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上有些内容真的是蛮奇特的,类似这个账号,我看了一下,他们公司有人上班吗?[允悲],真的会有这种公司存在吗?
小真的是消费主义盛行的一个平台,各种精致的小玩意,下午茶,化妆品啥的,感觉他们上班不是上班,是享受[允悲],天天不用干啥就是去消费的。
有一个帖子是说新入职员工然后他们其他人齐刷刷送礼物,也是各种精致办公小物,社会毒打人心里只冒出:这让人干不下去都不好辞职了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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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冷知识# 古代也有#垃圾分类# ?】
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县城关睡虎地11号墓地出土的秦简中,有一部分是关于秦国法律的,后来被整理成为《秦律十八种》,其中有大量关于环境卫生方面的规定,由此将古代人对于环保的历史研究浮现在人们的视野面前。
在古代,不重视环境甚至出现了“不可以为天下王”的记载。荀子用了大量笔墨强调生态自然的和谐,他说:“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整体意思就是告诫百姓不能随意乱砍乱伐,践踏花草,因为这是“圣王之制也”。
往西周时期看,当时还颁布了环保法令,“毋坏屋,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这是西周的《伐崇令》 堪称我国历史上有关环保的最严发令,最高可以杀无赦 ,可知确实到了极其森严的地步。在当时还有一个叫“虞”的专门负责环境保护的部门,职责是负责所有的山川林业和大江湖泊。
五帝时代,舜就对自然环保格外重视,根据当时的形势,他设置了专门机构,配置官吏,然后由各部落首领公开商讨,这其中就有“虞”。“虞”的编制不小,第一任虞官名叫伯益,《尚书尧典》也记载了舜任命伯益做“环保主官”的事。国内有环保学者认为,舜所设的“虞”,是世界上最早的“环保部”,伯益是最早的“环保官员”。
此外,伯益不光是环保专家,还是治水专家大禹的重要助手;他发明了水井,保证百姓饮用水源免受污染;他还提倡保护动物,构建生态平衡发展。《汉书.地理志》中记载有“伯益知禽兽”的文字,因此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出他对于自然的研究已经相当深入。
大禹在任时颁布禁令:“春三月, 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纲罟,以成鱼鳖之长。”春季实行“山禁”,夏季实行“休渔”、这既保护了环境,也保证了社会可持续发展。公元前1050年前后,周王在攻打崇国时出台“伐崇令”定:“毋坏屋, 毋填井,毋伐树毋动六畜。”即不得毁坏房屋,不得填埋水井,不得砍伐树木,不得破坏居住环境的设施。
商鞅时代
此外,对于乱扔垃圾于街道上的人会受到断手的严重惩罚。《韩非子》记载: "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把灰这类生活垃圾倒在街道上,被发现后将被剁手,确实有点过了,后来古人对破坏环保的处罚有所放松,但也不轻饶,如在唐、宋两代随便烧荒者一旦被抓到,要被“鞭笞“伐毁树木”的,则以偷盗罪论处。
同样管仲甚至认为“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草莱 不可以为天下王。”根据这一思想,他提出了明确的禁令,“无杀伐 无割大陵,伐大木,斩大山,行大火,诛大臣,收谷赋。”这话不难理解,就是不能对自然环境有任何破坏,尤其是违背季节的砍伐,因此在管仲的推动下,齐国整体的风度和治理水平都高出其他列国,因此成为“春秋五霸”不是没有原因的,可以想见,齐国在当时是最好的“宜居城市”了。
此外《吕氏春秋.士容论》也涉及了秦国 “禁烧”规定, “泽人不敢灰”之说,即不准在泽中割草烧灰。《北齐书 》中记载,皇帝高洋下诏规定:“限仲冬一月燎原,不得他时行火,损昆虫草木。”只能在仲冬(十一月)一个月内烧荒,其它季节一律禁止.后代相关环保法令中,便保留了“禁烧”条令,如《唐律杂律》规定“非时烧田野者”要被严惩。《宋刑统》中提到,所谓“非时”是指每年阴历二月到十月之间。保护水源方面的规定也很多,如唐宋法律上都有规定“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卷,杖六十”等。
那么,如果违反环保法令怎么办?
