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 FLORIST 一束花
可承接开业花篮,婚礼策划,婚礼用花,会议用花,生活中各种用花。
试营业活动(10月1号-10月10号)
凡到店加微信
送香薰蜡片或单支康乃馨
9.9元购绿箩一盆
29.9购玫瑰一束
所有活动加10元可够花瓶一个
试营业期间均享八折优惠 #济南花店##济南鲜花##鲜花##济南·万达广场[地点]# https://t.cn/R0jHGgG
可承接开业花篮,婚礼策划,婚礼用花,会议用花,生活中各种用花。
试营业活动(10月1号-10月10号)
凡到店加微信
送香薰蜡片或单支康乃馨
9.9元购绿箩一盆
29.9购玫瑰一束
所有活动加10元可够花瓶一个
试营业期间均享八折优惠 #济南花店##济南鲜花##鲜花##济南·万达广场[地点]# https://t.cn/R0jHGgG
#济南身边事#【济南小伙朋友圈晒了个鲜花照片就被告了 他究竟做了啥[费解]】济南小伙廖某从汪某花店购买了一捧花束。廖某在其微信朋友圈上传了一条文字内容,配图为该花束的照片。汪某发现后认为廖某拍摄的花束照片没有加盖其花店的水印或者指出花束制作者名称,侵犯了其著作权,遂通过微信向廖某指出其行为不妥。后廖某将照片在朋友圈删除。因双方在沟通过程中发生纠纷,汪某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廖某在微信朋友圈中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允悲][允悲][允悲]
#济南身边事#【济南女孩订鲜花晒照片,花店起诉侵权索赔10万,想钱想疯了?】2015年8月份,济南市民廖珍从她同学汪华玉的花店里面购买了一束鲜花,拍照后,发在了朋友圈,没想到的是,竟被花店老板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告上了法庭,索赔10万。该案经历下法院一审后,认为廖珍发朋友圈的行为是面向社会公众展示其购买的花束,仍属于行使展览权的范畴,并未侵犯汪华玉的著作权。汪华玉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近日,济南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廖珍的行为没有主观恶意,也未获经济利益,属合理消费行为,不构成著作权侵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by生活日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