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比亚迪海豹正式亮相,预售价22-28万,改写运动型纯电轿跑市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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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比亚迪正式发布e平台3.0的首款“完全体”产品——海豹!预售价格22-28万起步。
海豹是e平台3.0技术的集大成之作,三大首次搭载的全新技术:CTB电池车身一体化技术,iTAC智能扭矩控制技术,前双叉臂和后五连杆独立悬架+后驱/四驱动力架构。重新改写运动型纯电轿跑的市场格局。
一、首次搭载电池车身一体化技术(CTB)
电池车身一体化技术也就是比亚迪的独门秘籍CTB(Cell to Body),创新性的将“刀片电池”深度融入整车结构,取消电池上盖板,有效减轻车重、减少动力电池对车内空间的占用,为整车安全赋能的同时也帮助整车优化了能耗。
具体来说,海豹的CTB技术将电池包上盖与传统结构的车身底板集成,构成上盖、“刀片电池”、托盘的整车三明治结构。动力电池的系统体积利用率提升至66%,系统能量密度提升了10%。
CTB电池系统既是能量体,也是结构件,海豹的车身扭转刚度也因此受益,达到40,500Nm/°,拓宽了操控极限,为整车舒适性、NVH性能提供了优秀的平台。
CTB技术还具有更好的空间使用效率,相比传统结构,海豹在车内空间净高相同的前提下,车身高度降低了10mm,提升了空气动力性能和视觉效果。
二、首次搭载iTAC智能扭矩控制技术
iTAC智能扭矩控制技术也是比亚迪最新的“分布式驱动控制”技术,曾经获得汽车工业协会2021年度技术大奖。iTAC技术改变了过去只能通过降低动力输出让车辆动态恢复稳定的方式,升级为扭矩转移,适当降低扭矩或输出负扭矩等多种控制方式来维持车辆稳定。
iTAC在轮速传感器的基础上,增加了电机旋变传感器。相比单独依靠轮速传感器,iTAC的识别精度提高300多倍,可提前50毫秒以上预测车轮转速变化趋势。当轮端出现异常,但尚未出现打滑时,系统就已识别到抓地力异常,提前调整轮端扭矩匹配,让车辆恢复稳定。
当车辆即将打滑或失控时,iTAC可以将扭矩从低附着力轮端转移到高附着力轮端,或者在低附着力轮端输出负扭矩,提升高附着力轮端扭矩,保证极端情况下整车动力输出和动态稳定。
得益于识别速度提升和调节方式改变,iTAC可以综合车辆自身状态和驾驶者的横、纵向控制需求,提前进行动力分配与调节,做到不触发或减少触发ESP,最终减少打滑量或抑制打滑发生,充分发挥车辆的动力潜能,提升安全性能和驾乘舒适性的同时,扩宽了操控极限。
三、前双叉臂和后五连杆独立悬架+后驱/四驱动力架构
凭借e平台3.0布局灵活的技术优势,比亚迪海豹首次搭载前双叉臂、后五连杆独立悬架。该悬架具有更好的几何结构,在悬架运动过程中,保持车轮精确的定位参数和抓地性能,减少转弯过程中的侧倾,为驾驶者带来更丰富的驾驶乐趣,显著提升车辆的操控稳定性和舒适性。
同时,配合这套运动性的悬架系统,还搭载高端运动轿车的后驱/四驱动力架构。作为比亚迪产品架构的一次重要突破,海豹将在行驶质感、驾驶乐趣方面,营造高品质运动轿车的体验。
四、其它运动性轿车的技术特点:
1、DP-EPS双小齿轮式电动助力转向系统:海豹搭载DP-EPS双小齿轮式电动助力转向系统,路感清晰,转向精准,动态性能出色,环境适应性好;DP-EPS提供随速助力功能,低速轻盈,高速稳健,多种助力模式可满足驾驶者的不同需要。更小的转弯直径,让用户在享受长轴距大空间的同时,兼具城市出行的灵活表现。
2、线控制动:海豹采用线控制动,制动响应更快,制动控制更精准。海豹的制动系统可以在150毫秒内迅速建立制动压力,相比传统制动系统快40%。其18MPa的压力水平比传统真空助力泵高44%,全力制动时,更可消除驾驶者身体差异对制动性能的影响。
3、高性能固定式制动卡钳&打孔式通风制动盘:海豹700km长续航后驱版和650km四驱性能版采用赛车及高性能车型使用的固定式前制动卡钳,相比常见的浮动式制动卡钳,制动响应速度提升了约20%。配合打孔式通风前制动盘,热容量高,散热性能好,潮湿环境中还能避免制动盘表面形成水膜,制动性能稳定、可靠,制动距离更短。
4、频率可变阻尼减震器(FSD):频率可变阻尼减震器配备于海豹650km四驱性能版(专属配置),属于半主动悬架技术。当路况较好时,减震阻尼相对较大,可以让车辆动态更稳定,操控性更好;在坑洼路面上,减震会自动减小阻尼,更好地吸收路面冲击,确保高品质的乘坐体验。
5、0.219cd,超低风阻:海豹的车底采用全密封导流板设计,解决了高温环境中的热回流问题,提高了冷却系统的效率,更加平滑的表面也降低了空气阻力。另外,全密封导流板还保证了冷却系统和主动降阻格栅之间的密闭性,通过控制系统对主动降阻格栅开度的自动调节,仅为散热系统提供必要的冷却空气,减少了前机舱内的空气乱流,有效降低了风阻。通过对轮毂、门把手、车轮导流板、后视镜等二十余处优化设计,海豹的风阻系数Cd值达到惊人的0.219。
五、改写运动型纯电轿跑的市场格局
这两年整体市场上,有一种“伪运动”号称“轿跑”的车型不断在市场上销售,主要冲击的是“神车思域”主打的市场。但若要深究它们的“底层基因”一方面与运动不想干,另外一方面就是样子像“轿跑”而已。
但是特斯拉Model 3的出现,则第一次真正让“纯电运动轿跑”这个概念被大家所接受。
虽然市场上总是有很多Model 3的“杀手”出现,但无论是整车的系统打造能力还是运动属性方面,距离Model 3还有很大的距离。
这一次,从内到外全新设计的比亚迪海豹,则是自主品牌中第一个真正具有实力挑战Model 3的运动型纯电轿跑。
据悉,在海豹正式预售之前,盲定海豹的订单就已经超过5万张了。相信,这一次比亚迪依旧会用销量数字,来挑战特斯拉model 3的市场地位。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新能源汽车##比亚迪[超话]#
5月20日比亚迪正式发布e平台3.0的首款“完全体”产品——海豹!预售价格22-28万起步。
海豹是e平台3.0技术的集大成之作,三大首次搭载的全新技术:CTB电池车身一体化技术,iTAC智能扭矩控制技术,前双叉臂和后五连杆独立悬架+后驱/四驱动力架构。重新改写运动型纯电轿跑的市场格局。
一、首次搭载电池车身一体化技术(CTB)
电池车身一体化技术也就是比亚迪的独门秘籍CTB(Cell to Body),创新性的将“刀片电池”深度融入整车结构,取消电池上盖板,有效减轻车重、减少动力电池对车内空间的占用,为整车安全赋能的同时也帮助整车优化了能耗。
具体来说,海豹的CTB技术将电池包上盖与传统结构的车身底板集成,构成上盖、“刀片电池”、托盘的整车三明治结构。动力电池的系统体积利用率提升至66%,系统能量密度提升了10%。
CTB电池系统既是能量体,也是结构件,海豹的车身扭转刚度也因此受益,达到40,500Nm/°,拓宽了操控极限,为整车舒适性、NVH性能提供了优秀的平台。
CTB技术还具有更好的空间使用效率,相比传统结构,海豹在车内空间净高相同的前提下,车身高度降低了10mm,提升了空气动力性能和视觉效果。
二、首次搭载iTAC智能扭矩控制技术
iTAC智能扭矩控制技术也是比亚迪最新的“分布式驱动控制”技术,曾经获得汽车工业协会2021年度技术大奖。iTAC技术改变了过去只能通过降低动力输出让车辆动态恢复稳定的方式,升级为扭矩转移,适当降低扭矩或输出负扭矩等多种控制方式来维持车辆稳定。
