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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人生大事#我上次看丧葬题材的电影还是《入殓师》,没有大悲但是有一种物哀之美,是忽尔岁华尽,我身亦将倾的寂寥和广阔的哲思之美,但是《人生大事》的基调是截然相反的,它的氛围是轻松的,甚至影片算得上是喜剧,它是让人珍惜眼前的,要好好生活,好好对待家人,它很会安慰人,就像那句话一样“死亡不是失去了生命,只是走出了时间”。
我想我的葬礼上,我也想要一个五彩斑斓的骨灰盒和坦然面对生命终结的勇气。
#电影人生大事#我上次看丧葬题材的电影还是《入殓师》,没有大悲但是有一种物哀之美,是忽尔岁华尽,我身亦将倾的寂寥和广阔的哲思之美,但是《人生大事》的基调是截然相反的,它的氛围是轻松的,甚至影片算得上是喜剧,它是让人珍惜眼前的,要好好生活,好好对待家人,它很会安慰人,就像那句话一样“死亡不是失去了生命,只是走出了时间”。
我想我的葬礼上,我也想要一个五彩斑斓的骨灰盒和坦然面对生命终结的勇气。
这时,一只狐狸出现了。
“早上好。”狐狸说。
“早上好。”小王子礼貌地回答道。然而当他转过身时,却什么也没看到。
“我在这儿,”一个声音响起,“在苹果树下。”
“你是谁?”小王子问道,“你看起来可真漂亮。”
“我是一只狐狸。”狐狸说。
“过来和我一起玩吧,”小王子提议道,“我很不开心。”
“我不能和你一起玩,”狐狸说,“我还没被驯养呢。”
“啊!真对不起。”小王子说。
但他想了一会儿,又说:
“‘驯养’是什么意思?”
“你不是本地人吧,”狐狸说,“你在寻找什么?”
“我在找人类。”小王子说,“‘驯养’是什么意思呢?”
“人类,”狐狸说,“他们有枪,还会打猎,烦死人了。他们还养鸡。这些是他们做的惟一的好事。你在找鸡吗?”
“不是,”小王子说,“我在寻找朋友。‘驯养’是什么意思呢?”
“这是一种常常被人类忽视的行为,”狐狸说,“就是建立一种关系的意思。”
“建立关系?”
“没错。”狐狸说,“对我而言,你就是一个普通男孩儿,和其他那些成百上千个男孩儿没什么区别。我对你没什么需求,你对我也没有。对你而言,我也只不过是一只普通的狐狸,和其他成百上千只狐狸一样。但是一旦你将我驯养了,我们就彼此相互需要。在我看来,你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在你看来,我也是世上惟一的......”
“我开始有点儿明白了,”小王子说,“有这样一朵花儿......我想她已经将我驯养了。”
“这很有可能,”狐狸说,“在地球上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哦,但那并不是在地球上发生的事!”小王子说。
狐狸看起来对此有些困惑,一脸的好奇。
“在其他星球?”
“是的。”
“那个星球上有猎人吗?”
“没有。”
“啊!那太好了!那儿有鸡吗?”
“没有。”
“没什么事是十全十美的。”狐狸叹息着。
但他又回到了原来的话题上。
“我的生活单调乏味,”狐狸说,“我捕捉鸡,人们又猎捕我。所有的鸡都是一样的,所有的人也一样。所以,我对此感到厌倦了。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那么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我会在纷杂的脚步声中辩认出你的脚步声。当听到其他人的脚步声时,我就会迅速躲回到地下,而你的脚步声,却像美妙的乐声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你看见那金黄的麦田了吗?真可惜,我不吃粮食。小麦对我来说没什么用。麦田对我来说也没什么意义。但是你有一头金色的头发。想像一下,能把我驯养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情呀!这同样金黄的麦田,会勾起我对你的无限思念。而且,我也会爱上那风卷麦田的声音......”
狐狸久久地凝望着小王子。
“求求你——驯养我吧!”他说。
“我很想,我真的很想这样做。”小王子回答他,“但是我没有太多的时间。我要去结交朋友,还要去弄明白很多事情。”
“只有驯养才能真正了解一件事情。”狐狸说,“人类没有更多时间去弄懂每一件事情。他们在商店里买现成的东西,却找不到一家卖友情的商店,所以人类根本就没有朋友。如果你想要个朋友,就请驯养我吧......”
