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的今天,是我和弟弟眼泪都流干了的一天!从那以后,母亲节对于我们两个没妈的孩子来说,是劫,不是节!八年后的今天,这个可爱的小家伙给这一天赋予了特殊的意义,感谢这个姗姗来迟的小牛仔,给我们的内心带来了巨大的抚慰,谢谢弟妹的辛苦付出!更要谢谢妈妈在天上对我们的重重庇佑!往后余生,我们定会带着您的那份期望,努力踏实经营好我们各自的小家!幸福长长久久!
有关于海
趁着五一去了南澳岛,当天赶上最后一班公交车进岛,结果在南澳大桥堵了四个多小时,进岛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不过因祸得福,看到了夜里的大海,这是我第一次看海,当时车里只剩我和老弟,四周寂静无声,我趴在车窗感受着夹杂着鱼腥味的海风,听着浪潮翻涌,看着夜色中的黑暗漫无边际,心生敬畏又害怕,第一次感受到大自然的力量,自己是如此渺小,不敢有一丝冒犯。
第二天,骑车环岛,细细感受大海的温柔,波光粼粼的海水,蒸腾的水汽,在整片蔚蓝下翻滚的是海的体温。它避无可避地袭来,我离海很近,又离海很远。
找了块礁石坐下,感受到这无尽的蓝,立刻抛开一切烦恼酣睡,肆无忌惮地大口呼吸。
走到海的近旁,海陪在我的身边。光脚踩在海水打湿的沙滩上,感受着沙子的松软,在海风的借力下,跳跃着奔跑,听着海浪的声响,感受海水流过肌肤的冰凉。此刻,快乐正浓。
对于每个人来说,海都有着不同的意象,但相通的是,它总能在重要时刻给我们强有力的抚慰。
在这里,在海边,我体会到了真正的人间烂漫。
人生总会结束,但海是不会结束的。
让我们一起跳海吧
趁着五一去了南澳岛,当天赶上最后一班公交车进岛,结果在南澳大桥堵了四个多小时,进岛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不过因祸得福,看到了夜里的大海,这是我第一次看海,当时车里只剩我和老弟,四周寂静无声,我趴在车窗感受着夹杂着鱼腥味的海风,听着浪潮翻涌,看着夜色中的黑暗漫无边际,心生敬畏又害怕,第一次感受到大自然的力量,自己是如此渺小,不敢有一丝冒犯。
第二天,骑车环岛,细细感受大海的温柔,波光粼粼的海水,蒸腾的水汽,在整片蔚蓝下翻滚的是海的体温。它避无可避地袭来,我离海很近,又离海很远。
找了块礁石坐下,感受到这无尽的蓝,立刻抛开一切烦恼酣睡,肆无忌惮地大口呼吸。
走到海的近旁,海陪在我的身边。光脚踩在海水打湿的沙滩上,感受着沙子的松软,在海风的借力下,跳跃着奔跑,听着海浪的声响,感受海水流过肌肤的冰凉。此刻,快乐正浓。
对于每个人来说,海都有着不同的意象,但相通的是,它总能在重要时刻给我们强有力的抚慰。
在这里,在海边,我体会到了真正的人间烂漫。
人生总会结束,但海是不会结束的。
让我们一起跳海吧
[女人经过一夜的站立后意外怀孕,起诉该男子400000赔偿。律师:这个案子很有趣。 王她和被告先生 李通过互联网认识了两年,在此期间, 我见过很多次,吃了几顿饭。双方会见了酒店,以弥补520节。那晚,双方在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发生了关系。此后双方再无任何交流。一个月后,王女士发现自己已有身孕并通过电话吗【女子一夜情后意外怀孕,指控男方预算40万。律师:这个案子很有意思]据王女士诉称,她和被告李先生通过网络相识2年,期间曾多次见面及吃过几次饭。双方相约到酒店补过520节日。当晚,双方在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发生了关系。此后双方再无任何交流。一个月后,王女士发现自己已有身孕并通过电话向李先生进行了告知。双方约好时间到医院进行产检。因王女士是第一次怀孕,就怀孕一事非常重视,多次要求李先生购买补品以补养身体,但李先生却避免而不见,甚至接电话也只有寥寥几句,所以她决定要流产。王女士认为,李先生在认识她怀孕后拒绝同她沟通并必然逃避责任,严重损坏了她的身体健康,因此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李先生当庭向她道退款,承担相关手术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慰金等共计40余万元。被告李先生辩称,双方在一个微信群相识,发生了一夜情导致怀孕。王女士向其告知怀孕情况之前,甚至不知道其电话和姓名。双方发生关系系自愿行为,原告作为成年女性公认知道发生事情的后果,有可能导致怀孕及怀孕的危险性。事情发生后,原告没有采取紧急避孕等必要的措施,因此导致原告怀孕的过错不能全部归责于被告。其为原告支付了流产手术的相关费用,但是原告要求过多,例如吃一年燕窝,住高级酒店等,其无力承担。方弘:李先生是否要承担流产手术的费用,法律上的评判标准是什么谭瑛律师:这个案子很有意思,现实生活中应该会经常遇到。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对于结果是有争议的。