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市教育局2022年汉中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公告[话筒]】为有力推进“学研在汉中”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见效,破解公办幼儿园缺编制、聘人难、留人难、管理难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现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关于在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试行教职工总量控制管理的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7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12日至2004年4月1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国(境)外学历专业按相似相近把握,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2年4月6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岗位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限统一规定为2022年4月6日;
本次招聘对报考人员服务期计算的截止时限统一规定为2022年12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汉中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岗位表中兴汉新区、滨江新区尚未明确学校名称的岗位,招聘结束后由两个新区对拟聘人员进行岗位分配。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汉中市域内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在编教师、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5.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t.cn/aN0BSk)、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t.cn/RqUnqVF)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届时考生可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https://t.cn/aN0BSk)由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2日08:00至2022年4月16日18:00时。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按照岗位要求认真比对自己的资格条件填报信息,缴费则视为报名通过,请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只在面试前对考生报考信息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考生在报名时因为误报瞒报导致的审查不通过,由考生自己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信息,在考试招聘全过程必须一致。若报考者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解除劳动合同等。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17日24:00。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参照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本次考两科,每人按100元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等环节核对信息。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2年4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因疫情防控情况,笔试时间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疫情防控。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届时将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汉中市疫情防控动态,在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适时发布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疫情防控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并遵照执行。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2022年5月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名单。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次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资格审查人选从笔试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岗位招聘人数在6人及以上的,比例为1:2;岗位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公布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审查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
(六)面试
面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022年汉中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面试统一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七)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九)考察
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市教育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时间以实际到岗时间为准)。合同的履行、变更及解除、终止等有关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合同期满后视备案制教师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依法续签。备案制教师在使用中发生劳动争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待遇保障。备案制教师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基本待遇,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实行教职工总量控制管理幼儿园的财政支持政策保持不变,按照“谁签订、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所需经费按属地原则解决。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
新聘用的备案制教师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公告要求参加缴费确认、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https://t.cn/A66QtilX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12日至2004年4月1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国(境)外学历专业按相似相近把握,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2年4月6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岗位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限统一规定为2022年4月6日;
本次招聘对报考人员服务期计算的截止时限统一规定为2022年12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汉中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岗位表中兴汉新区、滨江新区尚未明确学校名称的岗位,招聘结束后由两个新区对拟聘人员进行岗位分配。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汉中市域内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在编教师、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5.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t.cn/aN0BSk)、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t.cn/RqUnqVF)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届时考生可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https://t.cn/aN0BSk)由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2日08:00至2022年4月16日18:00时。