“驯养你,我得做些什么呢?”小王子问。
“你需要有足够的耐心。”狐狸说,“首先,你得在离我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坐下来,就像这样,坐在草地上。我会用眼角不经意地瞟你,你什么都不用说。语言是误解的根源。然后,你就可以一天天地逐渐靠近我......”
第二天,小王子又来了。
“如果你每天都能在同一时间来就更好了。”狐狸说,“比方说,你在下午四点钟来,那么我在三点的时候就会开始开心了。随着时间的临近,我就会越来越开心。而到了四点时,我就会坐立不安、迫不及待起来。我想让你知道我有多么的兴奋!但如果像这样你随便什么时间来,我就不知道该在什么时候准备迎接你了......所以还是应该有个仪式......”
“仪式是什么?”小王子问。
“这也是那些经常被人们忽略的。”狐狸说,“就是定下一个日子,使它不同于其他的日子;定下一个时间,使它不同于其他的时间。例如,在捕捉我的猎人中就有这样一个仪式:每周四,他们都会和村里的姑娘们跳舞。所以,周四对我来说就是一个好日子!我可以尽情地到葡萄园那头散步。但是,如果猎人们随时都会开舞会的话,那每一天都会是千篇一律的,而我就一个假期也没有了。”
就这样,小王子驯养了狐狸。但当他离去的时间临近时——
“啊!”狐狸说,“我会哭的。”
“那就是你的错了,”小王子说,“我从来没想过要伤害你,那可是你让我驯养你的......”
“是的,确实是这样。”狐狸说。
“可你现在都快哭了!”小王子说。
“就是嘛。”狐狸说。
“那样对你一点儿好处都没有!”
“有好处,”狐狸说,“现在我拥有了麦子的颜色了。”然后他接着说:
“再去看看那些玫瑰花吧,这样你就会明白你那一朵才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然后回来跟我道别,我会给你一个秘密作为礼物。”
小王子走开了,又去看了看那些玫瑰花。
“你们跟我的那朵一点儿都不像,”他说,“你们无足轻重。没有人驯养过你们,你们也没有驯养过任何人。你们就像我当初见到的那只狐狸,那时,他和成百上千只普通狐狸一样。但是我已经驯养他成为了我的朋友,现在他就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了。”
玫瑰花听了感到十分窘迫。
“你们很美丽,但是却很空虚,”他继续说,“没有人会为你们而献出生命。当然,一个路人一定会认为你们和我的那朵玫瑰一模一样——那朵真正属于我的玫瑰。但是单单那一朵花儿就比你这上百朵都重要得多:因为她是我亲手浇灌,亲自放入玻璃罩,立好屏风,杀过毛毛虫(但还有两三只我们留下了,蜕变成了蝴蝶)的玫瑰;还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抱怨,她的自夸,甚至还有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花。”
然后他回去找狐狸。
“再见了。”他说。
“再见。”狐狸说,“现在,我就告诉你这个秘密,一个非常简单的秘密:只有用心才能看清事物的本质,这是我们的肉眼所看不到的。”
“真正的东西肉眼是看不到的。”小王子重复着,以便把它牢记于心。
“是你在那朵玫瑰花上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才使得她变得如此重要。”
“我在那朵玫瑰花上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小王子重复着,以免把它忘了。
“人类已经忘了这些真理了,”狐狸说,“但是你绝对不能忘记。你要永远对被你驯养的事物负责。你要对你的玫瑰负责......”
“我要对我的玫瑰负责。”小王子又重复着,他要把这些话深深地印在脑海里。
“早上好。”狐狸说。
“早上好。”小王子礼貌地回答道。然而当他转过身时,却什么也没看到。
“我在这儿,”一个声音响起,“在苹果树下。”
“你是谁?”小王子问道,“你看起来可真漂亮。”
“我是一只狐狸。”狐狸说。
“过来和我一起玩吧,”小王子提议道,“我很不开心。”
“我不能和你一起玩,”狐狸说,“我还没被驯养呢。”
“啊!真对不起。”小王子说。
但他想了一会儿,又说:
“‘驯养’是什么意思?”
“你不是本地人吧,”狐狸说,“你在寻找什么?”
“我在找人类。”小王子说,“‘驯养’是什么意思呢?”
