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5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出现在别人的日记里,就像曾经他们一个一个出现在我的日记里一样,爽姐姐让我知道,我也是被人惦记的,真的很开心。
如果我今天不问她的近况,可能就不会知道陈甜甜奶奶,去世了,今天是葬礼最后一天,而她刚才在回南昌做她社畜的动车上。她说奶奶走的很安详,没有痛苦,没有生病,晚上躺下就走了。她唯一的遗憾就是在最后一天回来后,奶奶走的晚上没有和她在一起。
这种突然的事情才难过,因为要很久很久才能接受这件事情。我也是从我爸爸的事情才知道,原来难过,原来伤心,原来痛苦,是要有个过程的。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出现在别人的日记里,就像曾经他们一个一个出现在我的日记里一样,爽姐姐让我知道,我也是被人惦记的,真的很开心。
如果我今天不问她的近况,可能就不会知道陈甜甜奶奶,去世了,今天是葬礼最后一天,而她刚才在回南昌做她社畜的动车上。她说奶奶走的很安详,没有痛苦,没有生病,晚上躺下就走了。她唯一的遗憾就是在最后一天回来后,奶奶走的晚上没有和她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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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身边事# [话筒] #守牢疫情防控底线 守护精致幸福城市# 【“五小”场所开启“升级版”防护[加油]】扫码测温、消杀升级、一客一换一消毒、推行预约制……临近春节,餐饮店、宾馆、理发店、洗浴中心等“五小”场所人数有所增加。在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防疫监督要求下,众多店铺采取限流、错峰预约、测量体温、消毒等一系列“升级版”防护措施,盯紧薄弱环节,有效保障市民生活便利,筑牢疫情防控阵地。(文字记者:张萌 陈甜甜 通讯员:林涛 唐军伟)https://t.cn/A65AB607
【138份判决中的阴婚秘密:用卖女儿尸体的钱给儿子买鬼新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阴婚”为关键字搜索,剔除不相关案件,可以搜集到138份与阴婚相关的判决。通过梳理发现:在刑事案件中,阴婚涉及谋杀、盗尸等行为;民事案件中,阴婚费用常常成为谈判筹码,用以在争夺财产时取得优势。而案件中的逝者则面目模糊,相比拥有独立人格的生命,这些女人更像工具或商品,被家人用以利益交换。
对于女孩而言,这是一趟有去无回的旅程。她名为陈甜甜,18岁,未满1岁时在火车站被陕西渭南的一对夫妇拾到,带回家抚养。她患有先天性脑瘫,无法说话,常年卧病在床。夫妇觉得抚养压力大,找人说媒未果,在媒人的建议下,萌生了给陈甜甜配阴婚的想法。
通过丁胜利等7位中间人,他们联系上山西的一户人家。对方曾赶来渭南洽谈,得知陈甜甜还活着,当即开车回了山西。随后,一位中间人告诉丁胜利,只要女孩死亡,手续齐全且放在医院太平间,还是能联系到男方来拉人。
次日,丁胜利用2000元买来一份假的死亡证明,并拟了自愿配阴婚的委托书,拿给陈甜甜的养父签字。他凑了3万元,用其中2万给了陈甜甜的养父母,剩下的分给其他中间人。陈甜甜被养母哭着抱进出租车,踏上这条绝命之路。
凌晨1点多,丁胜利等人打算将陈甜甜放在医院的太平间,任其冻死。太平间管理员用手电一照,发现人还活着,痛斥丁胜利等人“胆子太大”,把他们赶了出去。陈甜甜又被搬回车里,往山西去。凌晨3点半,车子在山西境内遇到例行检查,警察发现异样,把她救了下来。
这是发生在2013年的一起案件,在涉及阴婚的上百起案件中,这几乎是性质最恶劣的。最终,丁胜利等中间人和陈甜甜的养父母被判犯故意杀人罪,处以3-7年有期徒刑。
近半数的判决指向盗窃与买卖尸体,涉及至少106位盗尸者和41位倒卖者,其中男性远多于女性。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除少数未标注外,2人为高中文化,16人为初中文化,其余均为文盲或小学文化。多数人的动机是从中谋利。一些被告已经成为产业链的一环。
