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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饮酒的罪业过失以及如何忏悔消除
前些日子,有个师兄告诉我,他喝了点葡萄酒,护法都离开他远远地!
可能有人觉得,不就是喝了一点葡萄酒么?又不是酗酒,怎么也不行?
只要喝了酒,人的气息就会浊乱。护法不喜!
消除饮酒的罪业!
除了按照文章后面的忏悔发愿外,
还要大量广为转发此文,
最好是自己发布到各个平台!
也就是复制这个文章自己再发布!
【酒】
( 物名)梵语苏罗Surå,僧俗之戒,通严禁酒。五戒之第五。十戒之第五。戒酒,是五戒之一。
多种经、律、论中,有对饮酒危害、果报的描述:
《念住经》中云:“制酒、饮酒、令他饮之人多转生嚎叫地狱。”
《宣说戒律经》中云:
“饮酒者将堕入烧热地狱。
堕于此地狱之众生长达数千年中受煎熬之苦。”
《宣说善恶经》中说:
“今生饮酒后久睡不醒,死后转生饮铁液之地狱中。”
《分辨善恶经》云:“饮酒之人将转生饮铜液之地狱中,此间感受罪业之果报。”
【五种不应施】之〔二、酒及毒药〕:
酒及毒药,能令众生狂乱失命,故不应施与人也。
——《法苑珠林》
《俱舍论》十四曰:‘契经说:诸有苾刍称我为师,不应饮酒,乃至极少如一茅端所沾酒量,亦不应饮。’
《梵网经》下曰:‘若佛子,故饮酒而生酒过失无量,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五百世无手。何况自饮!’
《大佛顶首楞严经》:
不餐酒、肉。以火净食,无啖生气。
《大般涅槃经》:
酒为不善诸恶根本。若能除断,则远众罪。
《佛说轮转五道罪福报应经》:
喜饮酒醉,犯三十六失者,死堕沸屎泥犁之中。出生堕狌狌中,后还为人愚痴,生无所知。
《阿难问事佛吉凶经》:
乱酒无礼节,迷惑失人道。死入地狱中,洋铜沃其口。
《佛说罪业应报教化地狱经》:
复有众生,或癫或狂,或痴或騃,不别好丑。何罪所致?
佛言:以前世时,坐饮酒醉乱犯三十六失。后得痴身,如似醉人。不识尊卑,不别好丑。八万劫堕沸屎地狱,狱卒斩锉,求死不得,求生不得。五穷六极,长夜受苦。以坐贪酒过。受罪已,始得为人,癃残跛蹇,为人之所憎嫉。行逢接他,横事常无乐时。以酒过犯,故获斯罪。
《长阿含经》之《善生经》第十二 :
当知饮酒有六失:
一者失财,
二者生病,
三者斗诤,
四者恶名流布,
五者恚怒暴生,
六者智慧日损。
善生!若彼长者、长者子饮酒不已,其家产业,日日损减。
复次,饮酒三十六过。其过云何?
一,资财散失。
二,现多疾病。
三,因兴斗诤。
四,增长杀害。
五,增长嗔恚。
六,多不遂意。
七,智慧渐寡。
八,福德不增。
九,福德转减。
十,显露秘密。
十一,事业不成。
十二,多增忧苦。
十三,诸根闇昧。
十四,毁辱父母。
十五,不敬沙门。
十六,不信婆罗门。
十七,不尊敬佛。
十八,不敬僧法。
十九,亲近恶友。
二十,舍离善友。
二十一,弃舍饮食。
二十二,形不隐密。
二十三,淫欲炽盛。
二十四,众人不悦。
二十五,多增语笑。
二十六,父母不喜。
二十七,眷属嫌弃。
二十八,受持非法。
二十九,远离正法。
三十, 不敬贤善。
三十一,违犯过非。
三十二,远离圆寂。
三十三,颠狂转增。
三十四,身心散乱。
三十五,作恶放逸。
三十六,身谢命终,堕大地狱,受苦无穷。
饮酒十过
一、颜色恶 谓饮酒之人,颜貌容色,因此变常,无有善相也。
二、下劣 谓饮酒之人,威仪不整,动止轻薄,人所贱恶也。
三、眼见不明 谓恣饮狂痴,瞻视昏瞀,而色境莫辨也。
四、现嗔恚相 谓醉酒之人,行不善法,不顾亲属贤善,恣肆忿怒也。
五、坏田业资生 谓恣饮放逸,破费产业,资财散失也。
六、致疾病 谓饮酒过度,身体失调,以致疾病也。
七、益斗讼 谓醉酒发狠,与人争竞,不惜生命,而斗讼益增也。
