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确定对方是你适合的结婚对象?
《纽约时报》曾刊登一位美国婚姻专家列出的婚前必问的15个问题,稍微梳理了下改成中国版婚前15个问题。
1.我们要不要孩子?什时候要?生孩子时会选择顺产还是剖腹产?生完后主要谁负责?如果妻子全权负责,是否愿意放弃现有的工作选择家庭主妇?会不会让父母参与小孩的教育?如果育儿观念有冲突,怎么处理?要不要生二胎?一胎生完后计划多久要?孩子可以跟女方姓吗?
2.在哪座城市安家,怎么买房?全款还是贷款?买房需要双方父母资助吗?房产证如何署名?
3.房子如果父母资助,是否愿意与出资多的一方父母一起生活?如果父母干涉婚后生活,怎么办?双方的父母有钥匙吗?可以不打招呼随便来吗?
4.如果任何一方需要离开其家族所在地陪同另一人到外地工作,做得到吗?彼此在职业发展上相互阻碍的话,可以放弃到什么地步?一方遇到低谷,另一个可以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和鼓励吗?
5.要不要签署婚前协议?我们的家庭财政谁来负责?如何合理地安排家庭的支出?
6.家务谁做?是分工,还是让父母来,还是钟点工?买车装修意见听谁的?双方父母每年给多少过节费?每年除夕怎么安排去谁家过年?父母若出现重大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由谁照顾?
7.是否愿意坦诚地说出自己的性需求、性的偏好及恐惧?以及是否愿意交换对方的疾病史,家族遗传病史?
8.如果一方不能生育或者生育困难,是否还接受继续婚姻?如果孩子一生下来就先天性疾病,是否有信心一起面对各种问题,尤其是经济压力?
9.如果父母见到伴侣的反应没有如预期满意,怎么做通父母的思想?如果做不通,是否会放弃伴侣?
10.你们喜欢并尊重对方的朋友吗?如果不喜欢伴侣的某个朋友怎么办?你们能容忍对方拥有异性朋友吗?是否愿意把自己的异性朋友介绍给对方?
11.你们对出轨的定义是什么?精神出轨具体指哪些?肉体出轨具体是哪些?你能接受精神出轨还是肉体出轨?还是都不能接受?
12.我的家族最让你心烦的事情是什么?
13.假如吵架了,是否可以适时中止?真的可以冷静下来倾听对方诉说,并公平对待对方的想法和抱怨吗?是否可以原谅对方?是否可以接受对方的建议,反省和改善自己?
14.我永远不会因为婚姻放弃的东西是什么?
15.我们是不是充满信心面对任何挑战使婚姻一直往前走?突破什么底线,会让你放弃这段婚姻?
婚姻不是打牌,重新洗牌是要付出巨大代价。
希望每一颗真心想爱的心,都能遇到能够契合的另一半。#情感##青春恋一夏#
《纽约时报》曾刊登一位美国婚姻专家列出的婚前必问的15个问题,稍微梳理了下改成中国版婚前15个问题。
1.我们要不要孩子?什时候要?生孩子时会选择顺产还是剖腹产?生完后主要谁负责?如果妻子全权负责,是否愿意放弃现有的工作选择家庭主妇?会不会让父母参与小孩的教育?如果育儿观念有冲突,怎么处理?要不要生二胎?一胎生完后计划多久要?孩子可以跟女方姓吗?
2.在哪座城市安家,怎么买房?全款还是贷款?买房需要双方父母资助吗?房产证如何署名?
3.房子如果父母资助,是否愿意与出资多的一方父母一起生活?如果父母干涉婚后生活,怎么办?双方的父母有钥匙吗?可以不打招呼随便来吗?
4.如果任何一方需要离开其家族所在地陪同另一人到外地工作,做得到吗?彼此在职业发展上相互阻碍的话,可以放弃到什么地步?一方遇到低谷,另一个可以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和鼓励吗?
5.要不要签署婚前协议?我们的家庭财政谁来负责?如何合理地安排家庭的支出?
