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院新闻# |经典弹唱 红色传承——音乐学院《自弹自唱》课程思政教学成果实践音乐会成功举办】
6月15日,保山学院艺馨楼演播厅座无虚席,掌声雷动。音乐学院举办的“经典弹唱 红色传承”《自弹自唱》课程思政教学成果实践音乐会在此拉开帷幕。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保山市教育体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党组副书记李绍元,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局长邵曰本,保山市实验小学、保山学院附小附幼相关领导出席音乐会。
音乐学院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精神,深化推进保山学院“五环同心,协同育人”创新行动计划,利用音乐舞蹈类课程天然的美育优势,在音乐学院专业课、实践课等领域广泛开展课程思政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高质量教育。通过多项改革措施,音乐学院的课程思政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21年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获批云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弹自唱》《保岫民间舞》课程被评选为云南省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在本科课程建设中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自弹自唱》音乐会,以“音乐之声”“成长之路”“文化之魂”“家乡之情”“信仰之光”5个篇章进行汇报表演,音乐会一开始,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瞬间点燃了现场的氛围。紧接着,各种节目轮番登场,异彩纷呈、魅力四射,在本土作曲家创作的赞美幸福生活的优美歌声中,现场观众感受到了与家乡密切关联的文化记忆,久久回味。音乐会在师生们共同弹唱的“信仰之光”篇章中推向高潮。
整场音乐会充分展示了边疆地方高校落实“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丰硕成果,师生们奋发昂扬、憧憬未来的精神风貌和专业素养得到了现场观众的高度评价。
6月15日,保山学院艺馨楼演播厅座无虚席,掌声雷动。音乐学院举办的“经典弹唱 红色传承”《自弹自唱》课程思政教学成果实践音乐会在此拉开帷幕。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保山市教育体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党组副书记李绍元,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局长邵曰本,保山市实验小学、保山学院附小附幼相关领导出席音乐会。
音乐学院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精神,深化推进保山学院“五环同心,协同育人”创新行动计划,利用音乐舞蹈类课程天然的美育优势,在音乐学院专业课、实践课等领域广泛开展课程思政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高质量教育。通过多项改革措施,音乐学院的课程思政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21年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获批云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弹自唱》《保岫民间舞》课程被评选为云南省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在本科课程建设中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自弹自唱》音乐会,以“音乐之声”“成长之路”“文化之魂”“家乡之情”“信仰之光”5个篇章进行汇报表演,音乐会一开始,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瞬间点燃了现场的氛围。紧接着,各种节目轮番登场,异彩纷呈、魅力四射,在本土作曲家创作的赞美幸福生活的优美歌声中,现场观众感受到了与家乡密切关联的文化记忆,久久回味。音乐会在师生们共同弹唱的“信仰之光”篇章中推向高潮。
整场音乐会充分展示了边疆地方高校落实“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丰硕成果,师生们奋发昂扬、憧憬未来的精神风貌和专业素养得到了现场观众的高度评价。
【雨天驾驶警钟响起:一天连续四起失控事故】#安全生产月# 连日来,保山多雨道路湿滑,交通事故频发。仅6月14日一天,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瓦窑辖区就发生4起因下雨路滑车辆失控的交通事故,所幸无人受伤。交警提示:雨雾天路面湿滑、能见度低,无论是车速过快,还是猛打方向盘,亦或是急踩刹车,都会给行车失控的发作“添油加醋”,雨雾恶劣天气行车,千万得“悠着点”,路面附着系数会减少,车辆制动距离翻倍,易发生侧滑、失控等意外,除此之外,目测距离也会变短,过快的车速会令驾驶人失去应对紧急情形的时间和空间。雨天行车,当慢则慢,除了严格遵守限速规定外,还要时刻确保能在可见距离内安全将车停下。#公安心向党 护航新征程#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云南警方 @保山警方 @云南交警 @保山同城 @保山政法 @保山日报 @保山发布 @保山新闻网
【闯红灯,不是每一次都那么幸运】
闯红灯酿事故,就算被撞也得负全责,不是谁伤谁有理,也不是谁弱谁有理!下面两个案例告诉你:不要闯红灯!
案例一
2022年5月12日早上6点33分,翟某某驾驶云M01**7号电动自行车,沿保山市隆阳区正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正阳北路与学府路交叉口左转弯时,因闯红灯与沿学府路由东向西行驶的莫某某驾驶的云MS4**6号小型客车左侧发生擦碰,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翟某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二
2022年5月26日晚8点44分,外卖骑手刘某某驾驶云MF6**3号电动自行车,沿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升阳路与兰城路交叉口时,因闯红灯与沿升阳路由西向东行驶的许某驾驶的云M36**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驾乘人员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上述两起事故中的当事人翟某某、刘某某的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上述两人分别负事故全部责任。
闯红灯酿事故,就算被撞也得负全责,不是谁伤谁有理,也不是谁弱谁有理!下面两个案例告诉你:不要闯红灯!
案例一
2022年5月12日早上6点33分,翟某某驾驶云M01**7号电动自行车,沿保山市隆阳区正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正阳北路与学府路交叉口左转弯时,因闯红灯与沿学府路由东向西行驶的莫某某驾驶的云MS4**6号小型客车左侧发生擦碰,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翟某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二
2022年5月26日晚8点44分,外卖骑手刘某某驾驶云MF6**3号电动自行车,沿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升阳路与兰城路交叉口时,因闯红灯与沿升阳路由西向东行驶的许某驾驶的云M36**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驾乘人员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上述两起事故中的当事人翟某某、刘某某的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上述两人分别负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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