“人类,”狐狸说,“他们有枪,还会打猎,烦死人了。他们还养鸡。这些是他们做的惟一的好事。你在找鸡吗?”
“不是,”小王子说,“我在寻找朋友。‘驯养’是什么意思呢?”
“这是一种常常被人类忽视的行为,”狐狸说,“就是建立一种关系的意思。”
“建立关系?”
“没错。”狐狸说,“对我而言,你就是一个普通男孩儿,和其他那些成百上千个男孩儿没什么区别。我对你没什么需求,你对我也没有。对你而言,我也只不过是一只普通的狐狸,和其他成百上千只狐狸一样。但是一旦你将我驯养了,我们就彼此相互需要。在我看来,你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在你看来,我也是世上惟一的......”
“我开始有点儿明白了,”小王子说,“有这样一朵花儿......我想她已经将我驯养了。”
“这很有可能,”狐狸说,“在地球上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哦,但那并不是在地球上发生的事!”小王子说。
狐狸看起来对此有些困惑,一脸的好奇。
“在其他星球?”
“是的。”
“那个星球上有猎人吗?”
“没有。”
“啊!那太好了!那儿有鸡吗?”
“没有。”
“没什么事是十全十美的。”狐狸叹息着。
但他又回到了原来的话题上。
“我的生活单调乏味,”狐狸说,“我捕捉鸡,人们又猎捕我。所有的鸡都是一样的,所有的人也一样。所以,我对此感到厌倦了。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那么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我会在纷杂的脚步声中辩认出你的脚步声。当听到其他人的脚步声时,我就会迅速躲回到地下,而你的脚步声,却像美妙的乐声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你看见那金黄的麦田了吗?真可惜,我不吃粮食。小麦对我来说没什么用。麦田对我来说也没什么意义。但是你有一头金色的头发。想像一下,能把我驯养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情呀!这同样金黄的麦田,会勾起我对你的无限思念。而且,我也会爱上那风卷麦田的声音......”
狐狸久久地凝望着小王子。
“求求你——驯养我吧!”他说。
“我很想,我真的很想这样做。”小王子回答他,“但是我没有太多的时间。我要去结交朋友,还要去弄明白很多事情。”
“只有驯养才能真正了解一件事情。”狐狸说,“人类没有更多时间去弄懂每一件事情。他们在商店里买现成的东西,却找不到一家卖友情的商店,所以人类根本就没有朋友。如果你想要个朋友,就请驯养我吧......”
“驯养你,我得做些什么呢?”小王子问。
“你需要有足够的耐心。”狐狸说,“首先,你得在离我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坐下来,就像这样,坐在草地上。我会用眼角不经意地瞟你,你什么都不用说。语言是误解的根源。然后,你就可以一天天地逐渐靠近我......”
第二天,小王子又来了。
“如果你每天都能在同一时间来就更好了。”狐狸说,“比方说,你在下午四点钟来,那么我在三点的时候就会开始开心了。随着时间的临近,我就会越来越开心。而到了四点时,我就会坐立不安、迫不及待起来。我想让你知道我有多么的兴奋!但如果像这样你随便什么时间来,我就不知道该在什么时候准备迎接你了......所以还是应该有个仪式......”
“仪式是什么?”小王子问。
“这也是那些经常被人们忽略的。”狐狸说,“就是定下一个日子,使它不同于其他的日子;定下一个时间,使它不同于其他的时间。例如,在捕捉我的猎人中就有这样一个仪式:每周四,他们都会和村里的姑娘们跳舞。所以,周四对我来说就是一个好日子!我可以尽情地到葡萄园那头散步。但是,如果猎人们随时都会开舞会的话,那每一天都会是千篇一律的,而我就一个假期也没有了。”
就这样,小王子驯养了狐狸。但当他离去的时间临近时——
“啊!”狐狸说,“我会哭的。”
“那就是你的错了,”小王子说,“我从来没想过要伤害你,那可是你让我驯养你的......”
“是的,确实是这样。”狐狸说。
“可你现在都快哭了!”小王子说。
“就是嘛。”狐狸说。
“那样对你一点儿好处都没有!”
