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瓶子行业产业链解析
钢瓶是压力容器的一种,系指设计压力在1-300kgf/cm2容积不大于1m3,盛装压缩气体或高压液化气体的可重复充气的移动式气瓶。是民用、公用福利事业以及工矿企业中较为普遍的一种压力容器。钢瓶亦称气瓶,气瓶主体系由镇静钢、合金钢或优质碳素钢制造,主要结构包括:瓶体、护罩、底座、瓶嘴、角阀以及易熔塞、防震圈及填料等。
不锈钢瓶子行业是一个涉及多种行业的交叉行业,它的上游包括钢铁、焊材、阀门等原材料行业,下游涉及到液化石油气、工业气体等需求的影响,而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化工基本原料和新型燃料,不仅广泛化工生产方面,也作为燃料广泛地进入人们的生活领域;工业气体则是现代工业的基础原材料,在国民经济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石化、化工、冶金、电子、医疗和食品等行业不可或缺的原料。
原材料的价格、供给情况决定着不锈钢瓶子行业的成本及生产情况;下游行业的政策、市场需求也决定着该行业的发展。反之,不锈钢瓶子行业作为下游行业的供给行业,也相应地影响着相关行业的发展。因此,它们之间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关联,互相影响、促进的关系。
不锈钢瓶子的主要原材料是钢材,钢材成本占气瓶总成本的60%至80%,所以钢瓶利润的大小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钢材。钢瓶作为一种特种设备,与公共安全高度相关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使用寿命,所以对材料的要求也极为严格。国家颁布了专门的法律法规针对气瓶钢材,目前最常用的钢材是37Mn、30CrMo、34CrMo4等。由于这些要求决定了气瓶钢材的冶炼技术高于其它的钢材,所以有能力供应该钢材的企业数量比较有限。目前,国内可供应气瓶钢材的有宝钢、太钢、攀钢、鞍钢等。而国内气瓶厂家数量众多,所以局面比较有利于供应商。近几年,钢铁价格一直在高位运行,严重影响了气瓶行业的盈利水平。所以上游供应商处于优势地位,讨价还价能力强。
不锈钢瓶子供给情况——国内产能高达4000万只,年产量3500万只
不锈钢瓶子属于特种设备,其生产遵循国家许可证管理以及强制监督检验制度,制造企业必须申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进行生产。根据资料显示,全国气瓶标准化委员会共公布151家气瓶制造单位企业代码。
1、产能
从产能来看,我国是钢瓶生产大国,国内钢瓶生产企业产能高达4000万只,能够基本满足国内钢瓶需求。
随着部分钢瓶龙头生产企业不断扩大产能,提高技术水平,开发新产品,我国钢瓶产能非常集中,仅山东环日集团、河北百工实业、杭州余杭獐山钢瓶、贵州贵安腾隆钢瓶制造、洛阳安和压力容器制造五家企业合计产能超过2000万只,占国内钢瓶产能的50%左右。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钢瓶生产龙头企业,如环日集团,拥有9条国内一流水平的自动化钢瓶生产线,能够生产生产LPG、CNG、LNG各种系列钢瓶,“环日”牌钢瓶现年产量600万只,年出口量达到200万只;百工实业是国内最大的钢瓶生产企业之一,产品包括钢质无缝气瓶系列和车用压缩天然气瓶、缠绕气瓶系列,年生产能力更是500余万只。
2、产量
数据显示,2004年我国钢瓶生产厂家约100家,产量近1500万只;随着国内钢瓶需求上升,以及发达国家为节约人力成本,优化资源,把某些钢瓶产品改为进口,我国加快了钢瓶厂线建设和生产。2018年全国钢瓶生产企业达150余家,产量达3500万只左右,行业规模实现了快速的增长。
不锈钢瓶子需求分析——2018年气瓶在用量达到1.5亿只
1、钢瓶保有量分析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历年发布的《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报》数据显示,近年来,随着气体需求不断增长,城镇化、居民收入水平上升带动居民用气量上升,以及气体燃料汽车等共同作用推动下,我国气瓶使用量呈不断上升趋势。2011年我国气瓶在用量达1.36亿只,2018年达到1.5亿只。其中截至2017年底,广东省共有在用气瓶3060多万只,共有气瓶充装站983家,从事液化石油气充装的679家,位居全国前列;此外江苏省在用气瓶也超过千万只。
2、气瓶充装单位与检验单位数量分析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数据显示,随着国内气瓶使用范围和使用规模也来越大,气瓶充装单位也呈逐年快速增长趋势。2011年我国气瓶充装单位为17805家,至2018年增长至27372家,年均增长1367家。
随着用气量的上升,钢瓶使用量和生产量不断上升。为了保证钢瓶安全生产和使用,气瓶检验机构也不断上升。截至2011年底,全国气瓶检验机构有1681家;而截至2018年底,全国气瓶检验机构增长至2027个,年均增长近50个。
不锈钢瓶子出口分析——年出口钢瓶超600只
目前我国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气瓶生产国和出口国,全球气瓶年产量约为1亿只;我国产量就达3500万只左右,产值更是达250亿元左右,年出口钢瓶超600只,出口占比国内产量更是超过15%。
根据海关数据显示,我国生产的不锈钢瓶子大量出口海外,2017年出口额为39.26亿元,2018年增长至42.63亿元,同比增长8.57%;2019年上半年我国不锈钢瓶子出口额为21.28亿元。
目前,国内先后开发了连轧管+斜轧式热扩工艺(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周期轧管+拉拔式热扩工艺(攀成钢)、连轧管+推制式热扩+冷拔工艺、热轧管+冷拔工艺(德新钢管(中国)有限公司)等大容积气瓶用无缝钢管制造工艺。大容积气瓶用无缝钢管的直径从559mm发展到如今普遍使用的715mm和850mm,壁厚公差也由0-27.5%提高到0-15.0%,制造能力和产品质量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产量不仅能满足国内每年8万吨左右的需求,而且每年还向欧洲、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出口2万吨左右。
不锈钢瓶子进口分析——部分高附加值或高技术上钢瓶产品还需求进口
由于我国钢瓶生产技术水平与国际领先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部分高附加值或高技术上钢瓶产品还需求进口,如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低温气瓶等。
根据海关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不锈钢瓶子进口额为3.96亿元,2018年上升至5.13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9.53%;2019年上半年我国不锈钢瓶子进口额为2.54亿元,预计2019年全面有望超过2018年。
不锈钢瓶子下游应用分析——液化石油气钢瓶占比超过80%
钢瓶(气瓶)制造工业起源于工业气体的使用。气瓶按照使用压力分主要分为为低压气瓶和高压气瓶,其中低压气瓶通常为焊接瓶,主要用于盛装液化石油气(LPG);高压气瓶通常为无缝瓶,主要用于盛装压缩气体。由于液化石油气是我国当前主要的工业、生活燃料或基础原材料,因此我国钢瓶主要以液化石油气钢瓶为主,占比超过80%。
液化石油气是在炼油厂内,由天然气或者石油进行加压降温液化所得到的一种无色挥发性液体。极易自燃,当其在空气中的含量达到了一定的浓度范围后,遇到明火就能爆炸。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新型燃料,受其其热值高、无烟尘、无炭渣且操作方便,被广泛用作工业、民用、内燃机燃料使用。
液化石油气的运输主要分为管道运输、槽船运输、铁路运输、瓶装运输和汽车槽运输物种方式,运输方式的选择需根据基地规模、运输距离和运输条件来选择。液化石油气瓶是其运输过程中的重要的装置,相应的型号分类如下:
钢瓶是压力容器的一种,系指设计压力在1-300kgf/cm2容积不大于1m3,盛装压缩气体或高压液化气体的可重复充气的移动式气瓶。是民用、公用福利事业以及工矿企业中较为普遍的一种压力容器。钢瓶亦称气瓶,气瓶主体系由镇静钢、合金钢或优质碳素钢制造,主要结构包括:瓶体、护罩、底座、瓶嘴、角阀以及易熔塞、防震圈及填料等。
