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南阳给予新市民1万元购房补贴 】#南阳[超话]# 房地产市场与地方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更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全社会的共同期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日前,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阳市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旨在进一步激活我市房地产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现代化省副中心城市建设。
《措施》中十四条政策干货满满,既有针对房地产企业的优惠措施,又有针对购房者的利好消息,更有针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优化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可谓送给广大市民和房企的一份大礼。昨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通知》中的有关政策及如何落实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房地产项目审批流程上有何优化?
答:精简房地产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31天以内;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期限,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主体一层封顶,即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实施更加精准的扬尘防控措施,增加有效施工天数。
问:如何更好地体现房地产企业的信用优势?
答: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共享应用,将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挂钩,按照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在保证监管项目后续建设资金及不可预见费(不可预见费的调整幅度在2%-10%之间,随工程进度的增加不断递减)的条件下,多余的资金可用于开发企业调配使用。
问:《措施》在人才引进方面有何优惠政策?
答: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对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在本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并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保的,以及对原籍不在中心城区,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宛的新市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给予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按照全日制博士生5万元、全日制硕士生3万元、全日制本科生2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1万元;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宛的新市民补助1万元。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享受本项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南阳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出台的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申请购房补贴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对购房补贴申请进行审核;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将购房补贴支付到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提供的个人账户。
问:如何更好满足居民改善型住房消费需求?
答:促进新建商品房、二手房消费联动。支持居民改善型住房消费需求,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可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何变化?
答:公积金存贷实行同城待遇。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宛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宛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建户缴存公积金政策,年满18周岁且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近5年内未产生连续3期及以上或累计6期及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分户籍地、工作地,均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开展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仍不能满足需要的,可申请组合贷款。提高根据缴存人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单人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限额由不得超过50万元提高到不得超过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限额由不得超过60万元提高到不得超过80万元。
问:如何破解房企融资难问题?
答: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定期组织银企对接,为银企双方搭建桥梁,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资金链运行压力。
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保持我市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
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问:如何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
答:各金融机构要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问:如何建立良好土地市场秩序?
答:根据中心城区新增人口变化和市场供需关系,加大对房地产用地的调控力度,对已纳入储备的经营性用地,根据土地市场的需求适时调整土地供应,优先满足住宅用地需求。同时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盘活力度。
问:如何满足动迁群众多元安置需求,提高安置效率,消化存量房源?
答:推行货币化安置。在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城市更新以及未开工建设的安置房等项目推进中,具备条件的鼓励被征迁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
问:《措施》如何助推加快产城融合发展?
答:在“三馆一院”片区,加快产业项目落地,配套完善医疗、商业等服务设施,促进商品房屋有效消费;在高铁片区,以产业为支撑,加快产业项目引进,增加就业、吸引人才,促进人口集聚。
问:如何保障业主子女就近入学?
答:在新建完全学校周边,优先规划建设配套完善的住宅社区,对购房家庭子女户籍迁入购房地且长期居住的,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对购房家庭子女属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予以安排。
问:有关部门如何更好地为百姓、企业服务?
答: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在一定范围内试点使用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国有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替代预售监管资金的方式释放预售监管资金流动性;加大部门对接,提前介入、优化流程,实行更便民利企的服务方式,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向更高层级发展,推进“交房即发证”常态化开展。
问:如何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答:健全网上舆情监测机制。统一房地产市场数据信息发布口径,规范信息传播秩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和市场预期。相关部门要加强网络平台、自媒体等媒介发布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发布不实信息、恶意炒作、渲染恐慌情绪、误导市场预期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问:如何使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答: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主体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妥善处置企业欠款,及时退还各类保证金,落实规费减免政策,积极引导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税务、金融、公积金、不动产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协同,适时研判房地产市场走势,做好市场监测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找准产品定位,提高产品品质,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日前,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阳市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旨在进一步激活我市房地产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现代化省副中心城市建设。
《措施》中十四条政策干货满满,既有针对房地产企业的优惠措施,又有针对购房者的利好消息,更有针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优化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可谓送给广大市民和房企的一份大礼。昨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通知》中的有关政策及如何落实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房地产项目审批流程上有何优化?
答:精简房地产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31天以内;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期限,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主体一层封顶,即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实施更加精准的扬尘防控措施,增加有效施工天数。
问:如何更好地体现房地产企业的信用优势?
答: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共享应用,将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挂钩,按照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在保证监管项目后续建设资金及不可预见费(不可预见费的调整幅度在2%-10%之间,随工程进度的增加不断递减)的条件下,多余的资金可用于开发企业调配使用。
问:《措施》在人才引进方面有何优惠政策?
答: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对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在本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并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保的,以及对原籍不在中心城区,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宛的新市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给予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按照全日制博士生5万元、全日制硕士生3万元、全日制本科生2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1万元;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宛的新市民补助1万元。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享受本项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南阳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出台的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申请购房补贴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对购房补贴申请进行审核;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将购房补贴支付到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提供的个人账户。
问:如何更好满足居民改善型住房消费需求?
答:促进新建商品房、二手房消费联动。支持居民改善型住房消费需求,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可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何变化?