“有好处,”狐狸说,“现在我拥有了麦子的颜色了。”然后他接着说:
“再去看看那些玫瑰花吧,这样你就会明白你那一朵才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然后回来跟我道别,我会给你一个秘密作为礼物。”
小王子走开了,又去看了看那些玫瑰花。
“你们跟我的那朵一点儿都不像,”他说,“你们无足轻重。没有人驯养过你们,你们也没有驯养过任何人。你们就像我当初见到的那只狐狸,那时,他和成百上千只普通狐狸一样。但是我已经驯养他成为了我的朋友,现在他就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了。”
玫瑰花听了感到十分窘迫。
“你们很美丽,但是却很空虚,”他继续说,“没有人会为你们而献出生命。当然,一个路人一定会认为你们和我的那朵玫瑰一模一样——那朵真正属于我的玫瑰。但是单单那一朵花儿就比你这上百朵都重要得多:因为她是我亲手浇灌,亲自放入玻璃罩,立好屏风,杀过毛毛虫(但还有两三只我们留下了,蜕变成了蝴蝶)的玫瑰;还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抱怨,她的自夸,甚至还有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花。”
然后他回去找狐狸。
“再见了。”他说。
“再见。”狐狸说,“现在,我就告诉你这个秘密,一个非常简单的秘密:只有用心才能看清事物的本质,这是我们的肉眼所看不到的。”
“真正的东西肉眼是看不到的。”小王子重复着,以便把它牢记于心。
“是你在那朵玫瑰花上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才使得她变得如此重要。”
“我在那朵玫瑰花上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小王子重复着,以免把它忘了。
“人类已经忘了这些真理了,”狐狸说,“但是你绝对不能忘记。你要永远对被你驯养的事物负责。你要对你的玫瑰负责......”
“我要对我的玫瑰负责。”小王子又重复着,他要把这些话深深地印在脑海里。
公元221年,曹丕将宠妃甄氏赐死,曹植听说后,马上从鄄城赶来。曹丕竟拿出一个金缕玉带枕头,递给曹植说:“这是甄氏用过的枕头。”没想到曹植接过枕头,竟放声大哭。
甄氏是三国时期有名的美女,当时有“南乔北甄”的说法。“南乔”指江南的大乔和小乔,“北甄”,就是这位河北的甄氏。
甄氏本来是袁绍的儿媳,公元204年,曹操攻破邺城,曹丕率先冲进袁府。这时,他看到一个少妇,披头散发,脸上涂得黑一块白一块,躲在袁绍的夫人刘夫人身后哭泣。
他问刘夫人那少妇是谁。刘夫人说:“是我的二儿媳甄氏。”
曹丕大吃一惊,他早就听说过甄氏的大名。他赶忙扶起甄氏,挽起她的头发,擦干净她的脸,一个绝色美女出现在他面前。
曹丕大喜,他把甄氏带回了曹府,十分宠爱。
甄氏虽然貌美,但她没有凭着美色恃宠而骄,相反,她称得上当时的好老婆,好媳妇。
自从甄氏进门后,曹丕就冷落了正室任夫人,任夫人就仗着自己原配的身份,经常跟曹丕大吵大闹,曹丕不胜其烦,就打算把她赶走,甄氏一听就哭了。
曹丕问她:“你为什么哭呢?把任氏赶走了,我就把你扶正。”
甄氏就说:“任夫人无论是家世和品貌,都不在我之下。现在天下人都知道,我受你宠幸,现在你若把任夫人赶走了,大家就该说是我的缘故了。”
虽然曹丕没有听甄氏的劝告,还是把任夫人赶走了,但是甄氏的做法,也赢得大家的尊重。
而且她还经常劝曹丕多纳贤淑的女子,使子嗣旺盛,曹丕自然十分高兴。
甄氏不但在老公面前得宠,就连婆婆也十分喜欢她。
建安二十一年,曹操带大军东征孙权,卞夫人、曹丕以及甄氏的一双儿女,都跟随前往,甄氏因病留守邺城。
建安二十二年,大军返回邺城,甄氏出来迎接,卞夫人看到甄氏脸色红润,更加美丽,当即问了一句话,气氛马上紧张起来。
卞夫人问甄氏:“你跟孩子分开这么久,怎么脸色这么好看呢?难道你就不想他们吗?
