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意到,上海金融法院公布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五【钜派投资】:私募基金准备透过通道投借壳上市的公司股权,过程中底层资产被挪用(刑事),之后基金层面“投资者”起诉“管理人”以及“代销人”,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投资。被告抗辩基金未到期清算,损失未定,系因他人诈骗异致,难以避免,无因果关系,应驳回起诉……法院最终判:管理人“赔偿”全部损失,代销人承担连带责任。
总结:
1、管理人在“募、投、管”三阶段均有不同程度过错,尤其没有发现伪造银行流水的细节(曾有当事人给我看过证据,惊叹形式上真是仿真,但是章不是那个章,细看还是比较明显,可以理解被骗的过程),轻信说辞,错就是错。
2、原告诉请“合同解除返还”,法院最终以“赔偿损失”判决,没问题,因为没有超出“诉之声明”范围,法院有权根据查明的法律关系,选择适当的判决基础,这也提醒原告选择何种之诉的重要性,幸好法院为避免重复诉讼,减轻讼累而作出相对公正的判决。
3、基金虽然未清算,但明知难追(犯罪嫌疑人已出逃日本),可以视为损失固定,基金清算结果是“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本案例改变传统立场,承认例外情形,加大保护投资者力度。
4、参与代销的关联方,法院认定本质上就是委托代理法律关系,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违法违规的,根据当时的民法总则规定连带赔偿。 https://t.cn/AigyPqLc
总结:
1、管理人在“募、投、管”三阶段均有不同程度过错,尤其没有发现伪造银行流水的细节(曾有当事人给我看过证据,惊叹形式上真是仿真,但是章不是那个章,细看还是比较明显,可以理解被骗的过程),轻信说辞,错就是错。
2、原告诉请“合同解除返还”,法院最终以“赔偿损失”判决,没问题,因为没有超出“诉之声明”范围,法院有权根据查明的法律关系,选择适当的判决基础,这也提醒原告选择何种之诉的重要性,幸好法院为避免重复诉讼,减轻讼累而作出相对公正的判决。
3、基金虽然未清算,但明知难追(犯罪嫌疑人已出逃日本),可以视为损失固定,基金清算结果是“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本案例改变传统立场,承认例外情形,加大保护投资者力度。
4、参与代销的关联方,法院认定本质上就是委托代理法律关系,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违法违规的,根据当时的民法总则规定连带赔偿。 https://t.cn/AigyPqLc
钜洲智能制造2018私募基金于2016年7月成立,我从钜派购买此基金份额100万。一直未兑付,2019年10月29日,钜派通知投资人所投下层合伙企业GP国投明安董事长涉嫌诈骗失联,将款转入私人账户。
资金流向:2016.6年进入钜派募集账户(浦发银行上海)---2016.6钜派托管账户(托管人招商证券广州)---2016.6进入明安万斛募集账户(浦发银行广州)---个人账户(周明持有明安万斛托管账户U盾)
钜派存在问题:
1.恶意虚假宣传,欺骗投资人。钜派说有广州市政府财政基金做管理人。钜派路演及季度、年度公告都是说双GP,但实际奥丰一直并未参与。
2.明显的投后管理疏忽。钜派2016年未有任何书面认证文件直接询问底层资产金昇实业确认项目。钜派推诿曾查验过底层合同和托管银行支付流水(后证实是周明伪造)。
3.钜派涉嫌甩锅周明。钜派钜洲投给了天河明安,天河明安钜洲是94%的大股东,却让占股0.41%国投明安做管理人。
资金流向:2016.6年进入钜派募集账户(浦发银行上海)---2016.6钜派托管账户(托管人招商证券广州)---2016.6进入明安万斛募集账户(浦发银行广州)---个人账户(周明持有明安万斛托管账户U盾)
钜派存在问题:
1.恶意虚假宣传,欺骗投资人。钜派说有广州市政府财政基金做管理人。钜派路演及季度、年度公告都是说双GP,但实际奥丰一直并未参与。
2.明显的投后管理疏忽。钜派2016年未有任何书面认证文件直接询问底层资产金昇实业确认项目。钜派推诿曾查验过底层合同和托管银行支付流水(后证实是周明伪造)。
3.钜派涉嫌甩锅周明。钜派钜洲投给了天河明安,天河明安钜洲是94%的大股东,却让占股0.41%国投明安做管理人。
#上海城市更新履行#投资城市更新的关键在于如何实现“投融管退”的闭环,城智•履行团来到资本焦点的上海。凯辉高德副总裁俞晓翔与中国CCIM理事长、钜派副总裁康红恩,淳石资本创始人姚伟示,香港日基董事长兼总裁、前恒隆集团中国区负责人林宠升,高和资本执行合伙人、资产证券化先锋周以升等一同探讨最地道的城市更新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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