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额感悟|赵田茂:“清澈的爱,只为中国”】
2022年5月,我正式加入满城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的队伍,我深知,这不仅仅意味着有了办案的资格,更多意味着一种责任和担当。2011年9月,我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高阳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法官助理,员额法官,后调入满城区法院,再次入额员额法官。怀揣着对法律工作的满腔热爱,一路走来,一路成长。
从最开始的安排开庭、庭审记录、装订卷宗,到后来的阅卷、庭审、拟订法律文书,从刑事审判,到民事审判,从最初的书生意气、纸上谈兵到如今的从容应对、驾轻就熟,
经历了从初生牛犊不怕虎,到反复思量、力求周全的过程。
再次入额,感慨颇多。如何把案件办好是我常常思考的一个问题,我觉得除了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更需要以正直善良之心作保障。如何真正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我想就是不忘初心,以正直善良为依托,真正为老百姓干实事,干好事。平等、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对弱势群体给予更多的理解、耐心和温暖,多做释法明理工作,用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宋鱼水法官曾经说过:“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要以善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只有不偏不倚,遵从内心最本真的判断,才能作出让当事人“胜败皆服”的判决。面对法院案件量不断翻升,每一个法院人都在为把案件办好而夙兴夜寐,我将以他们为标杆,兢兢业业干好审判工作,始终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坚持做到“三不为”,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在廉洁方面,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处事公道正派,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官形象和法律尊严。
“清澈的爱,只为中国”,作为新时代的一名法官,生逢其时,重任在肩,我愿用正直善良之心办好每一件案件,实干担当,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做一名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好法官,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2022年5月,我正式加入满城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的队伍,我深知,这不仅仅意味着有了办案的资格,更多意味着一种责任和担当。2011年9月,我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高阳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法官助理,员额法官,后调入满城区法院,再次入额员额法官。怀揣着对法律工作的满腔热爱,一路走来,一路成长。
从最开始的安排开庭、庭审记录、装订卷宗,到后来的阅卷、庭审、拟订法律文书,从刑事审判,到民事审判,从最初的书生意气、纸上谈兵到如今的从容应对、驾轻就熟,
经历了从初生牛犊不怕虎,到反复思量、力求周全的过程。
再次入额,感慨颇多。如何把案件办好是我常常思考的一个问题,我觉得除了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更需要以正直善良之心作保障。如何真正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我想就是不忘初心,以正直善良为依托,真正为老百姓干实事,干好事。平等、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对弱势群体给予更多的理解、耐心和温暖,多做释法明理工作,用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宋鱼水法官曾经说过:“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要以善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只有不偏不倚,遵从内心最本真的判断,才能作出让当事人“胜败皆服”的判决。面对法院案件量不断翻升,每一个法院人都在为把案件办好而夙兴夜寐,我将以他们为标杆,兢兢业业干好审判工作,始终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坚持做到“三不为”,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在廉洁方面,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处事公道正派,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官形象和法律尊严。
“清澈的爱,只为中国”,作为新时代的一名法官,生逢其时,重任在肩,我愿用正直善良之心办好每一件案件,实干担当,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做一名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好法官,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张家界中院开展书记员业务技能考核
为进一步提升书记员队伍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工作氛围,6月20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书记员业务技能考核活动。
考核时,由考务组现场从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庭审录音中,抽取一个庭审录音供所有书记员听打。测试结束后,考务组现场打印出每一名书记员的听打记录,统一交评分组进行评分。
本次考核满分100分,其中庭录记录格式占10分,庭审记录质量占90分。评分组在评分时,将根据书记员完成庭审记录的准确率进行评分,并根据书记员所在岗位,按照业务类和综合类分别确定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等次。
在考核结果运用上,张家界中院将对每次理论测试、业务技能考核中排名前三的书记员在年度考核时给予一定的加分,对技能考核成绩排名靠后、明显不能胜任工作的书记员,将退回派遣公司。
为确保考核效果,张家界中院专程邀请驻院纪检监察组对业务技能考核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比赛纪律的书记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成绩、取消资格或其他处罚。