”
这句话明显来者不善,甄氏如果回答想念孩子,那婆婆会说,人家想孩子都很憔悴,你怎么状态那么好呢?明摆着是撒谎嘛;
如果甄氏回答不想孩子,婆婆会说,作为一个母亲你还有心肝吗?你连孩子都不想,对公婆就更不会关心了。
周围人都为甄氏捏了一把汗,可甄氏只一句话,就让婆婆直夸她是好儿媳,会说话。
甄氏说:“孩子们跟着您这位奶奶,有您照顾他们,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一句话就把婆婆夸上了天。
丈夫宠婆婆爱,甄氏可谓是人生赢家了,本来可以一直幸福下去,但甄氏遇到了一个强大的对手。
曹丕后来又娶了一位郭氏,叫郭女王,人如其名,既霸气又擅长谋略,当时她进宫时,正赶上曹丕和曹植的争位大战,郭女王给曹丕出力不少,可以说曹丕最后胜出,郭女王立了很大功劳。
曹丕是一个政治动物,感情的天平自然就偏向了郭女王。郭女王恃宠而骄,时常在曹丕面前说甄氏坏话。等到曹丕即位后,每次出征也只带着郭女王,而让甄氏留守邺城。
回首往昔,甄氏不免有怨言,她就做了一首诗,恳求丈夫不要听信谗言,不要喜新厌旧。
(《塘上行》 :众口铄黄金,使君生别离。念君去我时,独愁常苦悲。)
可惜,这首诗不但没有挽回曹丕的心,他还以“口出怨言”为罪名杀了甄氏,并且郭女王在甄氏死后,还以头发遮其面,以米糠塞其口。
不过甄氏死后,曹丕却马上通知了当时在鄄城的曹植,果然,曹植日夜兼程跑回来。
其实,当时不仅曹丕垂涎甄氏的美色,就连曹植也十分仰慕甄氏,但甄氏已经成了他的嫂子,他能有什么办法呢?
曹丕也看出了曹植的心思,只是没有证据。
这时,曹丕就叫回曹植,并拿出甄氏的枕头试探他,果然,看到枕头,曹植痛哭失声。
(李商隐《无题》诗中有描述:贾氏窥帘韩掾少,宓妃留枕魏王才。)
这下曹丕就坐实了曹植对甄氏的感情,但当时因为种种原因,他没有戳破。后来,曹植拿着枕头去往封地。看着美人用过的枕头,大才子睹物思人,写下了传颂千年的《感甄赋》。
后来,甄氏的儿子魏明帝曹叡继位,觉得有失母亲的颜面,就把《感甄赋》改为《洛神赋》。
最是无情帝王家。
即使倾国倾城的美人,在帝王面前,也是说杀就杀。当从前的白月光变成了白饭粒,她怎么做都是错,哭是错,笑是错,生是错,死了还是错!
还好有句话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曹丕死后,甄氏的儿子曹叡继承了皇位,他上位第一件事,就是替母亲报仇,他将郭女王赐死,同样以头发遮其面,以米糠塞其口。
可以说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郭女王也算落了应有的下场。
而甄氏美丽的形象:“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却永远活在了曹植的《洛神赋》里。
不过有人说,曹植对甄氏的感情很可能不是真的,毕竟甄氏刚进曹府时,他才13岁,但《洛神赋》里又留下了太多甄氏的身影。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三国#
甄氏是三国时期有名的美女,当时有“南乔北甄”的说法。“南乔”指江南的大乔和小乔,“北甄”,就是这位河北的甄氏。
甄氏本来是袁绍的儿媳,公元204年,曹操攻破邺城,曹丕率先冲进袁府。这时,他看到一个少妇,披头散发,脸上涂得黑一块白一块,躲在袁绍的夫人刘夫人身后哭泣。
他问刘夫人那少妇是谁。刘夫人说:“是我的二儿媳甄氏。”
曹丕大吃一惊,他早就听说过甄氏的大名。他赶忙扶起甄氏,挽起她的头发,擦干净她的脸,一个绝色美女出现在他面前。
曹丕大喜,他把甄氏带回了曹府,十分宠爱。
甄氏虽然貌美,但她没有凭着美色恃宠而骄,相反,她称得上当时的好老婆,好媳妇。
自从甄氏进门后,曹丕就冷落了正室任夫人,任夫人就仗着自己原配的身份,经常跟曹丕大吵大闹,曹丕不胜其烦,就打算把她赶走,甄氏一听就哭了。
曹丕问她:“你为什么哭呢?把任氏赶走了,我就把你扶正。”
甄氏就说:“任夫人无论是家世和品貌,都不在我之下。现在天下人都知道,我受你宠幸,现在你若把任夫人赶走了,大家就该说是我的缘故了。”
虽然曹丕没有听甄氏的劝告,还是把任夫人赶走了,但是甄氏的做法,也赢得大家的尊重。
而且她还经常劝曹丕多纳贤淑的女子,使子嗣旺盛,曹丕自然十分高兴。
甄氏不但在老公面前得宠,就连婆婆也十分喜欢她。
建安二十一年,曹操带大军东征孙权,卞夫人、曹丕以及甄氏的一双儿女,都跟随前往,甄氏因病留守邺城。
建安二十二年,大军返回邺城,甄氏出来迎接,卞夫人看到甄氏脸色红润,更加美丽,当即问了一句话,气氛马上紧张起来。
卞夫人问甄氏:“你跟孩子分开这么久,怎么脸色这么好看呢?难道你就不想他们吗?