iTAC在轮速传感器的基础上,增加了电机旋变传感器。相比单独依靠轮速传感器,iTAC的识别精度提高300多倍,可提前50毫秒以上预测车轮转速变化趋势。当轮端出现异常,但尚未出现打滑时,系统就已识别到抓地力异常,提前调整轮端扭矩匹配,让车辆恢复稳定。
当车辆即将打滑或失控时,iTAC可以将扭矩从低附着力轮端转移到高附着力轮端,或者在低附着力轮端输出负扭矩,提升高附着力轮端扭矩,保证极端情况下整车动力输出和动态稳定。
得益于识别速度提升和调节方式改变,iTAC可以综合车辆自身状态和驾驶者的横、纵向控制需求,提前进行动力分配与调节,做到不触发或减少触发ESP,最终减少打滑量或抑制打滑发生,充分发挥车辆的动力潜能,提升安全性能和驾乘舒适性的同时,扩宽了操控极限。
三、前双叉臂和后五连杆独立悬架+后驱/四驱动力架构
凭借e平台3.0布局灵活的技术优势,比亚迪海豹首次搭载前双叉臂、后五连杆独立悬架。该悬架具有更好的几何结构,在悬架运动过程中,保持车轮精确的定位参数和抓地性能,减少转弯过程中的侧倾,为驾驶者带来更丰富的驾驶乐趣,显著提升车辆的操控稳定性和舒适性。
同时,配合这套运动性的悬架系统,还搭载高端运动轿车的后驱/四驱动力架构。作为比亚迪产品架构的一次重要突破,海豹将在行驶质感、驾驶乐趣方面,营造高品质运动轿车的体验。
四、其它运动性轿车的技术特点:
1、DP-EPS双小齿轮式电动助力转向系统:海豹搭载DP-EPS双小齿轮式电动助力转向系统,路感清晰,转向精准,动态性能出色,环境适应性好;DP-EPS提供随速助力功能,低速轻盈,高速稳健,多种助力模式可满足驾驶者的不同需要。更小的转弯直径,让用户在享受长轴距大空间的同时,兼具城市出行的灵活表现。
2、线控制动:海豹采用线控制动,制动响应更快,制动控制更精准。海豹的制动系统可以在150毫秒内迅速建立制动压力,相比传统制动系统快40%。其18MPa的压力水平比传统真空助力泵高44%,全力制动时,更可消除驾驶者身体差异对制动性能的影响。
3、高性能固定式制动卡钳&打孔式通风制动盘:海豹700km长续航后驱版和650km四驱性能版采用赛车及高性能车型使用的固定式前制动卡钳,相比常见的浮动式制动卡钳,制动响应速度提升了约20%。配合打孔式通风前制动盘,热容量高,散热性能好,潮湿环境中还能避免制动盘表面形成水膜,制动性能稳定、可靠,制动距离更短。
4、频率可变阻尼减震器(FSD):频率可变阻尼减震器配备于海豹650km四驱性能版(专属配置),属于半主动悬架技术。当路况较好时,减震阻尼相对较大,可以让车辆动态更稳定,操控性更好;在坑洼路面上,减震会自动减小阻尼,更好地吸收路面冲击,确保高品质的乘坐体验。
5、0.219cd,超低风阻:海豹的车底采用全密封导流板设计,解决了高温环境中的热回流问题,提高了冷却系统的效率,更加平滑的表面也降低了空气阻力。另外,全密封导流板还保证了冷却系统和主动降阻格栅之间的密闭性,通过控制系统对主动降阻格栅开度的自动调节,仅为散热系统提供必要的冷却空气,减少了前机舱内的空气乱流,有效降低了风阻。通过对轮毂、门把手、车轮导流板、后视镜等二十余处优化设计,海豹的风阻系数Cd值达到惊人的0.219。
五、改写运动型纯电轿跑的市场格局
这两年整体市场上,有一种“伪运动”号称“轿跑”的车型不断在市场上销售,主要冲击的是“神车思域”主打的市场。但若要深究它们的“底层基因”一方面与运动不想干,另外一方面就是样子像“轿跑”而已。
但是特斯拉Model 3的出现,则第一次真正让“纯电运动轿跑”这个概念被大家所接受。
虽然市场上总是有很多Model 3的“杀手”出现,但无论是整车的系统打造能力还是运动属性方面,距离Model 3还有很大的距离。
这一次,从内到外全新设计的比亚迪海豹,则是自主品牌中第一个真正具有实力挑战Model 3的运动型纯电轿跑。
据悉,在海豹正式预售之前,盲定海豹的订单就已经超过5万张了。相信,这一次比亚迪依旧会用销量数字,来挑战特斯拉model 3的市场地位。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规范的作用效应组合,一般建立在线弹性分析叠加原理基础上。高规JGJ 3-2010在第5.6节《荷载组合和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正文和条文说明中首次将线形叠加予以明确,以符合《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的有关规定,区分线形分析和非线性分析的不同效应组合状况。
常规情况下,荷载效应组合仍以线弹性分析叠加类型为主,上述假定已成为中国绝大部分规范和教材解释荷载效应的默认前提条件。
另一方面,中国规范对结构总体地震作用工作性能、地震剪力分担及构件内力调整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并且在结构分析之前需对结构体系相关属性进行定义,使荷载组合(实为“荷载效应组合”)时必须注意规范的这些内力调整,并且要关注调整的前后顺序。
1
非线性作用效应组合
查《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第 8.2.4条: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应采用作用的基本组合。
01 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确定:

注:在作用组合的效应函数S(·)中,符号“∑”和“+”均表示组合,即同时考虑所有作用对结构的共同影响,而不表示代数相加。
02 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计算:
注:1.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也可根据需要分别给出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2.可根据需要,从作用的分项系数中将反映作用效应模型不定性的系数γsd分离出来。
高规JGJ 3-2010条文说明:第5.6.1条和5.6.3条均适应于【作用和作用效应】呈【线性关系】的情况。如果结构上的作用和作用效应不能以线性关系表述,则作用组合的效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的有关规定。
2
常规荷载组合【线形关系】
01 规范规定
以高规JGJ 3-2010为例。
第5.6.1条: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当荷载与荷载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第2项增加γL是新规范的调整。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时取1.0,100年时取1.1。
第5.6.3条:地震设计状况下,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荷载和地震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从地震作用效应的解释可以看出,组合前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调整系数。
02 荷载组合及相关问题