答:公积金存贷实行同城待遇。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宛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宛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建户缴存公积金政策,年满18周岁且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近5年内未产生连续3期及以上或累计6期及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分户籍地、工作地,均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开展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仍不能满足需要的,可申请组合贷款。提高根据缴存人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单人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限额由不得超过50万元提高到不得超过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限额由不得超过60万元提高到不得超过80万元。
问:如何破解房企融资难问题?
答: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定期组织银企对接,为银企双方搭建桥梁,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资金链运行压力。
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保持我市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
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问:如何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
答:各金融机构要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问:如何建立良好土地市场秩序?
答:根据中心城区新增人口变化和市场供需关系,加大对房地产用地的调控力度,对已纳入储备的经营性用地,根据土地市场的需求适时调整土地供应,优先满足住宅用地需求。同时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盘活力度。
问:如何满足动迁群众多元安置需求,提高安置效率,消化存量房源?
答:推行货币化安置。在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城市更新以及未开工建设的安置房等项目推进中,具备条件的鼓励被征迁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
问:《措施》如何助推加快产城融合发展?
答:在“三馆一院”片区,加快产业项目落地,配套完善医疗、商业等服务设施,促进商品房屋有效消费;在高铁片区,以产业为支撑,加快产业项目引进,增加就业、吸引人才,促进人口集聚。
问:如何保障业主子女就近入学?
答:在新建完全学校周边,优先规划建设配套完善的住宅社区,对购房家庭子女户籍迁入购房地且长期居住的,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对购房家庭子女属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予以安排。
问:有关部门如何更好地为百姓、企业服务?
答: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在一定范围内试点使用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国有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替代预售监管资金的方式释放预售监管资金流动性;加大部门对接,提前介入、优化流程,实行更便民利企的服务方式,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向更高层级发展,推进“交房即发证”常态化开展。
问:如何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答:健全网上舆情监测机制。统一房地产市场数据信息发布口径,规范信息传播秩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和市场预期。相关部门要加强网络平台、自媒体等媒介发布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发布不实信息、恶意炒作、渲染恐慌情绪、误导市场预期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问:如何使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答: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主体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妥善处置企业欠款,及时退还各类保证金,落实规费减免政策,积极引导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税务、金融、公积金、不动产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协同,适时研判房地产市场走势,做好市场监测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找准产品定位,提高产品品质,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01年男子3万在北京买房,20年后房价成1100万,房主:3万买回来
20年前北京的于泊以3万元的价格,把自己的宅基地卖给了来自四川的何天海,并立有字据。然而20年过去了,当听说自己卖出的宅基地因为拆迁能够分到1100万时,于泊坐不住了,企图从何大海手里要回宅基地。
卖出去的东西哪有要回来的道理?他又是凭什么来要回宅基地呢?
何家买房,于家卖房
居住在四川一个小县城的何天海,儿女双全,本该幸福的家庭,却因为一次意外,导致了何天海儿子的失声。为了让儿子能像正常人一样好好的生活,夫妻二人下决心不管再苦再难也要治好儿子的病。
因为知道北京的医疗水平和医疗设施各方面都比较超前,所以夫妻二人决定,卖了家里的房子,一家人来到北京为儿子看病。