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按照岗位要求认真比对自己的资格条件填报信息,缴费则视为报名通过,请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只在面试前对考生报考信息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考生在报名时因为误报瞒报导致的审查不通过,由考生自己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信息,在考试招聘全过程必须一致。若报考者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解除劳动合同等。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17日24:00。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参照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本次考两科,每人按100元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等环节核对信息。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2年4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因疫情防控情况,笔试时间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疫情防控。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届时将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汉中市疫情防控动态,在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适时发布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疫情防控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并遵照执行。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2022年5月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名单。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次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资格审查人选从笔试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岗位招聘人数在6人及以上的,比例为1:2;岗位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公布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审查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
(六)面试
面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022年汉中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面试统一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七)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九)考察
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市教育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时间以实际到岗时间为准)。合同的履行、变更及解除、终止等有关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合同期满后视备案制教师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依法续签。备案制教师在使用中发生劳动争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待遇保障。备案制教师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基本待遇,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实行教职工总量控制管理幼儿园的财政支持政策保持不变,按照“谁签订、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所需经费按属地原则解决。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
新聘用的备案制教师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公告要求参加缴费确认、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https://t.cn/A66QtilX
【开封发布最新政策:#来返开封人员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近期疫情防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2年6号)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复杂,截至3月15日12时,全国现有17个高风险地区、305个中风险地区。加之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染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隐匿性更强,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范输入风险,全力保障市民健康,现就加强我市疫情防控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开封域外来(返)汴人员管理
(一)主动报备行程
1.所有来(返)汴人员,务必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进行报备。到汴后,应在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酒店报告,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健康管理措施,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可疑症状,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
2.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国内各地疫情动态和病例的相关信息,近期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旅居史,特别是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主动核酸检测
省外来(返)汴人员、省内发生本地疫情城市低风险地区来(返)汴人员,入汴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可在开封火车站、高铁北站、宋城路轻轨站等交通枢纽设立的健康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后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入汴。入汴后,于24小时内再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明确前非必要不外出。
(三)规范分类管理
1.境外入汴人员须主动配合完成“点对点”转运、核酸检测、健康筛查等疫情防控措施。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措施。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措施。
2.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或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汴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1、3、7天)。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入汴人员(双码绿码、行程码带*星号),因行程码无法精确显示县(区)及街道,需持出发地社区或单位证明,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汴后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3次核酸检测(第1、3、7天),由社区负责落实;入住酒店的人员,配合当地社区落实“72小时2次核酸检测”措施。
3.自发生本土疫情传播,但暂未划定风险等级地市的入汴人员,须持出发地社区或单位证明,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汴后由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根据该城市公布的封控管控防范等情况,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政策落实相关措施。当地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后,按照(2)进行分类管理。
对于无相关证明,无法判断具体区域的人员,由当地社区参照中高风险地区入汴政策进行管控。
(四)主动配合防控
广大入汴人员如接到流行病学调查,提示本人是密接、次密接后,请立即停止参加人员聚集活动、立即停止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立刻向本人所在地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按照社区工作人员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严格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管理