书记员是审判执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今年以来,张家界中院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管理督质效,以培训提能力,以考核促提升,致力打造一支能力更优、技能更强、水平更高的专业化书记员队伍,为推动张家界中院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为进一步提升书记员队伍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工作氛围,6月20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书记员业务技能考核活动。
考核时,由考务组现场从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庭审录音中,抽取一个庭审录音供所有书记员听打。测试结束后,考务组现场打印出每一名书记员的听打记录,统一交评分组进行评分。
本次考核满分100分,其中庭录记录格式占10分,庭审记录质量占90分。评分组在评分时,将根据书记员完成庭审记录的准确率进行评分,并根据书记员所在岗位,按照业务类和综合类分别确定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等次。
在考核结果运用上,张家界中院将对每次理论测试、业务技能考核中排名前三的书记员在年度考核时给予一定的加分,对技能考核成绩排名靠后、明显不能胜任工作的书记员,将退回派遣公司。
为确保考核效果,张家界中院专程邀请驻院纪检监察组对业务技能考核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比赛纪律的书记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成绩、取消资格或其他处罚。
书记员是审判执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今年以来,张家界中院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管理督质效,以培训提能力,以考核促提升,致力打造一支能力更优、技能更强、水平更高的专业化书记员队伍,为推动张家界中院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诉源治理减量工程】房屋拆迁分割引纠纷 法官释明焦点解疑惑
徐逸凡
近日,通州法院平潮法庭庭长顾慧华与书记员徐逸凡来到平潮镇政法综合服务中心,与政法委员陆修远、司法所所长张祥会商解决一起因房屋拆迁分割纠矛盾发的纠纷。
案情经过
司静系陆清二婚妻子,陆玲为陆清独女、司静继女。陆清去世后其位于平潮镇老墩村的地块被列为搬迁范围,搬迁工作组与陆玲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司静知晓这一情况后表示不服,认为其作为陆清遗孀,根据遗嘱继承也应享受搬迁安置的相关权益,协议未经其认可应认定无效,要求平潮镇政府与其重新签订搬迁协议。司静也曾起诉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后者认定协议合法有效,驳回起诉。由于认为通过各类方法均不得保障自身权益,司静只能不断到政府寻求解决路径。
多方会商
为了让司静对当前房屋拆迁分割政策有所了解,各部门负责人从法律规定、既往裁判、政府文件等方面进行说明,政法委员陆修远也给出了可供选择的方案。但司静始终强调她作为陆清的合法妻子,陆玲不应该擅自与政府签订搬迁协议,就算签订了也应当将房屋份额中其应有的部分返还于她。司静也表示这两年为了这件事跑前忙后,她身体也大不如前,现在没有工作,房屋拆迁后也没有落脚的地方,生活存在困难。
法官解惑
顾慧华整理归纳了各方发言,点明了目前存在的几点问题:司静所提出的分割房产并非“析产”而是“提前分方”。由于司静之前已在五接镇享受过建房政策且户籍未迁入平潮老墩村,故司静并非平潮搬迁安置对象,无法直接给予安置现房。且因目前安置房正在建设中,所以当下没有现成房产可以析产。而“提前分方”在法律程序是否可行还需进一步讨论。
顾慧华庭长提出,所有处理方案要经得起现有政策的考验,还需对各级相关政策进行筛查。若拆迁安置后,领到的安置房属于合法建设的,可进行权属析产。关于司静是否享有安置权益,能否提前“分方"存在争议,需要进一步进行法律合法和政策合规的论证。至于司静反映的目前租住在外、生活困难问题,建议当地相关部门可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参照临时过渡予以照顾。在顾慧华庭长清晰的分析之下,司静终于稳定下情绪,表示会根据政策规定、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配合各部门的工作。通过法院的助力,各方对此起案件的解决有了新思路,法院的加入使得本案在后续处理中更加合法合规。
通州法院平潮法庭长期以来致力于服务社会基层治理,通过将府院联动常态化,建立起多元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集群智,解民忧,为政府日常工作的科学处理贡献法院智慧。
徐逸凡
近日,通州法院平潮法庭庭长顾慧华与书记员徐逸凡来到平潮镇政法综合服务中心,与政法委员陆修远、司法所所长张祥会商解决一起因房屋拆迁分割纠矛盾发的纠纷。
案情经过
司静系陆清二婚妻子,陆玲为陆清独女、司静继女。陆清去世后其位于平潮镇老墩村的地块被列为搬迁范围,搬迁工作组与陆玲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司静知晓这一情况后表示不服,认为其作为陆清遗孀,根据遗嘱继承也应享受搬迁安置的相关权益,协议未经其认可应认定无效,要求平潮镇政府与其重新签订搬迁协议。司静也曾起诉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后者认定协议合法有效,驳回起诉。由于认为通过各类方法均不得保障自身权益,司静只能不断到政府寻求解决路径。
多方会商
为了让司静对当前房屋拆迁分割政策有所了解,各部门负责人从法律规定、既往裁判、政府文件等方面进行说明,政法委员陆修远也给出了可供选择的方案。但司静始终强调她作为陆清的合法妻子,陆玲不应该擅自与政府签订搬迁协议,就算签订了也应当将房屋份额中其应有的部分返还于她。司静也表示这两年为了这件事跑前忙后,她身体也大不如前,现在没有工作,房屋拆迁后也没有落脚的地方,生活存在困难。
法官解惑
顾慧华整理归纳了各方发言,点明了目前存在的几点问题:司静所提出的分割房产并非“析产”而是“提前分方”。由于司静之前已在五接镇享受过建房政策且户籍未迁入平潮老墩村,故司静并非平潮搬迁安置对象,无法直接给予安置现房。且因目前安置房正在建设中,所以当下没有现成房产可以析产。而“提前分方”在法律程序是否可行还需进一步讨论。
顾慧华庭长提出,所有处理方案要经得起现有政策的考验,还需对各级相关政策进行筛查。若拆迁安置后,领到的安置房属于合法建设的,可进行权属析产。关于司静是否享有安置权益,能否提前“分方"存在争议,需要进一步进行法律合法和政策合规的论证。至于司静反映的目前租住在外、生活困难问题,建议当地相关部门可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参照临时过渡予以照顾。在顾慧华庭长清晰的分析之下,司静终于稳定下情绪,表示会根据政策规定、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配合各部门的工作。通过法院的助力,各方对此起案件的解决有了新思路,法院的加入使得本案在后续处理中更加合法合规。
通州法院平潮法庭长期以来致力于服务社会基层治理,通过将府院联动常态化,建立起多元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集群智,解民忧,为政府日常工作的科学处理贡献法院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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