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公众满意度 建设幸福新城 | 让城区环境更美丽 新城区“牢记嘱托加油干 追赶超越谱新篇”系列报道之七】今年以来,新城区以人民满意为目标,紧紧围绕迎十四运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十项重点工作等任务,在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持续提升城市建管水平,不断增强辖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今年以来,新增绿地8.8万平方米,建设提升街头绿地8处、绿道4.5公里。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成了一座面积约2000平方米的垃圾分拣中心,加快美丽新城建设步伐,为全区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作出贡献。https://t.cn/A6bDZmt5
获刑7年!呼和浩特一起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宣判
8月4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宣判张某某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贪污罪一案。该案系呼和浩特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宣判的首例涉“伞”案件。
该案经开庭审理查明,张某某在担任武川县某地党委副书记期间,帮助以葛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处理,为葛某某等人承建工程提供保证金支持,向葛某某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入大量资金,获利30余万元;指使葛某某等人为其催债;强迫被害人用低于市场价格的70万块砖抵顶高利贷借款本金。被告人张某某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经费16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商品,情节严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经费数额较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贪污罪,应数罪并罚。
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退赔被害单位武川县某地政府涉案赃款人民币164127元;退赔被害人张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92000元。
8月4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宣判张某某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贪污罪一案。该案系呼和浩特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宣判的首例涉“伞”案件。
该案经开庭审理查明,张某某在担任武川县某地党委副书记期间,帮助以葛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处理,为葛某某等人承建工程提供保证金支持,向葛某某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入大量资金,获利30余万元;指使葛某某等人为其催债;强迫被害人用低于市场价格的70万块砖抵顶高利贷借款本金。被告人张某某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经费16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商品,情节严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经费数额较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贪污罪,应数罪并罚。
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退赔被害单位武川县某地政府涉案赃款人民币164127元;退赔被害人张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92000元。
【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工作即将开始!】
关于开展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旗县区委宣传部、各高校科研处、各社科类社团、各有关单位:
按照《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赤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赤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决定于2020年下半年开展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评审时限、范围
(一)奖项设置
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成果评审时限、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公开出版和发表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译著、编著、古籍整理、地方志、工具书、科普读物、论文等;国家、省部级结项的研究课题;赤峰市结项为优秀的研究课题;以及被厅级以上单位采纳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论证报告等。与外地作者合著(写)的成果,必须是赤峰市的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
二、时间安排
(一)申报、资格审查:7月15日至7月31日
(二)纸质材料申报:8月1日至8月10日
(三)汇总、初评:8月11日至8月30日
三、申报及资格审查
(一)市直各部门、各旗县区委宣传部、各高校科研处,市各社科类社团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的申报工作,并按规定的时间统一申报。
(二)申报者要认真填写《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评审表可从公共邮箱下载(地址:cfskpjbg@163.com,密码:skl8353910), 必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实名一份,匿名一份),推荐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者须对拟申报成果进行自我意识形态审查,如存在与主流意识形态相悖的内容,应主动放弃申报。
(四)各申报单位要按本《通知》的要求和《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和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申报成果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认真把好质量关。务必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问题审核把关,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政治首要、质量第一的导向,认真填写《意识形态审查意见表》,同申报成果一并上报。
四、纸质材料申报及要求
申报单位或个人将《汇总表》、《申报评审表》(实名、匿名)电子版于7月31日前发至市社科联邮箱(cfskpj@163.com),审查通过后上报纸质材料。
(一)申报成果中著作类原件三份(其中一份匿名处理),论文类、调研报告类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复印件一份匿名处理,其中发表的成果复印件需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匿名是指将成果中所有涉及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遮蔽,如果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二)调研、咨询、论证报告成果被采用或批示的相关反响材料原件一份,无法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由采用单位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课题类的结项证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二份(其中一份匿名处理)。
(四)申报的相关反响材料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二份(其中一份匿名处理)。
(五)复印件用A4纸复印,统一左侧装订成册,复印件材料较多的,需加做云纹纸封面及目录。每项成果(含佐证材料),要单独装入标准的档案袋中。
(六)外文类成果需附全文翻译,用A4纸打印,与其它复印件材料统一装订成册。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和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五、初评及成果报送
凡接收申报成果超过10项(含)以上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适时组织初评,初评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并在初评前三天将初评时间、地点、初评组成员报市评选办公室。初评按申报成果70%的比例评选出复评入围成果。接收成果低于10项的,由评选办公室统一组织初评。单独组织初评的单位,必须在初评结束三日内将复评入围成果的纸质材料报市评选办公室。