不论出于何种动机,这些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盗窃、侮辱尸体罪”,按照《刑法》第302条,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刑期超过1年半的,大多是累犯,或有其他犯罪前科。作为买家或卖家的逝者家属,几乎不会被起诉。有时,买家甚至无需返还尸体。
被盗的女尸,在这些案件中更像是一种商品,有的被买家嫌弃“不像20多岁的,太老了不想要”,有的先前配过阴婚,又被盗尸者倒卖,再度用于配阴婚。
除了谋杀、盗尸这类骇人听闻的案件,在更为日常的纠纷中,阴婚也被提及。约50份判决中,阴婚费用成为一种谈判筹码,在人们争夺赔偿、遗产或补助时,起到或多或少的作用。
山东一女子因煤气中毒住院,其丈夫、女儿、儿子均死亡。出院后,她发现公婆将家中的存折、现金和赔偿据为己有,还把女儿的尸体卖了5万元。她没有提出追回女儿的尸体,而是请求分割这5万元以及其他财产。后来,她很快与公婆达成协议,卖女儿得来的5万元用以给儿子配阴婚。随后,她把精力聚焦在房产的争夺。
她的女儿和差点被杀死的陈甜甜一样,几乎沦为家人谋取利益的工具。不论生前死后,由不得自己安排。(来源:搜狐极昼工作室)https://t.cn/A6qlxSfQ
对于女孩而言,这是一趟有去无回的旅程。她名为陈甜甜,18岁,未满1岁时在火车站被陕西渭南的一对夫妇拾到,带回家抚养。她患有先天性脑瘫,无法说话,常年卧病在床。夫妇觉得抚养压力大,找人说媒未果,在媒人的建议下,萌生了给陈甜甜配阴婚的想法。
通过丁胜利等7位中间人,他们联系上山西的一户人家。对方曾赶来渭南洽谈,得知陈甜甜还活着,当即开车回了山西。随后,一位中间人告诉丁胜利,只要女孩死亡,手续齐全且放在医院太平间,还是能联系到男方来拉人。
次日,丁胜利用2000元买来一份假的死亡证明,并拟了自愿配阴婚的委托书,拿给陈甜甜的养父签字。他凑了3万元,用其中2万给了陈甜甜的养父母,剩下的分给其他中间人。陈甜甜被养母哭着抱进出租车,踏上这条绝命之路。
凌晨1点多,丁胜利等人打算将陈甜甜放在医院的太平间,任其冻死。太平间管理员用手电一照,发现人还活着,痛斥丁胜利等人“胆子太大”,把他们赶了出去。陈甜甜又被搬回车里,往山西去。凌晨3点半,车子在山西境内遇到例行检查,警察发现异样,把她救了下来。
这是发生在2013年的一起案件,在涉及阴婚的上百起案件中,这几乎是性质最恶劣的。最终,丁胜利等中间人和陈甜甜的养父母被判犯故意杀人罪,处以3-7年有期徒刑。
近半数的判决指向盗窃与买卖尸体,涉及至少106位盗尸者和41位倒卖者,其中男性远多于女性。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除少数未标注外,2人为高中文化,16人为初中文化,其余均为文盲或小学文化。多数人的动机是从中谋利。一些被告已经成为产业链的一环。
不论出于何种动机,这些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盗窃、侮辱尸体罪”,按照《刑法》第302条,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刑期超过1年半的,大多是累犯,或有其他犯罪前科。作为买家或卖家的逝者家属,几乎不会被起诉。有时,买家甚至无需返还尸体。
被盗的女尸,在这些案件中更像是一种商品,有的被买家嫌弃“不像20多岁的,太老了不想要”,有的先前配过阴婚,又被盗尸者倒卖,再度用于配阴婚。
除了谋杀、盗尸这类骇人听闻的案件,在更为日常的纠纷中,阴婚也被提及。约50份判决中,阴婚费用成为一种谈判筹码,在人们争夺赔偿、遗产或补助时,起到或多或少的作用。
山东一女子因煤气中毒住院,其丈夫、女儿、儿子均死亡。出院后,她发现公婆将家中的存折、现金和赔偿据为己有,还把女儿的尸体卖了5万元。她没有提出追回女儿的尸体,而是请求分割这5万元以及其他财产。后来,她很快与公婆达成协议,卖女儿得来的5万元用以给儿子配阴婚。随后,她把精力聚焦在房产的争夺。
她的女儿和差点被杀死的陈甜甜一样,几乎沦为家人谋取利益的工具。不论生前死后,由不得自己安排。(来源:搜狐极昼工作室)https://t.cn/A6qlxSf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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