,统筹做好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配送保障。
7.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培训机构、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沿街店铺等经营性场所,必须全面停止营业。
8.区公安分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域封控,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
9.封控期间,居民因怀孕、疾病等有紧急就医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村居。
请广大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鼓励举报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和行为(举报电话:0315-3724033),共同筑牢我区疫情防控屏障。(唐山晚报)
广大居民朋友:
为坚决阻断新冠疫情传播途径,切断疫情传播链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路北区全域严格实行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封控时间:自2022年3月19日12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封控区域:路北区全域。
3.除核酸检测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足不出户,保持相对静止,并做好居家人员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同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全区所有村居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民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关卡24小时值守,检查点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除持有疫情防控排查工作证明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允许进出外,其他人员不进不出。
5.严格涉疫生活垃圾处理。各村居以户为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打包处理,配合开展垃圾收集、清运、消杀等工作。
6.严格基本生活保障。区市场监管局、商促局、服务业发展局结合各镇街,统筹做好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配送保障。
7.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培训机构、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沿街店铺等经营性场所,必须全面停止营业。
8.区公安分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域封控,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
9.封控期间,居民因怀孕、疾病等有紧急就医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村居。
请广大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鼓励举报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和行为(举报电话:0315-3724033),共同筑牢我区疫情防控屏障。(唐山晚报)
【陕西查处多起涉疫造谣传谣、破坏防疫秩序等违法事件】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陕西疫情防控以来,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查处多起利用互联网造谣传谣、破坏防疫秩序等违法事件。陕西省网络举报中心盘点近期发生的典型事件,呼吁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规范网络行为,不造谣不传谣,齐心协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杨凌区
杨凌一男子扰乱核酸检测秩序被行拘
3月12日凌晨1时许,一醉酒男子在杨凌示范区医院核酸检测点辱骂、掌掴反对其插队的群众后逃离现场,被打男子随即报警。经杨凌派出所调查,最终将嫌疑人李某某抓获,经询问,李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李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宝鸡地区
宝鸡一网民传播个人隐私信息被依法约谈
微博账号“人生过客_48383”在其微博发布传播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密接人员的个人隐私信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干扰疫情防控工作,扰乱社会秩序。宝鸡市网信办指导属地网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该账号持有人进行了约谈警告。
岐山郭某某散布涉疫谣言信息被依法约谈
3月11日,宝鸡岐山县郭某某在微信群内发布涉宝鸡疫情不实信息。经岐山县委网信办与县公安局调查核实。该信息属虚假造谣信息,岐山县公安局依法依规对该谣言发布者郭某某和群主李某某进行约谈和批评训诫。
凤县一网民微信群散布涉疫谣言被依法约谈
3月11日,凤县某企业微信工作群一名成员在群内散布“确诊的是XX车间的某某”相关疫情网络谣言,误导群众,制造恐慌情绪。凤县网信办联合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该谣言传播当事人进行了约谈警告,
咸阳地区
旬邑袁某散布涉疫谣言信息被依法约谈