八、恶名流布 谓耽饮纵恣,弃舍善法,而丑名恶声,远近流布也。
九、智慧减少 谓饮酒昏迷,狂騃愚痴,而智慧减少也。
十、命终堕恶道 谓朋狎饮酒,善行不修,恶业日增,命终之后,而堕恶道也。
《大智度论》卷第八:
有人施酒,及自饮酒,得狂愚报。
《瑜伽》七十一卷:
何所应受?谓清净物,如来所许。除酒、肉等所不应饮,不应食物。齐何应受?谓知量而受。勿令自损,或损于他。
护不饮酒戒五神:
一、阿摩罗斯兜嘻,护持戒人若入山林,不为虎狼所害;
二、那罗门阇兜帝,护持戒人不为伤亡所娆;
三、鞞尼干那波护,持戒人除恶鸟鸣狐鸣;
四、荼鞞斗毗舍罗,护持戒人除犬鼠变怪;
五、伽摩毗那阇尼佉,护持戒人不为凶注所牵。(凶注者,谓阴司注写凶恶之事也。)
——《三藏法数》
忏悔发愿:
我昔所造诸酒业,
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一切我今皆忏悔。
祈请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菩萨龙天金刚护法慈悲加持,
弟子今发愿生生世世
不制酒,不贩酒,
不饮酒,不令他饮。
我愿无尽,
诸佛菩萨加持无尽,
念念相续无有间断,
身语意业无有疲厌。
关于饮酒的罪业过失以及如何忏悔消除
前些日子,有个师兄告诉我,他喝了点葡萄酒,护法都离开他远远地!
可能有人觉得,不就是喝了一点葡萄酒么?又不是酗酒,怎么也不行?
只要喝了酒,人的气息就会浊乱。护法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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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
( 物名)梵语苏罗Surå,僧俗之戒,通严禁酒。五戒之第五。十戒之第五。戒酒,是五戒之一。
多种经、律、论中,有对饮酒危害、果报的描述:
《念住经》中云:“制酒、饮酒、令他饮之人多转生嚎叫地狱。”
《宣说戒律经》中云:
“饮酒者将堕入烧热地狱。
堕于此地狱之众生长达数千年中受煎熬之苦。”
《宣说善恶经》中说:
“今生饮酒后久睡不醒,死后转生饮铁液之地狱中。”
《分辨善恶经》云:“饮酒之人将转生饮铜液之地狱中,此间感受罪业之果报。”
【五种不应施】之〔二、酒及毒药〕:
酒及毒药,能令众生狂乱失命,故不应施与人也。
——《法苑珠林》
《俱舍论》十四曰:‘契经说:诸有苾刍称我为师,不应饮酒,乃至极少如一茅端所沾酒量,亦不应饮。’
《梵网经》下曰:‘若佛子,故饮酒而生酒过失无量,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五百世无手。何况自饮!’
《大佛顶首楞严经》:
不餐酒、肉。以火净食,无啖生气。
《大般涅槃经》:
酒为不善诸恶根本。若能除断,则远众罪。
《佛说轮转五道罪福报应经》:
喜饮酒醉,犯三十六失者,死堕沸屎泥犁之中。出生堕狌狌中,后还为人愚痴,生无所知。
《阿难问事佛吉凶经》:
乱酒无礼节,迷惑失人道。死入地狱中,洋铜沃其口。
《佛说罪业应报教化地狱经》:
复有众生,或癫或狂,或痴或騃,不别好丑。何罪所致?
佛言:以前世时,坐饮酒醉乱犯三十六失。后得痴身,如似醉人。不识尊卑,不别好丑。八万劫堕沸屎地狱,狱卒斩锉,求死不得,求生不得。五穷六极,长夜受苦。以坐贪酒过。受罪已,始得为人,癃残跛蹇,为人之所憎嫉。行逢接他,横事常无乐时。以酒过犯,故获斯罪。
《长阿含经》之《善生经》第十二 :
当知饮酒有六失:
一者失财,
二者生病,
三者斗诤,
四者恶名流布,
五者恚怒暴生,
六者智慧日损。
善生!若彼长者、长者子饮酒不已,其家产业,日日损减。
复次,饮酒三十六过。其过云何?
