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纾困解难、共渡难关、加快发展 长春中小微企业迎来“28条”政策“及时雨”】为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部署,与中小微企业并肩携手、共克时艰,我市于5月14日出台《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28条”政策措施)。这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住经济、稳住市场主体、实施好一揽子纾困帮扶政策的部署要求,扎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的务实举措,也是迅速践行市委、市政府深入开展“四个服务”、努力对冲疫情影响、振兴发展率先突破的实际行动。“28条”政策措施操作性强、含金量足、受益面广,提出了真招实效、拿出了真金白银、体现了真情实意,必将成为长春市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共渡难关、加快发展的助推器。
落实优先办理减税政策
1、普惠性减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针对性减税。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自2022年1月1日起,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对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特定性免税。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特别是响应政府号召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减免租金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季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阶段性缓税。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22年3月申报纳税期限在由3月15日延长至4月20日基础上,仍有困难的可申请延期缴税最长3个月。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依次延缓6个月缴纳2021年四季度和2022年一、二季度的部分税费。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5、规模性退税。
对小微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存量留抵税额于2022年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
加大减轻成本负担力度
6、减轻企业房租水电费负担。市财政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对受疫情影响面临经营困难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元、500元的房租补贴和500元、300元的水电费补贴,具体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区(县)按6:4比例负担补贴资金。鼓励非国有物业业主对租户减租、免租、缓租。鼓励各银行金融机构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给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7、减免中小企业相关交易成本。市产权交易集团对进场交易的中小企业转让项目免收产权交易费用。市股权登记托管中心对托管的中小企业适当减免股权质押融资和股权转让手续费。
8、缓解要素和原材料成本上涨压力。加强对重点商品和大宗商品价格的跟踪监管,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加大激励性融资支持力度
9、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受困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按市场化原则,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降低利率、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积极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10、加大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市级财政安排1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并整合上级专项资金,重点面向受疫情影响较大、容纳就业人员多的中小微企业,由相关主管部门确定企业名单并经审核后,对其2022年前三季度新增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11、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支小支农业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80%,并给予优惠担保费率支持,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费率水平原则上不超过1%、500万元以上的费率水平原则上不超过1.5%。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30%、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免收再担保费的基础上,减少或取消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增加租赁额度,缓收或减免租金,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12、加大信用保护支持力度。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企业,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据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可申请延迟办理,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13、加大长兴基金投资支持力度。针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创新型、成长型、科技型以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放宽投资标准、降低投资收益要求,并可按照最高跟投比例进行跟投。
加大稳岗扩岗支持力度
14、加大缓降保险费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扩大到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服务业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到60%以上”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全部中小微企业。
15、加大创业就业补贴力度。统筹安排市级各类支持就业创业资金,优先对受疫情影响组织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初次创业者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以及用人单位吸纳重点群体的社会保险等,给予财政补贴。其中,对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民营中小微企业,每招用1人补贴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首次在长创业或灵活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长12个月的生活补贴(本科生4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600元/人/月、博士研究生800元/人/月),首次在长创业的实际投资经营1个月后可申请2000元开办补贴,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申请3000元创业补贴。