不锈钢瓶子行业是一个涉及多种行业的交叉行业,它的上游包括钢铁、焊材、阀门等原材料行业,下游涉及到液化石油气、工业气体等需求的影响,而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化工基本原料和新型燃料,不仅广泛化工生产方面,也作为燃料广泛地进入人们的生活领域;工业气体则是现代工业的基础原材料,在国民经济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石化、化工、冶金、电子、医疗和食品等行业不可或缺的原料。
原材料的价格、供给情况决定着不锈钢瓶子行业的成本及生产情况;下游行业的政策、市场需求也决定着该行业的发展。反之,不锈钢瓶子行业作为下游行业的供给行业,也相应地影响着相关行业的发展。因此,它们之间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关联,互相影响、促进的关系。
不锈钢瓶子的主要原材料是钢材,钢材成本占气瓶总成本的60%至80%,所以钢瓶利润的大小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钢材。钢瓶作为一种特种设备,与公共安全高度相关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使用寿命,所以对材料的要求也极为严格。国家颁布了专门的法律法规针对气瓶钢材,目前最常用的钢材是37Mn、30CrMo、34CrMo4等。由于这些要求决定了气瓶钢材的冶炼技术高于其它的钢材,所以有能力供应该钢材的企业数量比较有限。目前,国内可供应气瓶钢材的有宝钢、太钢、攀钢、鞍钢等。而国内气瓶厂家数量众多,所以局面比较有利于供应商。近几年,钢铁价格一直在高位运行,严重影响了气瓶行业的盈利水平。所以上游供应商处于优势地位,讨价还价能力强。
不锈钢瓶子供给情况——国内产能高达4000万只,年产量3500万只
不锈钢瓶子属于特种设备,其生产遵循国家许可证管理以及强制监督检验制度,制造企业必须申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进行生产。根据资料显示,全国气瓶标准化委员会共公布151家气瓶制造单位企业代码。
1、产能
从产能来看,我国是钢瓶生产大国,国内钢瓶生产企业产能高达4000万只,能够基本满足国内钢瓶需求。
随着部分钢瓶龙头生产企业不断扩大产能,提高技术水平,开发新产品,我国钢瓶产能非常集中,仅山东环日集团、河北百工实业、杭州余杭獐山钢瓶、贵州贵安腾隆钢瓶制造、洛阳安和压力容器制造五家企业合计产能超过2000万只,占国内钢瓶产能的50%左右。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钢瓶生产龙头企业,如环日集团,拥有9条国内一流水平的自动化钢瓶生产线,能够生产生产LPG、CNG、LNG各种系列钢瓶,“环日”牌钢瓶现年产量600万只,年出口量达到200万只;百工实业是国内最大的钢瓶生产企业之一,产品包括钢质无缝气瓶系列和车用压缩天然气瓶、缠绕气瓶系列,年生产能力更是500余万只。
2、产量
数据显示,2004年我国钢瓶生产厂家约100家,产量近1500万只;随着国内钢瓶需求上升,以及发达国家为节约人力成本,优化资源,把某些钢瓶产品改为进口,我国加快了钢瓶厂线建设和生产。2018年全国钢瓶生产企业达150余家,产量达3500万只左右,行业规模实现了快速的增长。
不锈钢瓶子需求分析——2018年气瓶在用量达到1.5亿只
1、钢瓶保有量分析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历年发布的《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报》数据显示,近年来,随着气体需求不断增长,城镇化、居民收入水平上升带动居民用气量上升,以及气体燃料汽车等共同作用推动下,我国气瓶使用量呈不断上升趋势。2011年我国气瓶在用量达1.36亿只,2018年达到1.5亿只。其中截至2017年底,广东省共有在用气瓶3060多万只,共有气瓶充装站983家,从事液化石油气充装的679家,位居全国前列;此外江苏省在用气瓶也超过千万只。
2、气瓶充装单位与检验单位数量分析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数据显示,随着国内气瓶使用范围和使用规模也来越大,气瓶充装单位也呈逐年快速增长趋势。2011年我国气瓶充装单位为17805家,至2018年增长至27372家,年均增长1367家。
随着用气量的上升,钢瓶使用量和生产量不断上升。为了保证钢瓶安全生产和使用,气瓶检验机构也不断上升。截至2011年底,全国气瓶检验机构有1681家;而截至2018年底,全国气瓶检验机构增长至2027个,年均增长近50个。
不锈钢瓶子出口分析——年出口钢瓶超600只
目前我国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气瓶生产国和出口国,全球气瓶年产量约为1亿只;我国产量就达3500万只左右,产值更是达250亿元左右,年出口钢瓶超600只,出口占比国内产量更是超过15%。
根据海关数据显示,我国生产的不锈钢瓶子大量出口海外,2017年出口额为39.26亿元,2018年增长至42.63亿元,同比增长8.57%;2019年上半年我国不锈钢瓶子出口额为21.28亿元。
目前,国内先后开发了连轧管+斜轧式热扩工艺(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周期轧管+拉拔式热扩工艺(攀成钢)、连轧管+推制式热扩+冷拔工艺、热轧管+冷拔工艺(德新钢管(中国)有限公司)等大容积气瓶用无缝钢管制造工艺。大容积气瓶用无缝钢管的直径从559mm发展到如今普遍使用的715mm和850mm,壁厚公差也由0-27.5%提高到0-15.0%,制造能力和产品质量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产量不仅能满足国内每年8万吨左右的需求,而且每年还向欧洲、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出口2万吨左右。
不锈钢瓶子进口分析——部分高附加值或高技术上钢瓶产品还需求进口
由于我国钢瓶生产技术水平与国际领先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部分高附加值或高技术上钢瓶产品还需求进口,如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低温气瓶等。
根据海关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不锈钢瓶子进口额为3.96亿元,2018年上升至5.13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9.53%;2019年上半年我国不锈钢瓶子进口额为2.54亿元,预计2019年全面有望超过2018年。
不锈钢瓶子下游应用分析——液化石油气钢瓶占比超过80%
钢瓶(气瓶)制造工业起源于工业气体的使用。气瓶按照使用压力分主要分为为低压气瓶和高压气瓶,其中低压气瓶通常为焊接瓶,主要用于盛装液化石油气(LPG);高压气瓶通常为无缝瓶,主要用于盛装压缩气体。由于液化石油气是我国当前主要的工业、生活燃料或基础原材料,因此我国钢瓶主要以液化石油气钢瓶为主,占比超过80%。
液化石油气是在炼油厂内,由天然气或者石油进行加压降温液化所得到的一种无色挥发性液体。极易自燃,当其在空气中的含量达到了一定的浓度范围后,遇到明火就能爆炸。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新型燃料,受其其热值高、无烟尘、无炭渣且操作方便,被广泛用作工业、民用、内燃机燃料使用。
液化石油气的运输主要分为管道运输、槽船运输、铁路运输、瓶装运输和汽车槽运输物种方式,运输方式的选择需根据基地规模、运输距离和运输条件来选择。液化石油气瓶是其运输过程中的重要的装置,相应的型号分类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禁止虎牙公司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合并案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收到虎牙公司(HUYA Inc.,以下简称虎牙)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DouYu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斗鱼)合并案(以下简称本案)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立案和审查程序
