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无偿义诊,凭啥罚我70000元?”浙江衢州,裴某受医院指派为村民无偿义诊,结果卫生部门以裴某属于非法行医,对其处以70000元的罚款。裴某觉得十分冤枉,而且这罚得也太重了,遂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来源: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5日,卫生部门对某医院在村中开展的义诊活动进行检查期间,发现裴某正在使用裂隙灯为村民做眼睛检查。
而且在桌子上还发现该医院眼科中心的筛查单51张,其中部分筛查单,是由裴某填写,载明初步筛查为“白内障”、“翼状胬肉”的内容。
可是裴某并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其所在的医院所进行的这次义诊活动,也没有任何的备案材料。
《执业医师法》第14条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第39条规定,非医师行医的,可处10万以下的罚款。(就是常说的非法行医)
据此,卫生部门以裴某系非法行医,决定处以7万元的罚款。(其所在医院也因未依法进行义诊活动备案,被罚款8000元。)
这个处罚决定让裴某无法接受。自己是由医院指派来义诊的,而且又是无偿的,这就罚7万?裴某不服,申请复议。
但复议机关认为卫生部门的处罚并无问题,驳回了复议申请。裴某又提起了行政诉讼。裴某提出:
1、裴某并不是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而“擅自”给村民诊断,而是受到医院的指派进行义诊活动。这与“非法行医”明显不同。
《执业医师法》第39条规定的是“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裴某没有非法开办医疗机构的行为。
而“非医师行医”,也应理解为未取得医师资格,而擅自进行诊疗活动并获取收益。裴某是受医院指派和领导,处于服从和被指挥的地位,并非擅自行医。
2、裴某已经取得眼睛验光员的技能资格,可以对村民是否患有白内障进行验光,并不需要取得医师资格。
而且验光只是初步筛查,并不涉及具体的诊疗行为。另外,该行为属于无偿义诊,并未收取任何费用。对村民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均无损害。
3、再者说,裴某是该医院的职工,在整个义诊过程中,均处于服从和被领导、被指挥的地位,是起辅助和次要作用的。
但卫生部门仅对医院罚款8000元,却对裴某罚款70000元,这明显不公。
即便认定裴某的行为违法,也应考虑具体的违法情节、社会影响以及违法后果等因素。但卫生部门却对裴某这种无偿的、义务性行为,作出了接近于顶格处罚的罚款决定,明显过重。
卫生部门及复议机关则认为,对裴某处以7万元罚款,并无不当。理由为:
1、裴某虽为该医院职工,但并无执业医师资格。义诊活动当天,裴某使用裂隙灯给村民检查眼睛,并根据检查情况对村民是否患有眼部疾病进行了诊断。
并且也给村民作出了是否需要进行手术治疗的建议。该行为属于诊疗活动。但裴某并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也未进行医师执业注册,故其行为属于非医师行医的情形。是否有偿,并不影响对该行为的定性。
2、对于处罚幅度方面,卫生部门及复议机关解释说,裴某之前曾因同样的非法行医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
但裴某却不思悔改,在受到过行政处罚后,仅间隔了4个月,又再次进行该违法行为。因此认定,裴某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
据此,才依据《执业医师法》第39条的规定,在10万以下罚款的处罚幅度内,决定对其罚款7万元。该处罚并无不当。
那么法院会如何认定呢?裴某是否属于非医师行医的行为,处罚幅度又是否得当呢?