16、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中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用于开办创业项目所需设备、工具、车辆;人员经费、流动资金以及其他在创业过程中必要的支出。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给予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支持,为创业群体降低融资成本。
17、优化高校毕业生毕业就业落户综合服务。对延迟离校的高校毕业生,延长报到入职、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取消毕业生到人才服务机构报到手续,可凭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等直接落户。
18、维护劳动就业关系稳定。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支持引导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选择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等灵活用工方式,或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多种方式,全力稳定工作岗位。依托公共招聘平台,加强对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精准服务,高效促进人岗匹配。
着力拓展广泛市场空间
19、加大促消费力度。安排2亿元消费券专项资金,重点投向家电、汽车、旅游等领域,拉动大宗消费、文化旅游等补偿性消费。组织举办系列发票抽奖活动、主题和节庆消费活动,促进商家销售。
20、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提高政府采购中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按照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的总要求,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并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单独列示。加快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实施和采购合同执行,完善强化政采电子平台功能,加快组织实施已确定的年度采购计划,助力企业尽早受益;同时,通过分期付款、提高首期预付款比例等方式,缩短合同资金支付周期,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21、加快线上销售和电商经济发展。引导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批零住餐商户特别是中小微商户帮扶行动,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对经营困难的商户给予阶段性服务费特殊优惠扶持政策;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商户无偿开展数字化代运营服务,逐步提高商户线上经营水平。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为中小企业搭建跨境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双创平台和海外物流通道,引导中小企业参与共建共享海外仓。
22、加大外贸进出口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增加国际航线和班列的运力,引导中小微外贸企业与航运和班轮企业签订长期合同。利用现有专项资金,对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的国际物流费用,以及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境外注册认证、产品国际推广和应对贸易摩擦等给予一定补贴。精简出口退税申报资料和办理流程,推进对外贸易应收账款、仓单、订单、保单、出口退税等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更多外汇避险工具。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支持企业获取海外市场及贸易商资信。
23、支持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组织举办系列招商引资活动和经贸合作对接会,组织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展洽会、订货会,开展商务交流、项目洽谈、技术合作、产品推介等活动,并强化专项资金支持和综合服务指导。
持续优化城市营商环境
24、加强用电保障和服务。加快推动实现对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开展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服务。有序推进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对暂时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鼓励中小企业利用厂房屋顶及附属设施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取自发自用模式降低用电成本。
25、推广实施“不见面”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政府审批事项,实施网上预约、“不见面”审批;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材料的实施容缺办理、承诺制审批,疫情消除后补办相关手续。优化投资线上审批服务,全面推广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加快审批进度,限时完成审批。
26、切实保障中小微企业款项及时支付。完善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强化对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和资金调度,严肃财经纪律和支付结算纪律,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和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全面排查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拖欠的中小企业账款,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快速处置拖欠投诉举报线索,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违法行为,加快化解存量拖欠问题,坚决防范发生新的拖欠问题。
27、加大常态化疫情防控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批零住餐企业、疫情期间参与保供线上平台企业和机场、口岸、冷链等相关企业从业人员的定期核酸检测费用,以及物业服务企业、批零住餐企业和疫情期间参与保供线上平台企业的相关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
28、建立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工作推进机制。相关行管部门针对批零住餐、文体旅游、交通运输、民办养老机构和幼儿园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进一步分类细化制定各项支持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和个性化的支持举措,更有针对性的解决相关企业面临的具体痛点难点问题,对重大事项“一事一议”专题研究解决。建立疫情因素事实性证明办理便捷通道,坚持“特事特办”“急事立办”,积极为确有需要的企业和群众办理受疫情影响的相关事实性证明。
下一步,为推动“四个服务”走深走实、落地见效,我市各责任部门将把重点放在“28条”政策措施的执行、兑现上,确保企业真正受益,共同推动长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长春日报
落实优先办理减税政策