2020年11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收到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提交的本案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核,市场监管总局认为该申报文件、资料不完备,要求申报方予以补充。2021年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确认经补充的申报文件、资料符合《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此项经营者集中予以立案审查。2021年2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此项经营者集中实施进一步审查。2021年4月30日,经申报方同意,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延长进一步审查期限。2021年6月24日,进一步审查延长阶段届满前,申报方申请撤回案件并得到市场监管总局同意。2021年6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对申报方的再次申报予以立案审查。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此项集中对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和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在审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广泛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同业竞争者及下游客户意见,了解相关市场界定、市场参与者、市场结构、行业特征等方面信息,组织专家深入开展案件分析论证,并对申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了审核。
二、案件基本情况
合并一方:虎牙于2017年3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通过协议控制境内运营实体,主要从事游戏直播等互动娱乐视频业务。虎牙由腾讯单独控制。
合并另一方:斗鱼于2018年1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纳斯达克上市,通过协议控制境内运营实体,主要从事游戏直播等互动娱乐视频业务。斗鱼由腾讯与斗鱼创始人陈少杰团队共同控制。
根据集中协议,腾讯拟通过虎牙收购斗鱼全部股权,交易后腾讯将取得合并后实体单独控制权。
三、相关市场
(一)相关商品市场。
经审查,虎牙和斗鱼在游戏直播、娱乐直播、电商直播和短视频市场存在横向重叠,腾讯在游戏直播的上游从事网络游戏运营服务。
1.游戏直播是主要由主播操作或解说电子游戏及电竞比赛的实时视频内容服务。娱乐直播是以传统秀场直播为主的直播,主要以休闲娱乐为目的,一般表现内容为唱歌、跳舞、音乐演奏、脱口秀等才艺展示。电商直播是以商品推介、商品售卖为主要内容的直播。游戏直播、娱乐直播和电商直播在内容、用户群体、对主播技能的要求、市场进入、收入来源以及主要竞争者等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在需求和供给上不具有替代性,分别构成单独的相关商品市场。
2.短视频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公众提供经提前录制、编辑和剪辑的短视频(时长通常在5分钟以内)。短视频与直播在实时交互性、内容、时长、主要用户群体、制作流程、进入门槛及盈利模式等各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在需求和供给上不具有替代性,短视频构成单独的相关商品市场。
3.网络游戏运营服务是网络游戏运营服务企业在互联网上运营自主开发或者取得其他游戏开发企业授权的网络游戏,为游戏用户提供增值服务和游戏内置广告等,获得收入的商业行为。
(二)相关地域市场。
本案所涉相关业务均需取得我国监管机构准入许可,且主要面向国内用户,使用中文制作。因此,上述商品的相关地域市场均界定为中国境内。
四、竞争分析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集中对下游用户企业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等方面,深入分析了此项经营者集中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认为此项集中对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和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一)集中将强化腾讯在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上的支配地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1.集中将进一步强化集中后实体市场支配地位。在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从营业额看,虎牙和斗鱼市场份额分别超过40%、30%,合计超过70%;从活跃用户数看,双方市场份额分别超过45%和35%,合计超过80%;从主播资源看,双方市场份额均超过30%,合计超过60%。虎牙和斗鱼是市场上前两大游戏直播平台,市场力量远超其他竞争者。交易前,腾讯已具有虎牙单独控制权和斗鱼共同控制权,但虎牙和斗鱼之间尚存在一定的竞争,本项集中将彻底消除这种竞争,进一步强化其市场支配地位。
2.游戏直播市场进入壁垒高,短期内出现新进入者可能性不大。游戏直播市场进入门槛较高,主要体现在著作权使用许可、资金和主播资源等方面。
3.集中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不利影响。交易将彻底消除市场上两家最大游戏直播平台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减少消费者选择权。集中后实体有可能利用其市场力量,降低产品质量,提高服务价格或者降低用户体验感受,损害消费者权益。
4.集中可能损害游戏直播从业者利益。交易将完全消除虎牙和斗鱼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减少主播平台选择权,降低主播和游戏主播工会议价能力,损害从业者权利。
(二)集中将使腾讯在上游中国境内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和下游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拥有双向封锁能力,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1.腾讯在上下游市场均拥有较强的市场控制力,有能力实施双向纵向封锁。
一是集中后实体在上下游均拥有较强的市场力量。在上游中国境内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腾讯市场份额超过40%,排名第一。其他竞争者市场份额远低于腾讯,难以对其构成有效竞争约束。在下游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如前所述,集中后实体以营业额、活跃用户数和主播资源计算的市场份额均超过60%。
二是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进入壁垒高,短期内出现新进入者可能性不大。进入市场的资金和时间成本较高,且需要取得有关资质、获得游戏版号。宣发渠道对游戏推广具有重要作用,游戏直播是网络游戏的重要推广渠道,交易将进一步提高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进入门槛。
2.集中后实体有动机实施双向纵向封锁。一方面,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商拥有的游戏著作权使用许可是开展游戏直播的关键。腾讯有动机通过网络游戏著作权许可封锁,排除、限制游戏直播市场竞争,进一步强化其在游戏直播市场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游戏直播是重要的游戏内容推广渠道,二者用户具有高度重合性,可以相互转化。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商的主要盈利来自玩家付费或广告商付费。交易完成后,腾讯有动机利用其控制的游戏直播平台对网络游戏市场竞争者实施推广渠道封锁,排除、限制上游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竞争。
因此,本项集中后,腾讯在上下游均拥有较强的市场控制力,有能力和动机对下游游戏直播市场的竞争对手实施网络游戏著作权许可封锁,对上游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的竞争对手实施直播推广渠道封锁,在上下游市场形成闭环,排挤现有竞争对手、扼杀潜在竞争对手。