(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医疗机构、商场超市、旅游景区、餐饮机构、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小餐饮等“九小”场所认真实行扫码查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以及通风消毒等刚性防控措施,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二)旅游景区、影剧院和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开封市以外游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接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双码异常人员;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室外不超过容载量的75%。
(三)宾馆酒店、洗浴中心、民宿等具有留宿功能的场所,除执行以上措施外,还要严格查验入住人员健康信息并签订《个人安全承诺书》,对住宿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证明拍照留存。发现涉疫风险人员立即安置在临时隔离房间,并及时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告,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对行程码带星人员纳入属地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所有市场主体要认真落实法人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承担管辖范围内疫情防控领导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切实落实人员出入管理、个人防护、测温扫码、健康监测、通风消毒、健康宣教等防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属地社区(村)报告。各级各类法人单位要严格落实“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和风险处置工作。
(二)严格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严格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培训机构。坚持落实培训工作人员和学生测体温、戴口罩,实行错峰培训,减少人员密度。落实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培训场所每日开展清洁消毒、通风换气,杜绝风险隐患。
(三)各责任主体单位要落实好工作人员行踪管理、健康监测等措施,签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在醒目位置摆放或悬挂疫情防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示牌,上岗员工必须完成疫苗全程接种。认真落实26类重点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建立核酸检测工作台账,确保做到“周检测、月覆盖”。
四、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
(一)落实《关于从严做好聚集性活动审批的通知》(汴疫防指办〔2021〕229号),从严审批非经贸类聚集性活动,原则上非经贸类活动一律暂时停办;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经过审批可以举办的经贸类活动,减少现场参加人员,缩短活动时间,参加人员必须事前做核酸检测,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活动,坚决避免发生聚集性疫情。坚持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强化聚集性活动的监督检查。
(二)对群众性婚丧嫁娶等活动,以村“社区”、乡镇(街道)为单位加强思想教育、强化事先报批,倡导简办小办节约办。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确需举办的要缩小规模,须向属地社区(村)进行报备审批,承办宴会不超过5桌(每桌不超过10人)。
五、严格个人健康管理
(一)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在商场、超市、酒店、影剧院、地铁、机场等公共场所,配合做好戴口罩、扫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进入公共场所时,要主动配合扫码入内。
(二)加强快递邮件安全管理,非必要不邮购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物品。在收发邮件快递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喷洒医用酒精进行表面消毒,避免用手触碰口、眼、鼻,拆除包装后立即洗手。选购、加工冷链食品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并做好手部卫生。
(三)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鉴于当前疫情形势,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城市,减少跨省、跨地区流动;如确需出行,请务必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关注自身健康码状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汴前主动报备。
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目前,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持续推进。
各接种点疫苗充足,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未接种的尽快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尽快接受加强免疫;
家中有3-11岁无接种禁忌儿童未完成两针免疫的家长朋友,尽快带领孩子完成全程免疫,做到“应接尽接”;
老年人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可以极大程度降低感染后出现重症等风险,60岁以上老人应尽快接种疫苗及加强针剂,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关于近期疫情防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2年6号)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复杂,截至3月15日12时,全国现有17个高风险地区、305个中风险地区。加之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染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隐匿性更强,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范输入风险,全力保障市民健康,现就加强我市疫情防控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开封域外来(返)汴人员管理
(一)主动报备行程
1.所有来(返)汴人员,务必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进行报备。到汴后,应在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酒店报告,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健康管理措施,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可疑症状,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
2.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国内各地疫情动态和病例的相关信息,近期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旅居史,特别是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主动核酸检测
省外来(返)汴人员、省内发生本地疫情城市低风险地区来(返)汴人员,入汴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可在开封火车站、高铁北站、宋城路轻轨站等交通枢纽设立的健康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后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入汴。入汴后,于24小时内再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明确前非必要不外出。
(三)规范分类管理
1.境外入汴人员须主动配合完成“点对点”转运、核酸检测、健康筛查等疫情防控措施。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措施。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措施。
2.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或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汴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1、3、7天)。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入汴人员(双码绿码、行程码带*星号),因行程码无法精确显示县(区)及街道,需持出发地社区或单位证明,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汴后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3次核酸检测(第1、3、7天),由社区负责落实;入住酒店的人员,配合当地社区落实“72小时2次核酸检测”措施。
3.自发生本土疫情传播,但暂未划定风险等级地市的入汴人员,须持出发地社区或单位证明,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汴后由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根据该城市公布的封控管控防范等情况,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政策落实相关措施。当地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后,按照(2)进行分类管理。