1、普惠性减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针对性减税。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自2022年1月1日起,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对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特定性免税。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特别是响应政府号召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减免租金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季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阶段性缓税。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22年3月申报纳税期限在由3月15日延长至4月20日基础上,仍有困难的可申请延期缴税最长3个月。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依次延缓6个月缴纳2021年四季度和2022年一、二季度的部分税费。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5、规模性退税。
对小微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存量留抵税额于2022年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
加大减轻成本负担力度
6、减轻企业房租水电费负担。市财政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对受疫情影响面临经营困难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元、500元的房租补贴和500元、300元的水电费补贴,具体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区(县)按6:4比例负担补贴资金。鼓励非国有物业业主对租户减租、免租、缓租。鼓励各银行金融机构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给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7、减免中小企业相关交易成本。市产权交易集团对进场交易的中小企业转让项目免收产权交易费用。市股权登记托管中心对托管的中小企业适当减免股权质押融资和股权转让手续费。
8、缓解要素和原材料成本上涨压力。加强对重点商品和大宗商品价格的跟踪监管,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加大激励性融资支持力度
9、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受困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按市场化原则,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降低利率、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积极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10、加大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市级财政安排1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并整合上级专项资金,重点面向受疫情影响较大、容纳就业人员多的中小微企业,由相关主管部门确定企业名单并经审核后,对其2022年前三季度新增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11、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支小支农业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80%,并给予优惠担保费率支持,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费率水平原则上不超过1%、500万元以上的费率水平原则上不超过1.5%。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30%、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免收再担保费的基础上,减少或取消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增加租赁额度,缓收或减免租金,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12、加大信用保护支持力度。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企业,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据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可申请延迟办理,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13、加大长兴基金投资支持力度。针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创新型、成长型、科技型以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放宽投资标准、降低投资收益要求,并可按照最高跟投比例进行跟投。
加大稳岗扩岗支持力度
14、加大缓降保险费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扩大到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服务业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到60%以上”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全部中小微企业。
15、加大创业就业补贴力度。统筹安排市级各类支持就业创业资金,优先对受疫情影响组织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初次创业者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以及用人单位吸纳重点群体的社会保险等,给予财政补贴。其中,对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民营中小微企业,每招用1人补贴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首次在长创业或灵活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长12个月的生活补贴(本科生4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600元/人/月、博士研究生800元/人/月),首次在长创业的实际投资经营1个月后可申请2000元开办补贴,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申请3000元创业补贴。
16、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中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用于开办创业项目所需设备、工具、车辆;人员经费、流动资金以及其他在创业过程中必要的支出。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给予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支持,为创业群体降低融资成本。
17、优化高校毕业生毕业就业落户综合服务。对延迟离校的高校毕业生,延长报到入职、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取消毕业生到人才服务机构报到手续,可凭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等直接落户。
18、维护劳动就业关系稳定。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支持引导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选择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等灵活用工方式,或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多种方式,全力稳定工作岗位。依托公共招聘平台,加强对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精准服务,高效促进人岗匹配。
着力拓展广泛市场空间
19、加大促消费力度。安排2亿元消费券专项资金,重点投向家电、汽车、旅游等领域,拉动大宗消费、文化旅游等补偿性消费。组织举办系列发票抽奖活动、主题和节庆消费活动,促进商家销售。
