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法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近日,全国妇联授予县法院“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自2016年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开展以来,我们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转变审判理念,强化落实妇女权益保护。”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率全省之先开展家事审判改革,成立家事审判庭,建立“三审合一”审判模式,打造家事审判专区;首创证书式离婚证明,率先适用离婚冷静期、离婚财产申报制度,截至目前已审结4056件,其中涉妇女权益案件调撤率达71.35%,较改革前增长20%以上。
【离婚审判前必须先调解吗】#婚姻法冷知识##婚姻法100问##婚姻法夜话#
原则上,调解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最高法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中正式规定了“离婚冷静期”。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也就是说,在最长3个月的冷静期内,法院可以暂不作出判决,一切等冷静期过后再说。
离婚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离婚不是你想离想离就能离[doge]
原则上,调解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最高法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中正式规定了“离婚冷静期”。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也就是说,在最长3个月的冷静期内,法院可以暂不作出判决,一切等冷静期过后再说。
离婚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离婚不是你想离想离就能离[doge]
确实,许多被家暴的人,仍然爱着对方。人往往如此,即所谓【堪忍】。
佛教称我们这个世界叫“娑婆世界”,即堪忍世界。只要稍微能忍受,就这么凑合过。
之前报道婚姻法新规离婚冷静期1个月,这种恶政实际对女性非常不利,但现实是许多女性自己是支持的,因为她们“舍不得”、“放不下”,于是“堪忍”!
在这个层面讲,中国传统观念中的,某对夫妻吵架,旁人【劝合不劝分】也是有道理的。
你如果【劝分】,本来你当时是好心,为双方考虑,实在不得意,天天吵闹,不如分开得好,结果人家“床头吵架床尾和”,最后又好了,以后大家见了面,他们夫妻关系好了,你当年【劝分】,现在反而你当年“调和劝架”的人,反而成了【坏人】了,反而【里外不是人】了!
但实际上,你当时的用心是善良的!
这样的问题,错在当事人人心的病态。
所以,聪明智慧的旁观人,以后见了某某夫妻吵架,不如不管,省得他们吵着要分,后来却又和好了,反而怪你一个外人。
人生往往如此,实际上是很可悲的。但是,这也是人类社会的“常态”,所以,都是“凡夫”嘛!
而对于中国《婚姻法》所谓1个月离婚冷静期问题,我是完全反对的,我认为婚姻是即时解除的,只要双方正式签字,立刻解除。实际上这个垃圾政策,是对中国女性同胞非常不利的,但是不得不承认,中国许多女性是放不下的,宁愿凑合过……
在这个层面讲,女性更慈爱,但是同时,女性也更懦弱,更缠绵,更可怜……
佛经中说女性学佛,有“五障”,是有一定道理的,女性同胞的心理决定。在这个层面讲,如果说精神境界的解脱,女性同胞往往更难解脱。所以观音菩萨本来是男的,他示现女身,因为他更同情女性……
人类的【堪忍】是多方面的,不仅夫妻关系、家庭关系、社会人际关系也如此。只要能够【稍微忍受】,尽量忍受,凑合着。只有到实在忍受不了时,才会彻底断绝。这就是人性。
又好比生病与死亡,对于生病,只要人还没死,心肝脾肺肾手脚屁股肉,只要能不死,怎么割,也愿意忍受的。对于死亡,也是如此,只要能不死,痛苦一点什么的,没关系,可以忍受。
但迈向智慧解脱的方向不是如此,所以学佛人说“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真正的学菩萨道的,所说的“忍”,还不是一般佛学中“六度”里面的所谓【忍辱波罗蜜】,而是悟“无生法忍”之“忍”。光学“忍辱”是没有用的,真正解脱的方法是学“无生法忍”,唯有一念【顿起无生】,才是真正意义的【忍】。
而普通所谓的【忍辱】,与其说是“修六度”,不如说是【放不下】或者【缠绵】,缠绵的感情,令人尽量“忍受”,而这就是【放不下】。虽然如此,没有什么不对,只是不觉。
学佛的人,也可以谈感情、玩感情,但是,他超过一般人的感情,只是比一般人多一个“觉”,他能“觉悟感情”,所以,“菩萨”二字的意思为“觉有情”,即对情感有所觉悟。但在根本上,不沾染,不会牵挂于这个感情……
佛教称我们这个世界叫“娑婆世界”,即堪忍世界。只要稍微能忍受,就这么凑合过。
之前报道婚姻法新规离婚冷静期1个月,这种恶政实际对女性非常不利,但现实是许多女性自己是支持的,因为她们“舍不得”、“放不下”,于是“堪忍”!
在这个层面讲,中国传统观念中的,某对夫妻吵架,旁人【劝合不劝分】也是有道理的。
你如果【劝分】,本来你当时是好心,为双方考虑,实在不得意,天天吵闹,不如分开得好,结果人家“床头吵架床尾和”,最后又好了,以后大家见了面,他们夫妻关系好了,你当年【劝分】,现在反而你当年“调和劝架”的人,反而成了【坏人】了,反而【里外不是人】了!
但实际上,你当时的用心是善良的!
这样的问题,错在当事人人心的病态。
所以,聪明智慧的旁观人,以后见了某某夫妻吵架,不如不管,省得他们吵着要分,后来却又和好了,反而怪你一个外人。
人生往往如此,实际上是很可悲的。但是,这也是人类社会的“常态”,所以,都是“凡夫”嘛!
而对于中国《婚姻法》所谓1个月离婚冷静期问题,我是完全反对的,我认为婚姻是即时解除的,只要双方正式签字,立刻解除。实际上这个垃圾政策,是对中国女性同胞非常不利的,但是不得不承认,中国许多女性是放不下的,宁愿凑合过……
在这个层面讲,女性更慈爱,但是同时,女性也更懦弱,更缠绵,更可怜……
佛经中说女性学佛,有“五障”,是有一定道理的,女性同胞的心理决定。在这个层面讲,如果说精神境界的解脱,女性同胞往往更难解脱。所以观音菩萨本来是男的,他示现女身,因为他更同情女性……
人类的【堪忍】是多方面的,不仅夫妻关系、家庭关系、社会人际关系也如此。只要能够【稍微忍受】,尽量忍受,凑合着。只有到实在忍受不了时,才会彻底断绝。这就是人性。
又好比生病与死亡,对于生病,只要人还没死,心肝脾肺肾手脚屁股肉,只要能不死,怎么割,也愿意忍受的。对于死亡,也是如此,只要能不死,痛苦一点什么的,没关系,可以忍受。
但迈向智慧解脱的方向不是如此,所以学佛人说“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真正的学菩萨道的,所说的“忍”,还不是一般佛学中“六度”里面的所谓【忍辱波罗蜜】,而是悟“无生法忍”之“忍”。光学“忍辱”是没有用的,真正解脱的方法是学“无生法忍”,唯有一念【顿起无生】,才是真正意义的【忍】。
而普通所谓的【忍辱】,与其说是“修六度”,不如说是【放不下】或者【缠绵】,缠绵的感情,令人尽量“忍受”,而这就是【放不下】。虽然如此,没有什么不对,只是不觉。
学佛的人,也可以谈感情、玩感情,但是,他超过一般人的感情,只是比一般人多一个“觉”,他能“觉悟感情”,所以,“菩萨”二字的意思为“觉有情”,即对情感有所觉悟。但在根本上,不沾染,不会牵挂于这个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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