因为长期租房子住会让他们的经济负担加重。于是夫妻二人拿出卖房子的钱,想在北京买个宅基地作为他们在北京的根。就在他们不断地寻找房子时,他们认识了当时家在北京市顺义区遂销镇柳各庄村的于泊。
于泊当时是柳各庄村的村民,因为家里孩子发展得还不错,也都在市区内安了家。为了随着孩子们一起生活,于泊想要卖掉老家的宅基地,把自己的户口迁到城市。
就这样,一个想买,一个想卖,两人一拍即合。因为看着何天海带着失声的儿子看病不容易。经过商量,最终于泊以3万元的低价把自家530平方的宅基地卖给了何天海。两人签订了买卖合同。
本以为以后都不会再有交集的两家人,却在2010年的一天,两家再次发生了交集。
何家和于家因房产生纠纷
原来,于泊从小道消息听说自己老家要拆迁。一想到自己当初3万元把老家的宅基地给卖掉,于泊心里也是懊悔不已。但是不甘心的于泊打电话给何天海,想要花3万元重新买回。
当时何天海还不知道拆迁的消息,但仅仅听到于泊提出这样的要求,何天海便立马拒绝了于泊。
10年前何天海花3万元买了于泊的宅基地,10年后于泊还想花3万元买回去。怎么想都是不可能的事。不说房子现在增值了,就说3万元在相差10年其价值就没法比。
然而在于泊认为,当年以3万元的低价卖给何天海宅基地时,也是看他带着孩子看病不容易。从另一方面来说,于泊认为是自己帮助了何天海一家。
如果当时他们租房子的话,10年时间,房租绝对不止3万块钱了。现在再给他3万元钱,等于白让何天海一家住了10年时间。
两人都因为这事发生了争吵,谁都觉得自己非常有理。然而谁都拿谁没有办法。
于是,于泊经过多方调查询问,知道自己与何天海当初签订合同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宅基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也就是说于泊家的宅基地对于于泊来说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更不能私下交易。所以,两人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于是,于泊把何天海告上了法庭。希望可以拿回自己的宅基地。法院根据两家的情况,最终判定于泊可以拿回自己的宅基地,但是必须赔偿何天海80万元的赔偿款。
虽然打官司赢了,但是要赔偿80万元,再加上拆迁也只是小道消息,还没有正式通知,拆不拆还不一定。就这样于泊把这件事情搁置了下来,之后再也没有提过这件事情。
也就是因为于泊舍不得这80万,也让他错失了要回宅基地最好的机会。甚至错过了比80万更多的拆迁补偿。然而,于泊的放弃对于何天海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因为在当时,就算有了于泊赔偿的80万,想要在当时的北京买到这么大的宅基地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再加上还得找房子搬家,怎么想都是很不合适的结果。
而在之后的7年时间,双方也没有发生任何交集。本以为这件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相反,这才只是这件事情的开端而已。
拆迁补偿谁都想要,互不相让
2018年,北京顺义区的改造正式启动,相关单位也明确颁布了包括柳各庄村在内的拆迁计划。当初于泊听到的小道消息也终于成为了真实的消息了。
而这次颁布的信息也再一次被于泊给看到,经过计算,于泊家的宅基地的补偿金额居然达到了1100万。
此时的于泊真是追悔莫及,后悔当初自己舍不得那80万,但于泊也没有放弃,想要再与何天海争一争,有了上次打官司的经验,他认为自己还是有希望拿回宅基地的。
政策颁布下来以后,因为开发商的安置速度,加上柳各庄村村民的积极响应,拆迁安置的工作顺利的进行着。
因为拆迁原本的目的是为了改变当地的民生,而何天海作为宅基地先在的主人,再加上何天海一家积极配合拆迁工作,所以在第一时间与拆迁办签订了补偿协议。
经过核实计算,何天海一家居住的宅基地有两方面补偿。现金补偿和拆迁安置面积补偿。现金补偿共计约254万元。回迁房安置总面积达到371平米。所有补偿价值在1100万元左右,所有的补偿,只要在何天海签字画押后,都会补偿给他。
于泊在听说了这件事情以后,立马着急了起来。他立刻找到了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告诉房本上写着他的名字,拆迁协议应该跟自己签才是对的。
而面对于泊的质疑,拆迁办的工作人员解释道,他们负责拆迁的,首先需要与住在宅基地的人商量,不然拆迁就进行不了。
再一个,棚户区改造作为国家的一项民生工程,改善的是涉及到这个区域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共同目标。不会因为某一个人的事影响其他居民的拆迁工作。
因为于泊的出现,导致这片宅基地出现了纠纷。虽然没有妨碍拆迁办的工程建设,但是何天海一家的补偿也不能到位,而拆迁办的工作也不算完成。
为了让柳各庄所有的村民都过上幸福的生活,拆迁办也找来律师和调解团来帮忙解决何天海和于泊之间的纠纷。
两家进行调解
而在调解现场,律师表示具体的法条并没有明文规定怎么分配,但是通过参照法律和以往大量的案例,结合两家的实际情况,为了平衡两者之间的利益,律师提出了仅适用于这两家纠纷的个案分配方案。
涉及土地方面的补偿其百分之七十归属于何天海家,百分之三十属于于泊。不涉及土地方面的补偿的百分之百属于何天海。
也就是通过土地利益置换来的371平米的房屋所得,其中百分之三十,也就是111.3平米应该分给于泊,剩下的259.7平米属于何天海。
此外,通过房屋方面获得的金钱补偿,包括区位补偿价、空地奖、合法利用奖共计127.4万元,其中百分之三十也就是38.22万元给到于泊,剩下的百分之七十也就是89.18万元属于何天海。再加上不涉及土地方面的现金补偿125.82万元,等于是何天海拿到了215万元。
然而,于家与何家对于律师给出的分配方案都不认可。他们都觉得所有的补偿都属于自己,不应该给对方分。
何家认为棚改的对象应该是居住者,是买了宅基地的他们家。而不是拿了他们买宅基地的钱去买房的于泊。
而于泊则认为,虽然宅基地当时卖给了他们,签有合同,但是在之前打官司证明当初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并且棚改的包括柳各庄村,只有属于柳各庄村集体组织成员才可以享受拆迁给到的安置补偿,何天海不具备这个资格。再加上现在房本上写的还是他于泊的名字,所以,拆迁补偿必须得不给自己。
经过了解发现,虽然何天海一家都是四川老家的户口,但是,于泊一家的户口在2001年卖房后就转变为城镇居民户口,所以在户口方面,双方没有区别,并不影响补偿的分配。
另一方面,何天海能够获得房屋安置的原因,是基于文件的规定。文件规定中有这样一条:买受人确实无房居住的,应予妥善安置。
就这样双方僵持了下去,谁都不愿做出让步。
就在这时,何天海的儿子通过调解团向现场发来了一段视频。视频里配有文字,何天海儿子用手势表达着自己的想法。
“我爱你们,这么多年为了给我治病,跑了很多家医院,我都记在心里。等你们老了,我来照顾你们。”
“爸爸妈妈多年来,为了房子的事,走得很累,一直没有停下来,特别的不容易。我们都盼望着,能有自己的房子,有一个安心的家。我爱你们!”