一,资财散失。
二,现多疾病。
三,因兴斗诤。
四,增长杀害。
五,增长嗔恚。
六,多不遂意。
七,智慧渐寡。
八,福德不增。
九,福德转减。
十,显露秘密。
十一,事业不成。
十二,多增忧苦。
十三,诸根闇昧。
十四,毁辱父母。
十五,不敬沙门。
十六,不信婆罗门。
十七,不尊敬佛。
十八,不敬僧法。
十九,亲近恶友。
二十,舍离善友。
二十一,弃舍饮食。
二十二,形不隐密。
二十三,淫欲炽盛。
二十四,众人不悦。
二十五,多增语笑。
二十六,父母不喜。
二十七,眷属嫌弃。
二十八,受持非法。
二十九,远离正法。
三十, 不敬贤善。
三十一,违犯过非。
三十二,远离圆寂。
三十三,颠狂转增。
三十四,身心散乱。
三十五,作恶放逸。
三十六,身谢命终,堕大地狱,受苦无穷。
饮酒十过
一、颜色恶 谓饮酒之人,颜貌容色,因此变常,无有善相也。
二、下劣 谓饮酒之人,威仪不整,动止轻薄,人所贱恶也。
三、眼见不明 谓恣饮狂痴,瞻视昏瞀,而色境莫辨也。
四、现嗔恚相 谓醉酒之人,行不善法,不顾亲属贤善,恣肆忿怒也。
五、坏田业资生 谓恣饮放逸,破费产业,资财散失也。
六、致疾病 谓饮酒过度,身体失调,以致疾病也。
七、益斗讼 谓醉酒发狠,与人争竞,不惜生命,而斗讼益增也。
八、恶名流布 谓耽饮纵恣,弃舍善法,而丑名恶声,远近流布也。
九、智慧减少 谓饮酒昏迷,狂騃愚痴,而智慧减少也。
十、命终堕恶道 谓朋狎饮酒,善行不修,恶业日增,命终之后,而堕恶道也。
《大智度论》卷第八:
有人施酒,及自饮酒,得狂愚报。
《瑜伽》七十一卷:
何所应受?谓清净物,如来所许。除酒、肉等所不应饮,不应食物。齐何应受?谓知量而受。勿令自损,或损于他。
护不饮酒戒五神:
一、阿摩罗斯兜嘻,护持戒人若入山林,不为虎狼所害;
二、那罗门阇兜帝,护持戒人不为伤亡所娆;
三、鞞尼干那波护,持戒人除恶鸟鸣狐鸣;
四、荼鞞斗毗舍罗,护持戒人除犬鼠变怪;
五、伽摩毗那阇尼佉,护持戒人不为凶注所牵。(凶注者,谓阴司注写凶恶之事也。)
——《三藏法数》
忏悔发愿:
我昔所造诸酒业,
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一切我今皆忏悔。
祈请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菩萨龙天金刚护法慈悲加持,
弟子今发愿生生世世
不制酒,不贩酒,
不饮酒,不令他饮。
我愿无尽,
诸佛菩萨加持无尽,
念念相续无有间断,
身语意业无有疲厌。
关于饮酒的罪业过失以及如何忏悔消除
前些日子,有个师兄告诉我,他喝了点葡萄酒,护法都离开他远远地!
可能有人觉得,不就是喝了一点葡萄酒么?又不是酗酒,怎么也不行?
只要喝了酒,人的气息就会浊乱。护法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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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大量广为转发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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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
( 物名)梵语苏罗Surå,僧俗之戒,通严禁酒。五戒之第五。十戒之第五。戒酒,是五戒之一。
多种经、律、论中,有对饮酒危害、果报的描述:
《念住经》中云:“制酒、饮酒、令他饮之人多转生嚎叫地狱。”
《宣说戒律经》中云:
“饮酒者将堕入烧热地狱。
堕于此地狱之众生长达数千年中受煎熬之苦。”
《宣说善恶经》中说:
“今生饮酒后久睡不醒,死后转生饮铁液之地狱中。”
《分辨善恶经》云:“饮酒之人将转生饮铜液之地狱中,此间感受罪业之果报。”
【五种不应施】之〔二、酒及毒药〕:
酒及毒药,能令众生狂乱失命,故不应施与人也。
——《法苑珠林》
《俱舍论》十四曰:‘契经说:诸有苾刍称我为师,不应饮酒,乃至极少如一茅端所沾酒量,亦不应饮。’
《梵网经》下曰:‘若佛子,故饮酒而生酒过失无量,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五百世无手。何况自饮!’