荷载组合一般指的是荷载效应组合。涉及内力调整的组合,指的是基本组合。
荷载组合的种类:
1)基本组合: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荷载效应组合。
2)标准组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荷载效应组合。
3)准永久组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考虑荷载长期效应组合。
4)人防组合:考虑核武器(或常规武器)爆炸等效静荷载与静荷载同时作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荷载效应组合。
至于荷载效应组合原则(特别是基本组合)、组合数量、分类及标准化使用,查各软件使用手册即可。手工校核设计内力时,需要用到组合号及其组合顺序。
一般情况下,手工校核应注意【设计内力】≠【分析内力】≠【组合内力】,因都经过了内力组合前、后的调整。
3
荷载效应组合和内力调整的顺序
01 高规JGJ 3-2010第5.6.5条
1)非抗震设计时,应按本规程第5.6.1条的规定进行荷载组合的效应计算。
2)抗震设计时,应同时按本规程第5.6.1条和5.6.3条的规定进行荷载和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计算;
3)按本规程第5.6.3条计算的组合内力设计值,尚应按本规程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02 高规JGJ 3-2010第5.6节条文说明
1)地震设计状况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当本规程有规定时,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应首先乘以相应的调整系数、增大系数,然后再进行效应组合。
如:薄弱层剪力增大、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剪重比)调整、框支柱地震轴力的调整、转换构件地震内力放大、框架-剪力墙结构和筒体结构有关地震剪力调整等。
2)对非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结构,应按式(5.6.1)计算荷载效应的组合;对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结构,应同时按式(5.6.1)和式(5.6.3)计算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效应组合,并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如强柱弱梁、强剪弱弯等),对组合内力进行必要的调整。同一构件的不同截面或不同设计要求,可能对应不同的组合工况,应分别进行验算。
03 竖向荷载效应调整
实际上,分析内力经过调整、组合、再调整到设计内力的过程中,不仅涉及到地震作用效应,规范对竖向荷载作用效应也有调整。如典型的考虑内力重分布的梁端弯矩调幅,及考虑活荷载不利分布的梁跨中弯矩放大。
高规JGJ 3-2010第5.2.3条:
在竖向荷载作用下,可考虑框架梁端塑性变形内力重分布对梁端负弯矩乘以调幅系数进行调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配整体式框架梁端负弯矩调幅系数可取为0.7~0.8,现浇框架梁端负弯矩调幅系数可取为0.8~0.9;
2)框架梁端负弯矩调幅后,梁跨中弯矩应按平衡条件相应增大;
3)应先对竖向荷载作用下框架梁的弯矩进行调幅,再与水平作用产生的框架梁弯矩进行组合;
4)截面设计时,框架梁跨中截面正弯矩设计值不应小于竖向荷载作用下按简支梁计算的跨中弯矩设计值的50%。组合后的再调整。
04 其他
1)地震设计状况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当本规程有规定时,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应首先乘以相应的调整系数、增大系数,然后再进行效应组合。
如:薄弱层剪力增大、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剪重比)调整、框支柱地震轴力的调整、转换构件地震内力放大、框架-剪力墙结构和筒体结构有关地震剪力调整等。
2)对非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结构,应按式(5.6.1)计算荷载效应的组合;对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结构,应同时按式(5.6.1)和式(5.6.3)计算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效应组合,并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如强柱弱梁、强剪弱弯等),对组合内力进行必要的调整。同一构件的不同截面或不同设计要求,可能对应不同的组合工况,应分别进行验算。
框架-剪力墙结构的0.2Vo调整顺序
《高规JGJ3-2010》8.1.4-2条:抗震设计时,框架-剪力墙结构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的各层框架总剪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各层框架所承担的地震总剪力按本条第1款调整后,应按调整前、后总剪力的比值调整每根框架柱和与之相连框架梁的剪力及端部弯矩标准值,框架柱的轴力标准值可不予调整。
框架-核心筒的0.2Vo调整顺序
《高规JGJ3-2010》9.1.11-3条:抗震设计时,筒体结构的框架部分按侧向刚度分配的楼层地震剪力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按本条第2款或第3款调整框架柱的地震剪力后,框架柱端弯矩及与之相连的框架梁端弯矩、剪力应进行相应调整。有加强层时,本条框架部分分配的楼层地震剪力标准值的最大值不应包括加强层及其上、下层的框架剪力。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
《高规JGJ3-2010》10.2.17条:【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框支柱承受的水平地震剪力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框支柱剪力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框支柱的弯矩及柱端框架梁的剪力和弯矩,但框支梁的剪力、弯矩、框支柱的轴力可不调整。
4
结论
综上,按照规范可整理出从分析内力形成设计内力的过程。其中,荷载组合和内力调整的先后顺序应为(对基本组合):分析内力→竖向及地震效应标准值调整,可简称“组合前调整”→效应基本组合,形成组合内力→组合内力调整,可简称“组合后调整”→设计内力
有关说明如下(对基本组合):
5
建议