20、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提高政府采购中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按照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的总要求,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并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单独列示。加快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实施和采购合同执行,完善强化政采电子平台功能,加快组织实施已确定的年度采购计划,助力企业尽早受益;同时,通过分期付款、提高首期预付款比例等方式,缩短合同资金支付周期,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21、加快线上销售和电商经济发展。引导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批零住餐商户特别是中小微商户帮扶行动,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对经营困难的商户给予阶段性服务费特殊优惠扶持政策;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商户无偿开展数字化代运营服务,逐步提高商户线上经营水平。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为中小企业搭建跨境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双创平台和海外物流通道,引导中小企业参与共建共享海外仓。
22、加大外贸进出口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增加国际航线和班列的运力,引导中小微外贸企业与航运和班轮企业签订长期合同。利用现有专项资金,对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的国际物流费用,以及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境外注册认证、产品国际推广和应对贸易摩擦等给予一定补贴。精简出口退税申报资料和办理流程,推进对外贸易应收账款、仓单、订单、保单、出口退税等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更多外汇避险工具。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支持企业获取海外市场及贸易商资信。
23、支持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组织举办系列招商引资活动和经贸合作对接会,组织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展洽会、订货会,开展商务交流、项目洽谈、技术合作、产品推介等活动,并强化专项资金支持和综合服务指导。
持续优化城市营商环境
24、加强用电保障和服务。加快推动实现对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开展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服务。有序推进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对暂时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鼓励中小企业利用厂房屋顶及附属设施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取自发自用模式降低用电成本。
25、推广实施“不见面”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政府审批事项,实施网上预约、“不见面”审批;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材料的实施容缺办理、承诺制审批,疫情消除后补办相关手续。优化投资线上审批服务,全面推广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加快审批进度,限时完成审批。
26、切实保障中小微企业款项及时支付。完善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强化对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和资金调度,严肃财经纪律和支付结算纪律,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和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全面排查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拖欠的中小企业账款,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快速处置拖欠投诉举报线索,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违法行为,加快化解存量拖欠问题,坚决防范发生新的拖欠问题。
27、加大常态化疫情防控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批零住餐企业、疫情期间参与保供线上平台企业和机场、口岸、冷链等相关企业从业人员的定期核酸检测费用,以及物业服务企业、批零住餐企业和疫情期间参与保供线上平台企业的相关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
28、建立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工作推进机制。相关行管部门针对批零住餐、文体旅游、交通运输、民办养老机构和幼儿园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进一步分类细化制定各项支持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和个性化的支持举措,更有针对性的解决相关企业面临的具体痛点难点问题,对重大事项“一事一议”专题研究解决。建立疫情因素事实性证明办理便捷通道,坚持“特事特办”“急事立办”,积极为确有需要的企业和群众办理受疫情影响的相关事实性证明。
下一步,为推动“四个服务”走深走实、落地见效,我市各责任部门将把重点放在“28条”政策措施的执行、兑现上,确保企业真正受益,共同推动长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长春日报
【自5月16日零时起,濮阳市城区范围封控区、管控区之外的区域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月15日,濮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决定自5月16日零时起,市城区范围封控区、管控区之外的区域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通告中称: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结束“居家办公”。除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和健康码异常的人员外,其他人员恢复正常上班。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待解除管控措施,健康码异常人员待转为绿码,并经单位同意后返岗工作。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后,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来访人员登记管理、职工健康监测、入濮离濮报备报告、扫验“濮阳防疫一码通”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生产企业、重点项目、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在做到职工和货物点对点管理、每日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等闭环防控的前提下,经本级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企业、项目、建筑工地恢复正常生产建设。封控区、管控区、健康码异常、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须解除管控、健康码转为绿码后方可上岗。