何天海儿子的视频触动了在场所有的人。此时双方的心也因为何天海儿子的情感表达变得柔软了起来。
此时,现场的工作人员也对着何家和于家两家说道:“我希望两家可以把思绪拉到2001年。何家带着儿子来北京看病,遇到姓于的把宅基地转让给他们,那是多么温暖的场景;那是互帮互助的场景;那是一个接纳的场景。”
工作人员的话触动着何天海一家和于泊,双方都低下了头陷入沉思。此刻的双方或许已经解开了心结。应该也愿意分享国家给他们带来的美好生活。
调解成功,补偿共享
再次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导。最终,双方同意了律师提出来的“三七分”的分配方案。双方多年下来的恩怨仿佛也在此刻都放了下来。
第二天,双方也都相继来到了拆迁办公室。此时的他们都带着即将获得安置补偿的喜悦。
最终,何天海一家选择了一套50平米的一居室,90平米的两居室和100平米的三居室。而于泊则选择了放弃回迁安置房,以市场的价格获得了320多万元的现金补偿,并在顺义城区为老父亲买了一套现房居住。
两家问题的解决,也让两家走出了纠纷,各自奔向了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
通过两家的事情,希望大家能够不忘初心,在困难时能回到最初的地方,找回自己的初心。
“人生若只如初见!”的话,该多好啊! https://t.cn/A6fM3YVo
20年前北京的于泊以3万元的价格,把自己的宅基地卖给了来自四川的何天海,并立有字据。然而20年过去了,当听说自己卖出的宅基地因为拆迁能够分到1100万时,于泊坐不住了,企图从何大海手里要回宅基地。
卖出去的东西哪有要回来的道理?他又是凭什么来要回宅基地呢?
何家买房,于家卖房
居住在四川一个小县城的何天海,儿女双全,本该幸福的家庭,却因为一次意外,导致了何天海儿子的失声。为了让儿子能像正常人一样好好的生活,夫妻二人下决心不管再苦再难也要治好儿子的病。
因为知道北京的医疗水平和医疗设施各方面都比较超前,所以夫妻二人决定,卖了家里的房子,一家人来到北京为儿子看病。
因为长期租房子住会让他们的经济负担加重。于是夫妻二人拿出卖房子的钱,想在北京买个宅基地作为他们在北京的根。就在他们不断地寻找房子时,他们认识了当时家在北京市顺义区遂销镇柳各庄村的于泊。
于泊当时是柳各庄村的村民,因为家里孩子发展得还不错,也都在市区内安了家。为了随着孩子们一起生活,于泊想要卖掉老家的宅基地,把自己的户口迁到城市。
就这样,一个想买,一个想卖,两人一拍即合。因为看着何天海带着失声的儿子看病不容易。经过商量,最终于泊以3万元的低价把自家530平方的宅基地卖给了何天海。两人签订了买卖合同。
本以为以后都不会再有交集的两家人,却在2010年的一天,两家再次发生了交集。
何家和于家因房产生纠纷
原来,于泊从小道消息听说自己老家要拆迁。一想到自己当初3万元把老家的宅基地给卖掉,于泊心里也是懊悔不已。但是不甘心的于泊打电话给何天海,想要花3万元重新买回。
当时何天海还不知道拆迁的消息,但仅仅听到于泊提出这样的要求,何天海便立马拒绝了于泊。
10年前何天海花3万元买了于泊的宅基地,10年后于泊还想花3万元买回去。怎么想都是不可能的事。不说房子现在增值了,就说3万元在相差10年其价值就没法比。
然而在于泊认为,当年以3万元的低价卖给何天海宅基地时,也是看他带着孩子看病不容易。从另一方面来说,于泊认为是自己帮助了何天海一家。
如果当时他们租房子的话,10年时间,房租绝对不止3万块钱了。现在再给他3万元钱,等于白让何天海一家住了10年时间。
两人都因为这事发生了争吵,谁都觉得自己非常有理。然而谁都拿谁没有办法。
于是,于泊经过多方调查询问,知道自己与何天海当初签订合同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宅基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也就是说于泊家的宅基地对于于泊来说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更不能私下交易。所以,两人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于是,于泊把何天海告上了法庭。希望可以拿回自己的宅基地。法院根据两家的情况,最终判定于泊可以拿回自己的宅基地,但是必须赔偿何天海80万元的赔偿款。
虽然打官司赢了,但是要赔偿80万元,再加上拆迁也只是小道消息,还没有正式通知,拆不拆还不一定。就这样于泊把这件事情搁置了下来,之后再也没有提过这件事情。