01 规范或教材应组织专门的文字,对分析内力形成设计内力的过程及相关概念进行定义,以使用户明确相关概念的指向,及其所对应或已包含的调整内容。按本文定义的组合前调整和组合后调整,将分析内力、组合内力、设计内力划分为两个区间是简明扼要的做法。
02 规范或教材在介绍荷载组合时,应提及中国规范对应的调整,以明确组合内力在如本文所述中的位置。同时,可参考ETABS和SAP2000定义荷载工况、分析工况,以加强对中国规范的荷载组合工况的理解,ETABS和SAP2000的对应名称为工况组合——分析工况的结果组合。
常规情况下,荷载效应组合仍以线弹性分析叠加类型为主,上述假定已成为中国绝大部分规范和教材解释荷载效应的默认前提条件。
另一方面,中国规范对结构总体地震作用工作性能、地震剪力分担及构件内力调整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并且在结构分析之前需对结构体系相关属性进行定义,使荷载组合(实为“荷载效应组合”)时必须注意规范的这些内力调整,并且要关注调整的前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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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线性作用效应组合
查《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第 8.2.4条: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应采用作用的基本组合。
01 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确定:

注:在作用组合的效应函数S(·)中,符号“∑”和“+”均表示组合,即同时考虑所有作用对结构的共同影响,而不表示代数相加。
02 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计算:
注:1.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也可根据需要分别给出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2.可根据需要,从作用的分项系数中将反映作用效应模型不定性的系数γsd分离出来。
高规JGJ 3-2010条文说明:第5.6.1条和5.6.3条均适应于【作用和作用效应】呈【线性关系】的情况。如果结构上的作用和作用效应不能以线性关系表述,则作用组合的效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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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荷载组合【线形关系】
01 规范规定
以高规JGJ 3-2010为例。
第5.6.1条: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当荷载与荷载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第2项增加γL是新规范的调整。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时取1.0,100年时取1.1。
第5.6.3条:地震设计状况下,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荷载和地震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从地震作用效应的解释可以看出,组合前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调整系数。
02 荷载组合及相关问题
荷载组合一般指的是荷载效应组合。涉及内力调整的组合,指的是基本组合。
荷载组合的种类:
1)基本组合: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荷载效应组合。
2)标准组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荷载效应组合。
3)准永久组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考虑荷载长期效应组合。
4)人防组合:考虑核武器(或常规武器)爆炸等效静荷载与静荷载同时作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荷载效应组合。
至于荷载效应组合原则(特别是基本组合)、组合数量、分类及标准化使用,查各软件使用手册即可。手工校核设计内力时,需要用到组合号及其组合顺序。
一般情况下,手工校核应注意【设计内力】≠【分析内力】≠【组合内力】,因都经过了内力组合前、后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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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载效应组合和内力调整的顺序
01 高规JGJ 3-2010第5.6.5条
1)非抗震设计时,应按本规程第5.6.1条的规定进行荷载组合的效应计算。
2)抗震设计时,应同时按本规程第5.6.1条和5.6.3条的规定进行荷载和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计算;
3)按本规程第5.6.3条计算的组合内力设计值,尚应按本规程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02 高规JGJ 3-2010第5.6节条文说明
1)地震设计状况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当本规程有规定时,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应首先乘以相应的调整系数、增大系数,然后再进行效应组合。
如:薄弱层剪力增大、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剪重比)调整、框支柱地震轴力的调整、转换构件地震内力放大、框架-剪力墙结构和筒体结构有关地震剪力调整等。
2)对非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结构,应按式(5.6.1)计算荷载效应的组合;对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结构,应同时按式(5.6.1)和式(5.6.3)计算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效应组合,并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如强柱弱梁、强剪弱弯等),对组合内力进行必要的调整。同一构件的不同截面或不同设计要求,可能对应不同的组合工况,应分别进行验算。
