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在松江区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两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以及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
01)支持争创各级政府荣誉
对获得中国专利奖(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项目,每项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的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专利一等、二等、三等的获奖项目,每项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02 支持质量品牌发展
对开展涉外商标注册的单位,给予30%的涉外商标注册费用资助,单个国家或地区补贴
不超过5000元,每家单位资助不超过5万元。
对开展市级以上商标品牌建设项目的单位,给予1:1配套资助。
03 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
对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按照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
对通过PCT途径且经过有关专利审查机构实审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按照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件不超过2万元。
对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40万元的资助;对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试点园区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60万元的资助;对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或规范化市场培育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20万元的资助。
对认定为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试点园区的单位,给予1:1配套资助。
对认定为松江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试点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的资助;对认定为松江区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的资助。
对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并通过相关认证机构审核的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9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对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评议等知识产权信息分析项目的单位,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同一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
对购买专利保险、商标保险等知识产权保险产品的企业,按实际发生保费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以知识产权融资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按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最高50%的利息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新认定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给予每家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资助;对新备案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给予每家一次性不超过15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给予每家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资助。
对中国驰名商标和纳入《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商标的国内维权保护项目,维权成功后经评定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和10万元资助。
对本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高价值专利的国内维权保护项目,维权成功后经评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资助。
对企业在境外开展知识产权诉讼维权的,维权成功后经评定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经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批准创建和新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和20万元资助。
对本区知识产权纠纷开展公益性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经评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
04)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发展
注册且在本区办公的专利、标准化服务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本办法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在满足上述政策支持条件的同时,同一单位不得因同一事项重复享受本区其他资助政策,若符合附则 本区其他政策,按照就高原则给予支持。
单位享受专项资金政策金额应考虑其对地方的综合经济社会贡献。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产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
上海茸邦企业介绍
“茸邦科技信息与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下设“上海茸邦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茸恒专利代理事务所”,是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从事商标事务、专利事务、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事务获权、维权服务,并为各类企业提供政府科技型项目咨询、政策解读、管理申报等服务。
我司代理人精通国内外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争议及侵权诉讼案件的行政和司法程序,在多年的商标和专利代理实践中,积累了处理各类复杂疑难案件的丰富经验,已为国内外委托人提供了大量的有关商标注册、异议和复审、无效宣告、专利申请(包括发明、实用型和外观设计)、版权登记、反不正当竞争、计算机软件及互联网、侵权调查和诉讼等多方面的代理服务,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赖和支持。
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环境下的核心竞争力,我们愿与各国各界人士及企业家们一起,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维护知识产权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而携手共进!
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13262763980与微信同步
适用范围:
在松江区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两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以及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
01)支持争创各级政府荣誉
对获得中国专利奖(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项目,每项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的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专利一等、二等、三等的获奖项目,每项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02 支持质量品牌发展
对开展涉外商标注册的单位,给予30%的涉外商标注册费用资助,单个国家或地区补贴
不超过5000元,每家单位资助不超过5万元。
对开展市级以上商标品牌建设项目的单位,给予1:1配套资助。
03 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
对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按照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
对通过PCT途径且经过有关专利审查机构实审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按照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件不超过2万元。
对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40万元的资助;对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试点园区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60万元的资助;对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或规范化市场培育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20万元的资助。
对认定为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试点园区的单位,给予1:1配套资助。
对认定为松江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试点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的资助;对认定为松江区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的资助。
对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并通过相关认证机构审核的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9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对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评议等知识产权信息分析项目的单位,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同一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
对购买专利保险、商标保险等知识产权保险产品的企业,按实际发生保费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以知识产权融资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按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最高50%的利息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新认定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给予每家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资助;对新备案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给予每家一次性不超过15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给予每家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资助。
对中国驰名商标和纳入《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商标的国内维权保护项目,维权成功后经评定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和10万元资助。
对本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高价值专利的国内维权保护项目,维权成功后经评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资助。
对企业在境外开展知识产权诉讼维权的,维权成功后经评定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经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批准创建和新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和20万元资助。
对本区知识产权纠纷开展公益性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经评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
04)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发展
注册且在本区办公的专利、标准化服务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本办法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在满足上述政策支持条件的同时,同一单位不得因同一事项重复享受本区其他资助政策,若符合附则 本区其他政策,按照就高原则给予支持。
单位享受专项资金政策金额应考虑其对地方的综合经济社会贡献。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产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
上海茸邦企业介绍
“茸邦科技信息与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下设“上海茸邦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茸恒专利代理事务所”,是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从事商标事务、专利事务、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事务获权、维权服务,并为各类企业提供政府科技型项目咨询、政策解读、管理申报等服务。
我司代理人精通国内外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争议及侵权诉讼案件的行政和司法程序,在多年的商标和专利代理实践中,积累了处理各类复杂疑难案件的丰富经验,已为国内外委托人提供了大量的有关商标注册、异议和复审、无效宣告、专利申请(包括发明、实用型和外观设计)、版权登记、反不正当竞争、计算机软件及互联网、侵权调查和诉讼等多方面的代理服务,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赖和支持。
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环境下的核心竞争力,我们愿与各国各界人士及企业家们一起,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维护知识产权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而携手共进!