也就是因为于泊舍不得这80万,也让他错失了要回宅基地最好的机会。甚至错过了比80万更多的拆迁补偿。然而,于泊的放弃对于何天海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因为在当时,就算有了于泊赔偿的80万,想要在当时的北京买到这么大的宅基地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再加上还得找房子搬家,怎么想都是很不合适的结果。
而在之后的7年时间,双方也没有发生任何交集。本以为这件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相反,这才只是这件事情的开端而已。
拆迁补偿谁都想要,互不相让
2018年,北京顺义区的改造正式启动,相关单位也明确颁布了包括柳各庄村在内的拆迁计划。当初于泊听到的小道消息也终于成为了真实的消息了。
而这次颁布的信息也再一次被于泊给看到,经过计算,于泊家的宅基地的补偿金额居然达到了1100万。
此时的于泊真是追悔莫及,后悔当初自己舍不得那80万,但于泊也没有放弃,想要再与何天海争一争,有了上次打官司的经验,他认为自己还是有希望拿回宅基地的。
政策颁布下来以后,因为开发商的安置速度,加上柳各庄村村民的积极响应,拆迁安置的工作顺利的进行着。
因为拆迁原本的目的是为了改变当地的民生,而何天海作为宅基地先在的主人,再加上何天海一家积极配合拆迁工作,所以在第一时间与拆迁办签订了补偿协议。
经过核实计算,何天海一家居住的宅基地有两方面补偿。现金补偿和拆迁安置面积补偿。现金补偿共计约254万元。回迁房安置总面积达到371平米。所有补偿价值在1100万元左右,所有的补偿,只要在何天海签字画押后,都会补偿给他。
于泊在听说了这件事情以后,立马着急了起来。他立刻找到了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告诉房本上写着他的名字,拆迁协议应该跟自己签才是对的。
而面对于泊的质疑,拆迁办的工作人员解释道,他们负责拆迁的,首先需要与住在宅基地的人商量,不然拆迁就进行不了。
再一个,棚户区改造作为国家的一项民生工程,改善的是涉及到这个区域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共同目标。不会因为某一个人的事影响其他居民的拆迁工作。
因为于泊的出现,导致这片宅基地出现了纠纷。虽然没有妨碍拆迁办的工程建设,但是何天海一家的补偿也不能到位,而拆迁办的工作也不算完成。
为了让柳各庄所有的村民都过上幸福的生活,拆迁办也找来律师和调解团来帮忙解决何天海和于泊之间的纠纷。
两家进行调解
而在调解现场,律师表示具体的法条并没有明文规定怎么分配,但是通过参照法律和以往大量的案例,结合两家的实际情况,为了平衡两者之间的利益,律师提出了仅适用于这两家纠纷的个案分配方案。
涉及土地方面的补偿其百分之七十归属于何天海家,百分之三十属于于泊。不涉及土地方面的补偿的百分之百属于何天海。
也就是通过土地利益置换来的371平米的房屋所得,其中百分之三十,也就是111.3平米应该分给于泊,剩下的259.7平米属于何天海。
此外,通过房屋方面获得的金钱补偿,包括区位补偿价、空地奖、合法利用奖共计127.4万元,其中百分之三十也就是38.22万元给到于泊,剩下的百分之七十也就是89.18万元属于何天海。再加上不涉及土地方面的现金补偿125.82万元,等于是何天海拿到了215万元。
然而,于家与何家对于律师给出的分配方案都不认可。他们都觉得所有的补偿都属于自己,不应该给对方分。
何家认为棚改的对象应该是居住者,是买了宅基地的他们家。而不是拿了他们买宅基地的钱去买房的于泊。
而于泊则认为,虽然宅基地当时卖给了他们,签有合同,但是在之前打官司证明当初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并且棚改的包括柳各庄村,只有属于柳各庄村集体组织成员才可以享受拆迁给到的安置补偿,何天海不具备这个资格。再加上现在房本上写的还是他于泊的名字,所以,拆迁补偿必须得不给自己。
经过了解发现,虽然何天海一家都是四川老家的户口,但是,于泊一家的户口在2001年卖房后就转变为城镇居民户口,所以在户口方面,双方没有区别,并不影响补偿的分配。
另一方面,何天海能够获得房屋安置的原因,是基于文件的规定。文件规定中有这样一条:买受人确实无房居住的,应予妥善安置。
就这样双方僵持了下去,谁都不愿做出让步。
就在这时,何天海的儿子通过调解团向现场发来了一段视频。视频里配有文字,何天海儿子用手势表达着自己的想法。
“我爱你们,这么多年为了给我治病,跑了很多家医院,我都记在心里。等你们老了,我来照顾你们。”
“爸爸妈妈多年来,为了房子的事,走得很累,一直没有停下来,特别的不容易。我们都盼望着,能有自己的房子,有一个安心的家。我爱你们!”