3月11日,抖音用户“XY12345”以旬邑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新闻报道截图为背景,发布抖音视频称“旬邑已经开始封村”。经旬邑县委网信办会同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袁某看到近期旬邑县疫情管控措施更加严格,误以为已经封村,遂在抖音平台发布上述谣言。旬邑县网信办联合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该谣言传播当事人进行了约谈教育。
武功倪某网上散布涉疫谣言信息被行政处罚
3月10、11日,倪某(男,29岁,南仁某村村民),在家里通过手机在微博、微信、抖音、QQ四个平台上散布了“武功县新冠肺炎疫情已确诊了三例”的谣言。查获后,倪某对其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十分后悔,武功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武功王某某网上散布涉疫谣言信息被行拘
3月11日21时许,王某某(男,52岁,贞元某村村民)将内容为“武功县有确诊了村里连夜反应全民做核酸”的虚假疫情信息发布于抖音平台。对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武功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汉中地区
汉中陈某某篡改核酸检测报告被教育
2022年3月10日,网民“陈某某”在QQ空间发布两张核酸检测为“阳性”的图片,经与有关部门核实为虚假信息。经查,陈某某和同学开玩笑,恶作剧将自己和他人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篡改为“阳性”后,又发布至其QQ空间,鉴于其为未成年人,公安民警对其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洋县郑某发布涉疫谣言被行拘
2022年3月9日,网民“宝某某”在《抖音》发布短视频称“洋县有疫情了”,经疫情防控部门核实为虚假信息。经查,郑某(女,40岁)对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洋县公安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南郑赵某篡改核酸检测被教育
2022年3月10日,赵某(男,16岁)为吓唬其朋友刘某,通过手机修图软件将自己的核酸检测结果篡改为“阳性”,后将截图发给刘某,并称自己感染新冠肺炎。南郑公安鉴于赵某某为未成年人,且认错态度诚恳,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正确引导。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引起社会恐慌和恶意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的,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请广大网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秩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理智对待网上传闻,对网络信息认真辨别、分析信息来源和真实性,在没有掌握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不要随意转发和评论。同时,提高防骗意识,防范不法分子或者别有用心人士借机诈骗钱财、煽动恐慌情绪。https://t.cn/A66fbpjj
杨凌区
杨凌一男子扰乱核酸检测秩序被行拘
3月12日凌晨1时许,一醉酒男子在杨凌示范区医院核酸检测点辱骂、掌掴反对其插队的群众后逃离现场,被打男子随即报警。经杨凌派出所调查,最终将嫌疑人李某某抓获,经询问,李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李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宝鸡地区
宝鸡一网民传播个人隐私信息被依法约谈
微博账号“人生过客_48383”在其微博发布传播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密接人员的个人隐私信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干扰疫情防控工作,扰乱社会秩序。宝鸡市网信办指导属地网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该账号持有人进行了约谈警告。
岐山郭某某散布涉疫谣言信息被依法约谈
3月11日,宝鸡岐山县郭某某在微信群内发布涉宝鸡疫情不实信息。经岐山县委网信办与县公安局调查核实。该信息属虚假造谣信息,岐山县公安局依法依规对该谣言发布者郭某某和群主李某某进行约谈和批评训诫。
凤县一网民微信群散布涉疫谣言被依法约谈
3月11日,凤县某企业微信工作群一名成员在群内散布“确诊的是XX车间的某某”相关疫情网络谣言,误导群众,制造恐慌情绪。凤县网信办联合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该谣言传播当事人进行了约谈警告,
咸阳地区
旬邑袁某散布涉疫谣言信息被依法约谈
3月11日,抖音用户“XY12345”以旬邑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新闻报道截图为背景,发布抖音视频称“旬邑已经开始封村”。经旬邑县委网信办会同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袁某看到近期旬邑县疫情管控措施更加严格,误以为已经封村,遂在抖音平台发布上述谣言。旬邑县网信办联合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该谣言传播当事人进行了约谈教育。
武功倪某网上散布涉疫谣言信息被行政处罚
3月10、11日,倪某(男,29岁,南仁某村村民),在家里通过手机在微博、微信、抖音、QQ四个平台上散布了“武功县新冠肺炎疫情已确诊了三例”的谣言。查获后,倪某对其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十分后悔,武功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武功王某某网上散布涉疫谣言信息被行拘
3月11日21时许,王某某(男,52岁,贞元某村村民)将内容为“武功县有确诊了村里连夜反应全民做核酸”的虚假疫情信息发布于抖音平台。对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武功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汉中地区
汉中陈某某篡改核酸检测报告被教育