《大佛顶首楞严经》:
不餐酒、肉。以火净食,无啖生气。
《大般涅槃经》:
酒为不善诸恶根本。若能除断,则远众罪。
《佛说轮转五道罪福报应经》:
喜饮酒醉,犯三十六失者,死堕沸屎泥犁之中。出生堕狌狌中,后还为人愚痴,生无所知。
《阿难问事佛吉凶经》:
乱酒无礼节,迷惑失人道。死入地狱中,洋铜沃其口。
《佛说罪业应报教化地狱经》:
复有众生,或癫或狂,或痴或騃,不别好丑。何罪所致?
佛言:以前世时,坐饮酒醉乱犯三十六失。后得痴身,如似醉人。不识尊卑,不别好丑。八万劫堕沸屎地狱,狱卒斩锉,求死不得,求生不得。五穷六极,长夜受苦。以坐贪酒过。受罪已,始得为人,癃残跛蹇,为人之所憎嫉。行逢接他,横事常无乐时。以酒过犯,故获斯罪。
《长阿含经》之《善生经》第十二 :
当知饮酒有六失:
一者失财,
二者生病,
三者斗诤,
四者恶名流布,
五者恚怒暴生,
六者智慧日损。
善生!若彼长者、长者子饮酒不已,其家产业,日日损减。
复次,饮酒三十六过。其过云何?
一,资财散失。
二,现多疾病。
三,因兴斗诤。
四,增长杀害。
五,增长嗔恚。
六,多不遂意。
七,智慧渐寡。
八,福德不增。
九,福德转减。
十,显露秘密。
十一,事业不成。
十二,多增忧苦。
十三,诸根闇昧。
十四,毁辱父母。
十五,不敬沙门。
十六,不信婆罗门。
十七,不尊敬佛。
十八,不敬僧法。
十九,亲近恶友。
二十,舍离善友。
二十一,弃舍饮食。
二十二,形不隐密。
二十三,淫欲炽盛。
二十四,众人不悦。
二十五,多增语笑。
二十六,父母不喜。
二十七,眷属嫌弃。
二十八,受持非法。
二十九,远离正法。
三十, 不敬贤善。
三十一,违犯过非。
三十二,远离圆寂。
三十三,颠狂转增。
三十四,身心散乱。
三十五,作恶放逸。
三十六,身谢命终,堕大地狱,受苦无穷。
饮酒十过
一、颜色恶 谓饮酒之人,颜貌容色,因此变常,无有善相也。
二、下劣 谓饮酒之人,威仪不整,动止轻薄,人所贱恶也。
三、眼见不明 谓恣饮狂痴,瞻视昏瞀,而色境莫辨也。
四、现嗔恚相 谓醉酒之人,行不善法,不顾亲属贤善,恣肆忿怒也。
五、坏田业资生 谓恣饮放逸,破费产业,资财散失也。
六、致疾病 谓饮酒过度,身体失调,以致疾病也。
七、益斗讼 谓醉酒发狠,与人争竞,不惜生命,而斗讼益增也。
八、恶名流布 谓耽饮纵恣,弃舍善法,而丑名恶声,远近流布也。
九、智慧减少 谓饮酒昏迷,狂騃愚痴,而智慧减少也。
十、命终堕恶道 谓朋狎饮酒,善行不修,恶业日增,命终之后,而堕恶道也。
《大智度论》卷第八:
有人施酒,及自饮酒,得狂愚报。
《瑜伽》七十一卷:
何所应受?谓清净物,如来所许。除酒、肉等所不应饮,不应食物。齐何应受?谓知量而受。勿令自损,或损于他。
护不饮酒戒五神:
一、阿摩罗斯兜嘻,护持戒人若入山林,不为虎狼所害;
二、那罗门阇兜帝,护持戒人不为伤亡所娆;
三、鞞尼干那波护,持戒人除恶鸟鸣狐鸣;
四、荼鞞斗毗舍罗,护持戒人除犬鼠变怪;
五、伽摩毗那阇尼佉,护持戒人不为凶注所牵。(凶注者,谓阴司注写凶恶之事也。)
——《三藏法数》
忏悔发愿:
我昔所造诸酒业,
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一切我今皆忏悔。
祈请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菩萨龙天金刚护法慈悲加持,
弟子今发愿生生世世
不制酒,不贩酒,
不饮酒,不令他饮。
我愿无尽,
诸佛菩萨加持无尽,
念念相续无有间断,
身语意业无有疲厌。
前些日子,有个师兄告诉我,他喝了点葡萄酒,护法都离开他远远地!
