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的移交进馆要求有哪些?
1 移交准备
机关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移交档案的密级变更或解除工作,并提出划控与开放意见。两项工作结束后,应当按照结果对检索工具进行更新、调整。
1.密级的变更或解除
国家秘密的变更或解除工作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保密局令2014年第1号)等法规、规章进行。对于符合国家秘密变更或解密条件的,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承办人对国家秘密事项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或者秘密解除提出意见,并提交机关定密责任人审核;
第二,定密责任人对承办人提交的意见进行审核,并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
第三,定密责任人在变更或解除国家秘密的同时,应当及时在原国家秘密附近重新做出国家秘密标志或者做出解密标志。
2.档案的划控与开放意见
档案进馆前提出划控与开放意见,建议参照档案存毁鉴定的组织形式,即在档案工作协调机制下,由办公厅(室)负责人主持,档案部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共同开展,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划控与开放工作可以参照《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国档发[1991]28号)执行。
2 移交内容
档案移交进馆时,应当做好三个“一并”,将档案原件与相应复制件、档案检索工具、编研成果一并移交。按要求设立全宗卷的机关,应将管理进馆档案的全宗卷一并移交进馆。
1.档案与检索工具、编研成果一并移交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要求:“机关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移交档案时,应同时移交检索工具、编研成果。”
2.传统载体档案与相应的数字复制件一并移交
随着机关信息化工作的不断推进,档案数字化在机关越来越普遍,针对纸质档案和传统载体照片、录音、录像档案等形成了大量的数字复制件,成为档案资源的重要补充。为加强国家档案资源体系建设,避免重复数字化,《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提出机关档案移交进馆时应将“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复制件与档案原件一并移交”。当然,如果机关没有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机关档案数字化也未作要求的,机关可以只移交传统载体档案。
3.电子档案与相应的纸质文件或缩微胶片一并移交
按照《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厅字[2019]39号)要求,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其他重要价值的电文件转换为纸质文件或者缩微胶卷的,应将电子档案与相应的纸质文件或缩微胶片一并移交。
3 移交方式
纸质等传统载体档案的移交方式为实体移交。电子档案由于自身特性,移交时存在在线和离线两种方式。《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对两种移交方式采取开放态度,要求电子档案移交可以采用在线移交,也可以采用离线移交。
1.在线移交
对于在线移交,《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应当通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电子档案接收系统和专用网络,不得通过未设置安全可靠措施的互联网移交”,对在线移交的网络形态作了限定。
2.离线移交
对于离线移交,机关可以参照《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档发[2012]7号)要求执行。比如,移交单位一般采用光盘移交电子档案,光盘应当符合归档要求;移交单位一般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一套光盘,光盘应当单个装盒;移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光盘数据刻录及检测;存储电子档案的载体和载体盒上应当分别标注反映其内容的标签;移交载体内电子档案采用符合要求的存储结构等。
需要注意的是,电子档案移交后,机关选择继续留存的,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继续进行管理。
4 移交程序
档案移交程序是指档案移交进馆时,机关与国家综合档案馆对拟移交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填写交接文据,双方签字确认交接结果的过程。
1.清点、核对