2022年3月10日,网民“陈某某”在QQ空间发布两张核酸检测为“阳性”的图片,经与有关部门核实为虚假信息。经查,陈某某和同学开玩笑,恶作剧将自己和他人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篡改为“阳性”后,又发布至其QQ空间,鉴于其为未成年人,公安民警对其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洋县郑某发布涉疫谣言被行拘
2022年3月9日,网民“宝某某”在《抖音》发布短视频称“洋县有疫情了”,经疫情防控部门核实为虚假信息。经查,郑某(女,40岁)对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洋县公安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南郑赵某篡改核酸检测被教育
2022年3月10日,赵某(男,16岁)为吓唬其朋友刘某,通过手机修图软件将自己的核酸检测结果篡改为“阳性”,后将截图发给刘某,并称自己感染新冠肺炎。南郑公安鉴于赵某某为未成年人,且认错态度诚恳,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正确引导。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引起社会恐慌和恶意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的,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请广大网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秩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理智对待网上传闻,对网络信息认真辨别、分析信息来源和真实性,在没有掌握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不要随意转发和评论。同时,提高防骗意识,防范不法分子或者别有用心人士借机诈骗钱财、煽动恐慌情绪。https://t.cn/A66fbp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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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区
杨凌一男子扰乱核酸检测秩序被行拘
3月12日凌晨1时许,一醉酒男子在杨凌示范区医院核酸检测点辱骂、掌掴反对其插队的群众后逃离现场,被打男子随即报警。经杨凌派出所调查,最终将嫌疑人李某某抓获,经询问,李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李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宝鸡地区
宝鸡一网民传播个人隐私信息被依法约谈
微博账号“人生过客_48383”在其微博发布传播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密接人员的个人隐私信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干扰疫情防控工作,扰乱社会秩序。宝鸡市网信办指导属地网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该账号持有人进行了约谈警告。
岐山郭某某散布涉疫谣言信息被依法约谈
3月11日,宝鸡岐山县郭某某在微信群内发布涉宝鸡疫情不实信息。经岐山县委网信办与县公安局调查核实。该信息属虚假造谣信息,岐山县公安局依法依规对该谣言发布者郭某某和群主李某某进行约谈和批评训诫。
凤县一网民微信群散布涉疫谣言被依法约谈
3月11日,凤县某企业微信工作群一名成员在群内散布“确诊的是XX车间的某某”相关疫情网络谣言,误导群众,制造恐慌情绪。凤县网信办联合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该谣言传播当事人进行了约谈警告,
咸阳地区
旬邑袁某散布涉疫谣言信息被依法约谈
3月11日,抖音用户“XY12345”以旬邑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新闻报道截图为背景,发布抖音视频称“旬邑已经开始封村”。经旬邑县委网信办会同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袁某看到近期旬邑县疫情管控措施更加严格,误以为已经封村,遂在抖音平台发布上述谣言。旬邑县网信办联合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该谣言传播当事人进行了约谈教育。
武功倪某网上散布涉疫谣言信息被行政处罚
3月10、11日,倪某(男,29岁,南仁某村村民),在家里通过手机在微博、微信、抖音、QQ四个平台上散布了“武功县新冠肺炎疫情已确诊了三例”的谣言。查获后,倪某对其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十分后悔,武功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武功王某某网上散布涉疫谣言信息被行拘
3月11日21时许,王某某(男,52岁,贞元某村村民)将内容为“武功县有确诊了村里连夜反应全民做核酸”的虚假疫情信息发布于抖音平台。对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武功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汉中地区
汉中陈某某篡改核酸检测报告被教育
2022年3月10日,网民“陈某某”在QQ空间发布两张核酸检测为“阳性”的图片,经与有关部门核实为虚假信息。经查,陈某某和同学开玩笑,恶作剧将自己和他人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篡改为“阳性”后,又发布至其QQ空间,鉴于其为未成年人,公安民警对其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洋县郑某发布涉疫谣言被行拘
2022年3月9日,网民“宝某某”在《抖音》发布短视频称“洋县有疫情了”,经疫情防控部门核实为虚假信息。经查,郑某(女,40岁)对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洋县公安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南郑赵某篡改核酸检测被教育