可能有人觉得,不就是喝了一点葡萄酒么?又不是酗酒,怎么也不行?
只要喝了酒,人的气息就会浊乱。护法不喜!
消除饮酒的罪业!
除了按照文章后面的忏悔发愿外,
还要大量广为转发此文,
最好是自己发布到各个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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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
( 物名)梵语苏罗Surå,僧俗之戒,通严禁酒。五戒之第五。十戒之第五。戒酒,是五戒之一。
多种经、律、论中,有对饮酒危害、果报的描述:
《念住经》中云:“制酒、饮酒、令他饮之人多转生嚎叫地狱。”
《宣说戒律经》中云:
“饮酒者将堕入烧热地狱。
堕于此地狱之众生长达数千年中受煎熬之苦。”
《宣说善恶经》中说:
“今生饮酒后久睡不醒,死后转生饮铁液之地狱中。”
《分辨善恶经》云:“饮酒之人将转生饮铜液之地狱中,此间感受罪业之果报。”
【五种不应施】之〔二、酒及毒药〕:
酒及毒药,能令众生狂乱失命,故不应施与人也。
——《法苑珠林》
《俱舍论》十四曰:‘契经说:诸有苾刍称我为师,不应饮酒,乃至极少如一茅端所沾酒量,亦不应饮。’
《梵网经》下曰:‘若佛子,故饮酒而生酒过失无量,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五百世无手。何况自饮!’
《大佛顶首楞严经》:
不餐酒、肉。以火净食,无啖生气。
《大般涅槃经》:
酒为不善诸恶根本。若能除断,则远众罪。
《佛说轮转五道罪福报应经》:
喜饮酒醉,犯三十六失者,死堕沸屎泥犁之中。出生堕狌狌中,后还为人愚痴,生无所知。
《阿难问事佛吉凶经》:
乱酒无礼节,迷惑失人道。死入地狱中,洋铜沃其口。
《佛说罪业应报教化地狱经》:
复有众生,或癫或狂,或痴或騃,不别好丑。何罪所致?
佛言:以前世时,坐饮酒醉乱犯三十六失。后得痴身,如似醉人。不识尊卑,不别好丑。八万劫堕沸屎地狱,狱卒斩锉,求死不得,求生不得。五穷六极,长夜受苦。以坐贪酒过。受罪已,始得为人,癃残跛蹇,为人之所憎嫉。行逢接他,横事常无乐时。以酒过犯,故获斯罪。
《长阿含经》之《善生经》第十二 :
当知饮酒有六失:
一者失财,
二者生病,
三者斗诤,
四者恶名流布,
五者恚怒暴生,
六者智慧日损。
善生!若彼长者、长者子饮酒不已,其家产业,日日损减。
复次,饮酒三十六过。其过云何?
一,资财散失。
二,现多疾病。
三,因兴斗诤。
四,增长杀害。
五,增长嗔恚。
六,多不遂意。
七,智慧渐寡。
八,福德不增。
九,福德转减。
十,显露秘密。
十一,事业不成。
十二,多增忧苦。
十三,诸根闇昧。
十四,毁辱父母。
十五,不敬沙门。
十六,不信婆罗门。
十七,不尊敬佛。
十八,不敬僧法。
十九,亲近恶友。
二十,舍离善友。
二十一,弃舍饮食。
二十二,形不隐密。
二十三,淫欲炽盛。
二十四,众人不悦。
二十五,多增语笑。
二十六,父母不喜。
二十七,眷属嫌弃。
二十八,受持非法。
二十九,远离正法。
三十, 不敬贤善。
三十一,违犯过非。
三十二,远离圆寂。
三十三,颠狂转增。
三十四,身心散乱。
三十五,作恶放逸。
三十六,身谢命终,堕大地狱,受苦无穷。
饮酒十过
一、颜色恶 谓饮酒之人,颜貌容色,因此变常,无有善相也。
二、下劣 谓饮酒之人,威仪不整,动止轻薄,人所贱恶也。
三、眼见不明 谓恣饮狂痴,瞻视昏瞀,而色境莫辨也。
四、现嗔恚相 谓醉酒之人,行不善法,不顾亲属贤善,恣肆忿怒也。