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13262763980与微信同步
#特别关注# 南阳市宛城区面向南阳市内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10名文秘工作人员
南阳市宛城区关于公开选调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宛城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工作力量,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全市选调10名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选调范围及数额
面向南阳市内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10名文秘工作人员,其中区委办公室下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5名(管理岗),区政府办公室下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5名(管理岗)。统一选调后,根据工作经历和工作需要统一确定选调岗位。
02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选调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03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高。
2.熟悉文秘工作,文字功底过硬;吃苦耐劳,有强烈敬业精神、奉献精神。
3.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管理岗位八级及以下干部。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公告之日)在编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5.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教育、卫生系统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04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分为发布选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公布选调数额、选调条件、选调办法,发布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https://t.cn/A6X6bgea ,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南阳市建设路666号)四楼区政府办人事教育科。
2.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①纸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份;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同底板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5张。
(2)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选调人数。
(3)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请及时关注选调工作专用网站发布的公示公告。
(4)本次公开选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公开选调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公开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笔试内容以公文写作、文稿起草为主,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举止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将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调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对象需在考察期间提供毕业证、人事档案、拟调干部审批表(人事手续),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阶段因自动放弃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调动
经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办理调动手续。
05其他事项
1.组织领导。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成立宛城区公开选调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2.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此次公开选调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一律实行公务回避。
3.疫情防控。按宛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严肃考风考纪,严把资格审查关、考试关、考察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切实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区纪委监委派出专人全程监督选调工作,确保整个选调过程公开、公正。无论是工作人员、报考人员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5.专用网站。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t.cn/RARe3DQ)为本次选调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选调工作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报考者本人,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报考人员,均视为自动弃权。
6.本次选调工作有关事项由宛城区公开选调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委办公室 0377-63636312
区政府办公室0377-63636329
宛城区公开选调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南阳市宛城区关于公开选调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宛城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工作力量,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全市选调10名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选调范围及数额
面向南阳市内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10名文秘工作人员,其中区委办公室下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5名(管理岗),区政府办公室下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5名(管理岗)。统一选调后,根据工作经历和工作需要统一确定选调岗位。
02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选调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03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高。
2.熟悉文秘工作,文字功底过硬;吃苦耐劳,有强烈敬业精神、奉献精神。
3.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管理岗位八级及以下干部。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公告之日)在编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5.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教育、卫生系统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04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分为发布选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公布选调数额、选调条件、选调办法,发布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https://t.cn/A6X6bgea ,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南阳市建设路666号)四楼区政府办人事教育科。
2.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①纸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份;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同底板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5张。
(2)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选调人数。
(3)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请及时关注选调工作专用网站发布的公示公告。
(4)本次公开选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公开选调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公开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笔试内容以公文写作、文稿起草为主,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举止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将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调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对象需在考察期间提供毕业证、人事档案、拟调干部审批表(人事手续),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阶段因自动放弃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调动
经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办理调动手续。
05其他事项
1.组织领导。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成立宛城区公开选调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2.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此次公开选调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一律实行公务回避。
3.疫情防控。按宛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严肃考风考纪,严把资格审查关、考试关、考察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切实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区纪委监委派出专人全程监督选调工作,确保整个选调过程公开、公正。无论是工作人员、报考人员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5.专用网站。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t.cn/RARe3DQ)为本次选调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选调工作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报考者本人,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报考人员,均视为自动弃权。
6.本次选调工作有关事项由宛城区公开选调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委办公室 0377-63636312
区政府办公室0377-63636329
宛城区公开选调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我真的服啦!!在家也不得安宁!这些学生怎么能够有那么那么那么那么多的事情的????20:03打电话
内容:老师,xxx偷试卷给xx我真的服啦,也不偷试卷,就是偷题,不知道哪儿整得巴拉巴拉,老师我能不能搬宿舍巴拉巴拉,谁和谁最近说闲话搞小团体,然后xxx又和xxx怎么怎么了,我不想和她们一个宿舍啦OMG摇了我吧!!!!
内容:老师,xxx偷试卷给xx我真的服啦,也不偷试卷,就是偷题,不知道哪儿整得巴拉巴拉,老师我能不能搬宿舍巴拉巴拉,谁和谁最近说闲话搞小团体,然后xxx又和xxx怎么怎么了,我不想和她们一个宿舍啦OMG摇了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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