首先,我们国家的法律目前对于婚前性行为以及婚前同居关系是不保护的,也就是说无论是同居关系还是发生性关系,都不是法律保护的行为。既然不是法律保护的行为,因为发生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即前面行为都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后面的损害应该也不受法律保护。这是争议的原因之一。首先,一个人要赔偿另一方相应的费用,通常是一般的犯罪行为,就是侵害了对方的身体权,健康权等,才存在赔偿的问题,像这种两个人发生关系后致女方怀孕的情况,是种族行为吗从法律上评判,两个人你情我愿发生关系,好像不是犯罪行为。另外,进攻损害最主要的要件是行为人要有过错,从过错的角度认为,导致女方怀孕是男方的过错吗好像也不能这样讲。双方发生关系怀孕,客观评价应该是男女双方都有过错才会导致这个结果。所以,遇到这种事情,双方不是合法的配偶关系,发生关系之后怀孕,一般会建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于赔偿等问题达成协议并自觉扩展是解决矛盾一个比较好的办法。如果起诉到法院,就存在刚才讲的两个方面的争议点,法院不太好判决。司法实践中,一般判决不支持的比例还是比较大的,就认为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对于这种损害不给予赔偿。所以,对于婚前的同居关系,特别是女方要注意保护措施,毕竟怀孕之后女方身体上,精神上都会有一些伤害,要想完全得到法律的保护,我认为目前而言还是有困难的。方弘:无疑无论是一夜情还是恋爱关系,只要不是婚姻关系的男女发生性关系,造成的女方怀孕流产等情况,相应的费用男方来承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谭瑛律师:可以这样理解。性关系发生是两个人你情我愿的事情,谁对谁错不好评判。如果意外怀孕,说避孕是男方的义务吗好像也不尽然,因为女方也是可以自信的。所以,从这两个意义上而言,不能说过错就在男方。如果一夜情或者恋爱关系导致女方怀孕流产,要男方来承担责任,目前而言法律上没有明确的依据。有些法院从司法实践的角度为了保护女性的权益,毕竟怀孕之后受伤害的肯定是女方,可能会从公平的角度判令男方进行一定的补偿,这也是实践中的一个做法。但是,有一种例外的情况,男方可能要承担责任,就是有一些男方故意隐瞒瞒已婚的身份和未婚女孩交往导致对方怀孕或有一些欺骗行为,过错行为骗取女方发生性关系,我认为这和一般的情况不太一样。如果男方存在这些欺骗及过错,造成的损失应该承担责任。只是一般的恋爱关系或者一夜情,是不好判断谁对谁错的。所以,在这个时候要想得到法律保护还是比较难的。方弘:虽然只有2万块钱,但是女方获得经济上补偿的这种判决支持,其实实践上是比较少的。那么您怎么看这个案件的判决,是否意味着类似的情况,男方都应该多多少少进行一定的赔偿或补偿呢谭瑛律师:倒不能衍生这样的副本。这个案子法官判男方赔偿了女方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共计2百万。因为案情表述比较简单,现在看不出来这2百万全部是女方的损失,还是男方仅赔偿了一部分。如果男方只赔偿了一部分的话,可能法官考虑的就是一个责任分担的问题。就像刚才讲的,造成这个事情的结果,应该说男女双方都有责任。既然造成了现在的情况,确实女方身体受到了伤害,就由双方来分担责任。这就是平常说的公平责任原则。如果法院判决男方全额赔偿女方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我认为法官可能是站在同情弱者,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来判决的。通过这个判例是不是就代表着以后这种情况都要赔了我觉得应该不能衍生这样一个参与者。因为,我们国家不是判例法国家,并非有其他的案子曾经判过,以后的判决就要参照这个,不一定是这样。每个案子的判决可能都跟案子的具体情况,还有法官对法律的一些理解有关系。所以,甚至这个案子法院判赔了2万块钱,也不代表类似的情况,男方都要赔偿。这里也想给广大女性朋友提个醒,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不管是婚前同居行为或者是一夜情之类的,一定要做好自信措施。在没有想好要生孩子之前,一定要注意自信,防止发生这种情况之后,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精神也受到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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