《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88条对“诊疗活动”的定义进行了规定,即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本案中,裴某使用裂隙灯为村民做眼睛检查,并在医院的筛查单上填写初步筛查为“白内障”、“翼状胬肉”的内容,该行为系通过检查,对村民是否患有白内障、翼状胬肉的疾病进行了判断。
因此裴某的行为,属于诊疗活动。但裴某仅取得眼睛验光员技能资格,仅能从事眼睛验光工作,而未经医师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许可。因此裴某属于非医师行医。
至于裴某的诊疗行为是自发的,还是受医院指派的,均不影响对其行为的定性。
裴某不具有医师资格,却从事诊疗行为,即便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对受诊村民的人身权益构成了极大的危害。
而且裴某之前有过前科,仍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因此卫生部门在法定处罚幅度内,以裴某的违法程度较重为由,对其作出罚款70000元的处罚决定,并无不当。
最终法院驳回了裴某的诉讼请求。
2018年7月15日,卫生部门对某医院在村中开展的义诊活动进行检查期间,发现裴某正在使用裂隙灯为村民做眼睛检查。
而且在桌子上还发现该医院眼科中心的筛查单51张,其中部分筛查单,是由裴某填写,载明初步筛查为“白内障”、“翼状胬肉”的内容。
可是裴某并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其所在的医院所进行的这次义诊活动,也没有任何的备案材料。
《执业医师法》第14条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第39条规定,非医师行医的,可处10万以下的罚款。(就是常说的非法行医)
据此,卫生部门以裴某系非法行医,决定处以7万元的罚款。(其所在医院也因未依法进行义诊活动备案,被罚款8000元。)
这个处罚决定让裴某无法接受。自己是由医院指派来义诊的,而且又是无偿的,这就罚7万?裴某不服,申请复议。
但复议机关认为卫生部门的处罚并无问题,驳回了复议申请。裴某又提起了行政诉讼。裴某提出:
1、裴某并不是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而“擅自”给村民诊断,而是受到医院的指派进行义诊活动。这与“非法行医”明显不同。
《执业医师法》第39条规定的是“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裴某没有非法开办医疗机构的行为。
而“非医师行医”,也应理解为未取得医师资格,而擅自进行诊疗活动并获取收益。裴某是受医院指派和领导,处于服从和被指挥的地位,并非擅自行医。
2、裴某已经取得眼睛验光员的技能资格,可以对村民是否患有白内障进行验光,并不需要取得医师资格。
而且验光只是初步筛查,并不涉及具体的诊疗行为。另外,该行为属于无偿义诊,并未收取任何费用。对村民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均无损害。
3、再者说,裴某是该医院的职工,在整个义诊过程中,均处于服从和被领导、被指挥的地位,是起辅助和次要作用的。
但卫生部门仅对医院罚款8000元,却对裴某罚款70000元,这明显不公。
即便认定裴某的行为违法,也应考虑具体的违法情节、社会影响以及违法后果等因素。但卫生部门却对裴某这种无偿的、义务性行为,作出了接近于顶格处罚的罚款决定,明显过重。
卫生部门及复议机关则认为,对裴某处以7万元罚款,并无不当。理由为:
1、裴某虽为该医院职工,但并无执业医师资格。义诊活动当天,裴某使用裂隙灯给村民检查眼睛,并根据检查情况对村民是否患有眼部疾病进行了诊断。
并且也给村民作出了是否需要进行手术治疗的建议。该行为属于诊疗活动。但裴某并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也未进行医师执业注册,故其行为属于非医师行医的情形。是否有偿,并不影响对该行为的定性。
2、对于处罚幅度方面,卫生部门及复议机关解释说,裴某之前曾因同样的非法行医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
但裴某却不思悔改,在受到过行政处罚后,仅间隔了4个月,又再次进行该违法行为。因此认定,裴某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
据此,才依据《执业医师法》第39条的规定,在10万以下罚款的处罚幅度内,决定对其罚款7万元。该处罚并无不当。
那么法院会如何认定呢?裴某是否属于非医师行医的行为,处罚幅度又是否得当呢?