机关与档案馆应当指派专人对拟移交的档案及有关资料逐卷(件)进行清点,对照移交清册等有关移交文件进行核对,双方共同确认无误。对于电子档案来说,按照《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档发[2012]7号),档案移交单位在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之前,应当对电子档案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移交。
2.填写档案交接文据
档案交接文据是在变更档案保管者或所有者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档案交接有关内容和信息的,具有法律凭证效力的一种文件。《档案交接文据格式》(GB/T 13968-92) 已经失效,机关档案移交进馆时可以按照国家综合档案馆提供的样式或者下列样式制作、填写档案交接文据(见表1)。
在档案交接文据中,移交说明栏应由移交单位填写有关档案交接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包括档案有无损坏、虫蛀鼠咬、纸张变质、字迹模糊等情况;档案中有无涉及国家秘密,在档案利用中需要限制使用或禁止使用的范围、内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接收意见栏由接收单位,即国家综合档案馆填写,包括交接过程有无需要记录的事项;由移交方填写的各栏是否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对所接收的档案作出的评价等。
按照《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档发[2012]7号),电子档案检验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应当填写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登记表(见表2),由交接双方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在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登记表中,交接工作名称按移交单位或全宗号、移交档案的年度、批次等内容描述本次交接工作;内容描述填写交接档案内容、类别、数据类型、格式、交接方式、过程等说明事项;移交数据量一般以GB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准确性检验填写检验移交档案的内容、范围的正确性及交接前后数据的一致性,可填写检验方法;完整性检验填写移交的档案和档案数据的完整性检验;可用性检验填写检验电子档案的可读性等;安全性检验填写对计算机病毒等进行检测;载体外观检验填写载体标识、有无划痕、是否清洁等。
3.进行档案交接
档案交接文据、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登记表填写后,应及时进行档案及有关资料的交接工作,双方再次核对无误后在栏内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印章。采用在线移交的,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登记表可采用电子形式并以电子签名方式予以确认。档案交接文据、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登记表应一式二份, 分别由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保存备查。 https://t.cn/RU9p4FF
1 移交准备
机关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移交档案的密级变更或解除工作,并提出划控与开放意见。两项工作结束后,应当按照结果对检索工具进行更新、调整。
1.密级的变更或解除
国家秘密的变更或解除工作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保密局令2014年第1号)等法规、规章进行。对于符合国家秘密变更或解密条件的,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承办人对国家秘密事项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或者秘密解除提出意见,并提交机关定密责任人审核;
第二,定密责任人对承办人提交的意见进行审核,并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
第三,定密责任人在变更或解除国家秘密的同时,应当及时在原国家秘密附近重新做出国家秘密标志或者做出解密标志。
2.档案的划控与开放意见
档案进馆前提出划控与开放意见,建议参照档案存毁鉴定的组织形式,即在档案工作协调机制下,由办公厅(室)负责人主持,档案部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共同开展,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划控与开放工作可以参照《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国档发[1991]28号)执行。