”
这句话明显来者不善,甄氏如果回答想念孩子,那婆婆会说,人家想孩子都很憔悴,你怎么状态那么好呢?明摆着是撒谎嘛;
如果甄氏回答不想孩子,婆婆会说,作为一个母亲你还有心肝吗?你连孩子都不想,对公婆就更不会关心了。
周围人都为甄氏捏了一把汗,可甄氏只一句话,就让婆婆直夸她是好儿媳,会说话。
甄氏说:“孩子们跟着您这位奶奶,有您照顾他们,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一句话就把婆婆夸上了天。
丈夫宠婆婆爱,甄氏可谓是人生赢家了,本来可以一直幸福下去,但甄氏遇到了一个强大的对手。
曹丕后来又娶了一位郭氏,叫郭女王,人如其名,既霸气又擅长谋略,当时她进宫时,正赶上曹丕和曹植的争位大战,郭女王给曹丕出力不少,可以说曹丕最后胜出,郭女王立了很大功劳。
曹丕是一个政治动物,感情的天平自然就偏向了郭女王。郭女王恃宠而骄,时常在曹丕面前说甄氏坏话。等到曹丕即位后,每次出征也只带着郭女王,而让甄氏留守邺城。
回首往昔,甄氏不免有怨言,她就做了一首诗,恳求丈夫不要听信谗言,不要喜新厌旧。
(《塘上行》 :众口铄黄金,使君生别离。念君去我时,独愁常苦悲。)
可惜,这首诗不但没有挽回曹丕的心,他还以“口出怨言”为罪名杀了甄氏,并且郭女王在甄氏死后,还以头发遮其面,以米糠塞其口。
不过甄氏死后,曹丕却马上通知了当时在鄄城的曹植,果然,曹植日夜兼程跑回来。
其实,当时不仅曹丕垂涎甄氏的美色,就连曹植也十分仰慕甄氏,但甄氏已经成了他的嫂子,他能有什么办法呢?
曹丕也看出了曹植的心思,只是没有证据。
这时,曹丕就叫回曹植,并拿出甄氏的枕头试探他,果然,看到枕头,曹植痛哭失声。
(李商隐《无题》诗中有描述:贾氏窥帘韩掾少,宓妃留枕魏王才。)
这下曹丕就坐实了曹植对甄氏的感情,但当时因为种种原因,他没有戳破。后来,曹植拿着枕头去往封地。看着美人用过的枕头,大才子睹物思人,写下了传颂千年的《感甄赋》。
后来,甄氏的儿子魏明帝曹叡继位,觉得有失母亲的颜面,就把《感甄赋》改为《洛神赋》。
最是无情帝王家。
即使倾国倾城的美人,在帝王面前,也是说杀就杀。当从前的白月光变成了白饭粒,她怎么做都是错,哭是错,笑是错,生是错,死了还是错!
还好有句话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曹丕死后,甄氏的儿子曹叡继承了皇位,他上位第一件事,就是替母亲报仇,他将郭女王赐死,同样以头发遮其面,以米糠塞其口。
可以说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郭女王也算落了应有的下场。
而甄氏美丽的形象:“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却永远活在了曹植的《洛神赋》里。
不过有人说,曹植对甄氏的感情很可能不是真的,毕竟甄氏刚进曹府时,他才13岁,但《洛神赋》里又留下了太多甄氏的身影。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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