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几天,匆匆忙忙的收拾东西寄快递卖书开会,累到腿软。晚上翻完了一遍旧手机的相册,眼泪就止不住的流,照片里大学美好的时光,但是我们最后只是匆匆告别,还没有跟诗琦一起去昆承湖转转,和真真总共也就只见了十几分钟,和5719还没有拍一张正式的学士服照片,和隔壁宿舍的聚餐也一直没有实现,甚至没有见到小席……
直到刚刚我才真正意识到再也不可能和朋友们像平时一样的校园生活。我们都在匆匆告别,时光真的在催着我们长大,都将奔赴自己的旅途。
感谢各位同学朋友们的陪伴和鼓励,大学四年,我真的过得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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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到7,开始,至生生不息,我们像金色稻穗一般,汇聚成田;像绿色竹林一般,蓬勃生长。时间,串联起新与旧的细腻脉络,也唤醒记忆中在这里的美好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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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身边事# 【好消息!我市住宅加装电梯可补助5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需求也在日益增强。近日又传来好消息!未来5年,我市住宅加装电梯仍可申请5万元补助。
日前,市自然资源局对有效期届满的《惠州市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财政补助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对补助政策进行延续,同时进一步规范补助资金管理。新《实施办法》将在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有效期5年。
3年受理1300余宗加建申请
160余宗补贴申请
近年来,“加装电梯”连续多年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各地相继出台政策,把电梯加装纳入新一轮城市建设行动计划,并加大政府财政补贴。在此背景下,我市也发布实施了《惠州市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及《惠州市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财政补助实施办法》,为居民加装电梯提供便利,使得市区既有住宅加建业务大幅增加。
“补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业主的经济压力,也增大了市民对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支持力度。”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原《实施办法》实施3年来,市区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办理业务大幅增加,截至目前,惠州全市已受理1300余宗加建电梯申请和160余宗财政补贴申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切实提升了广大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该负责人表示,《实施办法》到期后,该局对其进行了修订,新的《实施办法》对原办法补助政策进行了延续,同时在资金管理等内容上进行了修订完善。
新《实施办法》明确,该办法适用于惠州市区(含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将于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博罗县、龙门县、惠东县可参照执行。
先建后补 加建一台补助5万元
具体到补助内容上,根据新《实施办法》,符合惠州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策规定条件,依法办理报建手续,由业主个人出资建设,在2018年3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和特种设备(电梯)使用登记的,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在补助标准上,跟原有办法一样,新《实施办法》明确,每完成增设一台电梯补助5万元,原有电梯井未安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助金额减半。
此外,新《实施办法》还对资金管理进行了修订完善。其明确对通过审核的申请项目,补助资金按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给申请人。惠城区的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其他区的补助资金由各区财政承担。
“规范补助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本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引领作用,将进一步加大市民对我市加装电梯工作的支持力度。”市自然资源局相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实施办法》确定了补助资金的所有权归属和发放原则,即归全体出资人共有,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发放,并明确了补助资金的申请人和所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记者看到,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在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和特种设备(电梯)使用登记后,由增设电梯业主共同委托一名业主代表向区级自然资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补助申请。如已通过其它途径取得财政资金补助的,不得重复申请补助。
在监督实施方面,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 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区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采取虚报、多报等方式骗取资金,或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一经查实,除追回资金外,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Via惠州新闻 https://t.cn/R2Wxnht
日前,市自然资源局对有效期届满的《惠州市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财政补助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对补助政策进行延续,同时进一步规范补助资金管理。新《实施办法》将在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有效期5年。
3年受理1300余宗加建申请
160余宗补贴申请
近年来,“加装电梯”连续多年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各地相继出台政策,把电梯加装纳入新一轮城市建设行动计划,并加大政府财政补贴。在此背景下,我市也发布实施了《惠州市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及《惠州市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财政补助实施办法》,为居民加装电梯提供便利,使得市区既有住宅加建业务大幅增加。
“补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业主的经济压力,也增大了市民对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支持力度。”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原《实施办法》实施3年来,市区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办理业务大幅增加,截至目前,惠州全市已受理1300余宗加建电梯申请和160余宗财政补贴申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切实提升了广大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该负责人表示,《实施办法》到期后,该局对其进行了修订,新的《实施办法》对原办法补助政策进行了延续,同时在资金管理等内容上进行了修订完善。
新《实施办法》明确,该办法适用于惠州市区(含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将于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博罗县、龙门县、惠东县可参照执行。
先建后补 加建一台补助5万元
具体到补助内容上,根据新《实施办法》,符合惠州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策规定条件,依法办理报建手续,由业主个人出资建设,在2018年3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和特种设备(电梯)使用登记的,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在补助标准上,跟原有办法一样,新《实施办法》明确,每完成增设一台电梯补助5万元,原有电梯井未安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助金额减半。
此外,新《实施办法》还对资金管理进行了修订完善。其明确对通过审核的申请项目,补助资金按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给申请人。惠城区的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其他区的补助资金由各区财政承担。
“规范补助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本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引领作用,将进一步加大市民对我市加装电梯工作的支持力度。”市自然资源局相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实施办法》确定了补助资金的所有权归属和发放原则,即归全体出资人共有,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发放,并明确了补助资金的申请人和所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记者看到,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在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和特种设备(电梯)使用登记后,由增设电梯业主共同委托一名业主代表向区级自然资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补助申请。如已通过其它途径取得财政资金补助的,不得重复申请补助。
在监督实施方面,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 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区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采取虚报、多报等方式骗取资金,或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一经查实,除追回资金外,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Via惠州新闻 https://t.cn/R2Wxn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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