三、公共服务和经营场所分期分批开放。封控区、管控区之外的大型商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宾馆旅店、旅游景区、公园游园、展览馆、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美容美发、健身房等场所,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验收合格后,有序恢复开放。银街地下商业街、义乌商贸城,经华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风险评估并验收合格后营业。各类餐饮场所5月22日前暂不开放堂食,可提供外卖服务。洗浴、足浴、KTV、网吧、酒吧、棋牌室、剧本杀等场所暂不开放。恢复服务和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等定期规范消毒,落实预约、错峰、测温、查验“濮阳防疫一码通”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以上各类场所,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超过容载量的50%,室外不超过容载量的75%。
四、医疗机构恢复正常诊疗服务。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强化各项院感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所有进入人员测温、查验“濮阳防疫一码通”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发热门诊患者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对住院患者和陪护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加强员工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常规接诊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患者,发现后及时向乡镇(街道)、社区(村)疫情防控机构报告。
五、学校实行错峰开学。5月16日上午高中师生返校复学,5月16日下午中小学、幼儿园师生返校复学;中职中专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高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封控区、管控区内的学校,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托幼机构)具体开放时间,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专班另行通告。
六、公共交通工具恢复运营。公交车、市域内班线客运恢复运营;出租车(含网约车)不出濮运营。实施错峰限流,承载量不超过限额70%,车辆按规范要求定期进行消杀,司乘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上车必扫“濮阳防疫一码通”。各类车辆非必要不前往发生疫情的地区。
七、卡口站点严格规范查验服务。高速公路和省际干线公路入、出濮疫情防控服务点严格落实人物同防和报备管理制度,第一时间查验入(返)濮人员“两码两证”(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备证明)。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设置智能化查验、开辟绿色通道等,提高通行效率。城市社区小区、城中村和乡镇农村严格落实围合管理,对小区(村)常住居民运用智慧管理、自动识别等方法便利出入,对外来人员落实扫验“濮阳防疫一码通”、测温、戴口罩等措施,对进入小区(村)车辆,坚持司乘人员同查,严防疫情隐匿传播。
八、入濮离濮提前报备报告。入(返)濮人员,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的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拟来濮客商朋友,提前3天向接待单位、入住宾馆(酒店)报备。干部职工、市民群众非必要不跨市、不出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出现本土疫情的城市,确需前往的,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
九、“16个哨点”即时监测预警。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发热门诊、基层医疗机构、社区(村、网格)、酒店、药店、冷链监管仓、口岸、重点单位(场所)、火车汽车站、省际道路出入口、公共交通工具、医疗废弃物(污水、垃圾)处置点、聚集性活动、区域协查、电子围栏等16个哨点,严格监测,反应灵敏,一触即发。对27类重点人群按规定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发现异常,即时预警。因哨点失控漏管,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追责。
十、全面扫验“濮阳防疫一码通”。各单位、各场所要按照“应设尽设”要求,申领张贴“濮阳防疫一码通”,做到“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一车一码”,所有进入人员做到“凡进必扫、不扫不入”。对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推广健康码纸质版,采用扫身份证、人脸识别等方式,提高便利度。
十一、减少人员聚集活动。原则上非经贸类聚集活动暂时停办。经贸类活动“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能线上不线下。必须线下的,缩小规模,按照“一事一报”原则申报。线下50人以内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执行防控措施;线下50人以上活动报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100人以上活动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民不扎堆、不聚集,红白事简办,餐宴会少办,聚餐不超过10人。疫情发生地来濮人员、红黄码人员等严禁参加聚集活动。
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封控管控区域。封控区“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强化社会面管控,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进入公共场所限流、错峰、扫码、测温、戴口罩、2米线等措施。
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疫情防控政策调整,由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另行通告。
无疫家国平安,防控任重道远,坚持就是胜利。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客商朋友对濮阳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感谢疫情防控战线全体人员的无畏奋斗和辛勤付出!让我们齐心协力,再接再厉,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濮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5日
5月15日,濮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决定自5月16日零时起,市城区范围封控区、管控区之外的区域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通告中称: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结束“居家办公”。除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和健康码异常的人员外,其他人员恢复正常上班。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待解除管控措施,健康码异常人员待转为绿码,并经单位同意后返岗工作。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后,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来访人员登记管理、职工健康监测、入濮离濮报备报告、扫验“濮阳防疫一码通”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生产企业、重点项目、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在做到职工和货物点对点管理、每日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等闭环防控的前提下,经本级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企业、项目、建筑工地恢复正常生产建设。封控区、管控区、健康码异常、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须解除管控、健康码转为绿码后方可上岗。