五、审查决定
审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将本案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审查意见及时告知申报方,并与申报方就如何减少该经营者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多轮商谈。申报方提交了多轮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以下简称承诺方案),2021年4月22日,提交了最终承诺方案。对申报方提交的承诺方案,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重点从承诺方案的有效性、可行性和及时性方面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市场监管总局认定,申报方提交的承诺方案不能有效减少集中对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和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竞争的不利影响。
鉴于此项经营者集中对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和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申报方未能证明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且申报方提交的承诺方案无法有效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市场监管总局决定,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和《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7月10日
市场监管总局收到虎牙公司(HUYA Inc.,以下简称虎牙)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DouYu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斗鱼)合并案(以下简称本案)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立案和审查程序
2020年11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收到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提交的本案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核,市场监管总局认为该申报文件、资料不完备,要求申报方予以补充。2021年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确认经补充的申报文件、资料符合《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此项经营者集中予以立案审查。2021年2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此项经营者集中实施进一步审查。2021年4月30日,经申报方同意,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延长进一步审查期限。2021年6月24日,进一步审查延长阶段届满前,申报方申请撤回案件并得到市场监管总局同意。2021年6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对申报方的再次申报予以立案审查。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此项集中对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和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在审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广泛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同业竞争者及下游客户意见,了解相关市场界定、市场参与者、市场结构、行业特征等方面信息,组织专家深入开展案件分析论证,并对申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了审核。
二、案件基本情况
合并一方:虎牙于2017年3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通过协议控制境内运营实体,主要从事游戏直播等互动娱乐视频业务。虎牙由腾讯单独控制。
合并另一方:斗鱼于2018年1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纳斯达克上市,通过协议控制境内运营实体,主要从事游戏直播等互动娱乐视频业务。斗鱼由腾讯与斗鱼创始人陈少杰团队共同控制。
根据集中协议,腾讯拟通过虎牙收购斗鱼全部股权,交易后腾讯将取得合并后实体单独控制权。
三、相关市场
(一)相关商品市场。
经审查,虎牙和斗鱼在游戏直播、娱乐直播、电商直播和短视频市场存在横向重叠,腾讯在游戏直播的上游从事网络游戏运营服务。
1.游戏直播是主要由主播操作或解说电子游戏及电竞比赛的实时视频内容服务。娱乐直播是以传统秀场直播为主的直播,主要以休闲娱乐为目的,一般表现内容为唱歌、跳舞、音乐演奏、脱口秀等才艺展示。电商直播是以商品推介、商品售卖为主要内容的直播。游戏直播、娱乐直播和电商直播在内容、用户群体、对主播技能的要求、市场进入、收入来源以及主要竞争者等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在需求和供给上不具有替代性,分别构成单独的相关商品市场。
2.短视频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公众提供经提前录制、编辑和剪辑的短视频(时长通常在5分钟以内)。短视频与直播在实时交互性、内容、时长、主要用户群体、制作流程、进入门槛及盈利模式等各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在需求和供给上不具有替代性,短视频构成单独的相关商品市场。
3.网络游戏运营服务是网络游戏运营服务企业在互联网上运营自主开发或者取得其他游戏开发企业授权的网络游戏,为游戏用户提供增值服务和游戏内置广告等,获得收入的商业行为。
(二)相关地域市场。
本案所涉相关业务均需取得我国监管机构准入许可,且主要面向国内用户,使用中文制作。因此,上述商品的相关地域市场均界定为中国境内。
四、竞争分析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集中对下游用户企业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等方面,深入分析了此项经营者集中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认为此项集中对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和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一)集中将强化腾讯在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上的支配地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1.集中将进一步强化集中后实体市场支配地位。在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从营业额看,虎牙和斗鱼市场份额分别超过40%、30%,合计超过70%;从活跃用户数看,双方市场份额分别超过45%和35%,合计超过80%;从主播资源看,双方市场份额均超过30%,合计超过60%。虎牙和斗鱼是市场上前两大游戏直播平台,市场力量远超其他竞争者。交易前,腾讯已具有虎牙单独控制权和斗鱼共同控制权,但虎牙和斗鱼之间尚存在一定的竞争,本项集中将彻底消除这种竞争,进一步强化其市场支配地位。
2.游戏直播市场进入壁垒高,短期内出现新进入者可能性不大。游戏直播市场进入门槛较高,主要体现在著作权使用许可、资金和主播资源等方面。