评审工作结束后,未获资助成果的申报材料请申报人于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之间到评选办公室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希望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精神,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切实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为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请各申报单位通过指定邮箱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于7月20日前报送到市评选办公室。
评选办公室地址:新城区市党政综合楼B座333室
联系电话:8353910
13847682640 15047256661
联系人:刘文、刘成荫、李浩然
邮箱:cfskpj@163.com
附件:
1、《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和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2、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学科分类表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指定出版社
4、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顶级、权威期刊目录
5、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科研课题分类参考
6、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
7、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汇总表
8、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意识形态审查意见表
赤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
以上附件请点击链接下载:https://t.cn/A6yCxFEi
来源:赤峰发布
关于开展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旗县区委宣传部、各高校科研处、各社科类社团、各有关单位:
按照《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赤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赤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决定于2020年下半年开展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评审时限、范围
(一)奖项设置
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成果评审时限、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公开出版和发表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译著、编著、古籍整理、地方志、工具书、科普读物、论文等;国家、省部级结项的研究课题;赤峰市结项为优秀的研究课题;以及被厅级以上单位采纳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论证报告等。与外地作者合著(写)的成果,必须是赤峰市的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
二、时间安排
(一)申报、资格审查:7月15日至7月31日
(二)纸质材料申报:8月1日至8月10日
(三)汇总、初评:8月11日至8月30日
三、申报及资格审查
(一)市直各部门、各旗县区委宣传部、各高校科研处,市各社科类社团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的申报工作,并按规定的时间统一申报。
(二)申报者要认真填写《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评审表可从公共邮箱下载(地址:cfskpjbg@163.com,密码:skl8353910), 必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实名一份,匿名一份),推荐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者须对拟申报成果进行自我意识形态审查,如存在与主流意识形态相悖的内容,应主动放弃申报。
(四)各申报单位要按本《通知》的要求和《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和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申报成果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认真把好质量关。务必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问题审核把关,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政治首要、质量第一的导向,认真填写《意识形态审查意见表》,同申报成果一并上报。
四、纸质材料申报及要求
申报单位或个人将《汇总表》、《申报评审表》(实名、匿名)电子版于7月31日前发至市社科联邮箱(cfskpj@163.com),审查通过后上报纸质材料。
(一)申报成果中著作类原件三份(其中一份匿名处理),论文类、调研报告类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复印件一份匿名处理,其中发表的成果复印件需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匿名是指将成果中所有涉及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遮蔽,如果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二)调研、咨询、论证报告成果被采用或批示的相关反响材料原件一份,无法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由采用单位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课题类的结项证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二份(其中一份匿名处理)。
(四)申报的相关反响材料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二份(其中一份匿名处理)。
(五)复印件用A4纸复印,统一左侧装订成册,复印件材料较多的,需加做云纹纸封面及目录。每项成果(含佐证材料),要单独装入标准的档案袋中。
(六)外文类成果需附全文翻译,用A4纸打印,与其它复印件材料统一装订成册。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和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五、初评及成果报送
凡接收申报成果超过10项(含)以上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适时组织初评,初评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并在初评前三天将初评时间、地点、初评组成员报市评选办公室。初评按申报成果70%的比例评选出复评入围成果。接收成果低于10项的,由评选办公室统一组织初评。单独组织初评的单位,必须在初评结束三日内将复评入围成果的纸质材料报市评选办公室。
评审工作结束后,未获资助成果的申报材料请申报人于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之间到评选办公室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希望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精神,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切实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为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请各申报单位通过指定邮箱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于7月20日前报送到市评选办公室。
评选办公室地址:新城区市党政综合楼B座333室
联系电话:8353910
13847682640 15047256661
联系人:刘文、刘成荫、李浩然
邮箱:cfskpj@163.com
附件:
1、《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和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2、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学科分类表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指定出版社
4、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顶级、权威期刊目录
5、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科研课题分类参考
6、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
7、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汇总表
8、赤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意识形态审查意见表
赤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
以上附件请点击链接下载:https://t.cn/A6yCxFEi
来源:赤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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