五、坏田业资生 谓恣饮放逸,破费产业,资财散失也。
六、致疾病 谓饮酒过度,身体失调,以致疾病也。
七、益斗讼 谓醉酒发狠,与人争竞,不惜生命,而斗讼益增也。
八、恶名流布 谓耽饮纵恣,弃舍善法,而丑名恶声,远近流布也。
九、智慧减少 谓饮酒昏迷,狂騃愚痴,而智慧减少也。
十、命终堕恶道 谓朋狎饮酒,善行不修,恶业日增,命终之后,而堕恶道也。
《大智度论》卷第八:
有人施酒,及自饮酒,得狂愚报。
《瑜伽》七十一卷:
何所应受?谓清净物,如来所许。除酒、肉等所不应饮,不应食物。齐何应受?谓知量而受。勿令自损,或损于他。
护不饮酒戒五神:
一、阿摩罗斯兜嘻,护持戒人若入山林,不为虎狼所害;
二、那罗门阇兜帝,护持戒人不为伤亡所娆;
三、鞞尼干那波护,持戒人除恶鸟鸣狐鸣;
四、荼鞞斗毗舍罗,护持戒人除犬鼠变怪;
五、伽摩毗那阇尼佉,护持戒人不为凶注所牵。(凶注者,谓阴司注写凶恶之事也。)
——《三藏法数》
忏悔发愿:
我昔所造诸酒业,
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一切我今皆忏悔。
祈请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菩萨龙天金刚护法慈悲加持,
弟子今发愿生生世世
不制酒,不贩酒,
不饮酒,不令他饮。
我愿无尽,
诸佛菩萨加持无尽,
念念相续无有间断,
身语意业无有疲厌。
#佛教[超话]#《瑜伽师地论卷五》弥勒菩萨说
唐三藏沙门玄奘奉诏译(录出)
又一切欲界天众、无有处女胎藏。然四大王众天、于父母肩上,或于怀中,如五岁小儿,歘然化出。三十三天、如六岁;时分天、如七岁;知足天、如八岁;乐化天、如九岁;他化自在天、如十岁。
复次生建立者:谓三种欲生。 或有众生,现住欲尘。 由此现住欲尘故;富贵自在。 彼复云何?谓一切人、及四大王众天、乃至善知足天。 是名第一欲生。 或有众生、变化欲尘。 由此变化欲尘故;富贵自在。 彼复云何?谓乐化天。 由彼诸天、为自己故,化为欲尘。 非为他故。 唯自变化诸欲尘故;富贵自在。 是名第二欲生。 或有众生,他化欲尘。 由他所化诸欲尘故;富贵自在。 彼复云何?谓他化自在天。 由彼诸天、为自因缘,亦能变化;为他因缘,亦能变化。 故于自化,非为希奇;用他所化欲尘为富贵自在,故说此为他化自在。非彼天诸天唯受用他所化欲尘,亦有受用自所化欲尘者。是名第三欲生。待续
注:(参考资料)*大毗婆沙论一百七十三卷三页云:欲生有三。一、有诸有情,乐受现前,诸妙欲境。彼于如是现欲境中,自在而转。谓人及天一分。人者、全摄人趣。天一分者,谓下四天。二、有诸有情,乐受自化诸妙欲境。彼于自化妙欲境中,自在而转。谓第五乐变化天。三、有诸有情,乐受他化诸妙欲境。彼于他化妙欲境中,自在而转。谓第六他化自在天。问:依何建立此三欲生?答:依受如生现前欲境,故立第一。依受如乐自化欲境,故立第二。依受如乐他化欲境,故立第三。问:何故人及前四天众,合立欲生;后二天众,各别建立?答:人及前四天烦恼麤。后二天烦恼细。复次人、及前四天烦恼利。后二天烦恼数。复次人、及前四天烦恼重。后二天众烦恼轻。是故人及前四天总立;后二天别立。有说:人及前四天境不炽盛。后二天境界炽盛。复次人及前四天境不丰盈。后二天境界丰盈。复次人及前四天境不净妙。后二天境界净妙。复次人及前四天境不夺心。后二天境界夺心。复次人及前四天境不能令诸根醉闷。后二天境界能令诸根醉闷。是故人及前四天合立;后二天别立。有说:人及前四天去离欲道远,淫事难息;是故合立。后二天去离欲道近,淫事易息;是故别立。有说:人及前四天相触成淫;是故合立。第五天共笑成淫,第六天相视成淫;故各别立。此依喻显淫事时量差别而说。如前已辩。有说:人及前四天同乐受用自然生境;故合立一。第五天众独乐受用自所化境;第六天众独乐受用他所化境;故各立一。