2 移交内容
档案移交进馆时,应当做好三个“一并”,将档案原件与相应复制件、档案检索工具、编研成果一并移交。按要求设立全宗卷的机关,应将管理进馆档案的全宗卷一并移交进馆。
1.档案与检索工具、编研成果一并移交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要求:“机关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移交档案时,应同时移交检索工具、编研成果。”
2.传统载体档案与相应的数字复制件一并移交
随着机关信息化工作的不断推进,档案数字化在机关越来越普遍,针对纸质档案和传统载体照片、录音、录像档案等形成了大量的数字复制件,成为档案资源的重要补充。为加强国家档案资源体系建设,避免重复数字化,《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提出机关档案移交进馆时应将“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复制件与档案原件一并移交”。当然,如果机关没有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机关档案数字化也未作要求的,机关可以只移交传统载体档案。
3.电子档案与相应的纸质文件或缩微胶片一并移交
按照《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厅字[2019]39号)要求,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其他重要价值的电文件转换为纸质文件或者缩微胶卷的,应将电子档案与相应的纸质文件或缩微胶片一并移交。
3 移交方式
纸质等传统载体档案的移交方式为实体移交。电子档案由于自身特性,移交时存在在线和离线两种方式。《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对两种移交方式采取开放态度,要求电子档案移交可以采用在线移交,也可以采用离线移交。
1.在线移交
对于在线移交,《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应当通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电子档案接收系统和专用网络,不得通过未设置安全可靠措施的互联网移交”,对在线移交的网络形态作了限定。
2.离线移交
对于离线移交,机关可以参照《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档发[2012]7号)要求执行。比如,移交单位一般采用光盘移交电子档案,光盘应当符合归档要求;移交单位一般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一套光盘,光盘应当单个装盒;移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光盘数据刻录及检测;存储电子档案的载体和载体盒上应当分别标注反映其内容的标签;移交载体内电子档案采用符合要求的存储结构等。
需要注意的是,电子档案移交后,机关选择继续留存的,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继续进行管理。
4 移交程序
档案移交程序是指档案移交进馆时,机关与国家综合档案馆对拟移交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填写交接文据,双方签字确认交接结果的过程。
1.清点、核对
机关与档案馆应当指派专人对拟移交的档案及有关资料逐卷(件)进行清点,对照移交清册等有关移交文件进行核对,双方共同确认无误。对于电子档案来说,按照《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档发[2012]7号),档案移交单位在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之前,应当对电子档案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移交。
2.填写档案交接文据
档案交接文据是在变更档案保管者或所有者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档案交接有关内容和信息的,具有法律凭证效力的一种文件。《档案交接文据格式》(GB/T 13968-92) 已经失效,机关档案移交进馆时可以按照国家综合档案馆提供的样式或者下列样式制作、填写档案交接文据(见表1)。
在档案交接文据中,移交说明栏应由移交单位填写有关档案交接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包括档案有无损坏、虫蛀鼠咬、纸张变质、字迹模糊等情况;档案中有无涉及国家秘密,在档案利用中需要限制使用或禁止使用的范围、内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接收意见栏由接收单位,即国家综合档案馆填写,包括交接过程有无需要记录的事项;由移交方填写的各栏是否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对所接收的档案作出的评价等。