何天海儿子的视频触动了在场所有的人。此时双方的心也因为何天海儿子的情感表达变得柔软了起来。
此时,现场的工作人员也对着何家和于家两家说道:“我希望两家可以把思绪拉到2001年。何家带着儿子来北京看病,遇到姓于的把宅基地转让给他们,那是多么温暖的场景;那是互帮互助的场景;那是一个接纳的场景。”
工作人员的话触动着何天海一家和于泊,双方都低下了头陷入沉思。此刻的双方或许已经解开了心结。应该也愿意分享国家给他们带来的美好生活。
调解成功,补偿共享
再次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导。最终,双方同意了律师提出来的“三七分”的分配方案。双方多年下来的恩怨仿佛也在此刻都放了下来。
第二天,双方也都相继来到了拆迁办公室。此时的他们都带着即将获得安置补偿的喜悦。
最终,何天海一家选择了一套50平米的一居室,90平米的两居室和100平米的三居室。而于泊则选择了放弃回迁安置房,以市场的价格获得了320多万元的现金补偿,并在顺义城区为老父亲买了一套现房居住。
两家问题的解决,也让两家走出了纠纷,各自奔向了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
通过两家的事情,希望大家能够不忘初心,在困难时能回到最初的地方,找回自己的初心。
“人生若只如初见!”的话,该多好啊! https://t.cn/A6fM3YVo
#志说南京# 志说南京 | 悠悠千载 烟雨固城
王贵桃
固城,高淳第一城。明嘉靖《高淳县志》载:春秋时,吴楚相争。公元前541年,吴王余祭为防范楚军入侵,在固城夯筑土城,时称“濑渚邑”,内有子城,俗称子罗城。公元前540年,楚军攻克此城,城墙在吴国的基础上加高培厚,更为坚固,故而称之固城,地名由此产生。随后,楚平王在此大造宫殿,以作行宫,后人又称“楚王城”。
周敬王十四年(公元前505),吴国伐楚,伍子胥率大军攻占固城,焚烧楚王行宫,逾月不灭,古固城在大火中毁灭了。宋代有诗记叙固城战火:
战血淋漓洒固城,子胥当日复平陵。
千载雪耻应无恨,何用涛声作怨声。
城邑虽毁灭,但固城地名却沿袭使用了2500多年,沉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被多部史志记载。
《溧水县志·名胜篇》云:县西南90里,乾谿之役,启越大夫常寿过作乱,围固城克息舟城而居之。宋绍兴年间,溧水尉喻居中於固城湖滨掘得东汉溧阳长潘乾校官碑,盖其地乃汉之溧阳也。隋析溧阳、溧水为二县,固城地属溧水,今属高淳也。
《笠泽丛书》云:溧水昔为平陵县,县南有平陵城,即吴固城所改也。
《高淳文物志》载:固城,城高一丈五尺,周长七里三百三十步。子城周长一里九十步。古固城遗址,尚有部分幸存。北有瑶园村前的蜻蜓山与观音墩段;南有上砻坊、墙屋村后的灰堆山、墙屋山及城埂头段;东有方家顶段;西有城埂头等段,亦是高淳最早的文化遗址之一,距今已有2500多年历史,该遗址于1984年列入县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子罗城为高淳地区最早的古村落。
春秋时,古固城筑有外城和内城,外称“罗城”,内称“子城”,后人连称子罗城。在历史长河中,子罗城村时兴时衰。清咸丰战乱,村庄被毁,民国初年仅有3户人家居住。1958年开挖运河,上砻坊部分村民拆迁,搬至子罗城建房,村庄扩大到40多户。
明嘉靖《高淳县志》载:楚平王都于固城庙(今在溧水县南90里)。昔周成王封绎子男之国于荆蛮之地,至楚庄王时赐姓为芋,楚灵王与敌日寻干戈,边鄙不宁。时吴军失利,楚灵王听佞臣之言,杀太傅伍奢及其子尚。子胥奔吴,吴用之,破楚而入郢。此庙即平王旧址也,唐广明元年重修,今改祀祠,里人俗称“楚王庙”。
该庙明初洪武年间重修,俗称“祠山殿”,座北朝南,北靠楚城垣,对门有戏楼,面对正殿大门,戏楼后面有两个小塘,中间一条埂,塘水一清一浊,今人称之“血池塘”,据说当时是为映乐器而开挖。庙和戏楼在清咸丰战乱中焚毁。清同治年间,固城孔氏家族捐田归庙,收租募资重建,曾改名“孔氏家庵”。1923年,主持僧侣觉朗募捐重修,改名“圆通古庵”,仍是座北朝南,前后两进,连侧屋计15 间。1956年拆建固城小学。
古镇固城,位于固城湖东岸,聚落呈不规则的长方形,主街道东西走向,为高淳历史最悠久的古街镇。固城街镇正对胥河,因运河开通,固城集市逐渐由北向南移至胥河河口,以利水上交通运输。自秦汉至隋900多年,固城一直是古溧阳县治所在地。隋开皇十一年(591),朝廷割溧阳西北以及丹阳故地(今江宁小丹阳)置溧水县,固城划归溧水县,此时不再作为县治,但仍是溧水四大传统集镇之一,其时拥有商户数百家,市面繁荣。
明弘治四年,高淳单独建县,行政区划设固城市,清代沿袭,民国初年改称固城镇。1936年秋,民国政府第三区区公所设于此。
