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榆林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6月15日,榆林市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榆林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将从2022年7月1日起调高。
具体内容如下↓↓↓
广大参保城乡居民:
结合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榆林市于2022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起付标准
市内一级医疗机构(含参照一级医院管理的医疗机构,以下类同)起付标准调整为150、300元;市内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调整为500、600元;市内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调整为1200、1600元。
二、调整支付比例
市内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由85%提高至88%;市内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65%。
三、调整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药品目录》范围内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10%调整为5%。
据了解,今年1月1日起榆林市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原80%提高至85%;市内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原75%提高至78%;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原58%提高至60%。此次调整为榆林今年第二次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综合“榆林市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具体内容如下↓↓↓
广大参保城乡居民:
结合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榆林市于2022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起付标准
市内一级医疗机构(含参照一级医院管理的医疗机构,以下类同)起付标准调整为150、300元;市内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调整为500、600元;市内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调整为1200、1600元。
二、调整支付比例
市内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由85%提高至88%;市内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65%。
三、调整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药品目录》范围内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10%调整为5%。
据了解,今年1月1日起榆林市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原80%提高至85%;市内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原75%提高至78%;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原58%提高至60%。此次调整为榆林今年第二次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综合“榆林市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保定市河大附属医院在保定人心中是医术不错的一所三甲医院,特别是生活在保定的老人对这家医院的信任度比较高。就是这样的一家医院在前不久刚因脏乱差被曝光,80岁的父亲去医院帮母亲拿慢保的药,又遇上了不公平的待遇,一家医院出问题,肯定不是单一的一处管理不到位,而是各方面存在问题。药没多少钱,而是医院的工作人员对待老人无所谓态度,何况现在社会方方面面对60、70岁老人都设有绿色通道。不能陪在老人身边,看到老人无奈之余发在微信朋友圈里《买药纪实》,抛开医院管理的问题,我只想问哪些丑恶嘴脸的医院工作人员,她们没有老人吗,她们不会老吗?
#焦作网·今日焦作# 【以硬作风展现新作为——记河南省优秀医院院长、河南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长于拥军】见过河南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于拥军的人都说,他给人的感觉是温和、儒雅、如沐春风。然而,这个行事低调的院长,在工作中却有一股敢啃硬骨头、敢于创新的硬作风,这也使医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前不久,以“创新驱动 高质发展”为主题的河南省医院协会2021年会员代表大会暨医院管理年会在郑州召开。会上,于拥军荣获“河南省优秀医院院长”称号。对此,于拥军满怀深情地说:“这分荣誉不仅仅属于我,还属于医院的全体职工。”……https://t.cn/A6ahLSb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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