按照《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档发[2012]7号),电子档案检验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应当填写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登记表(见表2),由交接双方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在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登记表中,交接工作名称按移交单位或全宗号、移交档案的年度、批次等内容描述本次交接工作;内容描述填写交接档案内容、类别、数据类型、格式、交接方式、过程等说明事项;移交数据量一般以GB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准确性检验填写检验移交档案的内容、范围的正确性及交接前后数据的一致性,可填写检验方法;完整性检验填写移交的档案和档案数据的完整性检验;可用性检验填写检验电子档案的可读性等;安全性检验填写对计算机病毒等进行检测;载体外观检验填写载体标识、有无划痕、是否清洁等。
3.进行档案交接
档案交接文据、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登记表填写后,应及时进行档案及有关资料的交接工作,双方再次核对无误后在栏内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印章。采用在线移交的,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登记表可采用电子形式并以电子签名方式予以确认。档案交接文据、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登记表应一式二份, 分别由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保存备查。 https://t.cn/RU9p4FF
血管里的“垃圾”分类 赶快学起来!
一项最新研究显示:中国有1/3的成年人存在颈动脉粥样硬化斑块,且正向年轻化的趋势发展。颈动脉超声检查逐渐进入日常体检选项之中。随着人们对斑块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各种关于斑块的误解也接踵而至。不少人将斑块简单粗暴地理解为:软的不好,硬的好。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
我是专门帮您检查血管有没有“垃圾”,并进行分类的超声医生。咱们今天就看看血管里的“垃圾”如何正确分类。
这样的斑块才是“不定时炸弹”
其实大家谈论的软斑、硬斑,实际上是在说斑块的稳定性。稳定性是判定斑块危险等级的重要指标,而软、硬只是评价标准之一。我们还要根据斑块的结构特征(形态、大小、位置及内部回声等),以及患者自身是否存在心脑血管病危险因素及控制状态来综合分析。判断斑块的稳定性,我们可以:
首先,看形态 表面光滑、外形规则的斑块一般不容易破裂;而外表不光滑,形状不规则的斑块,容易在血流的冲击下破裂。就像河岸边形态不规则的石头,容易造成“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的效果。
举例来说,表层纤维帽厚薄不均的斑块,在遭遇血压起伏时,很容易破裂,破裂后斑块内粥样物质释出,容易形成血栓,血栓脱落造成脑动脉主干的栓塞,有可能引起大面积脑梗死。
其次,看构成 钙化斑块较硬,常理来说应该较为稳定,但经我们临床实践发现,钙化发生的部分和范围不同,斑块的稳定性也是不一样的。
如果是斑块内部的点状钙化,那么这是胆固醇坏死结晶,反而是个不稳定因素;如果钙化出现在斑块表面,则引起斑块的形态不规则,也容易破裂。破裂后,细小斑块被冲到颅内血管,形成脑梗死,这种梗死比血栓造成的脑缺血更难通过溶栓等治疗手段清除。
掌握五个术语 秒懂血管“垃圾”分类
那么我们怎么来发现斑块的形态和构成呢?这就是超声所擅长的了,通过超声检查斑块内部回声特征来评估斑块易损性(稳定性),可以进行专业的血管 “垃圾”分类。
通常超声检查对斑块内部回声由低到高分为以下类型:
低回声 主要成分为脂质(胆固醇)、陈旧性出血、炎性细胞等。对于检查出此类斑块的患者,特别是血脂异常者建议降脂治疗。陈旧性出血者重点是控制血压的稳定性。
低至无回声 通常为斑块内新鲜出血。此类患者多数与饮酒、情绪激动、血压升高或不稳定导致斑块内新生血管的破裂或表面纤维帽的断裂有关。
等回声 主要成分为纤维组织增生。此类斑块相对稳定。
强回声 主要成分为钙化。
混合回声 上述各种类型的斑块特征可出现在同一患者、同一或不同斑块内。
因此,不能检查出是软斑块后心情紧张、思想负担重,也绝不能发现是硬斑块后就高枕无忧,疏于防范。
类别分好了是不是就一劳永逸呢?实际上动脉损伤无时不刻在发生,而血压高、抽烟、部分化学物质、糖尿病、免疫炎症损伤(如血管炎等结缔组织病)等是加重动脉损伤的因素。在这些危险因素的作用下斑块的稳定性又会发生转变,这就说明了分类并非一成不变,当然斑块形成以及它稳定性转变这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而是日积月累形成的。
大多数的斑块会逐渐变大,但在我们临床观察中发现,有些斑块,在其形成早期、以脂质成分为主的时候,通过积极控制危险因素,斑块是可以瘦身甚至消失的!这就有点类似垃圾分类中的可回收垃圾。
不可回收垃圾 也有消纳小妙招