三、公共服务和经营场所分期分批开放。封控区、管控区之外的大型商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宾馆旅店、旅游景区、公园游园、展览馆、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美容美发、健身房等场所,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验收合格后,有序恢复开放。银街地下商业街、义乌商贸城,经华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风险评估并验收合格后营业。各类餐饮场所5月22日前暂不开放堂食,可提供外卖服务。洗浴、足浴、KTV、网吧、酒吧、棋牌室、剧本杀等场所暂不开放。恢复服务和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等定期规范消毒,落实预约、错峰、测温、查验“濮阳防疫一码通”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以上各类场所,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超过容载量的50%,室外不超过容载量的75%。
四、医疗机构恢复正常诊疗服务。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强化各项院感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所有进入人员测温、查验“濮阳防疫一码通”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发热门诊患者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对住院患者和陪护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加强员工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常规接诊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患者,发现后及时向乡镇(街道)、社区(村)疫情防控机构报告。
五、学校实行错峰开学。5月16日上午高中师生返校复学,5月16日下午中小学、幼儿园师生返校复学;中职中专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高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封控区、管控区内的学校,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托幼机构)具体开放时间,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专班另行通告。
六、公共交通工具恢复运营。公交车、市域内班线客运恢复运营;出租车(含网约车)不出濮运营。实施错峰限流,承载量不超过限额70%,车辆按规范要求定期进行消杀,司乘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上车必扫“濮阳防疫一码通”。各类车辆非必要不前往发生疫情的地区。
七、卡口站点严格规范查验服务。高速公路和省际干线公路入、出濮疫情防控服务点严格落实人物同防和报备管理制度,第一时间查验入(返)濮人员“两码两证”(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备证明)。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设置智能化查验、开辟绿色通道等,提高通行效率。城市社区小区、城中村和乡镇农村严格落实围合管理,对小区(村)常住居民运用智慧管理、自动识别等方法便利出入,对外来人员落实扫验“濮阳防疫一码通”、测温、戴口罩等措施,对进入小区(村)车辆,坚持司乘人员同查,严防疫情隐匿传播。
八、入濮离濮提前报备报告。入(返)濮人员,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的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拟来濮客商朋友,提前3天向接待单位、入住宾馆(酒店)报备。干部职工、市民群众非必要不跨市、不出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出现本土疫情的城市,确需前往的,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
九、“16个哨点”即时监测预警。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发热门诊、基层医疗机构、社区(村、网格)、酒店、药店、冷链监管仓、口岸、重点单位(场所)、火车汽车站、省际道路出入口、公共交通工具、医疗废弃物(污水、垃圾)处置点、聚集性活动、区域协查、电子围栏等16个哨点,严格监测,反应灵敏,一触即发。对27类重点人群按规定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发现异常,即时预警。因哨点失控漏管,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追责。
十、全面扫验“濮阳防疫一码通”。各单位、各场所要按照“应设尽设”要求,申领张贴“濮阳防疫一码通”,做到“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一车一码”,所有进入人员做到“凡进必扫、不扫不入”。对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推广健康码纸质版,采用扫身份证、人脸识别等方式,提高便利度。
十一、减少人员聚集活动。原则上非经贸类聚集活动暂时停办。经贸类活动“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能线上不线下。必须线下的,缩小规模,按照“一事一报”原则申报。线下50人以内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执行防控措施;线下50人以上活动报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100人以上活动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民不扎堆、不聚集,红白事简办,餐宴会少办,聚餐不超过10人。疫情发生地来濮人员、红黄码人员等严禁参加聚集活动。
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封控管控区域。封控区“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强化社会面管控,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进入公共场所限流、错峰、扫码、测温、戴口罩、2米线等措施。
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疫情防控政策调整,由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另行通告。
无疫家国平安,防控任重道远,坚持就是胜利。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客商朋友对濮阳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感谢疫情防控战线全体人员的无畏奋斗和辛勤付出!让我们齐心协力,再接再厉,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濮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5日
【自5月16日零时起,濮阳市城区范围封控区、管控区之外的区域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月15日,濮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决定自5月16日零时起,市城区范围封控区、管控区之外的区域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通告中称: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结束“居家办公”。除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和健康码异常的人员外,其他人员恢复正常上班。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待解除管控措施,健康码异常人员待转为绿码,并经单位同意后返岗工作。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后,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来访人员登记管理、职工健康监测、入濮离濮报备报告、扫验“濮阳防疫一码通”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生产企业、重点项目、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在做到职工和货物点对点管理、每日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等闭环防控的前提下,经本级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企业、项目、建筑工地恢复正常生产建设。封控区、管控区、健康码异常、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须解除管控、健康码转为绿码后方可上岗。
