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美食[超话]#【温州人最喜欢吃的三种生腌海鲜,你们吃过吗?】#苏旸程日记#
1:虾姑生
挑选一些活蹦乱跳的皮皮虾,加盐加水多洗几遍,晾干水分,然后剪去头部眼睛内脏部分,剪去皮皮虾两侧的尖刺与尾巴末的尖刺,以免入口刺伤口腔。
将皮皮虾剪成一小段一小段,加入料酒,醋,酱油,蒜蓉,小米椒,香菜碎,就可以两者搅拌均匀开吃,如果想要更入味可以封上保鲜膜放入冰箱冷藏几小时,会更好吃。
2:江蟹生
江蟹生的做法与皮皮虾生类似,将江蟹洗干净,开壳去除蟹腮,嘴等部分,剁成小块,将姜、葱、蒜剁成碎末放入容器中,再加入生抽、米醋、少量白糖、鸡精、老酒、少量清水搅拌均匀,将白糖搅拌散开倒入江蟹中,或者也可以封上保鲜膜冷藏更入味更好吃。
3:虾生
将虾清洗干净,拔去虾线,加入白酒,盐水,没过虾腌制15分钟。
葱、姜、蒜、小米辣切成碎末,捏一点柠檬汁,香菜,白糖加入搅拌均匀,就可以开吃了。放入口中有些虾甚至还是活的在舌头上一动一动的,虾肉极其鲜嫩。
你们喜欢吃吗?
1:虾姑生
挑选一些活蹦乱跳的皮皮虾,加盐加水多洗几遍,晾干水分,然后剪去头部眼睛内脏部分,剪去皮皮虾两侧的尖刺与尾巴末的尖刺,以免入口刺伤口腔。
将皮皮虾剪成一小段一小段,加入料酒,醋,酱油,蒜蓉,小米椒,香菜碎,就可以两者搅拌均匀开吃,如果想要更入味可以封上保鲜膜放入冰箱冷藏几小时,会更好吃。
2:江蟹生
江蟹生的做法与皮皮虾生类似,将江蟹洗干净,开壳去除蟹腮,嘴等部分,剁成小块,将姜、葱、蒜剁成碎末放入容器中,再加入生抽、米醋、少量白糖、鸡精、老酒、少量清水搅拌均匀,将白糖搅拌散开倒入江蟹中,或者也可以封上保鲜膜冷藏更入味更好吃。
3:虾生
将虾清洗干净,拔去虾线,加入白酒,盐水,没过虾腌制15分钟。
葱、姜、蒜、小米辣切成碎末,捏一点柠檬汁,香菜,白糖加入搅拌均匀,就可以开吃了。放入口中有些虾甚至还是活的在舌头上一动一动的,虾肉极其鲜嫩。
你们喜欢吃吗?
在学校图书馆很随意拿的一本书,吸引我的是它的名字《爱尔兰咖啡》,学校的书很旧了,打开一股霉味,但是这里面的爱情故事我蛮喜欢。
书里面有句话是,突然想起英国诗人奥登悼念叶芝的诗句:“疯狂的爱尔兰将你刺伤成诗。”叶芝,爱尔兰,爱尔兰咖啡,煮爱尔兰咖啡的女孩,都是诗,我决定不再细心做个细心谨慎的人,今晚留下来寻找爱尔兰咖啡的温暖。
还好结局是好的,我以为真的要像咖啡女老板讲述故事中的酒保和空姐一样遗憾,还好没有Farewell。
书里面有句话是,突然想起英国诗人奥登悼念叶芝的诗句:“疯狂的爱尔兰将你刺伤成诗。”叶芝,爱尔兰,爱尔兰咖啡,煮爱尔兰咖啡的女孩,都是诗,我决定不再细心做个细心谨慎的人,今晚留下来寻找爱尔兰咖啡的温暖。
还好结局是好的,我以为真的要像咖啡女老板讲述故事中的酒保和空姐一样遗憾,还好没有Farewell。
四川自贡,小伙沈某在街边面馆吃饭时,因顾客邓某不愿付账和餐馆老板发生口角,沈某看不下去说了邓某几句话,没成想却遭致杀身之祸,邓某持刀将沈某刺伤后不治身亡,随后邓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事发后,沈某母亲非常伤心,因餐馆老板从未打电话慰问,态度也十分冷漠,最终沈某母亲将餐馆告上法庭,索赔3万元,法院审理后认定,沈某是死亡是邓某造成,应由邓某承担法律责任,因此驳回了沈某母亲的诉求,沈母不服一审判决,表示将继续上诉。
这起案件确实让人感慨,年仅20出头的小伙在好言相劝时,反倒惹火烧身,给自己带来了杀身之祸,而面馆老板事后的做法更是让人寒心,一句慰问的话都没有。
其实,从事发来看,邓某吃完饭不付钱,和餐馆老板发生冲突,实际上这就是一种吃“霸王餐”的表现,属于典型的吃拿卡要行为,在法律层面,应定性为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因此,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的规定,有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时,沈某上前说了几句“公道话”,惹火烧身其行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