那么面对众多不可回收的垃圾怎么办呢?在临床中我们遇到很多患者希望通过用“除垢剂”、用铲子铲、用管子吸出来等方式,把血管里的斑块清除掉。这怕是对斑块有什么误解。斑块不是血栓,咱们的血管也不是钢管,斑块是日积月累一点点长在血管壁上的,没那么容易去掉。那么我们怎么办呢?
最基本的措施是,改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饮食拒绝重口味 高油、高盐、高糖,荤多于素,都会导致盐、油、糖摄入过多,过多的盐分会使血管扩张,从而使血压升高;多余的脂质不仅会沉积在血管壁上堵塞血管,还会增加血液黏稠度;糖会间接堵塞血管。所以,要想消除血管中的斑块,首先是不让血管堵塞继续发展,做到清淡饮食。
戒烟 烟中含有尼古丁、一氧化碳、氧自由基、多环芳香烃及丁二烯等种有害物质,到达血管后,会干扰血液中的脂肪代谢,破坏血管弹性,损害血管内皮,堵塞血管的流通。
戒掉懒散 坚持运动 长期不运动,血管里面的“垃圾”就没有办法排出;而血管疾病患者只要坚持运动,能明显改善血管功能。
不要生气 不少心脑血管疾病都与情绪波动过大有关。想要血管健康,平和的心态必不可少。这是因为当人生气时,机体会释放一些炎性物质,这些炎性物质可以刺激血管,生长出动脉粥样硬化斑块,或使已有斑块破裂、狭窄,并进一步发展。因此,为了血管健康,真的别再生气了。
斑块的形成和发展是个复杂的过程,所以面对斑块,我们只要在坚持健康生活的基础上,了解并控制自己的“三高”(降脂稳压调糖),同时按医生的指导用药预防心血管事件即可。
有了垃圾不可怕,就怕不识垃圾真面目,让我们用超声的火眼金睛来助您降妖除魔。
一项最新研究显示:中国有1/3的成年人存在颈动脉粥样硬化斑块,且正向年轻化的趋势发展。颈动脉超声检查逐渐进入日常体检选项之中。随着人们对斑块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各种关于斑块的误解也接踵而至。不少人将斑块简单粗暴地理解为:软的不好,硬的好。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
我是专门帮您检查血管有没有“垃圾”,并进行分类的超声医生。咱们今天就看看血管里的“垃圾”如何正确分类。
这样的斑块才是“不定时炸弹”
其实大家谈论的软斑、硬斑,实际上是在说斑块的稳定性。稳定性是判定斑块危险等级的重要指标,而软、硬只是评价标准之一。我们还要根据斑块的结构特征(形态、大小、位置及内部回声等),以及患者自身是否存在心脑血管病危险因素及控制状态来综合分析。判断斑块的稳定性,我们可以:
首先,看形态 表面光滑、外形规则的斑块一般不容易破裂;而外表不光滑,形状不规则的斑块,容易在血流的冲击下破裂。就像河岸边形态不规则的石头,容易造成“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的效果。
举例来说,表层纤维帽厚薄不均的斑块,在遭遇血压起伏时,很容易破裂,破裂后斑块内粥样物质释出,容易形成血栓,血栓脱落造成脑动脉主干的栓塞,有可能引起大面积脑梗死。
其次,看构成 钙化斑块较硬,常理来说应该较为稳定,但经我们临床实践发现,钙化发生的部分和范围不同,斑块的稳定性也是不一样的。
如果是斑块内部的点状钙化,那么这是胆固醇坏死结晶,反而是个不稳定因素;如果钙化出现在斑块表面,则引起斑块的形态不规则,也容易破裂。破裂后,细小斑块被冲到颅内血管,形成脑梗死,这种梗死比血栓造成的脑缺血更难通过溶栓等治疗手段清除。
掌握五个术语 秒懂血管“垃圾”分类
那么我们怎么来发现斑块的形态和构成呢?这就是超声所擅长的了,通过超声检查斑块内部回声特征来评估斑块易损性(稳定性),可以进行专业的血管 “垃圾”分类。
通常超声检查对斑块内部回声由低到高分为以下类型:
低回声 主要成分为脂质(胆固醇)、陈旧性出血、炎性细胞等。对于检查出此类斑块的患者,特别是血脂异常者建议降脂治疗。陈旧性出血者重点是控制血压的稳定性。
低至无回声 通常为斑块内新鲜出血。此类患者多数与饮酒、情绪激动、血压升高或不稳定导致斑块内新生血管的破裂或表面纤维帽的断裂有关。
等回声 主要成分为纤维组织增生。此类斑块相对稳定。
强回声 主要成分为钙化。
混合回声 上述各种类型的斑块特征可出现在同一患者、同一或不同斑块内。
因此,不能检查出是软斑块后心情紧张、思想负担重,也绝不能发现是硬斑块后就高枕无忧,疏于防范。
类别分好了是不是就一劳永逸呢?实际上动脉损伤无时不刻在发生,而血压高、抽烟、部分化学物质、糖尿病、免疫炎症损伤(如血管炎等结缔组织病)等是加重动脉损伤的因素。在这些危险因素的作用下斑块的稳定性又会发生转变,这就说明了分类并非一成不变,当然斑块形成以及它稳定性转变这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而是日积月累形成的。
大多数的斑块会逐渐变大,但在我们临床观察中发现,有些斑块,在其形成早期、以脂质成分为主的时候,通过积极控制危险因素,斑块是可以瘦身甚至消失的!这就有点类似垃圾分类中的可回收垃圾。
不可回收垃圾 也有消纳小妙招
那么面对众多不可回收的垃圾怎么办呢?在临床中我们遇到很多患者希望通过用“除垢剂”、用铲子铲、用管子吸出来等方式,把血管里的斑块清除掉。这怕是对斑块有什么误解。斑块不是血栓,咱们的血管也不是钢管,斑块是日积月累一点点长在血管壁上的,没那么容易去掉。那么我们怎么办呢?
最基本的措施是,改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饮食拒绝重口味 高油、高盐、高糖,荤多于素,都会导致盐、油、糖摄入过多,过多的盐分会使血管扩张,从而使血压升高;多余的脂质不仅会沉积在血管壁上堵塞血管,还会增加血液黏稠度;糖会间接堵塞血管。所以,要想消除血管中的斑块,首先是不让血管堵塞继续发展,做到清淡饮食。