对于无相关证明,无法判断具体区域的人员,由当地社区参照中高风险地区入汴政策进行管控。
(四)主动配合防控
广大入汴人员如接到流行病学调查,提示本人是密接、次密接后,请立即停止参加人员聚集活动、立即停止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立刻向本人所在地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按照社区工作人员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严格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管理
(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医疗机构、商场超市、旅游景区、餐饮机构、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小餐饮等“九小”场所认真实行扫码查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以及通风消毒等刚性防控措施,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二)旅游景区、影剧院和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开封市以外游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接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双码异常人员;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室外不超过容载量的75%。
(三)宾馆酒店、洗浴中心、民宿等具有留宿功能的场所,除执行以上措施外,还要严格查验入住人员健康信息并签订《个人安全承诺书》,对住宿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证明拍照留存。发现涉疫风险人员立即安置在临时隔离房间,并及时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告,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对行程码带星人员纳入属地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所有市场主体要认真落实法人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承担管辖范围内疫情防控领导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切实落实人员出入管理、个人防护、测温扫码、健康监测、通风消毒、健康宣教等防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属地社区(村)报告。各级各类法人单位要严格落实“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和风险处置工作。
(二)严格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严格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培训机构。坚持落实培训工作人员和学生测体温、戴口罩,实行错峰培训,减少人员密度。落实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培训场所每日开展清洁消毒、通风换气,杜绝风险隐患。
(三)各责任主体单位要落实好工作人员行踪管理、健康监测等措施,签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在醒目位置摆放或悬挂疫情防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示牌,上岗员工必须完成疫苗全程接种。认真落实26类重点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建立核酸检测工作台账,确保做到“周检测、月覆盖”。
四、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
(一)落实《关于从严做好聚集性活动审批的通知》(汴疫防指办〔2021〕229号),从严审批非经贸类聚集性活动,原则上非经贸类活动一律暂时停办;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经过审批可以举办的经贸类活动,减少现场参加人员,缩短活动时间,参加人员必须事前做核酸检测,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活动,坚决避免发生聚集性疫情。坚持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强化聚集性活动的监督检查。
(二)对群众性婚丧嫁娶等活动,以村“社区”、乡镇(街道)为单位加强思想教育、强化事先报批,倡导简办小办节约办。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确需举办的要缩小规模,须向属地社区(村)进行报备审批,承办宴会不超过5桌(每桌不超过10人)。
五、严格个人健康管理
(一)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在商场、超市、酒店、影剧院、地铁、机场等公共场所,配合做好戴口罩、扫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进入公共场所时,要主动配合扫码入内。
(二)加强快递邮件安全管理,非必要不邮购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物品。在收发邮件快递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喷洒医用酒精进行表面消毒,避免用手触碰口、眼、鼻,拆除包装后立即洗手。选购、加工冷链食品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并做好手部卫生。
(三)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鉴于当前疫情形势,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城市,减少跨省、跨地区流动;如确需出行,请务必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关注自身健康码状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汴前主动报备。
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目前,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持续推进。
各接种点疫苗充足,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未接种的尽快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尽快接受加强免疫;
家中有3-11岁无接种禁忌儿童未完成两针免疫的家长朋友,尽快带领孩子完成全程免疫,做到“应接尽接”;
老年人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可以极大程度降低感染后出现重症等风险,60岁以上老人应尽快接种疫苗及加强针剂,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开封发布最新政策:#来返开封人员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近期疫情防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2年6号)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复杂,截至3月15日12时,全国现有17个高风险地区、305个中风险地区。加之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染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隐匿性更强,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范输入风险,全力保障市民健康,现就加强我市疫情防控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开封域外来(返)汴人员管理
(一)主动报备行程
1.所有来(返)汴人员,务必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进行报备。到汴后,应在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酒店报告,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健康管理措施,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可疑症状,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
2.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国内各地疫情动态和病例的相关信息,近期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旅居史,特别是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主动核酸检测
省外来(返)汴人员、省内发生本地疫情城市低风险地区来(返)汴人员,入汴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可在开封火车站、高铁北站、宋城路轻轨站等交通枢纽设立的健康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后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入汴。入汴后,于24小时内再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明确前非必要不外出。
(三)规范分类管理