3.集中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不利影响。交易将彻底消除市场上两家最大游戏直播平台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减少消费者选择权。集中后实体有可能利用其市场力量,降低产品质量,提高服务价格或者降低用户体验感受,损害消费者权益。
4.集中可能损害游戏直播从业者利益。交易将完全消除虎牙和斗鱼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减少主播平台选择权,降低主播和游戏主播工会议价能力,损害从业者权利。
(二)集中将使腾讯在上游中国境内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和下游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拥有双向封锁能力,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1.腾讯在上下游市场均拥有较强的市场控制力,有能力实施双向纵向封锁。
一是集中后实体在上下游均拥有较强的市场力量。在上游中国境内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腾讯市场份额超过40%,排名第一。其他竞争者市场份额远低于腾讯,难以对其构成有效竞争约束。在下游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如前所述,集中后实体以营业额、活跃用户数和主播资源计算的市场份额均超过60%。
二是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进入壁垒高,短期内出现新进入者可能性不大。进入市场的资金和时间成本较高,且需要取得有关资质、获得游戏版号。宣发渠道对游戏推广具有重要作用,游戏直播是网络游戏的重要推广渠道,交易将进一步提高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进入门槛。
2.集中后实体有动机实施双向纵向封锁。一方面,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商拥有的游戏著作权使用许可是开展游戏直播的关键。腾讯有动机通过网络游戏著作权许可封锁,排除、限制游戏直播市场竞争,进一步强化其在游戏直播市场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游戏直播是重要的游戏内容推广渠道,二者用户具有高度重合性,可以相互转化。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商的主要盈利来自玩家付费或广告商付费。交易完成后,腾讯有动机利用其控制的游戏直播平台对网络游戏市场竞争者实施推广渠道封锁,排除、限制上游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竞争。
因此,本项集中后,腾讯在上下游均拥有较强的市场控制力,有能力和动机对下游游戏直播市场的竞争对手实施网络游戏著作权许可封锁,对上游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的竞争对手实施直播推广渠道封锁,在上下游市场形成闭环,排挤现有竞争对手、扼杀潜在竞争对手。
五、审查决定
审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将本案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审查意见及时告知申报方,并与申报方就如何减少该经营者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多轮商谈。申报方提交了多轮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以下简称承诺方案),2021年4月22日,提交了最终承诺方案。对申报方提交的承诺方案,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重点从承诺方案的有效性、可行性和及时性方面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市场监管总局认定,申报方提交的承诺方案不能有效减少集中对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和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竞争的不利影响。
鉴于此项经营者集中对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和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申报方未能证明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且申报方提交的承诺方案无法有效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市场监管总局决定,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和《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7月10日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禁止虎牙公司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合并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7月10日消息,2021年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申报的虎牙公司(以下简称虎牙)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斗鱼)合并案,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全面分析评估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市场集中度、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技术进步的影响、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等因素,以及腾讯提出的附加限制性承诺方案的有效性。审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广泛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同业竞争者及下游客户意见,并多次听取腾讯陈述意见。
审查表明,本案相关市场为中国境内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和游戏直播市场。腾讯在上游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份额超过40%,排名第一;虎牙和斗鱼在下游游戏直播市场份额分别超过40%和30%,排名第一、第二,合计超过70%。目前,腾讯已具有对虎牙的单独控制权和对斗鱼的共同控制权。如虎牙与斗鱼合并,将使腾讯单独控制合并后实体,进一步强化腾讯在游戏直播市场的支配地位,同时使腾讯有能力和动机在上下游市场实施闭环管理和双向纵向封锁,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可能减损消费者利益,也不利于网络游戏和游戏直播市场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经评估,腾讯提出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不能有效解决前述竞争关注。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和《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依法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禁止虎牙公司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合并案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收到虎牙公司(HUYA Inc.,以下简称虎牙)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DouYu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斗鱼)合并案(以下简称本案)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立案和审查程序