戒烟 烟中含有尼古丁、一氧化碳、氧自由基、多环芳香烃及丁二烯等种有害物质,到达血管后,会干扰血液中的脂肪代谢,破坏血管弹性,损害血管内皮,堵塞血管的流通。
戒掉懒散 坚持运动 长期不运动,血管里面的“垃圾”就没有办法排出;而血管疾病患者只要坚持运动,能明显改善血管功能。
不要生气 不少心脑血管疾病都与情绪波动过大有关。想要血管健康,平和的心态必不可少。这是因为当人生气时,机体会释放一些炎性物质,这些炎性物质可以刺激血管,生长出动脉粥样硬化斑块,或使已有斑块破裂、狭窄,并进一步发展。因此,为了血管健康,真的别再生气了。
斑块的形成和发展是个复杂的过程,所以面对斑块,我们只要在坚持健康生活的基础上,了解并控制自己的“三高”(降脂稳压调糖),同时按医生的指导用药预防心血管事件即可。
有了垃圾不可怕,就怕不识垃圾真面目,让我们用超声的火眼金睛来助您降妖除魔。
《揭秘“一口价”金饰!》最近一段时间,黄金价格又啵啵啵地往上涨,今天小编带你关注的,也是关于黄金的话题。
黄金饰品在日常穿戴中越来越常见,受消费水平及黄金价值属性、款式等因素影响,不少年轻人也加入“逐金”行列,但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值得关注。
无锡市梁溪区消保委近日统计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以来,梁溪区消保委共受理涉首饰类消费纠纷180件,超9成涉及黄金首饰,而大多数金饰消费纠纷由“一口价”黄金饰品的克重、置换等问题而引发。
以下这个调解案例就很具有代表性,涉及到“一口价”黄金饰品。
梁溪区消保委受理后,考虑到纠纷双方分歧较大且存在专业问题,启动了人民调解模式——参与调解的人员除消保委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律师及无锡市金银珠宝玉石行业协会的专业人士。
10月22日,“95后”姑娘小茹(化名)以2300多元的价格,在城区一家金店购买了一款足金项链。几天后她想起来,在购买过程中,店员没有告知她这款金项链的克重数,小票上也没有标明。经称重,该项链重约2.3克。折算下来,每克金价远高于购买当日的金价。
小茹想想觉得买亏了,想用该项链换一款按克重计价的黄金首饰。对此,商家予以拒绝,理由是只限于同类调换。
小茹表示,商家在小票上明确有“本店所售饰品可免费为顾客当场复秤”等字样,但店员在销售时并未为她复秤,对于金饰克重数也“避而不谈”,同时,店员当场承诺日后可调换店内任意黄金饰品。小茹认为,商家前期不告知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后期承诺不兑现,属于失信。
对此,商家回应称,小茹购买的黄金项链为“一口价”黄金饰品。对于此类饰品,店内已明码标价,未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至于“可任意调换”的承诺,商家予以否认。同时,商家表示,该款一口价黄金首饰的卖点在工艺和款式,小茹购买时在票据上签了字,代表她对此是认可的。
调解中,调解人员查看了双方交易的票据凭证,上面仅载有商品的编号、品名、金额等信息,“克重”一栏为空。至于小茹所说的商家承诺,她现场无法提供证据。为充分了解相关情况,调解人员到该金店现场查看了其“一口价”金饰销售情况,发现此类商品标签背面有克重信息,但售出后该标签会被店员剪下。
经调解人员现场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商家同意小茹以补差价的形式,用原“一口价”金饰在该店换购一款总金额不低于4000元的克重金饰。
小茹遇到的消费问题在金饰消费纠纷中“高频”出现,对于消费者来说,当务之急是了解以下问题:
“一口价”金饰与“克重”金饰有何区别?
是否会有隐瞒“一口价”黄金饰品克重?
后期饰品置换又会存在哪些问题?
梁溪区消保委探访城区20家金店,了解在售的“一口价”足金黄金饰品情况,涉及周大福、六福、老凤祥、老庙、潮宏基、周大生、无锡银楼等13个品牌。
“一口价”款式、硬度更优,“按克重”重量上更划算
经走访发现,上述金店内都有“一口价”和“按克重”两类足金首饰。这两类金饰标注的“含金量”并无区别,不同点在于计价方式、工艺、款式等方面。
其中,“一口价”是商家按件一口价定价,这类金饰的工艺主要为3D、5G工艺,款式较为丰富、新潮,店员在推销时会着重介绍其款式以及硬金不易压扁等优点。
“按克重”金饰的计价方式:金饰克重*(当日金价+加工费),与“一口价”金饰相比,款式选择有一定局限性,但在克重上比“一口价”金饰有优势。
在价格方面,受访金店销售的“一口价”足金首饰,每克金价在700多元至1000多元不等,而各金店当日的金价在每克408元至495元不等(各金店定价及优惠活动不同)。
“一口价”金饰克重究竟多少?多数不主动告知,吊牌上“躲猫猫”
对于“一口价”金饰,多数受访金店销售人员不会主动介绍饰品的克重,但被问及该问题时,会予以说明。对于为何不主动介绍金重,销售人员的解释主要为,“一口价”金饰的卖点在于款式、工艺等,并非克重。
探访中发现,大多数受访金店在售的“一口价”金饰的重量“藏身”于商品吊牌的背面或内部,仅1家金店把“一口价”金饰的“克重”明确标注于吊牌正面的价格旁,另两家受访门店没有标注克重。在被问及“一口价”金饰重量时,这两家门店的销售人员的答复是“不知道”,也不同意现场称重。
“一口价”能否置换“克重”?多数受访金店可以,但“有条件”
不少消费者购买黄金饰品,会出现调换款式、大小等“以旧换新”类的售后需求。那么,“一口价”金饰在后期以旧换新时,是否可置换“克重”金饰呢?