03 竖向荷载效应调整
实际上,分析内力经过调整、组合、再调整到设计内力的过程中,不仅涉及到地震作用效应,规范对竖向荷载作用效应也有调整。如典型的考虑内力重分布的梁端弯矩调幅,及考虑活荷载不利分布的梁跨中弯矩放大。
高规JGJ 3-2010第5.2.3条:
在竖向荷载作用下,可考虑框架梁端塑性变形内力重分布对梁端负弯矩乘以调幅系数进行调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配整体式框架梁端负弯矩调幅系数可取为0.7~0.8,现浇框架梁端负弯矩调幅系数可取为0.8~0.9;
2)框架梁端负弯矩调幅后,梁跨中弯矩应按平衡条件相应增大;
3)应先对竖向荷载作用下框架梁的弯矩进行调幅,再与水平作用产生的框架梁弯矩进行组合;
4)截面设计时,框架梁跨中截面正弯矩设计值不应小于竖向荷载作用下按简支梁计算的跨中弯矩设计值的50%。组合后的再调整。
04 其他
1)地震设计状况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当本规程有规定时,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应首先乘以相应的调整系数、增大系数,然后再进行效应组合。
如:薄弱层剪力增大、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剪重比)调整、框支柱地震轴力的调整、转换构件地震内力放大、框架-剪力墙结构和筒体结构有关地震剪力调整等。
2)对非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结构,应按式(5.6.1)计算荷载效应的组合;对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结构,应同时按式(5.6.1)和式(5.6.3)计算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效应组合,并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如强柱弱梁、强剪弱弯等),对组合内力进行必要的调整。同一构件的不同截面或不同设计要求,可能对应不同的组合工况,应分别进行验算。
框架-剪力墙结构的0.2Vo调整顺序
《高规JGJ3-2010》8.1.4-2条:抗震设计时,框架-剪力墙结构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的各层框架总剪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各层框架所承担的地震总剪力按本条第1款调整后,应按调整前、后总剪力的比值调整每根框架柱和与之相连框架梁的剪力及端部弯矩标准值,框架柱的轴力标准值可不予调整。
框架-核心筒的0.2Vo调整顺序
《高规JGJ3-2010》9.1.11-3条:抗震设计时,筒体结构的框架部分按侧向刚度分配的楼层地震剪力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按本条第2款或第3款调整框架柱的地震剪力后,框架柱端弯矩及与之相连的框架梁端弯矩、剪力应进行相应调整。有加强层时,本条框架部分分配的楼层地震剪力标准值的最大值不应包括加强层及其上、下层的框架剪力。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
《高规JGJ3-2010》10.2.17条:【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框支柱承受的水平地震剪力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框支柱剪力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框支柱的弯矩及柱端框架梁的剪力和弯矩,但框支梁的剪力、弯矩、框支柱的轴力可不调整。
4
结论
综上,按照规范可整理出从分析内力形成设计内力的过程。其中,荷载组合和内力调整的先后顺序应为(对基本组合):分析内力→竖向及地震效应标准值调整,可简称“组合前调整”→效应基本组合,形成组合内力→组合内力调整,可简称“组合后调整”→设计内力
有关说明如下(对基本组合):
5
建议
01 规范或教材应组织专门的文字,对分析内力形成设计内力的过程及相关概念进行定义,以使用户明确相关概念的指向,及其所对应或已包含的调整内容。按本文定义的组合前调整和组合后调整,将分析内力、组合内力、设计内力划分为两个区间是简明扼要的做法。
02 规范或教材在介绍荷载组合时,应提及中国规范对应的调整,以明确组合内力在如本文所述中的位置。同时,可参考ETABS和SAP2000定义荷载工况、分析工况,以加强对中国规范的荷载组合工况的理解,ETABS和SAP2000的对应名称为工况组合——分析工况的结果组合。
规范的作用效应组合,一般建立在线弹性分析叠加原理基础上。高规JGJ 3-2010在第5.6节《荷载组合和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正文和条文说明中首次将线形叠加予以明确,以符合《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的有关规定,区分线形分析和非线性分析的不同效应组合状况。
常规情况下,荷载效应组合仍以线弹性分析叠加类型为主,上述假定已成为中国绝大部分规范和教材解释荷载效应的默认前提条件。
另一方面,中国规范对结构总体地震作用工作性能、地震剪力分担及构件内力调整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并且在结构分析之前需对结构体系相关属性进行定义,使荷载组合(实为“荷载效应组合”)时必须注意规范的这些内力调整,并且要关注调整的前后顺序。
1
非线性作用效应组合
查《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第 8.2.4条: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应采用作用的基本组合。
01 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确定:

注:在作用组合的效应函数S(·)中,符号“∑”和“+”均表示组合,即同时考虑所有作用对结构的共同影响,而不表示代数相加。
02 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计算:
注:1.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也可根据需要分别给出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2.可根据需要,从作用的分项系数中将反映作用效应模型不定性的系数γsd分离出来。
高规JGJ 3-2010条文说明:第5.6.1条和5.6.3条均适应于【作用和作用效应】呈【线性关系】的情况。如果结构上的作用和作用效应不能以线性关系表述,则作用组合的效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的有关规定。
2
常规荷载组合【线形关系】
01 规范规定
以高规JGJ 3-2010为例。