昔日固城集镇为合面街道,沿胥河北岸而建,宽约4米,全长300余米。东北至塘下路,南临胥河,西南至庙基场,北靠固城村。街区分为五段,内有四条路巷通向河滨,东西两端设有关门,晨开夕闭,用以防匪防盗。
2500多年来,固城集镇几废几兴,尤其是清咸丰年间战乱,街镇曾被扫为平地,清光绪年间才缓慢复苏。据民国二十年(1931)统计,其时街镇上开设店舖、作坊总计70多家,其中杂货店3家、布店2家、鱼行3家、粮行2家、银器店2家、浴室2家、药店3家;猪肉店、豆腐店、饭店、茶叶店、面店、铁匠店、木匠店、理发店、香店、茶馆等32家。此外还有漕坊、酱坊、砻坊、磨坊、糕饼坊等手工作坊20余家,商家店铺雇用伙计300余人。作坊产品除销售本地外,还直销芜湖、宣城、宁国、郎溪等地,享誉皖南。
古时,固城最具特色的是早柴市、晚鱼市,买卖兴隆,热闹非凡。天气晴好,花山、秀山、漕塘和狸桥等地农民,成群结队肩挑、船载茅柴,聚集到固城街镇出卖,顺便买些生活、生产用品回去。固城临湖靠河,沿岸多为半农半渔人家,尤其是早年来到高淳谋生的扬州、泰州渔民,终年将捕获的鲜鱼,傍晚运至固城出售,日售量达万斤以上。因而固城集市一天到晚人来人往,购销两旺,形成了千年不衰的两大特色市场。
固城临河面湖,自古以来是高淳水运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水路货运源远流长。春秋后期,伍子胥开胥河、浚中江通粮道后,水运业随之兴起,至今已有2500多年历史。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漕粮运输为避长江风险,明王朝组织数万军民复浚中江,开挖胭脂河,使太湖流域的粮食经中江、秦淮河直抵金陵。古时芜湖至固城的水道称之上江,固城至溧阳的这段胥河称之中江,溧阳之下称之下江。复浚中江,指的是疏浚溧高境内的胥河段。
1924年,苏浙战争爆发,江苏督军齐燮元下令封江,长江水运受阻,芜巢平原的稻米大部分经固城,再由东坝转运苏杭。因而中江航道每天百舸争流,帆船竞渡。
固城客运始于民国初年。1913年,芜湖商人备轮船开设东坝、芜湖航线,固城设轮船码头。1934年,芜湖东昌轮船公司参与客运,轮船途经固城,客运量大增。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客运被迫停航。1947年7月,芜湖“利生”“胜利”两家轮船公司恢复客运,固城再次成为高淳最繁忙的一个水码头。
从20世纪90年代起,高淳公路建设步伐加快,客车班次渐增,逐步取代水上客运,至此航行了近80年的轮船结束使命,载入史册。坐轮船出行,现已成为中老年人的一段美好记忆。
固城亦是现今固城街道党委政府办公驻地。为防水患,街镇已从胥河沿岸迁至地势较高周家庄村段,建成宽30余米、长约2公里的十字街,拥有商场、超市、店铺300余家,集市贸易欣欣向荣。
【作者简介】王贵桃,原高淳县广播电视台记者,现高淳区新四军研究会秘书长、高淳区慈善总会秘书长。
审稿:朱 鹏
审核:王达云
窦予然
发布:梁 刚
王贵桃
固城,高淳第一城。明嘉靖《高淳县志》载:春秋时,吴楚相争。公元前541年,吴王余祭为防范楚军入侵,在固城夯筑土城,时称“濑渚邑”,内有子城,俗称子罗城。公元前540年,楚军攻克此城,城墙在吴国的基础上加高培厚,更为坚固,故而称之固城,地名由此产生。随后,楚平王在此大造宫殿,以作行宫,后人又称“楚王城”。
周敬王十四年(公元前505),吴国伐楚,伍子胥率大军攻占固城,焚烧楚王行宫,逾月不灭,古固城在大火中毁灭了。宋代有诗记叙固城战火:
战血淋漓洒固城,子胥当日复平陵。
千载雪耻应无恨,何用涛声作怨声。
城邑虽毁灭,但固城地名却沿袭使用了2500多年,沉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被多部史志记载。
《溧水县志·名胜篇》云:县西南90里,乾谿之役,启越大夫常寿过作乱,围固城克息舟城而居之。宋绍兴年间,溧水尉喻居中於固城湖滨掘得东汉溧阳长潘乾校官碑,盖其地乃汉之溧阳也。隋析溧阳、溧水为二县,固城地属溧水,今属高淳也。
《笠泽丛书》云:溧水昔为平陵县,县南有平陵城,即吴固城所改也。
《高淳文物志》载:固城,城高一丈五尺,周长七里三百三十步。子城周长一里九十步。古固城遗址,尚有部分幸存。北有瑶园村前的蜻蜓山与观音墩段;南有上砻坊、墙屋村后的灰堆山、墙屋山及城埂头段;东有方家顶段;西有城埂头等段,亦是高淳最早的文化遗址之一,距今已有2500多年历史,该遗址于1984年列入县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子罗城为高淳地区最早的古村落。
春秋时,古固城筑有外城和内城,外称“罗城”,内称“子城”,后人连称子罗城。在历史长河中,子罗城村时兴时衰。清咸丰战乱,村庄被毁,民国初年仅有3户人家居住。1958年开挖运河,上砻坊部分村民拆迁,搬至子罗城建房,村庄扩大到40多户。