2020年11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收到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提交的本案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核,市场监管总局认为该申报文件、资料不完备,要求申报方予以补充。2021年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确认经补充的申报文件、资料符合《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此项经营者集中予以立案审查。2021年2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此项经营者集中实施进一步审查。2021年4月30日,经申报方同意,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延长进一步审查期限。2021年6月24日,进一步审查延长阶段届满前,申报方申请撤回案件并得到市场监管总局同意。2021年6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对申报方的再次申报予以立案审查。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此项集中对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和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在审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广泛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同业竞争者及下游客户意见,了解相关市场界定、市场参与者、市场结构、行业特征等方面信息,组织专家深入开展案件分析论证,并对申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了审核。
二、案件基本情况
合并一方:虎牙于2017年3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通过协议控制境内运营实体,主要从事游戏直播等互动娱乐视频业务。虎牙由腾讯单独控制。
合并另一方:斗鱼于2018年1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纳斯达克上市,通过协议控制境内运营实体,主要从事游戏直播等互动娱乐视频业务。斗鱼由腾讯与斗鱼创始人陈少杰团队共同控制。
根据集中协议,腾讯拟通过虎牙收购斗鱼全部股权,交易后腾讯将取得合并后实体单独控制权。
三、相关市场
(一)相关商品市场。
经审查,虎牙和斗鱼在游戏直播、娱乐直播、电商直播和短视频市场存在横向重叠,腾讯在游戏直播的上游从事网络游戏运营服务。
1.游戏直播是主要由主播操作或解说电子游戏及电竞比赛的实时视频内容服务。娱乐直播是以传统秀场直播为主的直播,主要以休闲娱乐为目的,一般表现内容为唱歌、跳舞、音乐演奏、脱口秀等才艺展示。电商直播是以商品推介、商品售卖为主要内容的直播。游戏直播、娱乐直播和电商直播在内容、用户群体、对主播技能的要求、市场进入、收入来源以及主要竞争者等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在需求和供给上不具有替代性,分别构成单独的相关商品市场。
2.短视频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公众提供经提前录制、编辑和剪辑的短视频(时长通常在5分钟以内)。短视频与直播在实时交互性、内容、时长、主要用户群体、制作流程、进入门槛及盈利模式等各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在需求和供给上不具有替代性,短视频构成单独的相关商品市场。
3.网络游戏运营服务是网络游戏运营服务企业在互联网上运营自主开发或者取得其他游戏开发企业授权的网络游戏,为游戏用户提供增值服务和游戏内置广告等,获得收入的商业行为。
(二)相关地域市场。
本案所涉相关业务均需取得我国监管机构准入许可,且主要面向国内用户,使用中文制作。因此,上述商品的相关地域市场均界定为中国境内。
四、竞争分析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集中对下游用户企业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等方面,深入分析了此项经营者集中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认为此项集中对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和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一)集中将强化腾讯在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上的支配地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1.集中将进一步强化集中后实体市场支配地位。在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从营业额看,虎牙和斗鱼市场份额分别超过40%、30%,合计超过70%;从活跃用户数看,双方市场份额分别超过45%和35%,合计超过80%;从主播资源看,双方市场份额均超过30%,合计超过60%。虎牙和斗鱼是市场上前两大游戏直播平台,市场力量远超其他竞争者。交易前,腾讯已具有虎牙单独控制权和斗鱼共同控制权,但虎牙和斗鱼之间尚存在一定的竞争,本项集中将彻底消除这种竞争,进一步强化其市场支配地位。
2.游戏直播市场进入壁垒高,短期内出现新进入者可能性不大。游戏直播市场进入门槛较高,主要体现在著作权使用许可、资金和主播资源等方面。
3.集中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不利影响。交易将彻底消除市场上两家最大游戏直播平台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减少消费者选择权。集中后实体有可能利用其市场力量,降低产品质量,提高服务价格或者降低用户体验感受,损害消费者权益。
4.集中可能损害游戏直播从业者利益。交易将完全消除虎牙和斗鱼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减少主播平台选择权,降低主播和游戏主播工会议价能力,损害从业者权利。
(二)集中将使腾讯在上游中国境内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和下游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拥有双向封锁能力,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1.腾讯在上下游市场均拥有较强的市场控制力,有能力实施双向纵向封锁。
一是集中后实体在上下游均拥有较强的市场力量。在上游中国境内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腾讯市场份额超过40%,排名第一。其他竞争者市场份额远低于腾讯,难以对其构成有效竞争约束。在下游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如前所述,集中后实体以营业额、活跃用户数和主播资源计算的市场份额均超过60%。
二是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进入壁垒高,短期内出现新进入者可能性不大。进入市场的资金和时间成本较高,且需要取得有关资质、获得游戏版号。宣发渠道对游戏推广具有重要作用,游戏直播是网络游戏的重要推广渠道,交易将进一步提高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进入门槛。
2.集中后实体有动机实施双向纵向封锁。一方面,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商拥有的游戏著作权使用许可是开展游戏直播的关键。腾讯有动机通过网络游戏著作权许可封锁,排除、限制游戏直播市场竞争,进一步强化其在游戏直播市场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游戏直播是重要的游戏内容推广渠道,二者用户具有高度重合性,可以相互转化。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商的主要盈利来自玩家付费或广告商付费。交易完成后,腾讯有动机利用其控制的游戏直播平台对网络游戏市场竞争者实施推广渠道封锁,排除、限制上游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竞争。