6.家务谁做?是分工,还是让父母来,还是钟点工?买车装修意见听谁的?双方父母每年给多少过节费?每年除夕怎么安排去谁家过年?父母若出现重大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由谁照顾?
7.是否愿意坦诚地说出自己的性需求、性的偏好及恐惧?以及是否愿意交换对方的疾病史,家族遗传病史?
8.如果一方不能生育或者生育困难,是否还接受继续婚姻?如果孩子一生下来就先天性疾病,是否有信心一起面对各种问题,尤其是经济压力?
9.如果父母见到伴侣的反应没有如预期满意,怎么做通父母的思想?如果做不通,是否会放弃伴侣?
10.你们喜欢并尊重对方的朋友吗?如果不喜欢伴侣的某个朋友怎么办?你们能容忍对方拥有异性朋友吗?是否愿意把自己的异性朋友介绍给对方?
11.你们对出轨的定义是什么?精神出轨具体指哪些?肉体出轨具体是哪些?你能接受精神出轨还是肉体出轨?还是都不能接受?
12.我的家族最让你心烦的事情是什么?
13.假如吵架了,是否可以适时中止?真的可以冷静下来倾听对方诉说,并公平对待对方的想法和抱怨吗?是否可以原谅对方?是否可以接受对方的建议,反省和改善自己?
14.我永远不会因为婚姻放弃的东西是什么?
15.我们是不是充满信心面对任何挑战使婚姻一直往前走?突破什么底线,会让你放弃这段婚姻?
婚姻不是打牌,重新洗牌是要付出巨大代价。
希望每一颗真心想爱的心,都能遇到能够契合的另一半。#情感##青春恋一夏#
外地的离婚流程 |#宁波律师# 外地人在宁波的离婚流程
情况一:双方能协商好的【协议离婚】
1、如有一方的户籍地在宁波的,到该该方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办理【需要有一个月的冷静期】。
2、如双方户籍地都在外地的,需到外地,即任一方的户籍地办理协议。
情况二:双方不能协商的【诉讼离婚】
1、不能协商的,需要到被起诉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区县级法院起诉。
2、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同一个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到登记过的派出所打印【暂住证信息】。
#宁波离婚律师# 具体法律规定https://t.cn/A6aUyjKG
情况一:双方能协商好的【协议离婚】
1、如有一方的户籍地在宁波的,到该该方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办理【需要有一个月的冷静期】。
2、如双方户籍地都在外地的,需到外地,即任一方的户籍地办理协议。
情况二:双方不能协商的【诉讼离婚】
1、不能协商的,需要到被起诉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区县级法院起诉。
2、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同一个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到登记过的派出所打印【暂住证信息】。
#宁波离婚律师# 具体法律规定https://t.cn/A6aUyjKG
【省内居民,可在贵阳领结婚证#结婚离婚都可以在贵阳办理#具体需要哪些材料,来看详细规定】市民提问:男女双方的户籍所在地均不在贵阳,但都是贵州省内的,由于在贵阳市工作,常居贵阳,请问可以在贵阳领取结婚证吗?需要什么材料呢?
贵阳市民政局答复:像这种情况,可以在贵阳领取结婚证。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省民政厅办公室印发《贵州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黔民办函〔2021〕22号),决定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贵州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改革试点。其实施内容主要为:将省内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贵阳市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根据《贵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的通告》实施内容第(五)条: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的,必须由经常居住地的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当事人除需提交《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同属贵阳贵安的,跨区域办理结(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相关链接
结婚、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1、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任璐瑶
贵阳市民政局答复:像这种情况,可以在贵阳领取结婚证。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省民政厅办公室印发《贵州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黔民办函〔2021〕22号),决定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贵州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改革试点。其实施内容主要为:将省内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贵阳市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根据《贵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的通告》实施内容第(五)条: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的,必须由经常居住地的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当事人除需提交《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同属贵阳贵安的,跨区域办理结(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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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1、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任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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