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虚拟财产# 有位律师是这么说的,值得参考:
一、什么是虚拟财产
一般认为,虚拟财产是指在合法存在于网络环境下,模拟现实环境中的财产形态,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具有可交易价值的财产。
可见构成虚拟财产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具有合法性;2存在于网络环境;3.模拟现实中的财产形态;4.以数字化形式存在;5.具有可交易价值。
根据如上定义,我认为网络游戏中的可供交易的游戏装备是一种典型的虚拟财产,它符合虚拟财产的以上五个特征。
但是游戏账号是不是虚拟财产呢?我认为不能一概而论。依据目前实行的网络账号注册制度,游戏账号是个人实名注册的账号,是自然人人格在网络上的延伸,游戏账号在网络中的一举一动,是游戏账号主体的个人言行。正如自然人人格不能交易一样,如果游戏账号不能与自然人主体相分离,游戏账号原则上应不允许交易。但是,如果法律建立一种游戏账号的转让制度,就如同公司法人的股东可以变更,而公司法人仍然存在一样,如果游戏账号也能建立一种类似法人的制度,在游戏账号的后台可以变更注册主体,那么游戏账号也就具有了可交易性,可以成为虚拟财产。
那么自然人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发表的短内容、文章、视频是不是虚拟财产呢?我认为不属于,因为这些内容虽然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以网络为载体,但不是模拟现实而存在的财产,而是实实在在的现实权利,属于知识产权,已经规定在《著作权》中并受该法保护。
也就是说,我认为,能够认定为传统财产范畴的,不应认定为虚拟财产,不应将以数字化存在的财产统统归类为虚拟财产。在认定虚拟财产时,需要考虑:哪些只是采取了数字化的形式,而实质上是传统的财产权利;哪些虽然具有数字化的形式,但不应被认定为财产;哪些是既具有数字化形式,而同时具有可交易价值,从而应当被认定为虚拟财产。
二、我国对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可见,《民法典》并未直接规定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而是将保护虚拟财产的重任交给其他法律。由于我国目前并没有一部法律对虚拟财产作出具体规定,我国目前对虚拟财产的保护仍然存在于司法实践的具体案件中。
例如,2003年12月18日,全国首例的“虚拟网财”失窃案李某晨诉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娱乐服务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做出判决被告某发展有限公司恢复原告李宏晨在网络游戏“红月”中丢失的虚拟装备,并返还原告购买105张爆吉卡的价款420元,赔偿交通费等各种费用1140元。该案就是虚拟财产保护的司法案件。
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对于虚拟财产的认识还不够成熟,有待于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然后再将比较成熟的虚拟财产规则上升为法律规定。
一、什么是虚拟财产
一般认为,虚拟财产是指在合法存在于网络环境下,模拟现实环境中的财产形态,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具有可交易价值的财产。
可见构成虚拟财产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具有合法性;2存在于网络环境;3.模拟现实中的财产形态;4.以数字化形式存在;5.具有可交易价值。
根据如上定义,我认为网络游戏中的可供交易的游戏装备是一种典型的虚拟财产,它符合虚拟财产的以上五个特征。
但是游戏账号是不是虚拟财产呢?我认为不能一概而论。依据目前实行的网络账号注册制度,游戏账号是个人实名注册的账号,是自然人人格在网络上的延伸,游戏账号在网络中的一举一动,是游戏账号主体的个人言行。正如自然人人格不能交易一样,如果游戏账号不能与自然人主体相分离,游戏账号原则上应不允许交易。但是,如果法律建立一种游戏账号的转让制度,就如同公司法人的股东可以变更,而公司法人仍然存在一样,如果游戏账号也能建立一种类似法人的制度,在游戏账号的后台可以变更注册主体,那么游戏账号也就具有了可交易性,可以成为虚拟财产。
那么自然人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发表的短内容、文章、视频是不是虚拟财产呢?我认为不属于,因为这些内容虽然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以网络为载体,但不是模拟现实而存在的财产,而是实实在在的现实权利,属于知识产权,已经规定在《著作权》中并受该法保护。
也就是说,我认为,能够认定为传统财产范畴的,不应认定为虚拟财产,不应将以数字化存在的财产统统归类为虚拟财产。在认定虚拟财产时,需要考虑:哪些只是采取了数字化的形式,而实质上是传统的财产权利;哪些虽然具有数字化的形式,但不应被认定为财产;哪些是既具有数字化形式,而同时具有可交易价值,从而应当被认定为虚拟财产。
二、我国对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可见,《民法典》并未直接规定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而是将保护虚拟财产的重任交给其他法律。由于我国目前并没有一部法律对虚拟财产作出具体规定,我国目前对虚拟财产的保护仍然存在于司法实践的具体案件中。
例如,2003年12月18日,全国首例的“虚拟网财”失窃案李某晨诉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娱乐服务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做出判决被告某发展有限公司恢复原告李宏晨在网络游戏“红月”中丢失的虚拟装备,并返还原告购买105张爆吉卡的价款420元,赔偿交通费等各种费用1140元。该案就是虚拟财产保护的司法案件。
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对于虚拟财产的认识还不够成熟,有待于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然后再将比较成熟的虚拟财产规则上升为法律规定。
谢谢西南凯亚的邀请,和大家分享与回顾了从2017年至今的个人project,由三组数字构成的45 365 100,从45天探店计划,365天品牌设计分享计划,到100个国内本土新锐品牌的设计计划,延展出的设计探索。围绕着“用户体验”的五感设计,无处不在,期望有越来越多美好的品牌能诞生于我们日常的生活中,也渴望能有更多符合人性的本土产品设计,以及能在日常设计中多去思考如何平衡商业经济与环保实用之间的关系。
每一步的成长都离不开所遇见的良师益友
感恩
#设计分享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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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元宇宙共识大会开幕今日举行】
2022元宇宙共识大会开幕式于2022年5月27日9时在央链直播全网举行,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及元宇宙产业委员会主办。开幕仪式跨时9:00-12:00长达三个小时,主要由主办致辞、权威演讲、名企演讲、主题演讲、《一起元宇宙》发布仪式、元年大事件发布及数权藏品揭晓、宣布《元宇宙发展与治理》课题推进情况、WME世界元宇宙博览会宣传推广、发布各类共识建议稿等相关环节构成。发布仪式以真人+数字人+元宇宙空间的形式进行。
2022元宇宙共识大会开幕式于2022年5月27日9时在央链直播全网举行,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及元宇宙产业委员会主办。开幕仪式跨时9:00-12:00长达三个小时,主要由主办致辞、权威演讲、名企演讲、主题演讲、《一起元宇宙》发布仪式、元年大事件发布及数权藏品揭晓、宣布《元宇宙发展与治理》课题推进情况、WME世界元宇宙博览会宣传推广、发布各类共识建议稿等相关环节构成。发布仪式以真人+数字人+元宇宙空间的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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