《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88条对“诊疗活动”的定义进行了规定,即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本案中,裴某使用裂隙灯为村民做眼睛检查,并在医院的筛查单上填写初步筛查为“白内障”、“翼状胬肉”的内容,该行为系通过检查,对村民是否患有白内障、翼状胬肉的疾病进行了判断。
因此裴某的行为,属于诊疗活动。但裴某仅取得眼睛验光员技能资格,仅能从事眼睛验光工作,而未经医师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许可。因此裴某属于非医师行医。
至于裴某的诊疗行为是自发的,还是受医院指派的,均不影响对其行为的定性。
裴某不具有医师资格,却从事诊疗行为,即便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对受诊村民的人身权益构成了极大的危害。
而且裴某之前有过前科,仍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因此卫生部门在法定处罚幅度内,以裴某的违法程度较重为由,对其作出罚款70000元的处罚决定,并无不当。
最终法院驳回了裴某的诉讼请求。
生日快乐![蛋糕]我的男孩儿~
大锤在我的生命里早已不仅仅是爱人,他亦是家人,更是朋友。
他在我最好的时候与我疯,也在我最失意时陪我难过,更会在我不知所措时让我豁然开朗。
“我觉得我身体越来越不舒服,我可能真的病了,我好像好久都没办法高兴起来了。” “或许,你并不是生病了,只是你想要的太多,得到的却太少。”
……
“为什么我身边那些道德感特别低私生活又混乱的人反而都过得特别好?” “你为自己设限太多,总是小心翼翼,你散发出来气场自然也会显得小心翼翼,那运气同样也会小心翼翼绕着你走。你想想,你的经历,是不是总是这样?”
……
“哎呀,风好大呀,烦死了!” “如果风有形状那一定是云的样子。你抬头看天!云多好看~”
……
“老公,为毛人家的眉毛都那么浓密,我的就这么稀疏呢?!…” “因为你是稀有动物呀!~”
……
“好晒啊!咱能不能停在有树荫的地方!” “媳妇儿你扭头看夕阳,跟爆炸了一样,多热闹~”
……
太多太多了,这样的时刻,我总会在最丧的时候被你温柔的唤醒。
曾经有人问我,你和父母闹得人仰马翻还背了一身债就为了和他结婚,值吗?我记得当时我回复说,他也为我抛家舍业背井离乡,我一定不能让他输啊。[心]
大锤在我的生命里早已不仅仅是爱人,他亦是家人,更是朋友。
他在我最好的时候与我疯,也在我最失意时陪我难过,更会在我不知所措时让我豁然开朗。
“我觉得我身体越来越不舒服,我可能真的病了,我好像好久都没办法高兴起来了。” “或许,你并不是生病了,只是你想要的太多,得到的却太少。”
……
“为什么我身边那些道德感特别低私生活又混乱的人反而都过得特别好?” “你为自己设限太多,总是小心翼翼,你散发出来气场自然也会显得小心翼翼,那运气同样也会小心翼翼绕着你走。你想想,你的经历,是不是总是这样?”
……
“哎呀,风好大呀,烦死了!” “如果风有形状那一定是云的样子。你抬头看天!云多好看~”
……
“老公,为毛人家的眉毛都那么浓密,我的就这么稀疏呢?!…” “因为你是稀有动物呀!~”
……
“好晒啊!咱能不能停在有树荫的地方!” “媳妇儿你扭头看夕阳,跟爆炸了一样,多热闹~”
……
太多太多了,这样的时刻,我总会在最丧的时候被你温柔的唤醒。
曾经有人问我,你和父母闹得人仰马翻还背了一身债就为了和他结婚,值吗?我记得当时我回复说,他也为我抛家舍业背井离乡,我一定不能让他输啊。[心]
祖先的经历告诉我们,过于安逸的工作也同样没有前途。假如你的工作就是每天负责打印公司文件,为其他人跑腿,或为办公室里的人泡泡咖啡这样轻松的事情,那么你根本就不会得到能力上的锻炼,而只是在一些日常琐事上浪费生命。
或是你喜欢呆在安全室,只要盯着过路的人看,不出任何问题,这样的日子很舒适,很轻松,但也很灰暗。
这种生活,一看就知道,接下来的几十年,你都将以这种方式度过。这种生活就是,注定没有前途。
或是你喜欢呆在安全室,只要盯着过路的人看,不出任何问题,这样的日子很舒适,很轻松,但也很灰暗。
这种生活,一看就知道,接下来的几十年,你都将以这种方式度过。这种生活就是,注定没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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