从西周周文王的“伐崇令”规定“有不如令者,死无赦”,即如果有人敢不遵从禁令,一律处死,且不得说情赦免。此外,《管子》中有记载:“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
除了颁布保护城市清洁卫生的法规,古代也有专门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在古代,环卫工人称之为“条狼氏”。条狼氏掌清除道路、驱避行人之职。
古人还严禁在道路上乱倒垃圾,违者严惩不贷,绝不会姑息迁就。《汉书五行志》:“秦连相坐之法,弃灰于道者黥。” 脸上刻字发配,这个处理确实不轻。
此外,对于厕所环境,也是管理的也是相当规范。
古人在看人家房子的时候,看客厅看卧室还要看卫生间,因为厕所的干净与否,是检验房屋质量的标准。“观室者周于寝庙,又适其偃焉。”不仅如此,古代对公共厕所也非常讲究,对厕所的位置要求挺严。
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县城关睡虎地11号墓地出土的秦简中,有一部分是关于秦国法律的,后来被整理成为《秦律十八种》,其中有大量关于环境卫生方面的规定,由此将古代人对于环保的历史研究浮现在人们的视野面前。
在古代,不重视环境甚至出现了“不可以为天下王”的记载。荀子用了大量笔墨强调生态自然的和谐,他说:“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整体意思就是告诫百姓不能随意乱砍乱伐,践踏花草,因为这是“圣王之制也”。
往西周时期看,当时还颁布了环保法令,“毋坏屋,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这是西周的《伐崇令》 堪称我国历史上有关环保的最严发令,最高可以杀无赦 ,可知确实到了极其森严的地步。在当时还有一个叫“虞”的专门负责环境保护的部门,职责是负责所有的山川林业和大江湖泊。
五帝时代,舜就对自然环保格外重视,根据当时的形势,他设置了专门机构,配置官吏,然后由各部落首领公开商讨,这其中就有“虞”。“虞”的编制不小,第一任虞官名叫伯益,《尚书尧典》也记载了舜任命伯益做“环保主官”的事。国内有环保学者认为,舜所设的“虞”,是世界上最早的“环保部”,伯益是最早的“环保官员”。
此外,伯益不光是环保专家,还是治水专家大禹的重要助手;他发明了水井,保证百姓饮用水源免受污染;他还提倡保护动物,构建生态平衡发展。《汉书.地理志》中记载有“伯益知禽兽”的文字,因此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出他对于自然的研究已经相当深入。
大禹在任时颁布禁令:“春三月, 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纲罟,以成鱼鳖之长。”春季实行“山禁”,夏季实行“休渔”、这既保护了环境,也保证了社会可持续发展。公元前1050年前后,周王在攻打崇国时出台“伐崇令”定:“毋坏屋, 毋填井,毋伐树毋动六畜。”即不得毁坏房屋,不得填埋水井,不得砍伐树木,不得破坏居住环境的设施。
商鞅时代
此外,对于乱扔垃圾于街道上的人会受到断手的严重惩罚。《韩非子》记载: "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把灰这类生活垃圾倒在街道上,被发现后将被剁手,确实有点过了,后来古人对破坏环保的处罚有所放松,但也不轻饶,如在唐、宋两代随便烧荒者一旦被抓到,要被“鞭笞“伐毁树木”的,则以偷盗罪论处。
同样管仲甚至认为“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草莱 不可以为天下王。”根据这一思想,他提出了明确的禁令,“无杀伐 无割大陵,伐大木,斩大山,行大火,诛大臣,收谷赋。”这话不难理解,就是不能对自然环境有任何破坏,尤其是违背季节的砍伐,因此在管仲的推动下,齐国整体的风度和治理水平都高出其他列国,因此成为“春秋五霸”不是没有原因的,可以想见,齐国在当时是最好的“宜居城市”了。
此外《吕氏春秋.士容论》也涉及了秦国 “禁烧”规定, “泽人不敢灰”之说,即不准在泽中割草烧灰。《北齐书 》中记载,皇帝高洋下诏规定:“限仲冬一月燎原,不得他时行火,损昆虫草木。”只能在仲冬(十一月)一个月内烧荒,其它季节一律禁止.后代相关环保法令中,便保留了“禁烧”条令,如《唐律杂律》规定“非时烧田野者”要被严惩。《宋刑统》中提到,所谓“非时”是指每年阴历二月到十月之间。保护水源方面的规定也很多,如唐宋法律上都有规定“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卷,杖六十”等。
那么,如果违反环保法令怎么办?
从西周周文王的“伐崇令”规定“有不如令者,死无赦”,即如果有人敢不遵从禁令,一律处死,且不得说情赦免。此外,《管子》中有记载:“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
除了颁布保护城市清洁卫生的法规,古代也有专门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在古代,环卫工人称之为“条狼氏”。条狼氏掌清除道路、驱避行人之职。
古人还严禁在道路上乱倒垃圾,违者严惩不贷,绝不会姑息迁就。《汉书五行志》:“秦连相坐之法,弃灰于道者黥。” 脸上刻字发配,这个处理确实不轻。
此外,对于厕所环境,也是管理的也是相当规范。
古人在看人家房子的时候,看客厅看卧室还要看卫生间,因为厕所的干净与否,是检验房屋质量的标准。“观室者周于寝庙,又适其偃焉。”不仅如此,古代对公共厕所也非常讲究,对厕所的位置要求挺严。
#我为群众办实事# 【安次区:“全科网格”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今年以来,廊坊市安次区光明西道街道办事处着力构建“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以300至500户为标准,建立起以“社区网格长+片区网格员+楼长+单元长+堡垒户”为链条的五级管理网络模式,将党建、公共服务、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事项纳入“全科网格”,建立“全天候巡查、全覆盖了解、无缝隙对接”的运行格局,实现人、事、物全覆盖、不留白,做到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张网”、网中有格、格内定人、人尽其责。
据介绍,光明西道街道办事处共规划出84个网格,配备17名网格长、84名网格员。网格员按照“一员多能、一岗多职、一网统管”的要求,当好信息员、宣传员、服务员等,全面履行基础信息收集、政策法规宣传、矛盾纠纷调处等职责,真正打通基层治理“神经末梢”,推动工作效率不断提升。今年以来,共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418件,参与人员超过1300人次。
据介绍,光明西道街道办事处共规划出84个网格,配备17名网格长、84名网格员。网格员按照“一员多能、一岗多职、一网统管”的要求,当好信息员、宣传员、服务员等,全面履行基础信息收集、政策法规宣传、矛盾纠纷调处等职责,真正打通基层治理“神经末梢”,推动工作效率不断提升。今年以来,共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418件,参与人员超过13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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