根据法律的规定,见义勇为要符合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二是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三是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本案中,邓某吃完饭不付钱,和餐馆老板发生冲突,沈某上前说“公道话”后,被邓某持刀刺伤身亡,事发时,邓某和餐馆老板是口头上发生冲突,并未发生肢体冲突或者邓某并没有准备伤害餐馆老板,此时沈某上前说话的,是难以认定为见义勇为的。
而因说了几句“公道话”,被邓某捅刺身亡,餐馆是否具有赔偿或者补偿义务?
一审法院认为,沈某在受害前未与邓某发生语言、肢体冲突,其遭遇的不幸,是因为遇到了邓某这种有故意伤人前科,内心负面情绪累计的人,为宣泄内心不满情绪而导致的损害后果,因此邓某才是导致沈某死亡的侵权责任人,应当对沈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事发时的《民法总则》的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那么问题的关键来了,沈某在上前说话时,邓某是否要做出实施侵害的行为,如果具备,那么沈某上前制止不仅属于见义勇为,而且受益人还要做出适当补偿,如果双方就此正在协商,没有表现出伤人的意图,那么此时上前帮腔的,就属于一般的道德评价。
目前本案是做出了一审判决,而且沈母不服打算上诉,那么一审并非最终判决,二审仍有改判的可能性存在。#四川#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事发后,沈某母亲非常伤心,因餐馆老板从未打电话慰问,态度也十分冷漠,最终沈某母亲将餐馆告上法庭,索赔3万元,法院审理后认定,沈某是死亡是邓某造成,应由邓某承担法律责任,因此驳回了沈某母亲的诉求,沈母不服一审判决,表示将继续上诉。
这起案件确实让人感慨,年仅20出头的小伙在好言相劝时,反倒惹火烧身,给自己带来了杀身之祸,而面馆老板事后的做法更是让人寒心,一句慰问的话都没有。
其实,从事发来看,邓某吃完饭不付钱,和餐馆老板发生冲突,实际上这就是一种吃“霸王餐”的表现,属于典型的吃拿卡要行为,在法律层面,应定性为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因此,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的规定,有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时,沈某上前说了几句“公道话”,惹火烧身其行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
根据法律的规定,见义勇为要符合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二是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三是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本案中,邓某吃完饭不付钱,和餐馆老板发生冲突,沈某上前说“公道话”后,被邓某持刀刺伤身亡,事发时,邓某和餐馆老板是口头上发生冲突,并未发生肢体冲突或者邓某并没有准备伤害餐馆老板,此时沈某上前说话的,是难以认定为见义勇为的。
而因说了几句“公道话”,被邓某捅刺身亡,餐馆是否具有赔偿或者补偿义务?
一审法院认为,沈某在受害前未与邓某发生语言、肢体冲突,其遭遇的不幸,是因为遇到了邓某这种有故意伤人前科,内心负面情绪累计的人,为宣泄内心不满情绪而导致的损害后果,因此邓某才是导致沈某死亡的侵权责任人,应当对沈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事发时的《民法总则》的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那么问题的关键来了,沈某在上前说话时,邓某是否要做出实施侵害的行为,如果具备,那么沈某上前制止不仅属于见义勇为,而且受益人还要做出适当补偿,如果双方就此正在协商,没有表现出伤人的意图,那么此时上前帮腔的,就属于一般的道德评价。
目前本案是做出了一审判决,而且沈母不服打算上诉,那么一审并非最终判决,二审仍有改判的可能性存在。#四川#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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