第5.6.1条: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当荷载与荷载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第2项增加γL是新规范的调整。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时取1.0,100年时取1.1。
第5.6.3条:地震设计状况下,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荷载和地震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从地震作用效应的解释可以看出,组合前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调整系数。
02 荷载组合及相关问题
荷载组合一般指的是荷载效应组合。涉及内力调整的组合,指的是基本组合。
荷载组合的种类:
1)基本组合: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荷载效应组合。
2)标准组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荷载效应组合。
3)准永久组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考虑荷载长期效应组合。
4)人防组合:考虑核武器(或常规武器)爆炸等效静荷载与静荷载同时作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荷载效应组合。
至于荷载效应组合原则(特别是基本组合)、组合数量、分类及标准化使用,查各软件使用手册即可。手工校核设计内力时,需要用到组合号及其组合顺序。
一般情况下,手工校核应注意【设计内力】≠【分析内力】≠【组合内力】,因都经过了内力组合前、后的调整。
3
荷载效应组合和内力调整的顺序
01 高规JGJ 3-2010第5.6.5条
1)非抗震设计时,应按本规程第5.6.1条的规定进行荷载组合的效应计算。
2)抗震设计时,应同时按本规程第5.6.1条和5.6.3条的规定进行荷载和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计算;
3)按本规程第5.6.3条计算的组合内力设计值,尚应按本规程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02 高规JGJ 3-2010第5.6节条文说明
1)地震设计状况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当本规程有规定时,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应首先乘以相应的调整系数、增大系数,然后再进行效应组合。
如:薄弱层剪力增大、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剪重比)调整、框支柱地震轴力的调整、转换构件地震内力放大、框架-剪力墙结构和筒体结构有关地震剪力调整等。
2)对非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结构,应按式(5.6.1)计算荷载效应的组合;对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结构,应同时按式(5.6.1)和式(5.6.3)计算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效应组合,并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如强柱弱梁、强剪弱弯等),对组合内力进行必要的调整。同一构件的不同截面或不同设计要求,可能对应不同的组合工况,应分别进行验算。
03 竖向荷载效应调整
实际上,分析内力经过调整、组合、再调整到设计内力的过程中,不仅涉及到地震作用效应,规范对竖向荷载作用效应也有调整。如典型的考虑内力重分布的梁端弯矩调幅,及考虑活荷载不利分布的梁跨中弯矩放大。
高规JGJ 3-2010第5.2.3条:
在竖向荷载作用下,可考虑框架梁端塑性变形内力重分布对梁端负弯矩乘以调幅系数进行调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配整体式框架梁端负弯矩调幅系数可取为0.7~0.8,现浇框架梁端负弯矩调幅系数可取为0.8~0.9;
2)框架梁端负弯矩调幅后,梁跨中弯矩应按平衡条件相应增大;
3)应先对竖向荷载作用下框架梁的弯矩进行调幅,再与水平作用产生的框架梁弯矩进行组合;
4)截面设计时,框架梁跨中截面正弯矩设计值不应小于竖向荷载作用下按简支梁计算的跨中弯矩设计值的50%。组合后的再调整。
04 其他
1)地震设计状况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当本规程有规定时,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应首先乘以相应的调整系数、增大系数,然后再进行效应组合。
如:薄弱层剪力增大、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剪重比)调整、框支柱地震轴力的调整、转换构件地震内力放大、框架-剪力墙结构和筒体结构有关地震剪力调整等。
2)对非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结构,应按式(5.6.1)计算荷载效应的组合;对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结构,应同时按式(5.6.1)和式(5.6.3)计算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效应组合,并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如强柱弱梁、强剪弱弯等),对组合内力进行必要的调整。同一构件的不同截面或不同设计要求,可能对应不同的组合工况,应分别进行验算。
框架-剪力墙结构的0.2Vo调整顺序
《高规JGJ3-2010》8.1.4-2条:抗震设计时,框架-剪力墙结构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的各层框架总剪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各层框架所承担的地震总剪力按本条第1款调整后,应按调整前、后总剪力的比值调整每根框架柱和与之相连框架梁的剪力及端部弯矩标准值,框架柱的轴力标准值可不予调整。
框架-核心筒的0.2Vo调整顺序
《高规JGJ3-2010》9.1.11-3条:抗震设计时,筒体结构的框架部分按侧向刚度分配的楼层地震剪力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按本条第2款或第3款调整框架柱的地震剪力后,框架柱端弯矩及与之相连的框架梁端弯矩、剪力应进行相应调整。有加强层时,本条框架部分分配的楼层地震剪力标准值的最大值不应包括加强层及其上、下层的框架剪力。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