1.境外入汴人员须主动配合完成“点对点”转运、核酸检测、健康筛查等疫情防控措施。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措施。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措施。
2.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或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汴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1、3、7天)。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入汴人员(双码绿码、行程码带*星号),因行程码无法精确显示县(区)及街道,需持出发地社区或单位证明,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汴后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3次核酸检测(第1、3、7天),由社区负责落实;入住酒店的人员,配合当地社区落实“72小时2次核酸检测”措施。
3.自发生本土疫情传播,但暂未划定风险等级地市的入汴人员,须持出发地社区或单位证明,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汴后由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根据该城市公布的封控管控防范等情况,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政策落实相关措施。当地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后,按照(2)进行分类管理。
对于无相关证明,无法判断具体区域的人员,由当地社区参照中高风险地区入汴政策进行管控。
(四)主动配合防控
广大入汴人员如接到流行病学调查,提示本人是密接、次密接后,请立即停止参加人员聚集活动、立即停止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立刻向本人所在地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按照社区工作人员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严格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管理
(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医疗机构、商场超市、旅游景区、餐饮机构、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小餐饮等“九小”场所认真实行扫码查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以及通风消毒等刚性防控措施,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二)旅游景区、影剧院和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开封市以外游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接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双码异常人员;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室外不超过容载量的75%。
(三)宾馆酒店、洗浴中心、民宿等具有留宿功能的场所,除执行以上措施外,还要严格查验入住人员健康信息并签订《个人安全承诺书》,对住宿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证明拍照留存。发现涉疫风险人员立即安置在临时隔离房间,并及时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告,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对行程码带星人员纳入属地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所有市场主体要认真落实法人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承担管辖范围内疫情防控领导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切实落实人员出入管理、个人防护、测温扫码、健康监测、通风消毒、健康宣教等防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属地社区(村)报告。各级各类法人单位要严格落实“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和风险处置工作。
(二)严格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严格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培训机构。坚持落实培训工作人员和学生测体温、戴口罩,实行错峰培训,减少人员密度。落实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培训场所每日开展清洁消毒、通风换气,杜绝风险隐患。
(三)各责任主体单位要落实好工作人员行踪管理、健康监测等措施,签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在醒目位置摆放或悬挂疫情防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示牌,上岗员工必须完成疫苗全程接种。认真落实26类重点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建立核酸检测工作台账,确保做到“周检测、月覆盖”。
四、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
(一)落实《关于从严做好聚集性活动审批的通知》(汴疫防指办〔2021〕229号),从严审批非经贸类聚集性活动,原则上非经贸类活动一律暂时停办;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经过审批可以举办的经贸类活动,减少现场参加人员,缩短活动时间,参加人员必须事前做核酸检测,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活动,坚决避免发生聚集性疫情。坚持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强化聚集性活动的监督检查。
(二)对群众性婚丧嫁娶等活动,以村“社区”、乡镇(街道)为单位加强思想教育、强化事先报批,倡导简办小办节约办。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确需举办的要缩小规模,须向属地社区(村)进行报备审批,承办宴会不超过5桌(每桌不超过10人)。
五、严格个人健康管理
(一)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在商场、超市、酒店、影剧院、地铁、机场等公共场所,配合做好戴口罩、扫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进入公共场所时,要主动配合扫码入内。
(二)加强快递邮件安全管理,非必要不邮购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物品。在收发邮件快递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喷洒医用酒精进行表面消毒,避免用手触碰口、眼、鼻,拆除包装后立即洗手。选购、加工冷链食品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并做好手部卫生。
(三)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鉴于当前疫情形势,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城市,减少跨省、跨地区流动;如确需出行,请务必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关注自身健康码状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汴前主动报备。
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目前,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持续推进。
各接种点疫苗充足,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未接种的尽快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尽快接受加强免疫;
家中有3-11岁无接种禁忌儿童未完成两针免疫的家长朋友,尽快带领孩子完成全程免疫,做到“应接尽接”;
老年人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可以极大程度降低感染后出现重症等风险,60岁以上老人应尽快接种疫苗及加强针剂,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⑯#河南省又新增3个省级生态县#
关于近期疫情防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2年6号)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复杂,截至3月15日12时,全国现有17个高风险地区、305个中风险地区。加之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染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隐匿性更强,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范输入风险,全力保障市民健康,现就加强我市疫情防控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开封域外来(返)汴人员管理
(一)主动报备行程
1.所有来(返)汴人员,务必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进行报备。到汴后,应在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酒店报告,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健康管理措施,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可疑症状,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