三、公共服务和经营场所分期分批开放。封控区、管控区之外的大型商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宾馆旅店、旅游景区、公园游园、展览馆、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美容美发、健身房等场所,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验收合格后,有序恢复开放。银街地下商业街、义乌商贸城,经华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风险评估并验收合格后营业。各类餐饮场所5月22日前暂不开放堂食,可提供外卖服务。洗浴、足浴、KTV、网吧、酒吧、棋牌室、剧本杀等场所暂不开放。恢复服务和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等定期规范消毒,落实预约、错峰、测温、查验“濮阳防疫一码通”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以上各类场所,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超过容载量的50%,室外不超过容载量的75%。
四、医疗机构恢复正常诊疗服务。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强化各项院感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所有进入人员测温、查验“濮阳防疫一码通”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发热门诊患者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对住院患者和陪护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加强员工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常规接诊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患者,发现后及时向乡镇(街道)、社区(村)疫情防控机构报告。
五、学校实行错峰开学。5月16日上午高中师生返校复学,5月16日下午中小学、幼儿园师生返校复学;中职中专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高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封控区、管控区内的学校,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托幼机构)具体开放时间,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专班另行通告。
六、公共交通工具恢复运营。公交车、市域内班线客运恢复运营;出租车(含网约车)不出濮运营。实施错峰限流,承载量不超过限额70%,车辆按规范要求定期进行消杀,司乘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上车必扫“濮阳防疫一码通”。各类车辆非必要不前往发生疫情的地区。
七、卡口站点严格规范查验服务。高速公路和省际干线公路入、出濮疫情防控服务点严格落实人物同防和报备管理制度,第一时间查验入(返)濮人员“两码两证”(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备证明)。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设置智能化查验、开辟绿色通道等,提高通行效率。城市社区小区、城中村和乡镇农村严格落实围合管理,对小区(村)常住居民运用智慧管理、自动识别等方法便利出入,对外来人员落实扫验“濮阳防疫一码通”、测温、戴口罩等措施,对进入小区(村)车辆,坚持司乘人员同查,严防疫情隐匿传播。
八、入濮离濮提前报备报告。入(返)濮人员,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的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拟来濮客商朋友,提前3天向接待单位、入住宾馆(酒店)报备。干部职工、市民群众非必要不跨市、不出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出现本土疫情的城市,确需前往的,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
九、“16个哨点”即时监测预警。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发热门诊、基层医疗机构、社区(村、网格)、酒店、药店、冷链监管仓、口岸、重点单位(场所)、火车汽车站、省际道路出入口、公共交通工具、医疗废弃物(污水、垃圾)处置点、聚集性活动、区域协查、电子围栏等16个哨点,严格监测,反应灵敏,一触即发。对27类重点人群按规定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发现异常,即时预警。因哨点失控漏管,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追责。
十、全面扫验“濮阳防疫一码通”。各单位、各场所要按照“应设尽设”要求,申领张贴“濮阳防疫一码通”,做到“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一车一码”,所有进入人员做到“凡进必扫、不扫不入”。对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推广健康码纸质版,采用扫身份证、人脸识别等方式,提高便利度。
十一、减少人员聚集活动。原则上非经贸类聚集活动暂时停办。经贸类活动“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能线上不线下。必须线下的,缩小规模,按照“一事一报”原则申报。线下50人以内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执行防控措施;线下50人以上活动报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100人以上活动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民不扎堆、不聚集,红白事简办,餐宴会少办,聚餐不超过10人。疫情发生地来濮人员、红黄码人员等严禁参加聚集活动。
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封控管控区域。封控区“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强化社会面管控,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进入公共场所限流、错峰、扫码、测温、戴口罩、2米线等措施。
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疫情防控政策调整,由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另行通告。
无疫家国平安,防控任重道远,坚持就是胜利。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客商朋友对濮阳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感谢疫情防控战线全体人员的无畏奋斗和辛勤付出!让我们齐心协力,再接再厉,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濮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5日
(河南台记者高安娜 濮阳台记者孙鹤)