对于该问题,4家金店表示,不支持跨类别以旧换新,只接受“一口价”换“一口价”。16家金店销售人员表示“可以”或“在顾客坚持要求的情况下,公司出于维护客户关系等方面考虑勉强可以”,不同金店给出的调换方案也不同,主要有两大类:按价款或按克重。
上述16家金店中,有14家给出的置换方案是“按克重”。举例而言,顾客以4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重量为4克的“一口价”金饰,如果换克重金饰,则只能按4克来计算。如置换“一口价”金饰,才可在满足相关时间等前提下按4000元来折抵。
其他2家金店置换方案为“按价格”,但有条件:置换时一般要求扣除旧金损耗,并在此基础上补差价换大一定金额或比例的新“克重”金饰。同样是上述举例,参照其中1家金店规定的15%旧金损耗率和换大50%的置换要求,即顾客在置换时需要补1700元差价,差价计算方式为(4000-4000*15%)*1.5-(4000-4000*15%)。此外,还要根据被置换金饰的重量支付加工费。另一家没有“换大50%”的要求,但规定的旧金损耗率为30%。
同时,多家金店强调,这种跨类置换仅限于在购买门店,而不适用品牌任意门店。“其实算下来,‘一口价’置换‘克重’不划算,也比较麻烦。”一名销售人员坦言。
与金融机构发售的投资类黄金不同,金店内的黄金饰品属于首饰类,目前对于“一口价”金饰并没有一定要标注“重量”的强制要求。
尽管如此,为避免消费纠纷发生,梁溪区消保委提醒商家,在销售“一口价”金饰时,应主动明确告知消费者重量,而非出于销量等方面考量,对金重避而不答。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金饰时,要明确自己的需求侧重点——是更愿意为金饰的工艺、款式买单,还是更在意克重。
黄金饰品在日常穿戴中越来越常见,受消费水平及黄金价值属性、款式等因素影响,不少年轻人也加入“逐金”行列,但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值得关注。
无锡市梁溪区消保委近日统计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以来,梁溪区消保委共受理涉首饰类消费纠纷180件,超9成涉及黄金首饰,而大多数金饰消费纠纷由“一口价”黄金饰品的克重、置换等问题而引发。
以下这个调解案例就很具有代表性,涉及到“一口价”黄金饰品。
梁溪区消保委受理后,考虑到纠纷双方分歧较大且存在专业问题,启动了人民调解模式——参与调解的人员除消保委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律师及无锡市金银珠宝玉石行业协会的专业人士。
10月22日,“95后”姑娘小茹(化名)以2300多元的价格,在城区一家金店购买了一款足金项链。几天后她想起来,在购买过程中,店员没有告知她这款金项链的克重数,小票上也没有标明。经称重,该项链重约2.3克。折算下来,每克金价远高于购买当日的金价。
小茹想想觉得买亏了,想用该项链换一款按克重计价的黄金首饰。对此,商家予以拒绝,理由是只限于同类调换。
小茹表示,商家在小票上明确有“本店所售饰品可免费为顾客当场复秤”等字样,但店员在销售时并未为她复秤,对于金饰克重数也“避而不谈”,同时,店员当场承诺日后可调换店内任意黄金饰品。小茹认为,商家前期不告知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后期承诺不兑现,属于失信。
对此,商家回应称,小茹购买的黄金项链为“一口价”黄金饰品。对于此类饰品,店内已明码标价,未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至于“可任意调换”的承诺,商家予以否认。同时,商家表示,该款一口价黄金首饰的卖点在工艺和款式,小茹购买时在票据上签了字,代表她对此是认可的。
调解中,调解人员查看了双方交易的票据凭证,上面仅载有商品的编号、品名、金额等信息,“克重”一栏为空。至于小茹所说的商家承诺,她现场无法提供证据。为充分了解相关情况,调解人员到该金店现场查看了其“一口价”金饰销售情况,发现此类商品标签背面有克重信息,但售出后该标签会被店员剪下。
经调解人员现场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商家同意小茹以补差价的形式,用原“一口价”金饰在该店换购一款总金额不低于4000元的克重金饰。
小茹遇到的消费问题在金饰消费纠纷中“高频”出现,对于消费者来说,当务之急是了解以下问题:
“一口价”金饰与“克重”金饰有何区别?