明嘉靖《高淳县志》载:楚平王都于固城庙(今在溧水县南90里)。昔周成王封绎子男之国于荆蛮之地,至楚庄王时赐姓为芋,楚灵王与敌日寻干戈,边鄙不宁。时吴军失利,楚灵王听佞臣之言,杀太傅伍奢及其子尚。子胥奔吴,吴用之,破楚而入郢。此庙即平王旧址也,唐广明元年重修,今改祀祠,里人俗称“楚王庙”。
该庙明初洪武年间重修,俗称“祠山殿”,座北朝南,北靠楚城垣,对门有戏楼,面对正殿大门,戏楼后面有两个小塘,中间一条埂,塘水一清一浊,今人称之“血池塘”,据说当时是为映乐器而开挖。庙和戏楼在清咸丰战乱中焚毁。清同治年间,固城孔氏家族捐田归庙,收租募资重建,曾改名“孔氏家庵”。1923年,主持僧侣觉朗募捐重修,改名“圆通古庵”,仍是座北朝南,前后两进,连侧屋计15 间。1956年拆建固城小学。
古镇固城,位于固城湖东岸,聚落呈不规则的长方形,主街道东西走向,为高淳历史最悠久的古街镇。固城街镇正对胥河,因运河开通,固城集市逐渐由北向南移至胥河河口,以利水上交通运输。自秦汉至隋900多年,固城一直是古溧阳县治所在地。隋开皇十一年(591),朝廷割溧阳西北以及丹阳故地(今江宁小丹阳)置溧水县,固城划归溧水县,此时不再作为县治,但仍是溧水四大传统集镇之一,其时拥有商户数百家,市面繁荣。
明弘治四年,高淳单独建县,行政区划设固城市,清代沿袭,民国初年改称固城镇。1936年秋,民国政府第三区区公所设于此。
昔日固城集镇为合面街道,沿胥河北岸而建,宽约4米,全长300余米。东北至塘下路,南临胥河,西南至庙基场,北靠固城村。街区分为五段,内有四条路巷通向河滨,东西两端设有关门,晨开夕闭,用以防匪防盗。
2500多年来,固城集镇几废几兴,尤其是清咸丰年间战乱,街镇曾被扫为平地,清光绪年间才缓慢复苏。据民国二十年(1931)统计,其时街镇上开设店舖、作坊总计70多家,其中杂货店3家、布店2家、鱼行3家、粮行2家、银器店2家、浴室2家、药店3家;猪肉店、豆腐店、饭店、茶叶店、面店、铁匠店、木匠店、理发店、香店、茶馆等32家。此外还有漕坊、酱坊、砻坊、磨坊、糕饼坊等手工作坊20余家,商家店铺雇用伙计300余人。作坊产品除销售本地外,还直销芜湖、宣城、宁国、郎溪等地,享誉皖南。
古时,固城最具特色的是早柴市、晚鱼市,买卖兴隆,热闹非凡。天气晴好,花山、秀山、漕塘和狸桥等地农民,成群结队肩挑、船载茅柴,聚集到固城街镇出卖,顺便买些生活、生产用品回去。固城临湖靠河,沿岸多为半农半渔人家,尤其是早年来到高淳谋生的扬州、泰州渔民,终年将捕获的鲜鱼,傍晚运至固城出售,日售量达万斤以上。因而固城集市一天到晚人来人往,购销两旺,形成了千年不衰的两大特色市场。
固城临河面湖,自古以来是高淳水运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水路货运源远流长。春秋后期,伍子胥开胥河、浚中江通粮道后,水运业随之兴起,至今已有2500多年历史。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漕粮运输为避长江风险,明王朝组织数万军民复浚中江,开挖胭脂河,使太湖流域的粮食经中江、秦淮河直抵金陵。古时芜湖至固城的水道称之上江,固城至溧阳的这段胥河称之中江,溧阳之下称之下江。复浚中江,指的是疏浚溧高境内的胥河段。
1924年,苏浙战争爆发,江苏督军齐燮元下令封江,长江水运受阻,芜巢平原的稻米大部分经固城,再由东坝转运苏杭。因而中江航道每天百舸争流,帆船竞渡。
固城客运始于民国初年。1913年,芜湖商人备轮船开设东坝、芜湖航线,固城设轮船码头。1934年,芜湖东昌轮船公司参与客运,轮船途经固城,客运量大增。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客运被迫停航。1947年7月,芜湖“利生”“胜利”两家轮船公司恢复客运,固城再次成为高淳最繁忙的一个水码头。
从20世纪90年代起,高淳公路建设步伐加快,客车班次渐增,逐步取代水上客运,至此航行了近80年的轮船结束使命,载入史册。坐轮船出行,现已成为中老年人的一段美好记忆。
固城亦是现今固城街道党委政府办公驻地。为防水患,街镇已从胥河沿岸迁至地势较高周家庄村段,建成宽30余米、长约2公里的十字街,拥有商场、超市、店铺300余家,集市贸易欣欣向荣。
【作者简介】王贵桃,原高淳县广播电视台记者,现高淳区新四军研究会秘书长、高淳区慈善总会秘书长。
审稿:朱 鹏
审核:王达云
窦予然
发布:梁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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