2022年3月10日,赵某(男,16岁)为吓唬其朋友刘某,通过手机修图软件将自己的核酸检测结果篡改为“阳性”,后将截图发给刘某,并称自己感染新冠肺炎。南郑公安鉴于赵某某为未成年人,且认错态度诚恳,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正确引导。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引起社会恐慌和恶意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的,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请广大网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秩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理智对待网上传闻,对网络信息认真辨别、分析信息来源和真实性,在没有掌握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不要随意转发和评论。同时,提高防骗意识,防范不法分子或者别有用心人士借机诈骗钱财、煽动恐慌情绪。
杨凌区
杨凌一男子扰乱核酸检测秩序被行拘
3月12日凌晨1时许,一醉酒男子在杨凌示范区医院核酸检测点辱骂、掌掴反对其插队的群众后逃离现场,被打男子随即报警。经杨凌派出所调查,最终将嫌疑人李某某抓获,经询问,李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李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宝鸡地区
宝鸡一网民传播个人隐私信息被依法约谈
微博账号“人生过客_48383”在其微博发布传播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密接人员的个人隐私信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干扰疫情防控工作,扰乱社会秩序。宝鸡市网信办指导属地网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该账号持有人进行了约谈警告。
岐山郭某某散布涉疫谣言信息被依法约谈
3月11日,宝鸡岐山县郭某某在微信群内发布涉宝鸡疫情不实信息。经岐山县委网信办与县公安局调查核实。该信息属虚假造谣信息,岐山县公安局依法依规对该谣言发布者郭某某和群主李某某进行约谈和批评训诫。
凤县一网民微信群散布涉疫谣言被依法约谈
3月11日,凤县某企业微信工作群一名成员在群内散布“确诊的是XX车间的某某”相关疫情网络谣言,误导群众,制造恐慌情绪。凤县网信办联合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该谣言传播当事人进行了约谈警告,
咸阳地区
旬邑袁某散布涉疫谣言信息被依法约谈
3月11日,抖音用户“XY12345”以旬邑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新闻报道截图为背景,发布抖音视频称“旬邑已经开始封村”。经旬邑县委网信办会同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袁某看到近期旬邑县疫情管控措施更加严格,误以为已经封村,遂在抖音平台发布上述谣言。旬邑县网信办联合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该谣言传播当事人进行了约谈教育。
武功倪某网上散布涉疫谣言信息被行政处罚
3月10、11日,倪某(男,29岁,南仁某村村民),在家里通过手机在微博、微信、抖音、QQ四个平台上散布了“武功县新冠肺炎疫情已确诊了三例”的谣言。查获后,倪某对其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十分后悔,武功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武功王某某网上散布涉疫谣言信息被行拘
3月11日21时许,王某某(男,52岁,贞元某村村民)将内容为“武功县有确诊了村里连夜反应全民做核酸”的虚假疫情信息发布于抖音平台。对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武功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汉中地区
汉中陈某某篡改核酸检测报告被教育
2022年3月10日,网民“陈某某”在QQ空间发布两张核酸检测为“阳性”的图片,经与有关部门核实为虚假信息。经查,陈某某和同学开玩笑,恶作剧将自己和他人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篡改为“阳性”后,又发布至其QQ空间,鉴于其为未成年人,公安民警对其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洋县郑某发布涉疫谣言被行拘
2022年3月9日,网民“宝某某”在《抖音》发布短视频称“洋县有疫情了”,经疫情防控部门核实为虚假信息。经查,郑某(女,40岁)对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洋县公安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南郑赵某篡改核酸检测被教育
2022年3月10日,赵某(男,16岁)为吓唬其朋友刘某,通过手机修图软件将自己的核酸检测结果篡改为“阳性”,后将截图发给刘某,并称自己感染新冠肺炎。南郑公安鉴于赵某某为未成年人,且认错态度诚恳,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正确引导。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引起社会恐慌和恶意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的,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请广大网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秩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理智对待网上传闻,对网络信息认真辨别、分析信息来源和真实性,在没有掌握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不要随意转发和评论。同时,提高防骗意识,防范不法分子或者别有用心人士借机诈骗钱财、煽动恐慌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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