《高规JGJ3-2010》10.2.17条:【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框支柱承受的水平地震剪力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框支柱剪力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框支柱的弯矩及柱端框架梁的剪力和弯矩,但框支梁的剪力、弯矩、框支柱的轴力可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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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综上,按照规范可整理出从分析内力形成设计内力的过程。其中,荷载组合和内力调整的先后顺序应为(对基本组合):分析内力→竖向及地震效应标准值调整,可简称“组合前调整”→效应基本组合,形成组合内力→组合内力调整,可简称“组合后调整”→设计内力
有关说明如下(对基本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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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01 规范或教材应组织专门的文字,对分析内力形成设计内力的过程及相关概念进行定义,以使用户明确相关概念的指向,及其所对应或已包含的调整内容。按本文定义的组合前调整和组合后调整,将分析内力、组合内力、设计内力划分为两个区间是简明扼要的做法。
02 规范或教材在介绍荷载组合时,应提及中国规范对应的调整,以明确组合内力在如本文所述中的位置。同时,可参考ETABS和SAP2000定义荷载工况、分析工况,以加强对中国规范的荷载组合工况的理解,ETABS和SAP2000的对应名称为工况组合——分析工况的结果组合。
常规情况下,荷载效应组合仍以线弹性分析叠加类型为主,上述假定已成为中国绝大部分规范和教材解释荷载效应的默认前提条件。
另一方面,中国规范对结构总体地震作用工作性能、地震剪力分担及构件内力调整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并且在结构分析之前需对结构体系相关属性进行定义,使荷载组合(实为“荷载效应组合”)时必须注意规范的这些内力调整,并且要关注调整的前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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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线性作用效应组合
查《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第 8.2.4条: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应采用作用的基本组合。
01 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确定:

注:在作用组合的效应函数S(·)中,符号“∑”和“+”均表示组合,即同时考虑所有作用对结构的共同影响,而不表示代数相加。
02 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计算:
注:1.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也可根据需要分别给出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2.可根据需要,从作用的分项系数中将反映作用效应模型不定性的系数γsd分离出来。
高规JGJ 3-2010条文说明:第5.6.1条和5.6.3条均适应于【作用和作用效应】呈【线性关系】的情况。如果结构上的作用和作用效应不能以线性关系表述,则作用组合的效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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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荷载组合【线形关系】
01 规范规定
以高规JGJ 3-2010为例。
第5.6.1条: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当荷载与荷载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第2项增加γL是新规范的调整。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时取1.0,100年时取1.1。
第5.6.3条:地震设计状况下,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荷载和地震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从地震作用效应的解释可以看出,组合前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调整系数。
02 荷载组合及相关问题
荷载组合一般指的是荷载效应组合。涉及内力调整的组合,指的是基本组合。
荷载组合的种类:
1)基本组合: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荷载效应组合。
2)标准组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荷载效应组合。
3)准永久组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考虑荷载长期效应组合。
4)人防组合:考虑核武器(或常规武器)爆炸等效静荷载与静荷载同时作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荷载效应组合。
至于荷载效应组合原则(特别是基本组合)、组合数量、分类及标准化使用,查各软件使用手册即可。手工校核设计内力时,需要用到组合号及其组合顺序。
一般情况下,手工校核应注意【设计内力】≠【分析内力】≠【组合内力】,因都经过了内力组合前、后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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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载效应组合和内力调整的顺序
01 高规JGJ 3-2010第5.6.5条
1)非抗震设计时,应按本规程第5.6.1条的规定进行荷载组合的效应计算。
2)抗震设计时,应同时按本规程第5.6.1条和5.6.3条的规定进行荷载和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计算;