因此,本项集中后,腾讯在上下游均拥有较强的市场控制力,有能力和动机对下游游戏直播市场的竞争对手实施网络游戏著作权许可封锁,对上游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的竞争对手实施直播推广渠道封锁,在上下游市场形成闭环,排挤现有竞争对手、扼杀潜在竞争对手。
五、审查决定
审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将本案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审查意见及时告知申报方,并与申报方就如何减少该经营者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多轮商谈。申报方提交了多轮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以下简称承诺方案),2021年4月22日,提交了最终承诺方案。对申报方提交的承诺方案,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重点从承诺方案的有效性、可行性和及时性方面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市场监管总局认定,申报方提交的承诺方案不能有效减少集中对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和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竞争的不利影响。
鉴于此项经营者集中对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和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申报方未能证明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且申报方提交的承诺方案无法有效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市场监管总局决定,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和《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7月10日(观察者网)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7月10日消息,2021年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申报的虎牙公司(以下简称虎牙)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斗鱼)合并案,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全面分析评估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市场集中度、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技术进步的影响、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等因素,以及腾讯提出的附加限制性承诺方案的有效性。审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广泛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同业竞争者及下游客户意见,并多次听取腾讯陈述意见。
审查表明,本案相关市场为中国境内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和游戏直播市场。腾讯在上游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份额超过40%,排名第一;虎牙和斗鱼在下游游戏直播市场份额分别超过40%和30%,排名第一、第二,合计超过70%。目前,腾讯已具有对虎牙的单独控制权和对斗鱼的共同控制权。如虎牙与斗鱼合并,将使腾讯单独控制合并后实体,进一步强化腾讯在游戏直播市场的支配地位,同时使腾讯有能力和动机在上下游市场实施闭环管理和双向纵向封锁,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可能减损消费者利益,也不利于网络游戏和游戏直播市场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经评估,腾讯提出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不能有效解决前述竞争关注。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和《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依法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禁止虎牙公司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合并案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收到虎牙公司(HUYA Inc.,以下简称虎牙)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DouYu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斗鱼)合并案(以下简称本案)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立案和审查程序
2020年11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收到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提交的本案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核,市场监管总局认为该申报文件、资料不完备,要求申报方予以补充。2021年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确认经补充的申报文件、资料符合《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此项经营者集中予以立案审查。2021年2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此项经营者集中实施进一步审查。2021年4月30日,经申报方同意,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延长进一步审查期限。2021年6月24日,进一步审查延长阶段届满前,申报方申请撤回案件并得到市场监管总局同意。2021年6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对申报方的再次申报予以立案审查。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此项集中对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和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在审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广泛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同业竞争者及下游客户意见,了解相关市场界定、市场参与者、市场结构、行业特征等方面信息,组织专家深入开展案件分析论证,并对申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了审核。
二、案件基本情况
合并一方:虎牙于2017年3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通过协议控制境内运营实体,主要从事游戏直播等互动娱乐视频业务。虎牙由腾讯单独控制。
合并另一方:斗鱼于2018年1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纳斯达克上市,通过协议控制境内运营实体,主要从事游戏直播等互动娱乐视频业务。斗鱼由腾讯与斗鱼创始人陈少杰团队共同控制。
