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纾困在行动# 我市“浙丽同心·新联助企”专项行动启动】昨日,我市“浙丽同心·新联助企”专项行动启动仪式举行,在市委统战部的统一组织下,丽水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简称市新联会)的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和律师代表将参与到助企专项行动中,以专业优势精准服务经济发展,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规范提升企业内部管理体系,为实现经济半年红半年稳贡献力量。https://t.cn/A6atY3iv
【中税协常务副会长谢滨:诚信执业是涉税专业服务立足之本】6月15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联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向(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及相关执业机构发出《涉税专业服务诚信执业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号召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执业。中税协常务副会长谢滨表示,诚信执业是涉税专业服务立足之本,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只有诚信执业,才能行稳致远,更好服务税收改革。→https://t.cn/A6aUJ2PX
首次!中税协、中注协、全国律协联合发出涉税专业服务倡议书
为规范涉税专业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优化涉税专业服务环境,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执业空间,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向(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及相关执业机构联合发出以下倡议: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各项行业规范性文件、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坚守法治底线,强化法治思维,自觉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二、普及税法知识。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宣传普及税费法律法规政策,客观解读税法,促进全社会增强诚信纳税意识。自觉抵制曲解税费政策的行为,不在网络等自媒体平台撰写或转载歪曲解读税费政策的文章和言论。
三、客观推广业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原则,依法开展业务宣传推广活动。不以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私人关系为噱头宣传推广自身业务,不夸大宣传自身能力、业绩和经验,不以强迫、欺诈、利诱或骚扰等方式招揽业务,不搞涉税服务虚假宣传,不向纳税人、缴费人作虚假承诺。
四、诚信谨慎执业。恪守职业道德,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弘扬诚信精神,严格业务实施程序和质量控制,在提供涉税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不违规提供税收筹划服务,不诱导纳税人、缴费人违反税法规定获取非法利益,不协助纳税人、缴费人采用虚构业务、脱离交易实质等手段偷逃国家税费。
五、尊重竞争同行。遵循商业规则,规范有序竞争,不干涉其他涉税服务机构、人员依法开展业务。共同抵制有损涉税专业服务公信力的不端行为。不接收非法兼职、挂名执业,不恶性低价竞争,不通过伪造、捏造事实等方式恶意诽谤、诋毁同行,不损害同行声誉、抹黑同行形象、侵犯同行正当权益等。
六、维护职业形象。坚守职业信誉,坚持廉洁从业,守好底线、筑好防线。不违法违规索取、收受提供涉税专业服务以外的酬金或财物,不利用提供涉税专业服务之便谋取或输送经济利益。
七、加强能力建设。持续保持并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和各类专项培训,持续了解并掌握涉税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和实务的发展变化,不断提升涉税专业服务质量、保持专业胜任能力。
八、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专业优势,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维护公众利益,积极服务国家改革开放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规范涉税专业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优化涉税专业服务环境,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执业空间,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向(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及相关执业机构联合发出以下倡议: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各项行业规范性文件、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坚守法治底线,强化法治思维,自觉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二、普及税法知识。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宣传普及税费法律法规政策,客观解读税法,促进全社会增强诚信纳税意识。自觉抵制曲解税费政策的行为,不在网络等自媒体平台撰写或转载歪曲解读税费政策的文章和言论。
三、客观推广业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原则,依法开展业务宣传推广活动。不以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私人关系为噱头宣传推广自身业务,不夸大宣传自身能力、业绩和经验,不以强迫、欺诈、利诱或骚扰等方式招揽业务,不搞涉税服务虚假宣传,不向纳税人、缴费人作虚假承诺。
四、诚信谨慎执业。恪守职业道德,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弘扬诚信精神,严格业务实施程序和质量控制,在提供涉税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不违规提供税收筹划服务,不诱导纳税人、缴费人违反税法规定获取非法利益,不协助纳税人、缴费人采用虚构业务、脱离交易实质等手段偷逃国家税费。
五、尊重竞争同行。遵循商业规则,规范有序竞争,不干涉其他涉税服务机构、人员依法开展业务。共同抵制有损涉税专业服务公信力的不端行为。不接收非法兼职、挂名执业,不恶性低价竞争,不通过伪造、捏造事实等方式恶意诽谤、诋毁同行,不损害同行声誉、抹黑同行形象、侵犯同行正当权益等。
六、维护职业形象。坚守职业信誉,坚持廉洁从业,守好底线、筑好防线。不违法违规索取、收受提供涉税专业服务以外的酬金或财物,不利用提供涉税专业服务之便谋取或输送经济利益。
七、加强能力建设。持续保持并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和各类专项培训,持续了解并掌握涉税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和实务的发展变化,不断提升涉税专业服务质量、保持专业胜任能力。
八、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专业优势,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维护公众利益,积极服务国家改革开放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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