3)按本规程第5.6.3条计算的组合内力设计值,尚应按本规程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02 高规JGJ 3-2010第5.6节条文说明
1)地震设计状况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当本规程有规定时,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应首先乘以相应的调整系数、增大系数,然后再进行效应组合。
如:薄弱层剪力增大、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剪重比)调整、框支柱地震轴力的调整、转换构件地震内力放大、框架-剪力墙结构和筒体结构有关地震剪力调整等。
2)对非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结构,应按式(5.6.1)计算荷载效应的组合;对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结构,应同时按式(5.6.1)和式(5.6.3)计算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效应组合,并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如强柱弱梁、强剪弱弯等),对组合内力进行必要的调整。同一构件的不同截面或不同设计要求,可能对应不同的组合工况,应分别进行验算。
03 竖向荷载效应调整
实际上,分析内力经过调整、组合、再调整到设计内力的过程中,不仅涉及到地震作用效应,规范对竖向荷载作用效应也有调整。如典型的考虑内力重分布的梁端弯矩调幅,及考虑活荷载不利分布的梁跨中弯矩放大。
高规JGJ 3-2010第5.2.3条:
在竖向荷载作用下,可考虑框架梁端塑性变形内力重分布对梁端负弯矩乘以调幅系数进行调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配整体式框架梁端负弯矩调幅系数可取为0.7~0.8,现浇框架梁端负弯矩调幅系数可取为0.8~0.9;
2)框架梁端负弯矩调幅后,梁跨中弯矩应按平衡条件相应增大;
3)应先对竖向荷载作用下框架梁的弯矩进行调幅,再与水平作用产生的框架梁弯矩进行组合;
4)截面设计时,框架梁跨中截面正弯矩设计值不应小于竖向荷载作用下按简支梁计算的跨中弯矩设计值的50%。组合后的再调整。
04 其他
1)地震设计状况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当本规程有规定时,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应首先乘以相应的调整系数、增大系数,然后再进行效应组合。
如:薄弱层剪力增大、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剪重比)调整、框支柱地震轴力的调整、转换构件地震内力放大、框架-剪力墙结构和筒体结构有关地震剪力调整等。
2)对非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结构,应按式(5.6.1)计算荷载效应的组合;对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结构,应同时按式(5.6.1)和式(5.6.3)计算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效应组合,并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如强柱弱梁、强剪弱弯等),对组合内力进行必要的调整。同一构件的不同截面或不同设计要求,可能对应不同的组合工况,应分别进行验算。
框架-剪力墙结构的0.2Vo调整顺序
《高规JGJ3-2010》8.1.4-2条:抗震设计时,框架-剪力墙结构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的各层框架总剪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各层框架所承担的地震总剪力按本条第1款调整后,应按调整前、后总剪力的比值调整每根框架柱和与之相连框架梁的剪力及端部弯矩标准值,框架柱的轴力标准值可不予调整。
框架-核心筒的0.2Vo调整顺序
《高规JGJ3-2010》9.1.11-3条:抗震设计时,筒体结构的框架部分按侧向刚度分配的楼层地震剪力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按本条第2款或第3款调整框架柱的地震剪力后,框架柱端弯矩及与之相连的框架梁端弯矩、剪力应进行相应调整。有加强层时,本条框架部分分配的楼层地震剪力标准值的最大值不应包括加强层及其上、下层的框架剪力。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
《高规JGJ3-2010》10.2.17条:【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框支柱承受的水平地震剪力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框支柱剪力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框支柱的弯矩及柱端框架梁的剪力和弯矩,但框支梁的剪力、弯矩、框支柱的轴力可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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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综上,按照规范可整理出从分析内力形成设计内力的过程。其中,荷载组合和内力调整的先后顺序应为(对基本组合):分析内力→竖向及地震效应标准值调整,可简称“组合前调整”→效应基本组合,形成组合内力→组合内力调整,可简称“组合后调整”→设计内力
有关说明如下(对基本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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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01 规范或教材应组织专门的文字,对分析内力形成设计内力的过程及相关概念进行定义,以使用户明确相关概念的指向,及其所对应或已包含的调整内容。按本文定义的组合前调整和组合后调整,将分析内力、组合内力、设计内力划分为两个区间是简明扼要的做法。
02 规范或教材在介绍荷载组合时,应提及中国规范对应的调整,以明确组合内力在如本文所述中的位置。同时,可参考ETABS和SAP2000定义荷载工况、分析工况,以加强对中国规范的荷载组合工况的理解,ETABS和SAP2000的对应名称为工况组合——分析工况的结果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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