*集异门论五卷八页云:三欲生者:有诸有情,乐受现前诸妙欲境;彼于现前诸妙欲境,富贵自在转。谓人、全,天、一分。是第一欲生。有诸有情,乐受自化诸妙欲境;彼于自化诸妙欲境,富贵自在转。谓乐变化天。是第二欲生。有诸有情,乐受他化诸妙欲境;彼于他化诸妙欲境,富贵自在转。谓他化自在天。是第三欲生。此中有诸有情者:谓诸有情,谛义胜义不可得,不可近得,非有,非现有。但于诸蕴界处,由想等想,假言说转,谓为有情、那罗、意生、儒童、命者、生者、养者、士夫、补特伽罗。由斯故说有诸有情。乐受现前诸妙欲境者:谓彼有情,恒乐受用藏护积集委寄安置随本所生现前欲境。彼于现前诸妙欲境富贵自在转者:谓彼有情,于所受用藏护积集委寄安置随本所生现前欲境,有势力,得自在,随意受用。谓人全者:显一切人。天一分者:显欲界下四天。是第一者:谓随算数渐次顺次相续次第,此居第一。欲生者:谓此于欲界生。复次有诸有情者:谓诸有情,谛义胜义,不可得,广说如前。乐受自化诸妙欲境者:谓乐变化天,造化增长如是类业。彼由此业,随所乐受,化作种种男女等事,而自娱乐。谓若天女,化作天男而自娱乐。若诸天男,化作天女而自娱乐。彼于自化诸妙欲境富贵自在转者:谓乐变化天、造作增上如是类业。彼由此业,随所乐欲,化作种种男女等事。彼于此事,有势力,得自在,随意受用。谓乐变化天者:显一切乐变化天。是第二者:谓随算数渐次顺次相续次第,此居第二。欲生者:谓此于欲界生。复次有诸有情者:谓诸有情,谛义胜义,不可得,广说如前。乐受他化诸妙欲境者:谓他化自在天,造作增长如是类业。彼由此业,与诸他化自在天,虽同一类身,同一趣,同一生,同一进趣;而有高下胜劣差别。诸下劣天子,化作种种色声香味触诸妙欲境,令高胜天子,于中受用。彼于他化诸妙欲境富贵自在转者:谓他化自在天、造作增长如是类业。彼由此业,随所爱乐,令他下劣天子,化作种种色声香味触诸妙欲境。彼高胜天子,于此欲境,有势力,得自在,随意受用。譬如梵天,虽同一类,同一趣,同一生,同一进趣;而有高下胜劣差别。谓梵众天、下劣;梵辅天、高胜。梵辅天、下劣;大梵天、高胜。他化自在天,亦复如是。造作增长如是类业。彼由此业,广说如前。谓他化自在天者:显一切他化自在天。是第三者:谓随算数渐次顺次相续次第,此居第三。欲生者:谓此于欲界生。
唐三藏沙门玄奘奉诏译(录出)
又一切欲界天众、无有处女胎藏。然四大王众天、于父母肩上,或于怀中,如五岁小儿,歘然化出。三十三天、如六岁;时分天、如七岁;知足天、如八岁;乐化天、如九岁;他化自在天、如十岁。
复次生建立者:谓三种欲生。 或有众生,现住欲尘。 由此现住欲尘故;富贵自在。 彼复云何?谓一切人、及四大王众天、乃至善知足天。 是名第一欲生。 或有众生、变化欲尘。 由此变化欲尘故;富贵自在。 彼复云何?谓乐化天。 由彼诸天、为自己故,化为欲尘。 非为他故。 唯自变化诸欲尘故;富贵自在。 是名第二欲生。 或有众生,他化欲尘。 由他所化诸欲尘故;富贵自在。 彼复云何?谓他化自在天。 由彼诸天、为自因缘,亦能变化;为他因缘,亦能变化。 故于自化,非为希奇;用他所化欲尘为富贵自在,故说此为他化自在。非彼天诸天唯受用他所化欲尘,亦有受用自所化欲尘者。是名第三欲生。待续