2.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国内各地疫情动态和病例的相关信息,近期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旅居史,特别是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主动核酸检测
省外来(返)汴人员、省内发生本地疫情城市低风险地区来(返)汴人员,入汴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可在开封火车站、高铁北站、宋城路轻轨站等交通枢纽设立的健康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后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入汴。入汴后,于24小时内再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明确前非必要不外出。
(三)规范分类管理
1.境外入汴人员须主动配合完成“点对点”转运、核酸检测、健康筛查等疫情防控措施。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措施。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措施。
2.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或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汴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1、3、7天)。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入汴人员(双码绿码、行程码带*星号),因行程码无法精确显示县(区)及街道,需持出发地社区或单位证明,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汴后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3次核酸检测(第1、3、7天),由社区负责落实;入住酒店的人员,配合当地社区落实“72小时2次核酸检测”措施。
3.自发生本土疫情传播,但暂未划定风险等级地市的入汴人员,须持出发地社区或单位证明,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汴后由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根据该城市公布的封控管控防范等情况,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政策落实相关措施。当地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后,按照(2)进行分类管理。
对于无相关证明,无法判断具体区域的人员,由当地社区参照中高风险地区入汴政策进行管控。
(四)主动配合防控
广大入汴人员如接到流行病学调查,提示本人是密接、次密接后,请立即停止参加人员聚集活动、立即停止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立刻向本人所在地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按照社区工作人员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严格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管理
(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医疗机构、商场超市、旅游景区、餐饮机构、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小餐饮等“九小”场所认真实行扫码查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以及通风消毒等刚性防控措施,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二)旅游景区、影剧院和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开封市以外游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接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双码异常人员;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室外不超过容载量的75%。
(三)宾馆酒店、洗浴中心、民宿等具有留宿功能的场所,除执行以上措施外,还要严格查验入住人员健康信息并签订《个人安全承诺书》,对住宿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证明拍照留存。发现涉疫风险人员立即安置在临时隔离房间,并及时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告,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对行程码带星人员纳入属地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所有市场主体要认真落实法人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承担管辖范围内疫情防控领导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切实落实人员出入管理、个人防护、测温扫码、健康监测、通风消毒、健康宣教等防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属地社区(村)报告。各级各类法人单位要严格落实“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和风险处置工作。
(二)严格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严格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培训机构。坚持落实培训工作人员和学生测体温、戴口罩,实行错峰培训,减少人员密度。落实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培训场所每日开展清洁消毒、通风换气,杜绝风险隐患。
(三)各责任主体单位要落实好工作人员行踪管理、健康监测等措施,签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在醒目位置摆放或悬挂疫情防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示牌,上岗员工必须完成疫苗全程接种。认真落实26类重点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建立核酸检测工作台账,确保做到“周检测、月覆盖”。
四、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
(一)落实《关于从严做好聚集性活动审批的通知》(汴疫防指办〔2021〕229号),从严审批非经贸类聚集性活动,原则上非经贸类活动一律暂时停办;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经过审批可以举办的经贸类活动,减少现场参加人员,缩短活动时间,参加人员必须事前做核酸检测,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活动,坚决避免发生聚集性疫情。坚持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强化聚集性活动的监督检查。
(二)对群众性婚丧嫁娶等活动,以村“社区”、乡镇(街道)为单位加强思想教育、强化事先报批,倡导简办小办节约办。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确需举办的要缩小规模,须向属地社区(村)进行报备审批,承办宴会不超过5桌(每桌不超过10人)。
五、严格个人健康管理
(一)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在商场、超市、酒店、影剧院、地铁、机场等公共场所,配合做好戴口罩、扫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进入公共场所时,要主动配合扫码入内。
(二)加强快递邮件安全管理,非必要不邮购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物品。在收发邮件快递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喷洒医用酒精进行表面消毒,避免用手触碰口、眼、鼻,拆除包装后立即洗手。选购、加工冷链食品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并做好手部卫生。
(三)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鉴于当前疫情形势,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城市,减少跨省、跨地区流动;如确需出行,请务必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关注自身健康码状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汴前主动报备。
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目前,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持续推进。
各接种点疫苗充足,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未接种的尽快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尽快接受加强免疫;
家中有3-11岁无接种禁忌儿童未完成两针免疫的家长朋友,尽快带领孩子完成全程免疫,做到“应接尽接”;
老年人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可以极大程度降低感染后出现重症等风险,60岁以上老人应尽快接种疫苗及加强针剂,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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