5月15日,濮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决定自5月16日零时起,市城区范围封控区、管控区之外的区域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通告中称: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结束“居家办公”。除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和健康码异常的人员外,其他人员恢复正常上班。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待解除管控措施,健康码异常人员待转为绿码,并经单位同意后返岗工作。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后,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来访人员登记管理、职工健康监测、入濮离濮报备报告、扫验“濮阳防疫一码通”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生产企业、重点项目、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在做到职工和货物点对点管理、每日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等闭环防控的前提下,经本级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企业、项目、建筑工地恢复正常生产建设。封控区、管控区、健康码异常、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须解除管控、健康码转为绿码后方可上岗。
三、公共服务和经营场所分期分批开放。封控区、管控区之外的大型商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宾馆旅店、旅游景区、公园游园、展览馆、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美容美发、健身房等场所,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验收合格后,有序恢复开放。银街地下商业街、义乌商贸城,经华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风险评估并验收合格后营业。各类餐饮场所5月22日前暂不开放堂食,可提供外卖服务。洗浴、足浴、KTV、网吧、酒吧、棋牌室、剧本杀等场所暂不开放。恢复服务和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等定期规范消毒,落实预约、错峰、测温、查验“濮阳防疫一码通”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以上各类场所,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超过容载量的50%,室外不超过容载量的75%。
四、医疗机构恢复正常诊疗服务。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强化各项院感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所有进入人员测温、查验“濮阳防疫一码通”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发热门诊患者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对住院患者和陪护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加强员工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常规接诊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患者,发现后及时向乡镇(街道)、社区(村)疫情防控机构报告。
五、学校实行错峰开学。5月16日上午高中师生返校复学,5月16日下午中小学、幼儿园师生返校复学;中职中专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高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封控区、管控区内的学校,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托幼机构)具体开放时间,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专班另行通告。
六、公共交通工具恢复运营。公交车、市域内班线客运恢复运营;出租车(含网约车)不出濮运营。实施错峰限流,承载量不超过限额70%,车辆按规范要求定期进行消杀,司乘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上车必扫“濮阳防疫一码通”。各类车辆非必要不前往发生疫情的地区。
七、卡口站点严格规范查验服务。高速公路和省际干线公路入、出濮疫情防控服务点严格落实人物同防和报备管理制度,第一时间查验入(返)濮人员“两码两证”(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备证明)。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设置智能化查验、开辟绿色通道等,提高通行效率。城市社区小区、城中村和乡镇农村严格落实围合管理,对小区(村)常住居民运用智慧管理、自动识别等方法便利出入,对外来人员落实扫验“濮阳防疫一码通”、测温、戴口罩等措施,对进入小区(村)车辆,坚持司乘人员同查,严防疫情隐匿传播。
八、入濮离濮提前报备报告。入(返)濮人员,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的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拟来濮客商朋友,提前3天向接待单位、入住宾馆(酒店)报备。干部职工、市民群众非必要不跨市、不出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出现本土疫情的城市,确需前往的,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
九、“16个哨点”即时监测预警。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发热门诊、基层医疗机构、社区(村、网格)、酒店、药店、冷链监管仓、口岸、重点单位(场所)、火车汽车站、省际道路出入口、公共交通工具、医疗废弃物(污水、垃圾)处置点、聚集性活动、区域协查、电子围栏等16个哨点,严格监测,反应灵敏,一触即发。对27类重点人群按规定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发现异常,即时预警。因哨点失控漏管,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追责。
十、全面扫验“濮阳防疫一码通”。各单位、各场所要按照“应设尽设”要求,申领张贴“濮阳防疫一码通”,做到“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一车一码”,所有进入人员做到“凡进必扫、不扫不入”。对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推广健康码纸质版,采用扫身份证、人脸识别等方式,提高便利度。
十一、减少人员聚集活动。原则上非经贸类聚集活动暂时停办。经贸类活动“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能线上不线下。必须线下的,缩小规模,按照“一事一报”原则申报。线下50人以内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执行防控措施;线下50人以上活动报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100人以上活动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民不扎堆、不聚集,红白事简办,餐宴会少办,聚餐不超过10人。疫情发生地来濮人员、红黄码人员等严禁参加聚集活动。
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封控管控区域。封控区“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强化社会面管控,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进入公共场所限流、错峰、扫码、测温、戴口罩、2米线等措施。
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疫情防控政策调整,由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另行通告。
无疫家国平安,防控任重道远,坚持就是胜利。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客商朋友对濮阳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感谢疫情防控战线全体人员的无畏奋斗和辛勤付出!让我们齐心协力,再接再厉,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濮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5日
(河南台记者高安娜 濮阳台记者孙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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