根据集中协议,腾讯拟通过虎牙收购斗鱼全部股权,交易后腾讯将取得合并后实体单独控制权。
三、相关市场
(一)相关商品市场。
经审查,虎牙和斗鱼在游戏直播、娱乐直播、电商直播和短视频市场存在横向重叠,腾讯在游戏直播的上游从事网络游戏运营服务。
1.游戏直播是主要由主播操作或解说电子游戏及电竞比赛的实时视频内容服务。娱乐直播是以传统秀场直播为主的直播,主要以休闲娱乐为目的,一般表现内容为唱歌、跳舞、音乐演奏、脱口秀等才艺展示。电商直播是以商品推介、商品售卖为主要内容的直播。游戏直播、娱乐直播和电商直播在内容、用户群体、对主播技能的要求、市场进入、收入来源以及主要竞争者等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在需求和供给上不具有替代性,分别构成单独的相关商品市场。
2.短视频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公众提供经提前录制、编辑和剪辑的短视频(时长通常在5分钟以内)。短视频与直播在实时交互性、内容、时长、主要用户群体、制作流程、进入门槛及盈利模式等各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在需求和供给上不具有替代性,短视频构成单独的相关商品市场。
3.网络游戏运营服务是网络游戏运营服务企业在互联网上运营自主开发或者取得其他游戏开发企业授权的网络游戏,为游戏用户提供增值服务和游戏内置广告等,获得收入的商业行为。
(二)相关地域市场。
本案所涉相关业务均需取得我国监管机构准入许可,且主要面向国内用户,使用中文制作。因此,上述商品的相关地域市场均界定为中国境内。
四、竞争分析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集中对下游用户企业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等方面,深入分析了此项经营者集中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认为此项集中对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和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一)集中将强化腾讯在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上的支配地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1.集中将进一步强化集中后实体市场支配地位。在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从营业额看,虎牙和斗鱼市场份额分别超过40%、30%,合计超过70%;从活跃用户数看,双方市场份额分别超过45%和35%,合计超过80%;从主播资源看,双方市场份额均超过30%,合计超过60%。虎牙和斗鱼是市场上前两大游戏直播平台,市场力量远超其他竞争者。交易前,腾讯已具有虎牙单独控制权和斗鱼共同控制权,但虎牙和斗鱼之间尚存在一定的竞争,本项集中将彻底消除这种竞争,进一步强化其市场支配地位。
2.游戏直播市场进入壁垒高,短期内出现新进入者可能性不大。游戏直播市场进入门槛较高,主要体现在著作权使用许可、资金和主播资源等方面。
3.集中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不利影响。交易将彻底消除市场上两家最大游戏直播平台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减少消费者选择权。集中后实体有可能利用其市场力量,降低产品质量,提高服务价格或者降低用户体验感受,损害消费者权益。
4.集中可能损害游戏直播从业者利益。交易将完全消除虎牙和斗鱼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减少主播平台选择权,降低主播和游戏主播工会议价能力,损害从业者权利。
(二)集中将使腾讯在上游中国境内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和下游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拥有双向封锁能力,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1.腾讯在上下游市场均拥有较强的市场控制力,有能力实施双向纵向封锁。
一是集中后实体在上下游均拥有较强的市场力量。在上游中国境内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腾讯市场份额超过40%,排名第一。其他竞争者市场份额远低于腾讯,难以对其构成有效竞争约束。在下游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如前所述,集中后实体以营业额、活跃用户数和主播资源计算的市场份额均超过60%。
二是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进入壁垒高,短期内出现新进入者可能性不大。进入市场的资金和时间成本较高,且需要取得有关资质、获得游戏版号。宣发渠道对游戏推广具有重要作用,游戏直播是网络游戏的重要推广渠道,交易将进一步提高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进入门槛。
2.集中后实体有动机实施双向纵向封锁。一方面,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商拥有的游戏著作权使用许可是开展游戏直播的关键。腾讯有动机通过网络游戏著作权许可封锁,排除、限制游戏直播市场竞争,进一步强化其在游戏直播市场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游戏直播是重要的游戏内容推广渠道,二者用户具有高度重合性,可以相互转化。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商的主要盈利来自玩家付费或广告商付费。交易完成后,腾讯有动机利用其控制的游戏直播平台对网络游戏市场竞争者实施推广渠道封锁,排除、限制上游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竞争。
因此,本项集中后,腾讯在上下游均拥有较强的市场控制力,有能力和动机对下游游戏直播市场的竞争对手实施网络游戏著作权许可封锁,对上游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的竞争对手实施直播推广渠道封锁,在上下游市场形成闭环,排挤现有竞争对手、扼杀潜在竞争对手。
五、审查决定
审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将本案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审查意见及时告知申报方,并与申报方就如何减少该经营者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多轮商谈。申报方提交了多轮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以下简称承诺方案),2021年4月22日,提交了最终承诺方案。对申报方提交的承诺方案,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重点从承诺方案的有效性、可行性和及时性方面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市场监管总局认定,申报方提交的承诺方案不能有效减少集中对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和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竞争的不利影响。
鉴于此项经营者集中对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和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申报方未能证明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且申报方提交的承诺方案无法有效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市场监管总局决定,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和《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7月10日(观察者网)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