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国际仲裁院“大国仲之星”——仲裁员马新彦
#大国仲之星##仲裁员#
"星言星语"话仲裁
马新彦:“充分尊重商事主体契约精神,发挥仲裁社会化解纠纷专业能力”。
马新彦,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卓越教授、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部学位委员会成员、吉林大学法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吉林大学法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导师组组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家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现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吉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八五”普法民法典讲师团成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曾任吉林大学法学研究所副主任、《法制与社会发展》副主编、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曾赴美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进行学术访问和学术交流。
马新彦教授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现代私法上的信赖法则》、《美国财产法与判例研究》、《大数据时代侵权责任法的理论阐释与制度创新》等多部著作;于《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商研究》、《清华法学》、《法学评论》、《法律科学》等CSSCI及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主持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中的价值定位与规范配置”、“现代私法上的信赖法则”、“知识经济背景下侵权责任法的理论阐释与制度创新”、“私权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十余项。多次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钱端升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科研奖项;获国务院特殊津贴、吉林省有特殊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宝钢优秀教师等荣誉。
马新彦教授积极参与国家与地方法制建设工作。作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参与承担《民法典》继承编的编纂工作,多次受邀参加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对《民法典》各编及《民法典》司法解释的立法论证会、研讨会。多次参加地方立法的专家论证会,发表地方立法论证意见。
马新彦教授从事民法学研究数十年,深耕于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领域研究,对涉合同、房地产等法律案件的仲裁具有丰富的经验。作为资深仲裁员,马新彦教授在长达20来年的仲裁实践中,担任仲裁员、首席仲裁员,参与处理大量复杂疑难的民商事纠纷案件的论证。处理案件的理论与实务能力得到当事人与社会广泛的认同。作为专家多次参与律师所、法院、检察系统组织的专家论证会,并提交专家论证意见。
#大国仲之星##仲裁员#
"星言星语"话仲裁
马新彦:“充分尊重商事主体契约精神,发挥仲裁社会化解纠纷专业能力”。
马新彦,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卓越教授、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部学位委员会成员、吉林大学法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吉林大学法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导师组组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家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现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吉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八五”普法民法典讲师团成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曾任吉林大学法学研究所副主任、《法制与社会发展》副主编、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曾赴美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进行学术访问和学术交流。
马新彦教授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现代私法上的信赖法则》、《美国财产法与判例研究》、《大数据时代侵权责任法的理论阐释与制度创新》等多部著作;于《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商研究》、《清华法学》、《法学评论》、《法律科学》等CSSCI及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主持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中的价值定位与规范配置”、“现代私法上的信赖法则”、“知识经济背景下侵权责任法的理论阐释与制度创新”、“私权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十余项。多次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钱端升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科研奖项;获国务院特殊津贴、吉林省有特殊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宝钢优秀教师等荣誉。
马新彦教授积极参与国家与地方法制建设工作。作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参与承担《民法典》继承编的编纂工作,多次受邀参加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对《民法典》各编及《民法典》司法解释的立法论证会、研讨会。多次参加地方立法的专家论证会,发表地方立法论证意见。
马新彦教授从事民法学研究数十年,深耕于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领域研究,对涉合同、房地产等法律案件的仲裁具有丰富的经验。作为资深仲裁员,马新彦教授在长达20来年的仲裁实践中,担任仲裁员、首席仲裁员,参与处理大量复杂疑难的民商事纠纷案件的论证。处理案件的理论与实务能力得到当事人与社会广泛的认同。作为专家多次参与律师所、法院、检察系统组织的专家论证会,并提交专家论证意见。
#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要学术成果
(三)发表论文(仅列举CSSCI来源期刊)
9.王蒙(副秘书长)
(1)《论保证的书面形式》,《清华法学》2021年第5期。
(2)《论主合同无效时过错保证人的责任》,《比较法研究》2021年第6期。
10.姚明斌(成员)
(1)《〈民法典〉第499条(悬赏广告)评注》,《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21年第2期。
(2)《民法典体系视角下的意思自治与法律行为》,《东方法学》2021年第2期。
(3)《悬赏广告“合同说”之再构成》,《法商研究》2021年第3期。
(4)《〈民法典〉违约金规范的体系性发展》,《比较法研究》2021年第1期。
(5)《基于合意解除合同的规范构造》,《法学研究》2021年第1期。
11.王浩(成员)
《论“代理权滥用法理”之滥用》,《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21年第3期。
12.刘骏(成员)
《主合同无效后担保权存续论》,《比较法研究》2021年第2期
(三)发表论文(仅列举CSSCI来源期刊)
9.王蒙(副秘书长)
(1)《论保证的书面形式》,《清华法学》2021年第5期。
(2)《论主合同无效时过错保证人的责任》,《比较法研究》2021年第6期。
10.姚明斌(成员)
(1)《〈民法典〉第499条(悬赏广告)评注》,《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21年第2期。
(2)《民法典体系视角下的意思自治与法律行为》,《东方法学》2021年第2期。
(3)《悬赏广告“合同说”之再构成》,《法商研究》2021年第3期。
(4)《〈民法典〉违约金规范的体系性发展》,《比较法研究》2021年第1期。
(5)《基于合意解除合同的规范构造》,《法学研究》2021年第1期。
11.王浩(成员)
《论“代理权滥用法理”之滥用》,《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21年第3期。
12.刘骏(成员)
《主合同无效后担保权存续论》,《比较法研究》2021年第2期
#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要学术成果
(三)发表论文(仅列举CSSCI来源期刊)
1.彭诚信(副会长)
(1)《论个人信息的双重法律属性》,《清华法学》2021年第6期。
(2)彭诚信、吴越:《混合担保人内部追偿权否定论证成—兼评“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13条》,《南京社会科学》2021年第7期。
2.李世刚(副会长)
(1)《大型数字平台规制的新方向:特别化、前置化、动态化》,《法学杂志》2021年第11期。
(2)《法律行为内容评判的个案审查比对方法》,《法学研究》2021年第5期。
3.杨代雄(理事)
(1)《〈民法典〉无权代理人责任制度的解释论》,《南京社会科学》2021年第6期。
(2)《〈民法典〉共同担保人相互追偿权解释论》,《法学》2021年第5期。
4.庄加园(理事)
《动产担保物权的默示延伸》,《法学》2021年第2期。
(三)发表论文(仅列举CSSCI来源期刊)
1.彭诚信(副会长)
(1)《论个人信息的双重法律属性》,《清华法学》2021年第6期。
(2)彭诚信、吴越:《混合担保人内部追偿权否定论证成—兼评“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13条》,《南京社会科学》2021年第7期。
2.李世刚(副会长)
(1)《大型数字平台规制的新方向:特别化、前置化、动态化》,《法学杂志》2021年第11期。
(2)《法律行为内容评判的个案审查比对方法》,《法学研究》2021年第5期。
3.杨代雄(理事)
(1)《〈民法典〉无权代理人责任制度的解释论》,《南京社会科学》2021年第6期。
(2)《〈民法典〉共同担保人相互追偿权解释论》,《法学》2021年第5期。
4.庄加园(理事)
《动产担保物权的默示延伸》,《法学》202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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