注:(参考资料)*大毗婆沙论一百七十三卷三页云:欲生有三。一、有诸有情,乐受现前,诸妙欲境。彼于如是现欲境中,自在而转。谓人及天一分。人者、全摄人趣。天一分者,谓下四天。二、有诸有情,乐受自化诸妙欲境。彼于自化妙欲境中,自在而转。谓第五乐变化天。三、有诸有情,乐受他化诸妙欲境。彼于他化妙欲境中,自在而转。谓第六他化自在天。问:依何建立此三欲生?答:依受如生现前欲境,故立第一。依受如乐自化欲境,故立第二。依受如乐他化欲境,故立第三。问:何故人及前四天众,合立欲生;后二天众,各别建立?答:人及前四天烦恼麤。后二天烦恼细。复次人、及前四天烦恼利。后二天烦恼数。复次人、及前四天烦恼重。后二天众烦恼轻。是故人及前四天总立;后二天别立。有说:人及前四天境不炽盛。后二天境界炽盛。复次人及前四天境不丰盈。后二天境界丰盈。复次人及前四天境不净妙。后二天境界净妙。复次人及前四天境不夺心。后二天境界夺心。复次人及前四天境不能令诸根醉闷。后二天境界能令诸根醉闷。是故人及前四天合立;后二天别立。有说:人及前四天去离欲道远,淫事难息;是故合立。后二天去离欲道近,淫事易息;是故别立。有说:人及前四天相触成淫;是故合立。第五天共笑成淫,第六天相视成淫;故各别立。此依喻显淫事时量差别而说。如前已辩。有说:人及前四天同乐受用自然生境;故合立一。第五天众独乐受用自所化境;第六天众独乐受用他所化境;故各立一。
*集异门论五卷八页云:三欲生者:有诸有情,乐受现前诸妙欲境;彼于现前诸妙欲境,富贵自在转。谓人、全,天、一分。是第一欲生。有诸有情,乐受自化诸妙欲境;彼于自化诸妙欲境,富贵自在转。谓乐变化天。是第二欲生。有诸有情,乐受他化诸妙欲境;彼于他化诸妙欲境,富贵自在转。谓他化自在天。是第三欲生。此中有诸有情者:谓诸有情,谛义胜义不可得,不可近得,非有,非现有。但于诸蕴界处,由想等想,假言说转,谓为有情、那罗、意生、儒童、命者、生者、养者、士夫、补特伽罗。由斯故说有诸有情。乐受现前诸妙欲境者:谓彼有情,恒乐受用藏护积集委寄安置随本所生现前欲境。彼于现前诸妙欲境富贵自在转者:谓彼有情,于所受用藏护积集委寄安置随本所生现前欲境,有势力,得自在,随意受用。谓人全者:显一切人。天一分者:显欲界下四天。是第一者:谓随算数渐次顺次相续次第,此居第一。欲生者:谓此于欲界生。复次有诸有情者:谓诸有情,谛义胜义,不可得,广说如前。乐受自化诸妙欲境者:谓乐变化天,造化增长如是类业。彼由此业,随所乐受,化作种种男女等事,而自娱乐。谓若天女,化作天男而自娱乐。若诸天男,化作天女而自娱乐。彼于自化诸妙欲境富贵自在转者:谓乐变化天、造作增上如是类业。彼由此业,随所乐欲,化作种种男女等事。彼于此事,有势力,得自在,随意受用。谓乐变化天者:显一切乐变化天。是第二者:谓随算数渐次顺次相续次第,此居第二。欲生者:谓此于欲界生。复次有诸有情者:谓诸有情,谛义胜义,不可得,广说如前。乐受他化诸妙欲境者:谓他化自在天,造作增长如是类业。彼由此业,与诸他化自在天,虽同一类身,同一趣,同一生,同一进趣;而有高下胜劣差别。诸下劣天子,化作种种色声香味触诸妙欲境,令高胜天子,于中受用。彼于他化诸妙欲境富贵自在转者:谓他化自在天、造作增长如是类业。彼由此业,随所爱乐,令他下劣天子,化作种种色声香味触诸妙欲境。彼高胜天子,于此欲境,有势力,得自在,随意受用。譬如梵天,虽同一类,同一趣,同一生,同一进趣;而有高下胜劣差别。谓梵众天、下劣;梵辅天、高胜。梵辅天、下劣;大梵天、高胜。他化自在天,亦复如是。造作增长如是类业。彼由此业,广说如前。谓他化自在天者:显一切他化自在天。是第三者:谓随算数渐次顺次相续次第,此居第三。欲生者:谓此于欲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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