是否会有隐瞒“一口价”黄金饰品克重?
后期饰品置换又会存在哪些问题?
梁溪区消保委探访城区20家金店,了解在售的“一口价”足金黄金饰品情况,涉及周大福、六福、老凤祥、老庙、潮宏基、周大生、无锡银楼等13个品牌。
“一口价”款式、硬度更优,“按克重”重量上更划算
经走访发现,上述金店内都有“一口价”和“按克重”两类足金首饰。这两类金饰标注的“含金量”并无区别,不同点在于计价方式、工艺、款式等方面。
其中,“一口价”是商家按件一口价定价,这类金饰的工艺主要为3D、5G工艺,款式较为丰富、新潮,店员在推销时会着重介绍其款式以及硬金不易压扁等优点。
“按克重”金饰的计价方式:金饰克重*(当日金价+加工费),与“一口价”金饰相比,款式选择有一定局限性,但在克重上比“一口价”金饰有优势。
在价格方面,受访金店销售的“一口价”足金首饰,每克金价在700多元至1000多元不等,而各金店当日的金价在每克408元至495元不等(各金店定价及优惠活动不同)。
“一口价”金饰克重究竟多少?多数不主动告知,吊牌上“躲猫猫”
对于“一口价”金饰,多数受访金店销售人员不会主动介绍饰品的克重,但被问及该问题时,会予以说明。对于为何不主动介绍金重,销售人员的解释主要为,“一口价”金饰的卖点在于款式、工艺等,并非克重。
探访中发现,大多数受访金店在售的“一口价”金饰的重量“藏身”于商品吊牌的背面或内部,仅1家金店把“一口价”金饰的“克重”明确标注于吊牌正面的价格旁,另两家受访门店没有标注克重。在被问及“一口价”金饰重量时,这两家门店的销售人员的答复是“不知道”,也不同意现场称重。
“一口价”能否置换“克重”?多数受访金店可以,但“有条件”
不少消费者购买黄金饰品,会出现调换款式、大小等“以旧换新”类的售后需求。那么,“一口价”金饰在后期以旧换新时,是否可置换“克重”金饰呢?
对于该问题,4家金店表示,不支持跨类别以旧换新,只接受“一口价”换“一口价”。16家金店销售人员表示“可以”或“在顾客坚持要求的情况下,公司出于维护客户关系等方面考虑勉强可以”,不同金店给出的调换方案也不同,主要有两大类:按价款或按克重。
上述16家金店中,有14家给出的置换方案是“按克重”。举例而言,顾客以4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重量为4克的“一口价”金饰,如果换克重金饰,则只能按4克来计算。如置换“一口价”金饰,才可在满足相关时间等前提下按4000元来折抵。
其他2家金店置换方案为“按价格”,但有条件:置换时一般要求扣除旧金损耗,并在此基础上补差价换大一定金额或比例的新“克重”金饰。同样是上述举例,参照其中1家金店规定的15%旧金损耗率和换大50%的置换要求,即顾客在置换时需要补1700元差价,差价计算方式为(4000-4000*15%)*1.5-(4000-4000*15%)。此外,还要根据被置换金饰的重量支付加工费。另一家没有“换大50%”的要求,但规定的旧金损耗率为30%。
同时,多家金店强调,这种跨类置换仅限于在购买门店,而不适用品牌任意门店。“其实算下来,‘一口价’置换‘克重’不划算,也比较麻烦。”一名销售人员坦言。
与金融机构发售的投资类黄金不同,金店内的黄金饰品属于首饰类,目前对于“一口价”金饰并没有一定要标注“重量”的强制要求。
尽管如此,为避免消费纠纷发生,梁溪区消保委提醒商家,在销售“一口价”金饰时,应主动明确告知消费者重量,而非出于销量等方面考量,对金重避而不答。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金饰时,要明确自己的需求侧重点——是更愿意为金饰的工艺、款式买单,还是更在意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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