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芜湖县# 【食品安全,我们在行动 ——芜湖县食品安全周活动纪实】2019年芜湖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此次活动由湾沚镇、六郎镇、陶辛镇、红杨镇、花桥镇、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共青团县委、县科技局、县城管局、县环保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9个部门、单位共同举办,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和经费投入,确保了活动顺利开展并形成规模声势。(来源:微视新芜)具体详情请看:https://t.cn/AiWexU04
#魅力芜湖县# 【美丽乡村检察行,司法救助暖民心】为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及《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大摸底,助力脱贫攻坚战略”的通知》,芜湖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先后在红杨镇、湾沚镇、花桥镇、六郎镇等地开展司法救助宣传活动,引导当地群众深入了解司法救助的受案范围、救济途径、救助金发放等内容。
今年5月份,芜湖县人民检察院对2015年以来所办理的案件开展了司法救助大摸底活动,发现2015年、2017年办理的3起案件中的被害人魏某某、张某某、马某某均未能通过诉讼获得赔偿。
该院及时组织干警前往三名被害人家及他们所在的行政村、社区了解、核实有关情况。经调查,魏某某虽得到了近8万元的赔偿,但其手术治疗费用34万元及损害赔偿金均未赔偿到位,且魏某某被鉴定为精神残疾,生活无法自理;张某某赔偿款至今未追回,也无法追回,且其因心脏病已两次手术,现需要再次进行手术;马某某夫妻二人年事已高,本人患多种慢性病,其丈夫系智力三级残疾,以上三名被害人均为农村低保户,均因案因伤致贫,生活极为困难,经核实确认,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及时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解决他们生活之急需,彰显检察人文关怀。日前,马某某、张某某的司法救助资金已发放到位。魏某某的司法救助金正在与市院商榷联合救助。
该院将持续开展司法救助宣传及司法救助大摸底活动,把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和法律知识送进乡村,对符合司法救助的贫困受害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服务保障美丽乡村建设。(来源:芜湖县人民检察院)
今年5月份,芜湖县人民检察院对2015年以来所办理的案件开展了司法救助大摸底活动,发现2015年、2017年办理的3起案件中的被害人魏某某、张某某、马某某均未能通过诉讼获得赔偿。
该院及时组织干警前往三名被害人家及他们所在的行政村、社区了解、核实有关情况。经调查,魏某某虽得到了近8万元的赔偿,但其手术治疗费用34万元及损害赔偿金均未赔偿到位,且魏某某被鉴定为精神残疾,生活无法自理;张某某赔偿款至今未追回,也无法追回,且其因心脏病已两次手术,现需要再次进行手术;马某某夫妻二人年事已高,本人患多种慢性病,其丈夫系智力三级残疾,以上三名被害人均为农村低保户,均因案因伤致贫,生活极为困难,经核实确认,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及时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解决他们生活之急需,彰显检察人文关怀。日前,马某某、张某某的司法救助资金已发放到位。魏某某的司法救助金正在与市院商榷联合救助。
该院将持续开展司法救助宣传及司法救助大摸底活动,把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和法律知识送进乡村,对符合司法救助的贫困受害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服务保障美丽乡村建设。(来源:芜湖县人民检察院)
[芜湖县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人员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活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之际。芜湖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立足本职,主动作为,走进社区有针对性地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10月16日至17日,芜湖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分别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花桥镇司法所集中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以“扫黑除恶,检察在行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中,芜湖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干警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和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向他们讲解了中央部署开展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和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教育社区矫正人员要遵纪守法,积极检举揭发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活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之际。芜湖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立足本职,主动作为,走进社区有针对性地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10月16日至17日,芜湖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分别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花桥镇司法所集中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以“扫黑除恶,检察在行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中,芜湖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干警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和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向他们讲解了中央部署开展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和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教育社区矫正人员要遵纪守法,积极检举揭发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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