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动态# 【和县:多措并举 保障农民工安“薪”不忧“酬”】自4月起,和县人社局联合县住建、水利、交运等部门牵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执法月活动。检查活动中,该局对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投资或承接的工程项目,以及有欠薪投诉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为重点,实施集中专项执法。https://t.cn/A6ayPdha
#工伤认定典型案例#
【建设工程施工工人工伤认定】
[话筒]事故发生时包工头和工人是否是在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公伤亡是认定用工单位是否承担责任的条件之一,本人未经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意识淡薄,带班领工盲目侥幸施工作业,且施工工程不属于用人单位的工程,导致事故发生,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
[照相机][照相机][(2022)云09民终176号] 裁判文书中,法院认为,是否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关键在于事故发生时刘某是否是在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公伤亡。某建筑公司公路劳务分包施工员刘某(工头)利用分包公路之便,在工程范围外承接地界组村民罗某家的路边挡土墙工程,本人未经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意识淡薄,带班领工盲目侥幸施工作业,导致事故发生,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该报告能够证明刘某在事故发生时并非从事承包业务,并非向某建筑公司提供劳动。不能认定刘某是在向某建筑公司提供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不属于工伤。
【建设工程施工工人工伤认定】
[话筒]事故发生时包工头和工人是否是在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公伤亡是认定用工单位是否承担责任的条件之一,本人未经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意识淡薄,带班领工盲目侥幸施工作业,且施工工程不属于用人单位的工程,导致事故发生,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
[照相机][照相机][(2022)云09民终176号] 裁判文书中,法院认为,是否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关键在于事故发生时刘某是否是在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公伤亡。某建筑公司公路劳务分包施工员刘某(工头)利用分包公路之便,在工程范围外承接地界组村民罗某家的路边挡土墙工程,本人未经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意识淡薄,带班领工盲目侥幸施工作业,导致事故发生,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该报告能够证明刘某在事故发生时并非从事承包业务,并非向某建筑公司提供劳动。不能认定刘某是在向某建筑公司提供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不属于工伤。
【“三零”创建】两年讨薪未果 调解一朝追回
近日,温县司法局赵堡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两名农民工成功追回劳动报酬5.1万元,两人长达两年的的讨薪路画上了圆满句号。
农民工朱某、许某于2020年1月承接了段某的某项工程施工任务,合作期间段某未能按照约定及时发放工资,直至2022年1月双方进行结算时,段某欠朱某工资2.5万元、欠许某工资2.6万元。期间,二人多次讨要未果。无奈之下,朱某、许某将段某告至法庭。
2022年6月7日,赵堡法庭将此案件交于赵堡司法所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李绍庭在了解案情后,及时与段某进行了联系,约定三人到赵堡司法所集中调解。次日三人按时赶到赵堡司法所,李绍庭先与段某沟通,在澄清欠款事实后,耐心向他讲法律、讲诚信道德,分析利弊。最终段某同意将所欠朱某、许某二人的工资分三个月偿还。
听到段某要分期偿还所欠工资款,朱某、许某觉得他又想找借口拖延,情绪非常地激动。李绍庭及时安抚二人的情绪,认真做二人思想工作:“咱们确实有理,但也要考虑到段某的实际情况,如果担心段某反悔,咱们可以在达成书面协议后,拿到法庭去做司法确认,协议就有了强制执行力,就不怕他再反悔”。
听了调解员的话,朱某、许某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最终,双方在李绍庭的努力下达成还款协议,段某于6、7、8三个月分别偿还拖欠朱某、许某的工资共计5.1万元,并对具体的偿还日期和每次偿还的金额做了具体约定,各方签字后调解员又带领双方当事人到法庭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看到拖欠了两年之久的工资终于有了着落,朱某、许某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激动地对调解员说道:“俺们两个要了两年多都没要到一分钱,没想到司法所一天就把钱给要回来了,真的是太感谢了!”
近日,温县司法局赵堡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两名农民工成功追回劳动报酬5.1万元,两人长达两年的的讨薪路画上了圆满句号。
农民工朱某、许某于2020年1月承接了段某的某项工程施工任务,合作期间段某未能按照约定及时发放工资,直至2022年1月双方进行结算时,段某欠朱某工资2.5万元、欠许某工资2.6万元。期间,二人多次讨要未果。无奈之下,朱某、许某将段某告至法庭。
2022年6月7日,赵堡法庭将此案件交于赵堡司法所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李绍庭在了解案情后,及时与段某进行了联系,约定三人到赵堡司法所集中调解。次日三人按时赶到赵堡司法所,李绍庭先与段某沟通,在澄清欠款事实后,耐心向他讲法律、讲诚信道德,分析利弊。最终段某同意将所欠朱某、许某二人的工资分三个月偿还。
听到段某要分期偿还所欠工资款,朱某、许某觉得他又想找借口拖延,情绪非常地激动。李绍庭及时安抚二人的情绪,认真做二人思想工作:“咱们确实有理,但也要考虑到段某的实际情况,如果担心段某反悔,咱们可以在达成书面协议后,拿到法庭去做司法确认,协议就有了强制执行力,就不怕他再反悔”。
听了调解员的话,朱某、许某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最终,双方在李绍庭的努力下达成还款协议,段某于6、7、8三个月分别偿还拖欠朱某、许某的工资共计5.1万元,并对具体的偿还日期和每次偿还的金额做了具体约定,各方签字后调解员又带领双方当事人到法庭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看到拖欠了两年之久的工资终于有了着落,朱某、许某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激动地对调解员说道:“俺们两个要了两年多都没要到一分钱,没想到司法所一天就把钱给要回来了,真的是太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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